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彙編1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
甲方:
乙方:
因為甲方無力經營土地,種植業結構調整的需要,經雙方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中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三十六條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並根據三十七條的規定,經村委會同意備案,達成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轉包土地面積畝,座落位置
東鄰________________西鄰___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______北鄰
二、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期限為永久、終生。
三、甲方將土地流轉給乙方後,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應從事農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四、甲方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將享有國家現行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各種農業補貼等。
五、甲方轉讓的`承包地,如果拖欠國家和集體的陳欠款等,導致發包方解除承包合同,因此造成的乙方各種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此地轉讓給乙方經營期間,如遇到國家徵用或開發用地,個人所得土地補償費和附着物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預。
七、乙方有權將本合同同項上的全部和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出租。
八、轉讓金額:流轉價款,每平方米按________元付給甲方,即畝,合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現金,簽字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此協議,違約方按條款五倍金額賠償另一方。
十、甲方保證:在自願轉包土地後,土地上任何事宜均不找村委會,一切自行負責。
十一、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村委會各持一份,經核實內容相同,文字無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中間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出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雙慶何北部地塊家庭承包地___畝以__轉包出租方式,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種植農業經濟作物。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須支付土地流轉價款為每年900斤/畝小麥,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價計算,支付的時間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_____元人民幣(:_____元)。
(二)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兑現,否則,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兑付總額0.2%的滯納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一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給付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不再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家庭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欄目中完善,完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證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3
流出方(甲方) 地址:
流入方(乙方) 地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家庭承包地_______畝以__流轉__方式,從__20xx___年__1___月__1___日起至___20xx__年___12__月__30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_植樹造林,營造防護林帶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該宗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享有該宗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2、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3、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宗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以現金形式支付價款。
(二)結算價格:現金( )元。
(三)支付時間:_每年年底前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由縣財政局直接打卡到信用社一卡通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同期內,甲方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宗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已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一) 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損毀該宗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繼續經營,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使用權。但需與甲方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合同。如不在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土地承包期限,
第六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鑑證機關各一份,
甲 方: (簽字蓋章)
乙 方: (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4
發包方:
承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並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准。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範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範圍詳見圖片。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於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後,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訂約人: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5
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鎮股河新村
受讓方(乙方):
住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雙慶何北部地塊家庭承包地___畝以__轉包出租方式,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 年10月10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種植農業經濟作物。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l、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須支付土地流轉價款為每年900斤/畝小麥,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價計算,支付的`時間為: 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 元人民幣(: 元)。
(二)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兑現,否則,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兑付總額0.2%的滯納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一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給付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不再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家庭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欄目中完善,完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20xx年10月10日
發包方: (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 (簽字蓋章)
鑑證人: (簽字蓋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附:補充説明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7
[縣簡稱]土讓字第[年份]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 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範本二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村村民小組同意,本着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土地轉讓期30年,甲方共出讓土地經營權1、4畝,出讓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農曆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區域內,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滿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恢復;
三、承包期滿後,如果乙方需要再繼續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當年土地流轉的市場價格調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繼續承包。
四、在承包期內,如果乙方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乙方在付清當年承包金後可隨時撤出;
五、假如遇到國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徵用承包區域內的土地,土地徵用補償費以及原有未採伐的林木補償費歸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後修建的設施及種植的植物補償費都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區域內的任何東西,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方可進入採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為保確我嘎與甘肅鄰邊草牧場的合理利用和發揮其經濟效益,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嘎查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集體所有的景電二期工程灌溉範圍內的土地 畝(其均為淨面積)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其位置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能耕種的土地合計 畝。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土地承包使用費每畝 元,也可根據實際情況以農產品折價頂替承包費,農作物的價格按照該作物當年的市場中間價計算。乙方須將每年的承包費在當年的11月底以前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按當年的銀行貸款利息收取滯納金。
三、乙方的土地承包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所發包土地的經營使用情況依法享有監督、檢查的權利。
2、有權依據承包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收取土地承包用費。
3、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購任務和納税任務。
4、農業税及農牧林特產税由甲方在收取土地承包費時一併代收代繳,並負責將完税票據回執給乙方。
5、承包期滿後,有權提出新的承包標準,乙方按法律規定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放棄承包,甲方有權選擇和確定新的承包個人和組織。
6、有義務維護乙方承包土地的合法權益,對破壞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有義務幫助和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土地享有合法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並只能在其所承包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非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承包期滿後,乙方對土地的水利設施和其它附屬設施無權收回,也可和甲方協商,按折舊率由甲方給乙方以一
3、有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聽取甲方合理化建議。
4、有義務按時足額繳納承包使用費。
五、在承包合同履行期內,如因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該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民事責任。如因以上原因導致合同確需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承包合同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六、違約責任
1、任保一方違反合同,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如乙方違約不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除承擔違約外,甲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
七、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和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義務。
八、其它規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集體資產,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增加經濟收入,甲方同意將位與 的一塊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 面積 畝,具體 。
二、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畝 元計算,每年承包金共 。 年共計 ,乙方要在 天內交足承包款,否則,甲方另行發包。
四、其他事項
1、在土地承包期間,如有干擾破壞現象,甲方積極派人協助解決。
2、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3、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4、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5、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餘年限的承包費。
6、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等的相對完整。
7、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8、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條款:
一、甲方以承包形式將面積______畝的土地承包權給乙方,乙方從事______生產,不得對外轉包、分包。
二、承包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租金:按每年每畝公斤中等質量中秈稻穀折算成人民幣支付,中秈稻穀價格以國家公佈的當年最低收購價格測算,支付時當年國家最低收購價未公佈的,按上年最低收購價格執行。
四、付款形式和時間以及保證金的具體相關事宜。
五、乙方所租土地中,現有的青苗賠償費由乙方承擔,須在村委會要求的'期限內付清。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甲方應積極協助解決生產所需的基礎設施,如水、電。
七、乙方在所租土地上享有生產經營的權利和生產產品收益的權利,乙方不得私自更改生產項目,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須接受村委會和甲方合法合理的管理和監督。
八、如鎮政府農田整治整體規劃涉及到乙方所租土地,乙方須無條件積極配合甲方和鎮政府的土地整治工作,整治所佔的面積和整治所影響的土地農作物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九、乙方所從事的經營項目中的補貼歸乙方所有。
十、在租賃期限內,因城市規劃建設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補償,甲方不承擔相關損失;由甲方因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乙方必須購買所有其承包土地上的農作物,保險收益歸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承租的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2)乙方在租賃期間,有關環評、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十四、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甲乙雙方須協商下一輪承包問題,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合作。
十五、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得在承包土地上農作物,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公證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0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情況
林地名稱(小地名) ,座落 鄉(鎮) 村 組,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二、流轉期限
流轉林地使用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批准,不得用於非林建設或者其它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流轉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後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發包方、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四)如乙方對現有林木進行低產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後,林地、林木歸還給甲方。
(五)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乙方不得改變承包地的林地用途,應依法採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採石、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七)在承包期內,在承包範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林地範圍內開通道路,修築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並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出租、抵押融資等經營活動,但必須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九)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採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流轉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 元,流轉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給乙方的,價格 元。合計 元。(一)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詳見收條(附件4)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100000.
(二)如違約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為損失額的100%.
七、其它條款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生效。
1、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簽字並經林地承包管理機構鑑證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林地流轉合同管理部門(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地址: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住所:
乙方(承租方): 住所: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民法典》等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土地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的土地,出租給乙方 從事 使用。該土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經實際丈量總面積 畝,經實際丈量東西寬度約 米。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按土地現狀(土地平整,適宜種植小麥、玉米、花生、大豆、穀子等農作物)交付乙方,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三、租金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
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幣 元( 元),每年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於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後乙方應在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足額支付本年度的租金。收取租金後,甲方開具普通收款收據(或者收條)給乙方作為收款憑證。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交付約定出租的土地。
2、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不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出租期內,如果政府需要徵收或者徵用、佔用該土地,不屬甲方違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6、甲方有權在出租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2、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乙方在承租的'土地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所發生各項生產經營收益、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與甲方無關。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不得用承租的土地抵償債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流轉給第三人,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5、在租賃期內,如果政府需要徵收或者徵用、佔用該土地,乙方應該積極配合,地上附着物補償歸乙方。
6、租賃期滿,乙方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如甲方繼續出租,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期滿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合同期滿,如果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合同,乙方應自行處理租地範圍內的一切地上附着物,處理好後把土地交給甲方,乙方應保證土地恢復原狀,達到承租時的等級和質量。
2、如果乙方逾期 30 天未交付土地,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的所有地上附着物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並且恢復原狀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即視為違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違約方應按照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2、如乙方逾期未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1%計罰。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足額交清租金,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有權收回出租給乙方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自行處置地上附着物,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租賃期內,因政府徵收、徵用土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損害土地的;
2、不按時限交納租金的。九、其他事項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見證人(擔保人):
見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2
甲方(入股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聯繫方式: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_省_市_鎮_村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與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用途,主營項目是農副業,畜牧業,園林及農副產品深加工,觀光旅遊業等 生產經營及租賃。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期限為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股份合作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承包期限結束止。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一)採取下列形式分配股權紅利:
1.保底分紅。保底分紅期為三年。
2.根據每年的生產經營狀況,將純收益的30%作為合作股的紅利分配。
(二)支付股權紅利方式: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分得股權紅利、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於股份合作到期之日將土地交付甲方。
4.乙方依法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6.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股份合作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股權紅利,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5‰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股權紅利的5‰承擔違約金。
3.甲方不準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若因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其他
1.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招遠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招遠市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3
合同編號: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甲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至 界 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畝 (小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畝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乙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畝 (小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畝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後,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五、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月 ___日______ 年___ 月 ___日
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4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鄉(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二、轉包(租賃)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後一年的 月日。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公斤,共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 逐年支付,即於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 一次性支付,即於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
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 證 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5
甲方(承讓方):
乙方(承包方):
為發展村莊經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於柳五村範圍內的土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計 畝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1、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的土地只能用於苗木、花卉種植及農林綜合開發項目。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獲得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租賃土地及農業資源。
3、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交付約定租賃的土地。由雙方驗收交接,並辦理《土地驗收交接單》。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合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7、協助乙方解決農業用電,用電設施及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享有本村村民用水澆地的同等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乙方所承包的.土地僅限於種植業,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準取土,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等,若乙方自行改變土地用途,則視為乙方違約,由甲方無償收回土地,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款。
4、土地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土地對外轉包,如需轉包,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有關事項由甲方進行把關。
5、租賃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甲方收回土地對外租賃,若乙方確需繼續租賃,需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並應當在租賃期滿6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7、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臨時建築,需徵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1、租賃價款:每年每畝 元。按照省級高新區補償價格為準,租賃價款隨省級高新區土地補償標準而調整。
2、支付方式:於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度的租賃價款。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當年租賃款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地上附着物損失。乙方應按時交納租賃費,如逾期按每天2.5%交納滯納金,逾期壹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到期後條款
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租賃期滿,如甲方不再租賃,乙方應在2個月內將地上附着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淨,視為放棄,由甲方負責清理,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協議內容另行協商。
八、其他事項
1、租賃期內,因國家、上級各級政府徵用該宗土地,雙方應終止合同。地上附着物經評估並取得乙方同意後,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拆除辦法按照第七條規定執行。若遇國家土地政策調整,甲乙雙方都應共同遵循,按照調整後的國家土地政策執行合同。
2、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鎮經管中心存檔兩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蓋章):
乙方(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