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範文彙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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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貨物運輸合同範文彙編十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海上運輸合同樣本

合同號:

日 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

(2)數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 開給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 險: 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____由客户自理。

(12)買方須於20xx年xx月x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 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 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

買方: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複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户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繫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內核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審核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

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承運人: 簽訂時間: 託運人: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託運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收貨地點、收貨人、到達時間、行駛路線。

二、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託運人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

三、包裝要求:託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沒有約定包裝方式的應當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裝,沒有通常方式的應當採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包裝費用由負擔。

四、運輸費用**元;由託運人/收貨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點;貨物到達並數量無誤、無毀損**日內支付。

六、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收貨人收到貨物或者提取貨物時,在約定的**工作日內/當即對貨物的數量、毀損情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當即通知託運人。

八、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九、因託運人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損失的,託運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賠償額: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由承運人向託運人/收貨人賠償**元。

十一、託運人/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它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

十二、違約責任:1.未按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送達

2.未按約定路線運輸

十三、其他約定:傳真件具有與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五、解決爭議的方式:1協商解決。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承運人名稱:託運人名稱: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貨物方) :

乙方:**縣**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運輸貨物,運費為整車運費=車次費**元/日+0。45元/公里+路橋費;零擔運費=**元/立方米X公里

二、乙方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裝車後, 甲方需提供貨物裝箱單,商業價格單,便於貨物丟損賠償時參用。貨值超過**萬元甲方需賣保險。

三、甲方有權免費跟蹤查詢貨物運輸期間的情況,如貨物有丟失,損毀,甲方在收貨前提出。

四、貨物不得夾帶違法物品,因此被查扣乙方不負責,甲方負擔貨物的被檢被查被扣等費用。

五、因不可抗原因(如:地震,水澇等)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但要及時通知甲方,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六、付款方式:起運時預交一半運費,貨到付清。

七、合同履行:本合同起貨時履行開始,收貨付款後終止,期間如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負擔產生的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以下各項務必認真填寫,不填寫的用斜線劃去。)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運輸方式包括 :

□精準卡航;□精準空運;□精準汽運;□精準城運。(單選或多選)

2、甲方應依乙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黃順平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經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附件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計算。若體積重量大於實際重量,按體積重量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當時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五、接貨與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須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聲明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聲明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

八、拒運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出發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航班、汽運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三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地將貨物送達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件人,因此額外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件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後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後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週期與限額結算,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月 3 號對賬,對賬當月 10 號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結算限額為 3000 元,兩者俱一即可。

註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2個月低於 20xx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3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後的第 5 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默認。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並註明實結金額,加蓋公章。

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託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後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採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運費達壹萬元(含)以上時應以支票結算,支票收款人必須填寫“ 武漢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期票日期不能超出三天;通過銀行匯款不得超過三天,以銀行電匯單日期為準。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負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

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空運貨物最高按20元(人民幣)/千克賠償;汽運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聲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依公佈時效(附件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缺少或損壞;

G、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僅限,精準汽運和精準卡航貨物到達簽收後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精準空運貨物到達簽收後七日內提出,遲延交貨的到達簽收後十四日內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後應於六十日內作出答覆。

十六、保密條款

1、甲方對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乙方商業祕密和其它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需採取有效措施使上述資料免於被無關人員接觸,包括要求參與本合同工作的僱員遵守本條之規定。

2、甲方給予乙方的各種優惠和其它商業信息,乙方應為甲方保密。

十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終止後,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

十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乙方對其委託甲方承運的貨物均己向保險公司投保了貨物運輸險,甲方應在其承運乙方的貨物出現毀損,滅失等事故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保險索賠資料(必須由甲方才能提供的保險索賠資料,如當事車輛行駛證、駕駛證、交警證明等)未達到上述要求之一的,由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附件一:《物流人員確認單》

致 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我方指派以下人員到貴司辦理貨物交接、驗收、結算等各個環節的物流事宜:

編號姓名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承運人(簽名/蓋章): 託運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

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 xxx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xxxx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xxx公司 乙方簽章:xxxxx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___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航空貨物運輸業務的發展,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國內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業務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業務範圍和職能

1.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區從事甲方航班的國內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業務。

2.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承攬普通貨物和除危險物品以外特種貨物的國內航空運輸,但必須優先保障甲方的公務貨。

3.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領取、保管、使用和填開甲方指定的運輸憑證。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預定貨物艙位,全面正確的向託運人講明有關運輸條件和要求,計收貨物運費、地面運費、貨物運輸保險費、航空貨物聲明價值附加費等費用。

5.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將收運的貨物連同貨運單和各種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點。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規章、班期時刻表和運價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資料。上述各種業務資料如有修改、補充或作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7.甲乙雙方共同履行誠信經營職責,共同維護對方正當利益,未經任何一方授權許可,不得以對方名義或資質從事經營行為,不得公開雙方合作的商業信息、客户資料;任何一方違反,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追償經濟損失。

8.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等相關政策、規定,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業務規範;如有一方違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航線、艙位及價格

1.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合理安排運力,乙方負責在相應航線上組織航空貨物。乙方組織銷售貨物,填開運單、交運操作,運輸收入計入乙方,並統一向甲方結算。

2.甲方同意始發航線確定後,及時通知乙方並按約定價格結算。具體價格、艙位,甲乙雙方以協議附件形式確定。

3.甲方空運價格包含始發地的貨站地面運輸費等費用。

4.貨物退運,已付代理手續費應退還甲方;運費更改,其手續費多退少補。

第三條財務結算

1.乙方領用新貨運憑證時,必須及時與甲方進行結算後方可申請領新的貨運憑證。

2.每次結算,乙方須將一式三份的銷售日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票證、當期銷售收入彙總表交甲方財務部門。

3.銷售日報表中的原件上須加蓋代理人公章或財務章。報表頁角的“製表人”等欄須填寫全名。

4.乙方在送交銷售日報表同時,必須附有與銷售收入總額相符的現金繳款單或銀行轉賬單回執。

5.乙方必須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結算,如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結清運輸款,乙方應按所欠運輸款金額的0.5%/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6.有關財務結算和管理方面的未盡事宜,按本協議之附件有關條款執行。

第四條責任和保障

1.乙方應保證貨物符合承運條件,按____________機場貨站要求交貨,以保證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負責解決始發貨站和到達貨站的貨物收取、安檢、地面裝卸、發貨事宜及費用支付,保證乙方貨物按時正常出運和提取。

3.甲方承運貨物發生破損、延誤等應及時出具相關證明並按規定償付損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飛後將所代理承運的貨物清單以傳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詢和對帳工作。

(上述“按規定”包括了按總局規定,不同意修改)

5.由於乙方填開運輸憑證差錯或執行規章和業務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應對所填開運輸憑證上所列相應貨物價值及各項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7.其它運輸方面的未盡事宜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職責轉讓

1.乙方在代理甲方航空貨物運輸業務時所用名稱和活動地區只能是本協議中確定的名稱和地區。

2.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權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六條訴訟

關於本協議的範圍、含義、解釋和執行,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給協議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協議簽訂所在地法律法規。

第七條關於附件

本協議之附件一《簽署協議所需提供的資料》、附件二《運輸憑證管理及使用》、附件三《貨物交接》、附件四《安全條款》、附件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它有關事項

1.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書面確認,並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2.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對方接到通知後並表示無異議的第30天起,本協議即自行失效。

3.在協議終止之前,協議雙方都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上述終止不應解除締約任何一方在終止之日前根

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4.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續簽協議,應在本協議到期二個月前向對方提出續簽意思表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

5.本協議正本壹式陸份,乙方執貳份,甲方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署《航空貨運代理安全責任書》亦作為協議附件,雙方各持壹份。

6.本協議在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負責向________快運航空有限公司________營業部提供擔保並承擔一切責任,並向我公司提供書面擔保。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8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承運雙方的安全責任,保障設備運輸的安全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貨物運輸事宜,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運輸項目

1.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設備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輸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運輸費用及付款方式

1.運輸總費用為(含税)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2.付款方式:貨物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一次性付清承運費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運費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輸起止地點

運輸起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終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運輸期間,甲方指派運輸項目的安全的具體聯繫溝通。

2)按約定落實施工現場起重機等裝卸機械和人員,以及相關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應特種設備的捆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可靠。

3)雙方應相互協作,並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運輸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對產生的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5)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採取應急措施:

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甲方權利義務

1)對乙方拉運的車輛進行檢查

2)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

3)負責落實廠區內的現場道路通行條件和接卸條件(夜間卸貨需要充分的照明條件),對可能影響他方通行或現場設施的部位,設置安全警告標誌、標識並採取措施。

4)必要時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督促乙方落實運輸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施工的管理。

2)負責運輸路線的勘察,確定沿途有關彎道、橋樑、架空線路、隧道等可能影響運輸的相關措施,選擇最優安全運輸路線。

3)負責雙方隨車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落實各項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環境工作的具體措施。

4)隨車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規章制度,配備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工作,服從甲方管理。

5)運輸車輛具有相關證照,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適合本大件運輸條件。駕駛人員應持有與駕駛車輛相對應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有效證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制定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7)負責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件運輸相關公路通行許可的申請;運輸途中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罰款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承擔;落實引路車輛和相關安全警示標誌。

8)負責運輸貨物的綁紮,確保綁紮牢固和貨物安全,懸掛安全標誌、並確保特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相關測量儀器的完好和正常運轉;運輸途中因車輛原因及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停車費、過渡費、過橋費均由承運方承擔。

9)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落實運輸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對運輸貨物、道路情況的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10)途中引路車輛應指定專人負責對道路情況的觀察,確保車輛的安全通行。

11)對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電力線路等管線構架,應保持安全距離。

12)對沿途可能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設施、樹木綠化和其他設施,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繫處理,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通過。

13)負責設置夜間運輸的發光安全標誌等。

14)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貨物損壞等事故,必須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六、不可抗力

如發生地震、颱風、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預見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受影響的當事人一方無須因此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向對方主張權利。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上述保證金收取後由甲方出具保證金收據。合同期限屆滿後,上述保證金由甲方予以返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 xxxxxxxxxxxx :(託運方) 代理人:xxxx

承運方: 證件號: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

貨單號: xxxxxx__品名: xxx 單位:__xx_____ 數量:____xxx___;

注:運輸車輛為乙方自己的運輸車輛;

車型號: 車身長: 米,車牌號:發電機號:。其中運輸路途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油費等全部費用有乙方支付,途中車輛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 乙方(貨運司機)負責把貨運到到達點

貨物起運地點温江貨物到達地點xxxxxxxxxxxxx 收貨人聯繫人電話:

、 貨物承運日期 xxxx年 xx月 xx日 12:.00時貨物運到期限 xxxx年 xx月 xx日10:

、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共計; 付款方式 餘額; 貨到達地點託運方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生效後,已裝車的貨物全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意外損失,(如火災、丟失、油污、髒爛、磨損、漏雨等人為災害)均有乙方運輸單位及個人按市場價格負責全部賠償給甲方。

六、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七、雙方義務

收貨人(甲方)的義務及責任: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承運方(乙方)的義務及責任:如果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八、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使生效。貨、款兩清時,終止本協議。 注:中途不準配貨,如發現配貨罰款500.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xxxxxxxxx 聯繫電話:

甲方單位蓋章

20xx年10月13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份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燬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份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於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份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遲延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末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於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下,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託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於承運人、受託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並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威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現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深險人應在獲悉後立即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攜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後,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認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裁港全部卸離海輪後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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