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代理合同集合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代理合同 篇1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代理人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户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户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合同範本《代理人合同》。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五)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户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户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 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台賬和記錄(客户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代理合同 篇2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總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甲方欲從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買 產品。甲方和乙方同意,由甲方指定的其總代理人乙方系獨家全權代表,甲方授權其代表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談欲購買商品或引進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定義
1.本協議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託人按照第六條第一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佣金。
“許可證協議”係指委託人與賣方所簽訂的商品買賣或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商品或技術相關的在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商品或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商品或技術並向委託方予以報價。
“報價”係指委託人為購買商品或引進該項技術而給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2.各條款所列的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二、總代理
1.委託人指定其總代理人,係為獨家全權總代理並代表委託人與賣方洽談購買該項商品或引進該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並代表委託人聯繫一切有關事項。為此,總代理人願意接受此委託。
2.在協議有效期內,委託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商品或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託人聯繫有關任何事項。
3.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託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託人洽談本許可證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並生效。委託人與賣方洽談該項商品或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人取得佣金,其總代理終止。
4.委託人指定總代理人係為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託人洽談許可項證協議及購買該項商品或引進該項技術之事宜,本協議的委託人與總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關係,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範圍的代理權。
三、總代理人的職責
1.於本協議期內代理人:
(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於委託人獲得該項商品的轉讓並儘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2)在洽談轉讓及購買該項商品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託人提供有關爭議,分歧或僵局之詳情並就此事與委託人磋商。
(3)應採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託人取得該項商品並簽訂許可證協議。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託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託人代理任何事項;或:
(2)以委託人的名義或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委託人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委託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託人承擔任何責任業務;或
(3)與賣方議定轉讓和獲得該項商品或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或不論以任何方式從委託人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祕密,僅能為購買商品或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四、委託人的職責
1.代理人當代表其委託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或將轉讓商品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託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2.委託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於總代理人與賣方轉讓和獲得該項商品。
五、佣金
1.委託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 ( %)的佣金。佣金於許可證簽署之日以 支付。
2.協議雙方同意賣方與委託方簽訂轉讓商品價格條款及條件,委託方的義務應根據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支付佣金 ,同時總代理人按照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有權利收取佣金,屆時不得以任何藉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六、終止協議
1.如遇有下列任何條件或情況時,委託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託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後的 天內,仍置之不理,立刻終止本協議對代理人的委託。
2.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不論出於何各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3.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託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託人。
(2)按照本協議規定,於終止對總代理人委託的的 天內,委託人將佣金支付給代理人。
4.按本協議規定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並付之實施。
七、分代理轉讓
1. 非經委託人預告預先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或轉移給非經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託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人委託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2. 非經總代理人預先書面同意,委託人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3. 本協議對委託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並確保實施。
八、修改
委託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購買商品或引進技術協議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記錄,並將代委託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購買商品或引進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且後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是根據簽字時 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協議生效後,由於 頒佈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託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託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十、委託人的違約責任
委託人未按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
十一、居間人的違約責任
居間人未能履行如實報告或者審慎審查的義務致使委託人因此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語言
本協議以中文文本為正式文本。
十四、通 知
1.凡有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2.凡有關通知、請示或其他書信往來,可用書信、傳真、電子郵件方式按對方所列地址寄至對方。
十五、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代理合同 篇3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地址: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範圍
1、乙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乙方在甲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
3、乙方特別權限,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確保委託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乙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乙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並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依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外商由甲方指定(或提供),甲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接受乙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自行承擔進口關税、產品增值税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甲方還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_____%的標準計算的利息),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甲方應該和乙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乙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7、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甲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為甲方放棄索賠。
(二)乙方責任
1、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在收到甲方_____%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
3、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甲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甲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甲乙雙方的結算
1、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總貨款_____%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_______元按RMB_______元計。
2、甲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_____日內將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乙方指定賬户,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3、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乙方代墊的,甲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2、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不包括辦理採購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費用。
3、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出現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根據各自的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屆時其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除仲裁庭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代理範圍:
1、工商設立登記代理( ); 2、工商變更登記代理( );3、公司工商清算代理( );
4、公司税務登記代理( ); 5、公司税務清算代理( );6、組織機構登記代理( );
7、企業銀行開户代理( ); 8、公司印鑑刻制代理( );9、衞生專項許可代理( );
10、環評專項許可代理( );11、一般納税人認定代理( );
本次委託代理共計 項
二、各項代理費用:
1、工商設立登記代理費 元; 2、工商變更登記代理費 元;
3、公司工商清算代理費 元 ; 4、公司税務登記代理費 元 ;
5、公司税務清算代理費 元 ; 6、組織機構登記代理費 元 ;
7、企業銀行開户代理費 元 ; 8、公司印鑑刻制代理費 元 ;
9、衞生專項許可代理費 元 ; 10、環評專項許可代理費 元 ;
11、一般納税人認定代理費 元 ;
本次委託代理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 元)
三、 各項代理所需時限:
1、工商設立登記 工作日; 2、工商變更登記 工作日;
3、公司工商清算 工作日 ; 4、公司税務登記 工作日;
5、公司税務清算 工作日 ; 6、組織機構登記 工作日 ;
7、企業銀行開户 工作日 ; 8、公司印鑑刻制 工作日 ;
9、衞生專項許可 工作日 ; 10、環評專項許可 工作日 ;
11、一般納税人認定 工作日 ;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委託事項,乙方向甲方提交委託事項所需資料清單,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凡屬提供虛假材料導致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或乙方受損的,乙方有權終止辦理後續事宜並責成甲方賠償乙方受損費用;
2、上述各項代理,須按所委託事項總金額的 %支付乙方預付款,即 元整,餘款 %即 元整於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交付甲方時一次付清;
3、上述費用僅限於雙方約定的代理費用,委託事項所發生的官方費用或其他費用(如:驗資費、評估費、財產轉移專項審計費、詢證費、工商清算審計費、税務清算審計費、公告費、特殊事項的公關費等)由甲方另行承擔,所發生的官方費用或其他費用(除特殊事項的公關費)由乙方出具官方票據或相關票據向甲方收取,視官方費用或其他費用的多少,可由甲方事先支付,也可由乙方先行墊付,於本協議第六條註明;
XX-8-18 19:43 回覆
123.112.77.* 2樓
4、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特定人員,有義務在代理時限內完成委託事項;
五、違約責任:
1、 本協議一經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變
更、終止協議;
2、協議履行期間,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認可,可解除協議,乙方將已取得的預付款退還給甲方。
3、協議履行期間,凡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或者甲方人員失去聯繫等原因,致使乙方服務工作連續一個月毫無進展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履行義務,乙方所收取的預付款不予退還;
4、乙方有義務在代理時限內完成委託事項,如未能在委託時限內完成的,甲方有權利終止協議,要求乙方退還前期支付的預付款,並按所支付預付款的5%支付甲方違約金。
六、其他費用約定:
七、其他委託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委託方): 乙 方(受託方):麥肯賽爾登記註冊
代 理 事 務 所
電 話:電 話:
聯繫人: 聯繫人: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至XXXXXXXXX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二、合同標的:XXXXXXXXX
產品名稱:XXXXXXXXX
數量:XXXXXXXXX
合同金額:XXXXXXXXX
擬出運日期:XXXXXXXXX
出運港:XXXXXXXXX
到貨港:XXXXXXXXX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XXXXXXXXX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税發票、納税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合同標的)的全部內容執行,並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乙方收匯)。
(二)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後一週內,將貨款轉付甲方帳户。
四、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訴訟代理合同2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 與 的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 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 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訴訟代理合同3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原告)因與交通事故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李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一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元,其餘代理費於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元,如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元;
4.其他特別規定:。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後決定。
十二、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託律師: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時間:年月日
訴訟代理合同協議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