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服務合同彙總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服務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託服務合同 篇1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項目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服務的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_________
1.2 項目地點_________
1.3 擬建建設項目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服務內容:
2.1 建設項目現場踏勘
2.2 建設項目選址定點
2.3 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 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 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
文件資料名稱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xx]162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項目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服務項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xx]162號和黑建規[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 乙方對提交的委託項目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 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項目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 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
│ │單位名稱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 │
│ 委託方 │經辦人 │ (簽字)│ │
│ ├─────┼─────────────┤ │
│ (甲方) │單位地址 │ │ (單位公章) │
委託服務合同 篇2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________律師、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及現場法律諮詢,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敍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_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要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委託方所在地。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3委託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伊犁好管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佔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託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於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後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設備,如合同期滿後,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項目(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並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後即生效。
甲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
委託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4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敍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5保安服務委託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的專業保安服務事宜,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服務區域:
第二條、委託服務期限:
1、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為期 年
2、委託人員數量,共 人,其中包括隊長1名。人員分佈為東、西出入口24小時門衞崗6人、園區24小時巡視崗共4人。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員履行本合同約定條款進行工作指導和監督。
2、甲方有權審核並要求乙方修改執勤方案和工作服務標準。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並完善保安服務工作,並接受乙方對關於安全防範、消防隱患等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4、甲方保衞部負責對乙方保安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考核,對發現工作表現不稱職的隊員,有權向乙方提出撤換,屢教不改者,按照甲方《員工手冊處罰條例》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
5、依據本合同條款及附件內容,由於乙方保安人員進行保安服
務工作時的過失(脱崗、串崗、睡崗)或故意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有根據具體情況臨時調整乙方保安人員工作內容、崗位、時間的權利,乙方保安人員應服從甲方的調整安排。
7、小區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發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甲方應協助乙方會同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妥善解決。
8、甲方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值班室、桌椅、組織學習、訓練的場所等。
9、甲方負責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乙方保安人員履行保衞職責。
10、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本合同約定的保安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拒絕履行合同外甲方提出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保安服務的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門衞(崗)服務、巡邏及其他因甲方管理面積增加需委託給乙方的服務。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各類突發事件處理方案。
5、乙方應當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執勤方案要求能達到甲方滿意的保安服務人員質量和數量。
6、乙方保安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工資標準、各項福利待遇、社會
保險等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乙方及乙方人員在履行合同義務時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及給他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7、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應當於甲方提出更換要求之日起 5 日內予以更換合格人員。
8、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與公安、消防、城管、市容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並保持良好關係。
9、乙方保安人員在執勤時發現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報告甲方保衞部人員,同時注意保護現場。
第五條、人員要求
1、乙方保安人員年齡須在50歲以下,身高170cm以上,胖瘦適中,形象端正,身體健康,具備一定的身體素質要求。
2、乙方需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統一工服、工鞋等,並隨季節更替變換工服。
3、乙方保安人員應具備政府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安人員任職條件及合法手續。
4、乙方保安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服務意識,個人品行端正,無治安拘留等違法犯罪記錄。
5、甲、乙雙方對保安人員進行月度考勤統計,如發生對保安人員服務行為的投訴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給予相應處罰並更換人員。
6、乙方應經常檢查乙方保安人員的文明執勤、禮貌用語,注重維護甲方企業形象,確保小區的治安穩定和安全,盡心盡責做好小區的衞士。
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派人員的花名冊、籍貫、身份證複印件等。
第六條、保安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保安服務費為 元/人/月,年費用合計為元。
2、支付方式:甲方依據保安月度服務表的月度統計情況,在次月10日前以支票形式支付保安服務費,乙方需提供正式發票。
第七條、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在合同有效期內可變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保安服務費作為違約賠償金。
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任職條件的,視為未提供相應的保安人員。
4、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數額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時,5日內予以補足;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缺崗天數及數額扣除相應服務費用。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遇見、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當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立即通
知另一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
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屬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訴訟。
第十條、合同續簽
本合同執行完畢後,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簽訂的,應提前 30 日提出書面意見,如單方提出不再繼續簽訂的,應提前 6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附則
1、甲、乙雙方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本合同外任何第三方泄露對方的企業信息。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日期:日期:
委託服務合同 篇6委託人(甲方):
地 址:電話:
受託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地 址:電話:
乙方開户銀行及帳號:浙江南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號:201000106537694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於20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處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務(以下簡稱“本事務”):
(1)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第 審
訴訟 / 仲裁代理。如:委託一審的,不包含執行委託和上訴委託;委託二審的,不包括執行和再審。
(2)甲方與 案的訴前調查。
(3)甲方與 已生效判決/裁決的申請執行代理。
(4)甲方與 之糾紛的非訴訟調解。
(5)關於 事件/項目的諮詢 /談判 /出具法律意見書 /起草或審查合同。
二.委託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下列第()項範圍(具體以委託書為準):
(1)一般代理(訴訟/仲裁),僅為程序代理,無實體處分權。
(2)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或者上訴的特
別授權訴訟/仲裁代理。
三.承辦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
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
它律師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事務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審計、鑑定、評
估、論證、公證等)都可轉委託適當的專門機構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
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雙方協商重新安排律師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完成合同義務;如果甲方書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律師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
(1)計件收費方式,本事務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
寫¥元.如果提起反訴或者遭致反訴,按照反訴標的計算新增律師費。
(2)分階段/績效/目標收費方式:,在沒有按照約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師費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師費的支付與結算:
律師費僅僅是指支付給乙方即律所的經營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律師費,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計件收費方式的,於本合同簽訂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計件收費方式的,於本合同簽訂之當日首付人民幣¥元,餘款於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條的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轉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評估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證據的費用);
六、其它費用的支付與結算
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理直接費用部分,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預付人民幣¥ 元,乙方完成受託事務或此預付款用盡後憑票據按實報銷。
(2)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乙方包乾使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支間接費用部分,實際發生時由律師通知甲方後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緊急情況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費用墊支後甲方立即(在五日內)按實單獨結算。
七、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師費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務發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或者(3)種辦法支付的向甲方報銷相關費用時,應當提供相關票據憑證或者正式税務發票。
八、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4)律師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權行事,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律師無權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師接替的,應及時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師對因案件代理關係而獲取的甲方隱私和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提供虛假證據,不得虛假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的資料、真實性的證據,如實陳述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情況;
(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住址、聯繫方式等,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如期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甲方的訴訟目的和訴訟要求,應當合法、合情、合理。
十、證據和財物
(1)乙方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不收取或者代為保管證據原件;因庭審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親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證據原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本事務完成後甲方要求返還的,除依法應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且由其歸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請取回。重要證據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願交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收取歸卷的,須在提供證據時,向法庭或者仲裁機構説明情
況和原因,並經其許可案件審理結束後申請取回。
(2)乙方和律師因代理案件執行所得或其它受託代收所得的財物,所有權屬於甲方,應由乙方和律師在合理時間內移交於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第十條所述的證據和財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視為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保管,本條內容即視為保管合同內容,雙方保管合同關係以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生為條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過30天。
(1)甲方未要求歸還證據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機關必須留存歸檔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財物,甲方拒絕接受或者未予響應的;或者雖予響應但一
直未來領取的;或者因甲方變更聯繫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無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為保管證據或財物期間,認為必要時可自行決定將該證據或財物移送公證機關提存,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管期限屆滿(自乙方書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計)後,乙方對所保管的證據和財物可作任意處分而不再負任何責任。但所保管的財物是人民幣現款的,應在甲方於任何時候主張權利時,歸還本金餘額,不計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產生的各種合理費用,甲方未予清償的,乙方有權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留置處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財物中的現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十三、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如上訴、再審等。
十五、完成受託事務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託事務:
A、屬訴訟/仲裁/執行代理的:
(1)本案本審次送達判決/裁決書、調解書或撤消訴訟、駁回起訴、不予起訴、撤銷案件、執行中止或終止裁定書;如一審委託不包括執行和上訴代理。
(2)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託、解除委託關係;
B、屬非訴訟事務的:
(1)對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行為或者達到委託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書製作;
(2)甲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託事務成為不必要;
(3)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消滅或終止或者其他客觀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託、解除委託;
十六、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務,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一律不予退還。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逾期超過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費用支付逾期超過三十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託處理本事務過程中發現甲方有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證據或者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正常完成受託事務的能力之情形,有權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時,約定以計件方式收費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以計時方式收費的,按解除時的實際工作小時結算律師費;以分階段/績效/目標/風險方式收費的,按實際所處的階段或績效或者目標或者風險結算律師費。
十七、違約和賠償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律師費或經乙方書面提示而超過30天未給予律師報銷其它費用(約定包乾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二另行支付延遲支付違約金給予乙方。
(2)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它過錯(限於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八、訴訟風險提示告知和委託人(當事人)對證據真實性以及非虛假訴訟的承諾
乙方和乙方律師已經在簽訂本合同前將委託的法律事務的訴訟風險已經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師根據甲方陳述的事實和提供的證據,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諮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受託事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乙方和律師提交的取保候審申請書、提供的有關法律意見或者發表的辯護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公安、司法機關就一定能給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審、從輕處罰或者適用緩刑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免於處罰或者無罪等有利的結果。
甲方即委託人(當事人)對所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並承諾對進行虛假訴訟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十九、免責
因委託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或提供虛假證據進行虛假訴訟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受託人乙方及乙方律師免責。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快件、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較為合適的送達方式。
二十二、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就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南潯司法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三、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二十四、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並由甲方實際支付了約定的律師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定之日起至本事務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受託人: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7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安服務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確認的《安全防範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並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對保安隊員進行管理,依據雙方確認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安全防範任務,承擔相應的保安服務責任。
第二條:甲方責任
1、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必備的工作條件,包括值班室、辦公桌椅、通信聯絡工具,組織訓練學習的場所等。
2、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消防設施,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防範隱患報告應及時答覆和改進。制訂並執行內部安全防範規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員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員履行保安職責。
3、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第三條:乙方責任
1、乙方指派4名保安員負責甲方的安全護衞工作。
2、保安員應嚴格履行《安全防範方案》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並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和當地公安機關,採取措施保護髮案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處理責任範圍內的其它突發事件。
4、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措施,發現責____區域內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甲方並協助予以處理。
5、選派的保安員必須經過正規的保安培訓,無違法犯罪前科,並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員的人事檔案。
6、為保安人員配備制服及基本保安裝備,並負責保安員的工資。
7、加強對保安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安全服務的優質高效。
第四條:保安服務費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就保安服務費計算約定為兩部分:
1、甲方直接為乙方保安員提供伙食、住宿、水電費用的方式作為支付保安服務費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則伙食、住宿、水電之總和不應底於肆百元。
2、在
第四條
第一款的39;基礎上,甲方還應支付人民幣每人每月20元,合計為每月捌千元整。
3、甲方應在當月____日前以□銀行託收□轉帳支票服務費。
第五條:合同期限□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保安服務費作為違約賠償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務費,須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4、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的保安服務職責範圍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對保安員和其他
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
5、依據本合同,經公安機關確定是由於乙方保安人員進行保安服務工作時的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承擔賠償責任。但該經濟損失不包含甲方現金、珠寶、有價證券、商業資料及其它難以確定價值的物品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職的賠償責任,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的賠償責任依據法院的生效判決來確定,但甲方的經濟損失小於人民幣3萬元的,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賠償責任。乙方須在賠償責任確定後的____日內支付賠償金。在賠償責任確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減保安服務費。
2、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其他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8甲方:
乙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的專業保安服務事宜,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服務區域:
二、委託服務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年。
三、着裝和基本要求:
1、乙方需提前5天進場,熟悉小區環境,並接受甲方崗前培訓。
2、保安人員上崗着裝應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款式落實,按季節變化統一着裝,甲方提供第一批保安員上崗服裝,以後服裝更換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保安人員上崗應持有相關證書,並必須是能勝任物業管理保安工作。
4、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如實按月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員考勤考核表。
5、乙方應經常檢查督促,派出的隊員須文明值勤、禮貌用語,認真執行《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規範》,注重維護甲方企業形象,確保小區的治安穩定和安全,盡心盡責做好小區的衞士和業主的貼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小區人員、車輛、物資等進出驗證及登記。
2、落實服務區域的大門警衞、安全巡邏、小區的公共設備設施、業主的財產安全及監控室的監控設備使用等。
3、負責車輛停放管理和臨時停車費收取工作,停車費收取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收費標準執行,收取費用後必須出具甲方提供的票據,並按時將收取的費用匯繳所在的管理處。
4 、乙方需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保安業務實施規程,按小區保安服務內容和標準制訂年度工作計劃,並按計劃實施保安服務工作。
5、 乙方保安人員應積極協助甲方制定對保安部門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防範巡視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6 、乙方保安人員按照甲方要求在執勤中,遇到手續不符合規定及有明顯問題,乙方保安人員按照甲方規定,為了維護甲方合法利益,有權堅持原則,履行職責,甲方領導或有關部門應給於支持配合,並積極協助妥善處理。
五、甲方管理責任:
1、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改進保安工作的意見。
2、甲方負責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保 安人員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甲方應接受乙方對安全防範方面提出的整改意見。
4、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保安事項方面的有關證件和資料。
5、甲方管理處負責對乙方保安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考核,對發現工作表現不稱職的隊員,除有權向乙方提出撤換外,可同時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
6、小區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發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甲方管理處應協助乙方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妥善解決。
六、乙方管理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合法用工。書面簽訂勞動合同,及時支付勞動報酬( 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法繳納員工的社會綜合保險,做好員工培訓和勞動安全防護,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2、乙方保安人員在值勤當班時,由於失職、瀆職造成事故或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視具體情況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保安人員在值勤時發現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報告甲方管理處人員和有關部門,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如因維護小區利益與違法分子作鬥爭或因不可抗拒災害而發生傷亡,由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善後工作,甲方應予道義上的經濟慰問。
4、保安隊員的住宿由乙方負責,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保安人員住宿場所的,其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每月按實結算,直接從服務費中扣除。
5、乙方對保安人員住宿場所的安全、消防負有管理責任,如發生意外事故應採取相關措施,因事故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
七、甲、乙雙方共盡事宜:
1、甲方按雙方約定的崗位配置、服務標準和要求,保安員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共 人,保安隊長,每月 元的標準,共計 人。共計人民幣 元,在每月 號之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乙方上月的服務費用。
2、 甲方若連續貳個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甲方應申明原因,若連續叁個月仍未能足額付給乙方服務費,按欠繳保安服務費的總額償付5%的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4、 乙方隊員應遵守甲方的考評、獎懲制度,獎罰款在當月服務費中結算。
5、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遇到重大政策、形勢變化,合同未到期,一方要求終止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若單方無故終止合同,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6、其他約定,對甲方原有門崗保安人員,由甲乙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予以辭退,乙方承擔5名保安的經濟賠償,補償責任,其餘由甲方承擔。
7、在服務期間,乙方員工的住宿間題由甲方解決,甲方承諾免費提供給乙方員工住宿所需的房間。
8、在服務小區內,因工作乙方所需要到的硬件設備由甲方提供,如:對講機,巡邏打點棒,巡邏警棍,巡邏強光燈等。
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9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將其實施物業管理的______________住宅小區的保潔業務委託給乙方管理。
第二條 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行使保潔權的期限為條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第三條 委託費用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潔費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潔標準
乙方的保潔標準為
1.按時清潔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設施,頻率標準;
2.住宅小區內窨井、化糞池的清淘清運,頻率標準;
3.按時清運住宅小區內的垃圾,並協調與環衞部門的關係,頻率標準;
4.定期對住宅小區公共區域進行害蟲消殺工作,頻率標準;
5.定時對樓內或樓外的保潔區域進行巡視,發現有違章建築和施工的現象有責任勸導,並及時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視頻率標準;
6.對住宅小區高層公寓防火通道進行清理,保證暢通,清理、頻率標準;
7.對高層公寓內的應急燈的使用情況進行巡視,損壞打及時報修並跟蹤處理結果,巡視頻率標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擁有對乙方的保潔行為監督指導的權利;
2.擁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潔標準的權利;
3.擁有對乙方危害住宅小區行為的制止權;
4.擁有對乙方重大保潔措施的審定權;
(二)義務
1.為乙方完成住宅小區的保潔工作提供保障的義務;
2.向乙方支付保潔代理費用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擁有依法取得報酬的權利;
2.擁有要求甲方協助完成住宅小區保潔業務的權利;
3.甲方喪失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資格;
4.乙方喪失保潔公司資格;
5.一方嚴重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二)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並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職責,如果因乙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給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或者來訪人員造成損害、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因前款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釋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_____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合同 篇10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__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敍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 ______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________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託方: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