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合同模板彙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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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員工勞動合同模板彙編七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 登記註冊地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固定限期:本合同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在 工作。

2、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工作地點、崗位及職務

3、乙方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雙方同意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實施的《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作時間、班制、假期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實施辦法》規定,按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時間。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及婚、喪、產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__________(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乙方工資。

2、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薪酬分配辦法確定。

5、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企業效益調整薪酬。

6、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五、社會保險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2、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3、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4、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在離職前應書面申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其它約定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雙方依法另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鑑證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單位領導:

本人xxx,男,大專文化,20xx年11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單位工程部上班。一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內,樹立良好的工作態度。工作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與同事融洽相處,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及時做好領導佈置的每一項任務,並協助同事完成各項工作。

二是合同期內,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一年來,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餘,積極主動地抓好專業經驗的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對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軟件進行進一步的掌握,達到熟練運用的程度,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不斷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夠更快、更好的完成。

一年來,雖然在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自己的各方面與貴單位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如果貴單位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10月25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 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 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 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在實際生活中,有的勞動者由於個人原因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不願意參加社保的情況確實存在,法律、法規也賦予了用人單位因此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是用人單位依然要盡到及時催告的義務,否則將承擔不利的後果,如《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的規定。但是無論哪一種情況,勞動者已經付出的勞動,用人單位都應當及時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同時,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定的,勞動者不願意參加是違法的。如果遷就了這種違法行為,要承擔違法責任,不僅要如數補繳,還要繳納滯納金等。

員工不籤勞動合同,企業在通知之後仍不籤勞動合同的,企業可以單方面終止與該員工的勞動關係。且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合同是對職工福利的保障,希望各位勞動者都能積極、主動的簽署。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甲乙雙方同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因甲方產生________的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並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並且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 因為甲方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除了應當支付乙方工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繳納乙方的社保、公積金到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還要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在合同解除後____日內辦理完各項交接工作,離職手續。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

第四條 乙方自願放棄除此協議之外的其他訴求。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合同期自200*年元月1日至200*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員工姓名、崗位、工資見花名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安全、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等有關方面的教育,合格後上崗。

四、乙方要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提高技術,遵守甲方勞動紀律,愛護設施、設備、用具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安全條件,及勞動保護用品。

六、甲方執行提供零售業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及其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甲方應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額(工資標準見花名冊),次月10日支付上月工資。

八、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社全養老保險。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按國家和省市法規辦理。

十、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為15天。

十一、有關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變更方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甲乙雙方的其中一方發生違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損失程度和責任予以經濟賠償。

十三、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由甲方負責到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留存兩份。

甲方(蓋章) 鑑證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人員:

訂立時間: 鑑證時間:

  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全。

勞動合同有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2、要籤書面合同。並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現在有些單位用人很不規範,不願意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責任,也有的單位領導圖省事。這是對勞動者極不負責的行為。勞動者有權要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這樣,如果發生勞動糾紛、爭議,就有法律依據。

  3、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

這一點往往被勞動者所勿略,有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藉口辭退員工。這種方法對用工單位來説,省事兒又省錢,可以不對勞動者負任何責任。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多聽、多想、多看(參看別人的合同),避免籤“口頭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單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險性行業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工傷概不負責”的生死合同。

  4、一邊倒合同不能籤。

由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處於相對弱勢地位,所以,相當一些勞動者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職時面對用人單位制定出的勞動合同文本,心裏可能有很大的`意見,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見。有的人委婉地提出意見,往往被用人單位拒絕後,也不敢再堅持己見,只好委曲求全地在合同上籤了字,先得到這份工作再説。但是,從法律角度上看,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是表示自己對這份合同認可,並願意遵守和履行這份合同的行為。如果拿不出用人單位在籤合同時採用了脅迫或欺詐的證據,就只能被認定為這是自己的真實意思所為,就不能説這是一份無效的勞動合同。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為標誌。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月至少休息二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工齡工資每年增長100元。

4、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7

物業公司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會保險,經仲裁後,物業公司需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案件經未央區法院審理後,雙方已成調解,辦案法官提醒,對用人單位而言,不簽訂勞動合同意味着不少風險。

發生勞動爭議 仲裁裁決支付雙部工資

王某、李某等人曾就職於西安某物業公司,擔任秩序維護部維護員。工作期間,公司均沒有和他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後來,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王某、李某等5人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裁決公司向5人分別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2萬元,公司不服,起訴至未央區法院。

近日,未央區法院受理了該案,由於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行政庭承辦法官暢筱婧決定進行庭前調解,經過釋法等工作,雙方達成一致,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當即表示回公司籌備資金,當日即執行完畢。

法官提醒:不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法律風險大

近年來,因未籤勞動合同導致的勞動爭議案件與日俱增,很多用工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只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由單位持有。這些用人單位錯誤的認為: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用工協議,勞動法就無法調控;而簽訂勞動合同後,就要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發生訴訟對用工單位不利、不能隨意辭退勞動者等。

“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工單位也存在很大法律風險”,辦案法官説,對於用工單位,必須要明確幾點:首先,未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按照法律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用工關係,即形成了勞動關係,勞動者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有些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將社保費用在工資中一併發放,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為依法繳納社保費用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用人單位的此種做法缺乏法律意識。

其實,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若勞動者需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工單位。但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這對用工單位制度管理不利,更重要的是對於涉及商業祕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不能有效約束。

最後,未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試用不合格予以辭退。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合格,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辭退,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未籤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用人單位在辭退勞動者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對於勞動者不願簽訂勞動合同、刻意躲避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不予用工,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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