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代理合同(優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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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貨運代理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貨運代理合同(優秀3篇)

貨運代理合同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 (簡稱“甲方”)委託(簡稱“乙方”),代理託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若本合同中約定的相應價格因市場價格變化而需做出調整,調整方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4.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代理合同2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訂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因甲方填寫的訂艙單內容不準確、錯誤或不符合要求、沒有註明特殊要求等而造成的任何貨物、運費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而承擔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合同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合同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合同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複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合同。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合同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除非甲方有明確的相反指示,為了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並有權選擇是否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託人這一事實。

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即可以為甲方代墊海運費、港口費用、關税及其他應當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十、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税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一、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合同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合同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合同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二、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訂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四、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五、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六、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七、不論基於何種原因,乙方需承擔責任的,均享受我國海商法賠償責任限制和限額的規定。

十八、因本合同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貨運代理合同3

第一條 簽約方: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地址: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 受託人: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地址: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

第二條 委託運輸貨物的名稱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

以甲方每次委託代理貨物運輸時與乙方簽訂的一次性託運單核定的貨物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為準。

第四條 貨物包裝

包裝方式:

1、包裝分為外包裝和內包裝,甲方須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並以適宜保護貨物原則的對其所託運的貨物進行包裝;特別是甲方託運易碎類、易污染類、易變質等貨物時,應自行提供適合長途運輸的包裝。

2、甲方應根據貨物性質和運輸要求,按照國家規定,正確使用運輸標誌和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3、考慮到甲方貨品包裝的統一和完整,以及甲方託運時已包裝完畢和封箱等情況,乙方僅負責檢查外包裝體外表面的完好性。包裝材質、尺寸大小、牢固度、內部襯墊、空隙填充、防水、防傾斜、防震、防顛簸等,均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運輸方式、運輸期限

1、乙方有權完全獨立地選擇具體承運人完成對甲方交付貨物的運輸,並有權選擇適合貨物運輸的運輸工具及運輸路徑等。

2、乙方承諾在雙方書面約定確認的時限內,確保運輸供應商按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目的地。

第六條 貨運代理各項收費

1、託運費:每次託運貨物時簽訂的一次性託運單上核定的價格作為雙方結算託運費的依據,託運單上約定的託運費包括網點攬貨、線路規劃、貨物分撥、轉運等操作以及支付給實際承運第三人的運費應收取的服務費。託運單所核定的價格以雙方共同確認的託運費標準(詳見附件1)為計算依據,合同有效期間,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認後可以對託運費價格進行調整,並簽訂新的補充條款或協議。合同期內,甲方單月託運費總額未達到人民幣 元的,乙方擁有對託運費價格表(附件1)的隨時調價權。

2、其他雜項費用:

(1)保價費:甲方自願選擇保價運輸,並同意乙方按照貨物保價金額的4‰收取保價費。對於價值較高的貨物,保價費收取標準可以另行協商。

關於保價金額:甲方須按照貨物實際價值如實聲明保價金額(即聲明價值),如託運的同一批貨物每件之間價值不同,應分別保價並在合同上另行註明。不分別保價的,按保價總金額平均計算出每件貨物的保價金額,其中每件貨物內裝有小件的,按單件貨物保價金額和內裝數量平均計算出每小件貨物的.保價金額。

(2)提貨費收取標準為:

(3)送貨費收取標準為:

(4)保管費及倉儲費收取標準為:

(5)其他:

3、除前述收費項目外,乙方還可收取特服費、信息費、工本費、代收貨款服務費(如有)等,具體金額以託運單標註為準。

第七條 對賬及賬單確認

1、除即時結算外,每一費用結算週期為一個賬單期,乙方在每一個費用結算期截止日後整理出一份對賬單,並通過當面交付、或郵寄、或傳真、或發送電子郵件的形式交由甲方核對和確認。

2、甲方收到對賬單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核實完畢並給乙方答覆。甲方核實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貨日期、託運單號、起止地、貨物名稱、數量、重量、體積、保價金額、各項費用金額、收貨人是否收到、貨物有無毀損或滅失等。甲方如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均應書面提出。

3、如甲方沒有在五個工作日內答覆或反饋意見,即視為甲方確認無誤。該對賬單即作為雙方結算費用、乙方已完成約定義務的依據。

第八條 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下列第種方式:

(1)當月發生的費用當月結清;

(2)上月20日至本(當)月20日的費用本(當)月底前結清;

(3)當月發生的費用在次月的 _______日之前結清;

(4)現金即時結算:當票發生費用由_______ 付清。

A、託運人

B、收貨人

2、在約定的結算日期之前,如因甲方託運貨量增長致使發生的服務費累計達到人民幣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結算日期之前結算支付。

3、若甲方託運貨量相應服務費金額連續三個月低於人民幣3000元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甲方定期結算的權利,而改由甲方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4、甲方以支票、承兑匯票或者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結算支付服務費,但乙方不接受任何的“商業承兑匯票”、或帶有“農村商業銀行或信用社字樣出票行”的銀行承兑匯票,以及“遠期支票”等。

5、為了保證付款的有效性和資金安全性,甲方必須將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户,或者將乙方認可的支票、銀行承兑匯票交給乙方單位指定的財務人員(須持有加蓋乙方單位財務專用章的委託書)。否則,視為甲方無效支付。

6、雙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甲方賬户名稱: _______,開户行:_______ ,賬號:_______ 。 乙方賬户名稱:,開户行:_______,賬號:_______

第九條 禁止性約定

1、甲方有義務如實申報所託運貨物的性質,不得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險品。否則,所造成的一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罰款和費用,甲方應當予以全額賠償。

2、甲方不得託運需要保温、保濕、保持乾燥的特殊貨物,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蝕性、易污染等危險品,不得託運或夾帶貨幣、有價證券、金銀、國家文物、古玩字畫、假冒偽劣品以及其他禁運或限運貨物。若因此被國家相關部門查扣、處罰或造成其他財產損失、人身傷害,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賠償。

3、甲方要求乙方上門提貨或給收貨人送貨上門的,應分別由甲方和收貨人負責貨物的裝卸,乙方不負責貨物的裝卸,在裝卸過程中造成任何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運輸供應商的選擇

乙方作為受託方,應合理、謹慎選擇運輸供應商,並對全程運輸服務質量向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貨物的提取

1、收貨人有領取貨物的義務。收貨人在受領貨物時,有義務在乙方的《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上簽字,如貨物有異常,收貨人必須在乙方的《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中做異常簽收記錄並如實備註,此《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將作為收貨人(發貨人)索賠的依據。如收貨人未在乙方的《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上做異常簽收,則乙方有權拒絕收貨人(發貨人)提出的任何索賠。

2、貨物運抵目的地後,收貨人填寫不明或乙方聯繫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明確表示拒收貨物,且也聯繫不到甲方,或甲方在乙方發出提貨通知30日仍拒不領取貨物,則視為放棄貨物的所有權和對貨物的處置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理。

3、若收貨人在乙方發出提貨通知後明確表示拒收貨物,或仍不領取貨物超過30日,乙方有權將貨物退回到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貨物簽收憑證,以證明收貨人已收取貨物的,必須在自交運貨物之日起60日內書面提出請求,否則,乙方不再承擔簽收憑證的保管和出示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在約定的期限內結算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不得以貨物索賠及其他任何理由單方扣除、抵消或延期支付。如逾期支付,則每日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有義務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抵目的地,如因乙方過錯逾期到達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按該票託運費金額的5‰賠償甲方,最高賠償限額為該票貨物的託運費。

3、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標準為:

(1)若甲方選擇保價運輸,如貨物實際損失金額高於保價金額的,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如貨物實際損失低於保價金額,乙方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甲方應提供真實的貨物價值發票,以便準確核定貨物實際損失,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賠償。

(2)若甲方沒有對貨物保價,則乙方最高賠償限額為該票毀損、滅失貨物部分託運費的兩倍。

4、乙方的賠償範圍僅限於貨物本身的損失,乙方對於甲方(或收貨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損失和間接損失不予賠償。

第十三條 貨物留置權的行使

1、如甲方拒絕、拖延、逾期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有權中止運輸並留置甲方的所有貨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2、對於約定服務費由收貨人支付的,如果貨物到達時收貨人拒絕支付,則甲方應無條件地向乙方支付,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在甲方和收貨人完全支付之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3、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而拒絕賠償時,乙方有權中止運輸並留置甲方的所有貨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代收貨款業務(□ 有;□ 無。 若無本項業務,本條款項下內容不生效)

1、甲方委託代收貨款的,應當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服務費的金額、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在託運單上直接約定。

2、原則上由收貨人自提貨物,如需乙方送貨,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必須先檢驗簽收並支付貨款後,乙方才配送貨物,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在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之前,如甲方要求變更代收貨款金額等事項的,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並蓋章後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臨時性電話等口頭變更要求。

4、如收貨人拒絕支付貨款或拒絕全額支付貨款,乙方將情況通知甲方後,甲方須在一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如要求返回貨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仍按照約定收取代收貨款手續費。

5、乙方不負責為甲方代開、代轉貨物增值税發票及其他發票。

6、乙方收到收貨人支付的貨款後,在48小時內將貨款匯入甲方的賬户內,如遇星期六、星期日和其他節假日,匯款期限相應順延。

7、無論收貨人是否收貨,收貨人以貨物品名、型號規格、數量、質量、重量不符、質量不合格等為由拒絕支付貨款,甲方應自行向收貨人收取貨款,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免責條款

若貨物的毀損、滅失或逾期到達是因不可抗力因素、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甲方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或者包裝體外表面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保密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及終止後兩年內,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在合作中瞭解到的有關對方的各種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貨物、貨物價格、庫存、服務費標準、貨運到達地點、收貨人、貨運方式等)進行保密;除非是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所需或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均不得向公眾或無關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否則,被披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遭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七條 通信聯絡的確認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第一頁所明示的各方聯繫地址、電話、傳真和電子郵箱均為真實有效的,並保證電話暢通、可隨時收發傳真和電子郵件。如任何一方的聯繫地址、電話、傳真和電子郵箱發生變更,變更方均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2、乙方依據本合同所列明的聯絡方式向甲方郵寄信函、發送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自從乙方寄出,或發出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即視為已送達。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保證其各自每次託運貨物時簽訂貨運代理服務合同(託運單)的人員享有簽訂該貨運代理服務合同(託運單)的權力。

2、本合同未約定事宜以雙方每次簽訂的貨運代理服務合同(託運單)為準;若本貨運代理服務合同中約定的事宜與託運單有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3、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相互留存對方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甲方: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 (蓋章)

註冊地址: 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 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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