土地轉讓合同8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轉讓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轉讓合同 篇1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説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户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户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2甲方:芒章鄉芒章村二組 朗其永
乙方:朗其生 孔進茂 榮金武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自留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芒章至盞西公路西側檳榔江旁。東至公路;南順溝至郭波豔華地界;西至 檳榔江;北至朗本旺地界(放牛路)。轉讓面積約為1.2畝(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永久性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陸萬陸仟元整(66000.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徵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芒章自然村小組各執一份,芒章村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芒章村村委會簽章: 芒章村民小組簽章:
XX年五月三十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3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巫溪縣鎮村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 )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4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見證人1:
見證人2:
甲方已經通過合法手續取得一土地使用權,現擬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土地面積為五百七十平方米(長**米、寬**米)東至**米街、南至**米街、西至*******、北至******。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 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1、 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正。
2、 付款方式為:分四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付定金人民幣*****元正予甲方。
第二期在律師樓簽訂協議之日起,甲方要辦好房屋抵押手續及提供土地相關資料(包括管區、公司確認等手續)後,付轉讓金人民幣*******元正。
第三期在乙方所建房屋封頂時過一天之內付人民幣*****元正。
第四期在乙方該工程外牆磚已貼好後付餘款人民幣*****元正。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保證享有該土地所有權益。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轉讓
甲方: 見證人: 乙方:
給乙方沒有任何糾紛。否則,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
2、 甲方負責辦理一切開工手續(暫定十三層)、搞好該土地三通一平,解決建設期間的一切糾紛(包括水電安裝、供給、有關村委、執法隊等政府管理部門的問題)。
3、 甲方提供******整棟房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房屋使用面積為***平方米,**層,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 天內到律師事務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費用由甲方負責。
4、 抵押期限至乙方所建房屋峻工之日止。在乙方支付人民幣*****元轉讓金之日起二個月如果不能開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回已交的轉讓金人民幣*****元正,並付人民幣*****元正作為損失賠償金。
四、 乙方責任
1、 應依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按照該村村民同樣的要求去做為合規)。
2、 依期繳交土地轉讓金。
3、 該項目獨立運作,乙方自行設計和建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 違約責任
1、 若乙方按期繳交轉讓金人民幣*****元之後兩個月之內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甲方必須即日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金人民幣******元正,並付人民幣*****元正作違約金。逾期按銀行貸款利率的六倍支付滯納金。
2、 乙方如未能按時支付轉讓金,未付部份亦按銀行貸款利率的六倍支付滯納金。如未能按期付款超過 個工作日,視同終止本協議,甲方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甲方: 見證人: 乙方:
六、 其它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 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4、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兩份,律師所一份,村委會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見證人1(簽名):
見證人2(簽名):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見證人: 乙方:
土地轉讓合同 篇5甲方(使用權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使用權接受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在施秉縣 城關鎮新橋村 組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三、土地使用範圍:種植養殖、修建豬圈、管理用房、修路和水塘等。
四、如遇到國家土地徵收,土地徵收款歸甲方所有,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五、到期歸還:乙方所修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不復墾。
六、轉讓價格:每年每畝按 元,並一次性付清。轉讓總金額:大寫 ,小寫: 。
七、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八、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附加條款(商議後手寫):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6委託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參與甲方購買位於________________ 土地(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並由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
第二條 指定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_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應於____年 ____月 _____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雙方指定銀行共管雙控的人民幣___________元信譽保證資金。
3.3、甲方應於______年__ 月 ____日前提供不低於人民幣______ 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為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後決定權歸屬於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在同等條件下,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者有其他行為表明甲方拒絕簽約的,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該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5.1、居間報酬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為________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另行繳納。如乙方促成甲方低於此價格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轉讓價格差額部分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5.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
5.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5.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50%的居間報酬。
5.3、如土地轉讓價格高於此價格甲方
第六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共管雙控資金的處理
乙方促成甲方簽訂指定土地轉讓合同後,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雙方共管雙控資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解除共管。剩餘部分繼續共管雙控,並按居間報酬約定支付時間同期解款。共管雙控資金約定解款條件成立時,資金解款權利、義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履行後,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且雙方共管雙控資金在銀行帳户超過______日的,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______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後,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需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_____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_____天,按應付款項日_______支付違約金。
8.4、如指定土地轉讓成交價格高於甲乙雙方確定的成交價格導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9.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指定土地轉讓的過户變更登記手續,代辦的費用不包含在居間報酬之內。但土地過户所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9.3、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同時代為扣除________%的税費。甲方代扣税費後,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由甲方代為繳納。
9.4、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5、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________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_________(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為___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的_____賠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7甲方:(户代表人)
乙方:
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成全乙方發展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位於北塘村公王爺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為免日後糾紛,特立協議如下:
一、轉讓土地座落、四至和麪積
甲方轉讓土地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北塘公王爺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體位置(由雙方現場認定)為:第一塊,東至路,西至唐英田,南至國修田,北至唐英田。第二塊,東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會,北至國育田。第三塊,東至四英田,西至國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積約為:287.5平方米。
二、轉讓價款
1、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70元。
2、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款一次性共計人民幣:貳萬零仟壹佰貳拾伍元整(¥20125.00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權移交土地承包和使用權轉讓 款於簽訂協議之時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清之時,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即永久轉為乙方所有。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乙方有根據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行使。
3、乙方承包經營和使用該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
五、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該土地,否則退還轉讓款的雙倍給乙方 ,並賠償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期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户代表簽名):
乙方:
訂立協議時間: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8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中介方(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由丙方介紹成交併負責協助辦理產權證及產權證、國土證過户手續等有關事宜,經三方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XX省XX市 (以下簡稱“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全額轉讓給乙方,其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 ,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性質為 ,土地使用年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要求乙方獨自出資在該地塊上自行修建房屋,所建房屋的房屋所有權歸乙方一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商定,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
三、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寫: )。 2.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 元(大寫:人民幣 ),甲方收到此價款即把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等有關手續交給乙方,甲方同時將該地塊交給乙方修建房屋。
3.乙方建好房屋,且甲方將取得的房屋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户給乙方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尾款¥ 元(大寫: )。
四、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支付丙方中介費¥ ,乙方取得甲方過户給自己的產權證和國土證時,再支付丙方中介費¥ 。
五、乙方在該地塊上修建房屋竣工後15日內,甲方須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所建房屋的產權登記手續,並按有關部門規定時間領取房屋產權證。甲方須在領取房屋產權證後15日內將房屋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户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的處理:
1.乙方在修建房屋時如需甲方出面,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不得無故推辭,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乙方建造房屋花錢、費時、耗力,因此交易過程中甲方須按時辦理該地塊上所建房屋的房屋產權證,並按時將房屋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户給乙方,若甲方不按時辦理,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繼續履行本合同至完畢。
2.因乙方建造房屋花錢、費時、耗力,交易過程中,如甲方反悔不轉讓該地塊土地使用權給乙方,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外,還須賠償乙方因受讓土地使用權及修建房屋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乙方已付甲方的所有款項甲方也須同時退還。乙方已付和未付給丙方的中介費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3.乙方違約責任的處理:交易過程中,乙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價款或反悔不受讓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丙方作為中介方,須全程協助甲方和乙方辦理產權證及產權證、國土證的過户手續,並負責通知、監督。因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辦理產權證及產權證、國土證不能按時過户,丙方應退還已付中介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簽訂本合同書時,甲方已得到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全體權利人的同意及授權,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八、本合同中如手寫文字與印刷文字不一致時,應以手寫項為優先。本合同書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九、簽訂本合同前,甲乙丙三方均已認真閲讀了合同條款,對合同內容完全清楚明白,本合同是在公平自願的情況下籤訂的,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十、甲乙丙三方的有效文書送達地址以本合同書記載的聯繫地址為準,自郵寄之日起五日內視為送達。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三份,每份共兩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即生效。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丙方簽署: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