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轉讓合同3篇

來源:文萃谷 5.1K

隨着個體間經濟往來不斷增強,合同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可是擬合同的時候總難免遇到問題,我們該如何是好呢?下面是關於轉讓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選】轉讓合同3篇

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某某學生託管(以下簡稱託管),位於東泰路竹林鏡社區22棟301室,原為甲方獨立經營。按目前市場行情估值,該託管全額轉讓費為人民幣玖萬元。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願意轉讓該託管50%股份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即將該託管由甲方一人獨自經營變更為甲乙方雙方共同合作經營。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用心經營託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份以及合作經營該託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及合作前提: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50%股份的託管無隱瞞不真實信息,保證託管目前經營地承租權的有效性,保證託管目前學生人數的真實性,否則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終止合作的三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乙方肆萬伍仟元轉讓費以及入股資金的20%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其他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備註:託管房租押金3000元,甲乙雙方共同分擔,即各出資1500元。

二、轉讓款與支付方式:

甲方將該託管50%股份給乙方,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元。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肆萬伍仟元人民幣作為投資託管的入股資金匯入甲方指定的的賬户。

三、託管設施設備歸宿: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託管內原屬甲方經營所需的設施設備(房東財產除外),則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不允許任何一方私自挪用或單獨處理。

四、財務管理規定:

1、20xx年8月30日之前的房租、水電費、煤氣費、僱傭員工的工資以及其他一切費用由甲方付清。20xx年9月1日之後,託管盈虧(含債權債務)則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即甲乙雙方按佔股比例分享託管的利潤,分擔託管的風險及虧損。

2、經營期間,託管實行嚴格的財務收支制度、簽字制度以及賬款分離制度(即甲乙一方管錢一方管賬的財務制度),並定期公佈賬目。

3、經營期間,託管的每月收入在扣除和預留必要支出後,在雙方規定的每月日期點上直接現金分成。不得以各種理由拖欠對方收益。

4、額外收入,如託管場地出租收入、週末以及寒暑假經營收入等,在扣除開支後的其餘收益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則應在乙方提出終止轉讓或終止合作的三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乙方肆萬伍仟元轉讓費以及入股資金的20%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其他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3、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轉讓款,則按入股資金的`20%支付滯納金和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導致股份轉讓終止或合作終止,則甲方承擔入股資金的20%違約金,並全額退還乙方的肆萬伍仟元投資入股資金。

4、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三條規定,則按不低於該設備的實際金額,付出相應賠償並現金衝公。

六、合作與退出機制:

1、合作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各自的職責,盡心盡力,取長補短。遇特殊事情,須相互商量,不得任何一方自行做主處理。

2、在託管經營困難或不利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轉讓股份,退出託管經營活動;在託管經營良好且盈利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遇婚育、家庭等特殊原因,準備退出託管經營活動,則需提前30天告知對方且股份優先轉讓給當前合

作的一方,並且退出一方務必在託管進入正常的經營狀態下,方可帶款(入股資金肆萬伍仟元+房租押金一千五百

元)退出合作。其餘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適用的貿仲委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九、生效條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今後協商解決。

轉讓方:受讓方:

年 月 日於福州

轉讓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通過丙方的居間服務,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樓宇地點:四川省成都市___街號___商城___樓___單元。

二、租用面積:建築面積共計___平方米。

三、樓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為商業辦事處或辦公機構場所使用。

四、租賃期限:從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_年。

五、租金標準:每月每平米___元,每月計人民幣___元。

六、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米___元,每月計人民幣___元,由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具體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書面約定。

六、室內所耗水電費按國家規定價格以表計費,每月按時查表,乙方在查表後規定時間內繳清費用。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結算一次,每次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首次租房費用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後每月的租房費用亦在到期前一個星期內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費用的實際金額開具正規的租賃業發票。

八、履約保證:

1、乙方簽約之日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共計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屆滿不再續租時,乙方將完好物業歸還甲方,並沒有違約行為,業主即在十日內,將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照章納税(負責交納與房租無關的通訊、網絡、視訊等其它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以及經營相關的文件各一份。同樣甲方亦應為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及房產文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國土證)。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在房租中作賠償。乙方在對房屋裝修時應提前三天向大樓物業工程部辦理相關手續,方可進行裝修。乙方在對房屋進行裝修或佈置網絡系統工程前要將裝修改造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同意。如裝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現故障,後果自負,並須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相鄰客户影響和損失。

4、租賃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市、區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定消防責任書,如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不當(如未關好門窗、部份辦公區無人或無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在下班後發生的案件,由公安機關裁定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剩餘租金,並有權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繳納違約金,逾期超過7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不返還履約保證金,並向乙方提出賠償。

3、租賃期間,乙方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將已出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違反,應付給乙方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為,甲方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所交租金並有權將該房屋收回,如乙方人為損壞房屋及設備,應照價賠償。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於不可抗力在大樓內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裝修部分。甲方無義務對裝修及添加的裝修部分予以補償。

5、經協商雙方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需驗收物業是否完好無損,如有損壞應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及所欠的水、電費和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其超出部分退還給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證金或剩餘房租款不足以補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時,應負責賠償。結清房租、物業管理費、電費、停車費用等,方可在三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而論。

十一、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十二、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執壹份,經三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履約保證金及房租後開始生效執行。

甲方(蓋章):___乙方(蓋章):___丙方:(蓋章)___

代表:___代表:___代表:___

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段衞東( 身份證號碼: )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目前投資擁有的高山廟養殖場,已依法與高山廟村訂立用地合同。但是因為現在新農村建設需要,對養殖場造成威脅,已經無法正常生產,所以甲方擬將養殖場的固定資產、場地以及《用地合同》等有形及無形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原來投資的蘭舍、水塔、水井、場地及用地合同(不含活動資產)等有形及無形資產(升值空間)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三十六萬元正(¥360000.00元)及現有新農村標準的房屋一套(兩連2層半)。今先付現金人民幣三十六萬元正(¥360000.00元),餘下房子建成後交付。並用附屬合同形式確立,不在此協議中。

二、 養殖場原來的一切糾紛含場地面積爭議部分由甲方承擔。轉讓後自籤協議起一切糾紛與都與甲方無關。

三、 乙方在初期經營期間,發生糾紛及其它有關部門的關係協調上,甲方應協助乙方與協調,甲方應直接協助乙方與村訂立《用地合同》。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二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日 乙方:年 月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