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常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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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車租賃合同常用15篇

汽車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_x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元。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合同的,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合同,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合同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合同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時,解除合同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合同解除生效日。合同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合同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合同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2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 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 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 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 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 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 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 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汽車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XXXXXXXXX車型,車牌號碼XXXXXXXXXX,從XXXXXX年XXXXX月XXXXXX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XXXXXXXXXXXXXXXXXXXXXX。

3、使用範圍:只限海南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XXXXXX元,共計人民幣XXXXXXX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XXXXXXXX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XXXXXXXX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XXXXXX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海南鴻順自駕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章)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傳真:

汽車租賃合同4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 運輸 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對象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出租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出租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複印件;

7、 出租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

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

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

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

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

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

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築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1、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_噸位:_______車牌號:_______顏色: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車架號:_______行駛證號:_______納税證號:_______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_______方向情況:_______燈光情況:_______車輛成新度:_______車輛外觀:_______隨車工具: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2、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用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__日。

(2)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_______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3、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4、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5、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6、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7、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8、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9、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10、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1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12、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單位工作性質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車牌)_____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車期限:該駕駛員在職期間。

二、租車費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該駕駛員實際因公外出辦事實際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可以據實報銷。

三、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乙方在租期內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如出現任何違規、事故及肇事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損失。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等有效證件並處在有效期後方可租用。

六、租車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其監理組的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工作調配,如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出現違紀現象,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七、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週告知對方。

八、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雙方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如下房屋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要求經營內容:汽車修理

三、乙方在租賃房間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不得損壞房屋現有的設施,若因經營需要改變房屋結構的,必須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改變,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不得經營違反國家及地方法規的任何活動,在經營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生產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經營中且符合甲方租賃管理要求的經營內容,否則甲方隨時可解除合同,其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自負。

四、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水、電、工商、税務、衞生等部門管理費、辦證費用、環保費、房屋維修費)及門面三包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標準及付款方式:乙方租賃甲方第一款土地房屋年租金的標準為15000 元。簽定合同之日付清租金。

六、租賃期限: 20xx年7月 5日至20xx年7月5日止,到期後乙方無條件將房屋歸還給甲方。甲方不承擔乙方租賃期間發生任何費用,續租時以乙方優先,乙方若需續租的必須在租賃期滿30日前提出申請,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續租權利。

七、其它:

1、甲方提供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必要的水、電供應及房屋維護管理責任,乙方應予配合。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保持整潔的門面形象,以共同維護甲方工廠形象。若有違背、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

3、乙方若不按時交納甲方房租、水電費(水電費價格按公司每月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等費用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租賃資格,解除此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隨意將出租房屋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房屋。

5、乙方要遵守甲方門衞的安保管理,並支付雙方協商後的安保費用。

6、租賃期間, 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收回土地房屋時,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

八、此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9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户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XXXXXXXXXXXXX,車牌為XXXXXXXXXXXX,顏色為XXXXXXXXXXXXXX,本車折價為XXXXX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XXXXXXX年 XXXX月 XXXX日 XXXX時起至 XXXX年 XXXXXX月 XXXXX 日 XXXX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XXXX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XXXXXXXXXX 元。 ( 超時 6 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户於每月 XXXXXXXXX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XXXX%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XXXXX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XXXXXXXXXXXX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XXXXXXXXXX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餘時間在30 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20 %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XXXXXXXXX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XXXXXXXXXXX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XXXXXXXXXX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XXXXXXXXX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 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 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XXXXXXXXXXXX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複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汽車租賃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 元/月,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

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1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x租賃合同。

一、合同範圍

甲方租用乙方位於x公司東北角的混凝土攪拌站,範圍為:攪拌站院牆內的土地、設備、廠房、化驗室及有關工具等。

二、混凝土攪拌站人員

甲方如用原員工,可簽訂勞動合同,待遇不低於原來水平。不用的乙方安排其它地方。

三、混凝土攪拌站運轉和維修保養

甲方在承租期內對所承租設備的整體正常運轉和維修保養負責。保證設備完好正常運行,到期雙方檢驗交接。損壞的甲方負責修理完好。

四、庫存原材料

交接時庫存的原料由乙方運出,如甲方需要按原價值一次支付乙方。

五、租用期限

租期暫定一年,如延長可雙方另行續簽合同。攪拌站有關的證件、執照、票據、原經營合同、資料等乙方保存入檔。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六、租金

租金每年人民幣:10萬元。

七、租金支付方式

支付後合同生效,辦理交接。

八、到期交付

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依據原合同條款及相應的合同設備清單現場驗收交付。以原設備達到完好使用狀態為標準。甲方在承租期間投入的固定設備可隨合同終止而搬遷。

九、附攪拌站設備、材料、器具詳細清單交接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十、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爭議問題,如不能協商解決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簽訂地點

x縣x鎮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12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繫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註: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XX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中介方代表:

(或蓋公章)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13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4

甲方:xx中學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提供的客車外出旅遊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租車路線:___________經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雙方同意按商定的價格每車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輛車,時間__天,費用共為___元人民幣。簽定協議時交定金:___元,餘款在返回到校後結清,乙方需提供車票。

3.本次用車過程中的過路費、景區停車費、司機用餐費由甲方承擔,其它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其提供相應的客車為,此車核定載客人數為28人(不包括司機)。

5.雙方約定上、下車地點:華鎣市銅堡初級中學,車輛到達時間:2012年3月10日上午8:00時,出發時間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到達,若因延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乙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給甲方租車總款的1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8、乙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

9、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處理。若因乙方司機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x年xx月xx日

汽車租賃合同15

出租方: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xxxxxxxxx,車牌號為xxxxxxxxx,必須使用xxxxxxxxx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xxxxxxxxxxxx年xxxxx月xxx日xxxxxx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xxx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xxx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xxxxx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xxxxxxxxx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xxxxxxxxx小時計算,超過xxxxx小時(含xxx小時)按全日計算,xxxxxx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xxxxxxxxx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xxx元計算,租期在xxx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xxxxxxxxx元人民幣,在xxx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xxx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xxx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xxxxxx%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xxxxxxxxxx(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xxx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xxxxxxxxx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簽章):xxxxxxxxxxxxxxx承租方(簽章):xxxxxxxxxxxx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年xxxxxx月xxx日xxxxxxxxxxxxx年xxx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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