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代理合同彙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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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代理合同彙編7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註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代理商,開展“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乙方成為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瞭解並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負責“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為乙方發展的用户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如軟件升級,修正錯誤,在線技術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於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甲方為乙方及其發展的用户提供免費培訓。

2.3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甲方持有“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向客户提供“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户,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乙方在申請“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用户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選擇的“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用户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為其到期用户續費造成用户名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場。

4.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為省市區縣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採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台,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採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為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知識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違約責任

5.1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用户爭議,由乙方負責。

5.3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用户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免責條款

6.1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信線路或服務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甲方在進行“xxxx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服務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甲方違約。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籤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於主頁。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乙方做_____________區域_____________ 系列產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國統一代理價供貨給乙方,產品報價見附頁一。

2.乙方內部必須做好對甲方產品最低報價的保密工作,零售價格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價格,並不得低於最低售價銷售,甲方如因市場變化發展需要調整售價,則甲方有義務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訂購量(單次_____台)以上提貨,款到發貨,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將產品郵寄給乙方。甲方匯款銀行資料見附頁二。

4.發貨方式:航空、中鐵、公路等。

5.乙方有義務監督當地市場宇宙產品的最低零售價不得低於甲方制定的最低售價。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並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如產品統一調價,則甲方對乙方在調價之日前一個月內的最後一次提貨給予補差價。甲方新產品出來時,若乙方舊型號的產品出現滯銷,一個月內可補差價向甲方提出調換。乙方必須保證所調換產品完整無缺。如產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損,乙方則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費。

7.為充分保障全國各地經銷商的利益,也為更好貫徹價格統一原則、規範市場,乙方只能在協議中規定的地區銷售,如出現產品“竄貨”現象,甲方則有權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警告→處罰_____倍的價錢,取消代理資格”。

8.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甲方將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彩圖及相關資料,乙方如需搞產品促銷活動,甲方將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配合。

9.乙方售出的產品,產品出現故障時,乙方負責幫客户更換新品,並寄回甲方更換。

10.乙方所銷售的甲方產品享受同等的售後服務,服務條款見附頁三。

11.協約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約期滿後,若雙方對合作無異議,此合同自動順延。

12.簽訂協議後,乙方須在協約地區範圍內發展多個分銷點。乙方每月銷售量須達到_____台以上,如果乙方連續兩個月平均的銷售量達不到_____台,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和保留髮展其他代理商的權利。

1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解決。

14.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有效,未盡事宜,由雙方負責人協議解決。

15.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頁:(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3

甲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乙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安排出口貨物運輸以及相關費用的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清單:指在本協議項下,乙方為費用結算需要,向甲方出具的,載明甲方應付費用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具有甲方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確認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有關印章或人員名單見附表)。

第二條 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乙方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人,代理甲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製作單證,並代繳有關費用。

2、在乙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排載;向甲方簽發運輸單證,並代繳相關費用。

第三條 操作流程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以下程序履行代理義務:

1、甲方通常於每週五傳真下週的訂艙資料給乙方,乙方根據訂艙資料向船公司預訂艙位並在同日,最遲不超過下週一取得船東確認書後個工作小時內立即回覆甲方,如無法訂到艙位,乙方應在下週一下午前通知甲方,並儘可能提供調整辦法。如貨船安排在海滄碼頭或象嶼保税區,乙方應提前書面知會甲方安排手冊。

2、乙方獲得甲方裝箱清單後,應於個工作小時內製作報關資料第1―8聯並傳真給甲方,待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製作S/O(即委託運輸單)。如甲方運輸貨物為散貨,乙方應告知是否貨送保税區,並在完成前述工作的同時向甲方提交進倉單。

3、甲乙雙方確認預計上櫃時間後,乙方應將報關資料之1-5聯送外代排載,並在甲方指定拖車公司要求的時間內將資料送交拖車公司。貨櫃裝好拖出甲方工廠後,乙方應及時與拖車公司保持聯絡,確認貨櫃進場時間,並在貨櫃進場後30分鐘內在報關資料第6、7、8聯上加蓋貨櫃進場章,同時電話通知甲方報關員並向甲方提交報關資料第6、7、8聯及邊檢單供甲方報關。邊檢單由乙方負責辦理。若乙方無法於週五(針對當週六、日或下週一、二開船的貨物)或週二(針對當週三、四開船的貨物)將上述報關資料及邊檢單送交甲方,則由乙方負責配載事宜。

4、 貨物裝船前,乙方必須傳真提單副本至甲方,待甲方書面確認後,乙方在貨物離港後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甲方所需正式提單。

第四條 費用標準(另行約定)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採用月結方式結算費用。由乙方於次月號之前提供上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甲方核對(甲方也可隨時向乙方索要)。

2、對於甲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立即與甲方核對。如系乙方錯誤,乙方將在一週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

3、甲方在收到正式提單及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後,經審核乙方提供的費用清單並作出書面確認後:

1)、人民幣費用:自當月前兩個月 日至當月前一個月 日期間發生的費用,乙方得於當月 日開始請款,由甲方在下個月 日前付清;

2)、美元費用(海運費):甲方於當月 日前付清上個月發生的費用。

4、對於上述應付費用,甲方若需要由本協議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乙方的,必須書面通知乙方。

5、乙方對甲方應付費用,應於雙方核對費用清單無誤後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並辦理相應請款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之約定履行代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未按照約定的操作流程作業及/或未及時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因此而延誤甲方出口貨物的交貨期及/或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一切實際損失,並對此不持任何異議。

2、甲方未向乙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全,甲方必須從支付期限屆滿之日起,按應付款項向乙方每日支付 ‰的違約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如有不盡之處,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廈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須經對方書面同意。

2、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誠信經營,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宗旨和原則,甲乙雙方進行了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一、經銷權的取得

1.乙方認可並願意在本地區大力推廣永康市鑫暢電器有限公司的產品,維護鑫暢品牌形象。

2.乙方有一定的營銷網絡和售後服務。

3.首次進貨10台以上並一個月內持續訂貨。

4.乙方在甲方有同一規格、樣式空調蚊帳的前提下,乙方同意不再銷售其他公司相同產品。

5.乙方符合上述條件,經甲方認定,雙方簽訂本合同。乙方取得甲方在

二、訂貨及交貨

1.乙方訂貨應提前3天向甲方發出訂貨通知,使甲方能夠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安排生產,保證及時供給乙方的貨源。

2.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貨物當日對貨物的質量、數量進行驗收,如有異議,當即與甲方進行電話溝通,並在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材料,逾期甲方不予負責。

3.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甲方只負責貨物的運送或代辦託運,運輸費由乙方承擔,運輸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

4.貨款結算,原則上先匯款後發貨,由乙方直接以電匯、匯票等方式向甲方付款。

三、售後服務

1.結合乙方所在地情況,由乙方負責指定維修服務點,經甲方審核批准後成立。

2.甲方對產品進行質保,空調主機質保

3.乙方在質保期進行售後服務向甲方索取易損配件,甲方應遵循保修政策,提供配件給乙方。

4.乙方因超過質保期的產品向甲方出資向甲方購買配件,甲方應給與廠價優惠,共同商定配件價格,以確保良好的售後服務。

四、銷售獎勵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年銷售業績給予一定的年底返利獎勵。(具體辦法見合同附件)。達不到銷售目標的,甲方有權收回獎勵承諾。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產品和使用説明,配合乙方做好宣傳服務工作。

2.甲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原材料價格、成本等原因決定調整產品銷售價格,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3.甲方有權調節處理經銷商之間跨區域銷售的問題。對經銷商屢次跨區域銷售行為的,有權做出取消優惠價格供貨、取消返利、暫停發貨甚至終止本合同的處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正確的市場信息及行情,並及時反饋產品質量信息。

5.對於本合同規定的產品,乙方應保證全力推廣。連續一個月沒有購入任

六、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約(如有竄貨、低價傾銷等)或發生其他危害甲方及用户行為時,甲方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到年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乙雙方均已對本合同內容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沒有任何疑問和問題,雙方一致並同意嚴格執行。

九、合同未盡事宜引起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1.本合同終止,甲方雙方在合同終止後7日內結清債權務關係。

2.甲方所有的證書和提供的商標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及甲方出資配備的廣告宣傳等物料必須在合同終止後7日內由乙方歸還甲方。從此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商標和商權。

十、附合同附件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時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

受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1. 雙方應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及重慶市有關招標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各項法律法規。

1.2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共同做好招標工作及招標過程的保密工作。

1.3委託人授權受委託人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範圍內全權代理重慶市 縣《重慶市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項目》的有關招標事宜。受託人應誠實守信,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工作,雙方共同確保招標工作順利實施。

第二條 委託招標代理範圍和招標方式

2.1 本次代理招標範圍為:

2.2代理招標範圍以委託人實際委託的範圍為準。受託人不得超出委託招標範圍行使職權。

2.3招標方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特點,依法確定本次招標的方式為國內公開招標。

第三條 委託人職責

3. 1提供招標所需的如下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1)項目有關審批文件及資金來源證明;

(2)設計單位編制並經審查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及實施工程的有關資料。

(3)招標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資料。

3.2提供項目實施進度安排,協助受託人制定招標文件。

3.3協助受託人完成招標工作所需的各種報批文件和相關材料。

3.4協助受託人組織招標答疑,負責與設計方聯絡解答投標人質疑中的有關技術問題。

3.5負責組織現場踏勘。

3.6委託人和受託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3.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確定中標人。

3.8按照《中標通知書》的要求,與中標人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

3.9履行委託人的其他有關職責。

第四條 受託人職責

4.1 受託人在處理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務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自覺接受招標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運用自身的專業技能為委託人做好招標代理工作,並提供有關的其他服務。

4.2 受託人負責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標準,報經招標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進度要求,認真制定招標工作計劃。

4.3負責發佈招標公告或發放投標邀請函。

4.4負責組織報名登記工作。

4.5向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發放招標圖紙及相關資料,收取相應費用。

4.6負責組織標前答疑會或進行書面答疑。負責整理答疑資料,形成澄清文件並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並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4.7協助委託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4.8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組織並主持開標會議。

4.9編制中標公示材料報招標行政主管部門。

4.10根據招標結果,發放中標通知書。

4.11 協助委託人與中標人進行合同談判及草擬合同。

4.1 2及時與委託人協調解決招標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第五條 招標代理費

5. 1 雙方同意以招標項目的中標金額作為收費基數,按國家計價格【xx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年 月 日

四、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五、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 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5、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七、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代理人有權要求委託人在規定時間內無償地提供與本項目代理工作有關的詳細的書面資料,以便於開展代理工作。

6、代理人不承諾某一投標人為中標人。

八、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應嚴格依法辦事,遵守公平、誠信的原則;按合法程序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

2、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第二條中委託人所委託的工作內容,做好委託人的最新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下列招標投標的文件資料:

九、聯繫人

委託方派出 與代理方協調相關事宜;

代理方任命 擔任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負責人。

十、代理合同條款發生變更時必須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十二、違約、索賠、獎勵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補充條款:

委託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通訊地址:電話:E-a:乙方:通訊地址:電話:E-a: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的業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茲訂立本協議。

一、代理範圍

1、甲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授權乙方為其代辦公司註冊手續。

2、乙方提供的代辦諮詢服務範圍僅限如下:

(1)為甲方代辦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證、三章(法人章、公章、財務章)。

(2)約定的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業工商登記註冊等事務,並提供齊全的證件和規範的法律文件資料。

2、甲方對提供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承擔向工商、税務、技監等機關繳納的有關費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經費,由乙方代為繳納。

三、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登記代理工作。

2、乙方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指導和監督,採用規範的登記代理程序和方法,協助甲方完善各類文件資料,齊全應有的證件。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新企業開業登記(包括工商、技監、税務等部門)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四、特別約定

1、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延期,辦理業務的期限從甲方提供資料的次日重新計算。

2、如甲方中途取消委託,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者營業場所不符合要求,導致證件不能辦理和營業執照,乙方不負責任,合同同時中止,不予退還代理費,甲方承擔有關部門收取的所有費用。

3、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通訊地址、電話等聯繫方式改變,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損失,由甲方負全責。

4、甲方委託辦理的項目,以登記機關最終依法核定的內容為準,乙方不負任何的責任。

五、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本項工商登記諮詢代理工作收取總代理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不含工本費等辦證過程中產生的辦證部門收費)。簽訂本協議時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辦理過程中產生的與本協議委託事項有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委託事宜全部完成後,結付代理費餘款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為:按本合同規定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六、約定業務完成時限在甲方提供全部真實資料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政策變動等,需提前告知甲方,並約定延期時日。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着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另一方有權拒絕或終止履行本協議,並追究違約責任;違約一方應當承擔他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對本協議具體內容的保密責任,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向雙方以外透露本協議有關條款。

3、本協議合作期屆滿,合作關係終止,但不影響本協議中約定的有關責任以及雙方未盡的權利與義務的效力和相應的追償權。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中遇有未盡事宜或者業務項目變更,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若協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法院依法解決。

九、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約定業務完成並結清賬目後終止,本協議失效。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雙方就人事代理訂立如下合同:

一、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______號文的有關規定,乙方委託甲方對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實施人事代理。

二、甲方的責任如下

1.甲方在代理人事關係時,保留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原有身份,並按有關規定辦理工齡計算、職稱評審、大中專畢業生轉正、代管檔案、辦理退休、出具因公因私出國政審等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等工作。

2.甲方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關服務工作,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人員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存入檔案。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交付甲方相關代理費用,並在有關人事代理前付清。

五、合同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六、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繼續委託甲方實施人事代理,應在一個月內續簽,逾期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被代理人員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聯繫電話:

經辦人:__________經辦人: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根據《____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乙方委託甲方保管人事關係及人事檔案,並訂立合同如下:

一、委託保管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甲方與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工資福利、病、殘、傷、亡以及工作的安置等事宜,乙方的一切法律行為由乙方負責。

三、委託保管期間,乙方個人身份不變。有關工齡計算、年報統計等事宜,由甲方依據有關規定辦理。

四、代管期間,乙方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轉交甲方審核,並存入乙方檔案。

五、委託代管期滿,乙方需及時辦理人事關係及檔案的轉出或重新委託代管手續。否則,甲方不再保留其人事關係。

六、管理費標準按省、市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七、合同期內,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務:

1.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失業保險

4.住房公積金

5.户籍、糧油關係

6.組織關係

7.調整檔案工資

8.職稱評審

9.出國政審

10.其他。

八、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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