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租賃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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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租賃合同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租賃合同3篇

物業租賃合同 篇1

廣告位

甲方若給乙方提供廣告位,由甲乙雙方另行簽署合同約定。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施如遇戰爭、地震、水災等重大自然災害而形成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備損毀導致本物業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的,由乙方承擔修繕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期間,屬於原大樓主體結構本身原因造成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維修,否則甲方有權代為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優先權

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本出租房屋應於有效期滿之日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並在同等條件下擁有該出租房屋的優先承租權,逾期提出續租要求,視為自動放棄續租。

物業管理

租賃物業外的公共部分由甲方委託之物業公司負責管理,管理內容包括公共部分的設施、設備管理維護、維修、清潔、安全制度建立等屬於甲方經營範圍內管理內容。乙方在屋面及地面使用中不得隨意打孔鑽洞等,否則造成天面漏水或地面滲水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負責全面修復,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租賃物業的周邊綠化等維護費用已包括在物業管理費中,乙方不再承擔此項費用。

違約責任

若乙方逾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本體維修金等相關費用超過三天的,每遲延一天,乙方須按拖欠額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如乙方拖欠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物業公司水電費,甲方有權停止租賃房屋水電的供應。因甲方原因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物業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物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用途:該物業只供________使用。

3.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4.租賃期限: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年。

5.租金: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

6.押金:共_____個月租金,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費方式:每_____個月支付一次。

8.:每月管理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免租期: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特別條約:

1.正式簽署後,__________方即時付給中介方__________%的房屋月租金作為中介費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確定以上租賃條款後,三方簽訂意向書,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各執一份。並同時向業主繳付租賃訂金____________元。並約定在簽署此意向書__________天內簽署正式租賃合同。租賃訂金將在簽署正式合同並收到押金和租金後退還於承租方(或將訂金抵充押金及租金)。在簽署意向書期間,如承租方違約則沒收訂金,如出租方違約則加倍返還訂金。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 房地產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承租人: (下稱"乙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鑑於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與 年 月 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 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於 區 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簡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 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 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於 。

第二章 租賃期限

第五條 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下稱"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 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 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與起租日前 天,即於 年 月 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續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取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該物業。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並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該物業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 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安全標準,並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諾同意與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設置抵押。

第四章 租緊急其它費用

第八條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交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由合稱為"其它費用")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權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 年 月 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交付。乙方並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3月的物業管理費按金及水、電、燃氣按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於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後 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並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廢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之銀行賬號之服務業之租金及其它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 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基於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 以租代售之條件

(1) 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格)為每建築平方米 幣 元,並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物業簽署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房屋價款總計為 幣 元。

(2) 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約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於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防禦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3) 該契約文本

甲、乙雙方同意採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條 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做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知後或於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後,甲乙雙方於 日內,按本合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後,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 該物業之修繕與室裝修

第十四條 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於該物業起 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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