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承包合同彙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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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裝承包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裝承包合同彙編6篇

安裝承包合同 篇1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B)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

安裝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責權,保證工程順利進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所承攬的鍋爐安裝系包工包料。應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第二條甲方只提供一台2噸的蒸汽鍋爐,其他設備及輔助件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所有施工均應按照國家安全質量標準施工,鍋爐安裝使用應符合各項國家標準。

第四條該鍋爐承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工程給付方式為分期給付安裝前需給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廠後給付工程款30%;鍋爐安裝驗收合格後給付工程款20%;剩餘10%的工程款於驗收合格起一年後給付。

第五條施工工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工,項目工期為天。

第六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設備使用安全及人員安全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第七條乙方按鍋爐國家安裝標準施工後,由乙方負責組織進行驗收,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

1、為乙方現場施工提供施工用電、場地,為乙方安裝人員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術要求,確保安裝工期與工程質量。

2、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資料。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如未達到安裝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要求承包方無條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應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約定的標準,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條輔機設備須符合國家標準,保修一年(驗收合格後起算)。

第十條除鍋爐單機外其餘所有附屬設備、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運送到甲方施工場地。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

1、如任一方違約,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損失。

2、爭議解決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依法向阿榮旗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附輔機設備報價明細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裝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鋼結構製作、安裝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鋼結構料件加工、製作由乙方負責;鋼結構安裝工程應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專業資質之施工單位負責施工,該公司的安裝責任仍然由乙方承擔。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4、 工程造價:乙方按甲方確認的圖紙或設計院提供之藍圖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乾。工程總價計人民幣: (RMB¥ ),其中鋼結構製造費用為人民幣: (RMB¥ );安裝費用為人民幣: (RMB¥ )。如甲方或監理單位書面通知變更工程內容或數量時,則承攬總價則按變更後之內容、數量及本合同議定之單價計算(不含總包單位管理費、配合費、掛靠費、報建費)。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鋼結構件、屋、牆面圍護系統及通風氣樓的製作、安裝(不含門、窗)

第三條。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執行

(一) 本合同協議書;

(二)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三) 工程量清單報價和圖紙;

(四) 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通知、會議紀要和補充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 合同語言:漢語。

2、 適用法律: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3、 適用標準、規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和《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

第五條。 付款辦法

1、首付款: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之30%,計人民幣: 元整(RMB ¥ )。

2、鋼構進場款:主框架構件進場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之30%,計人民幣: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場之日起算,甲方應於7日內將該款匯入乙方指定帳户,若未見此款項,乙方有權作出停工選擇,工期相應順延,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 彩板開始進場時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之20%,計人民幣: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10%,計人民幣: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報告之日起3日內,支付完此款項)。

5、驗收款:經甲方及有關之政府職能部門驗收本工程後,5日內支付合同總價之7%,計人民幣: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開據工程保固書之日起算滿壹年後3日內,甲方支付餘款總價之3%,計人民幣: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書予甲方)。

第六條。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及相關配合單位之配合工作,可滿足鋼結構施工之日起算;合計 日曆天為施工工期。

第七條。 延期處理

如因甲方工程設計變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災、政治、惡劣天氣條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時提供施工配合條件和未按時支付工程款,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 越期罰款

若乙方無法如期完工時,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總價之萬分之三作為其工程罰款,但最高金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之百分之一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應比例給予工程獎勵。若甲方無法按照合同付款時,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總價之萬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並且乙方有權選擇停工,導致乙方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的,甲方應賠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九條。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進行期間,應派富有工程經驗及可靠之代表,常駐守工地(乙方派駐工地代表人員 )除非由於法律或實際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況外,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的協調、施工和維修,以達到業主滿意的程度,遇有事離開工地時,應委託人代理,並通知甲方監工人員。

2、 甲方所委託之監造工程師及派至工地之人員,(甲方派駐工地代表 )皆有監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權,如發現乙方工人技術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隨時通知乙方更換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規定,有權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損失由乙方負責;倘甲方所委託之監造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之代表監督、指示有誤,導致工程出現問題需要拆除重做,其損失由甲方負責,延誤之工期相應順延。

3、 凡與本合約工程有關之其它工程及臨時裝置,經甲方交由其它承辦人辦理時,乙方與其它承辦人,有相互協助合同之義務,甲方對此負有溝通協調配合之義務。如因甲方或其承辦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協調,而發生錯誤,遲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損害於乙方者,甲方應負責賠償之;倘若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協調,而發生錯誤,遲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損害於甲方或他人者,乙方應負責賠償之。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災害、戰爭、政府幹預、自然天候不佳(依氣象資料)及國家制訂之慶典或其它非甲乙雙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雙方不能依本合約履行其義務時,甲乙雙方應不負賠償責任。唯在該情事發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應履行之義務仍行持續,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繼續履行合同,如該狀況將延續三個月以上時,應由甲乙雙方協議適當之補救辦法。

第十一條。 工地安全及保險

乙方應保障甲方免於承擔在工程施工和維護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資的損傷或損壞,並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它開支,但下述各方面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補償費或損害賠償費用除外:

1、 經甲方驗收完成之工程,並轉由甲方使用之建築物。

2、 甲方組織驗收不及時或未經驗收擅自使用,視為驗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僱用的僱員或其它承包人的行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財產的損壞與損傷,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及損害賠償。

4、 按合同規定進行工程施工無法避免的財產損壞或損傷。

第十二條。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説明如下:

1、 負擔施工所需水、電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廠內協議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2、 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協議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 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全由甲方負責)。

4、 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第十三條。 變更工程

本工程進行中,如甲方對原訂計劃有改善或變更之必要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照變更設計圖説明辦理,乙方不異議,凡因變更計劃以致該局部之原設計工程數量有增減時,一般情況按原合同附件分項單價執行,如遇特殊情況由雙方另行議定合理單價及管理費,並相應調整工程造價及工期。

第十四條。 解除或終止合同

雙方依下列各款規定,其相對之一方有權提請解除合同及請求補償:

1、 甲方因故認為工程有終止之必要時,得終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經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應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專用於本工程已進場或已備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實付款,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時,甲方需以書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後十日內仍不改正,經甲方再次書面通知仍未未採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規定期限尚未開工,或開工後工程進行明顯遲緩,作業無常,施工品質不良,經甲方兩次以上書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無意改善時。

b、 乙方產生資金困難,明顯不能繼續施工或破產。乙方因前項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時,應實時停工,負責遣散工人,並將到場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辦或另招商承辦,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場材料之價款,應作現場點收,並辦理結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時,乙方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並就已完成工程及進場材料或已備之材料辦理驗收結算,並支付乙方人員及設備之損失費用。

a、 合同簽訂後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開工者。

b、 甲方要求減少工程量及金額達合同總價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間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連續三十天以上,或累積達三個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時付款兩次以上或應付款累積延遲二十天以上時。

e、 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時。

第十五條。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間不論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於驗收點交甲方前,不論遺失、減少或損(焚)壞均由乙方負責。

2、 甲方有實際需時,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點交驗收使用,其於驗收前由乙方負責,其於驗收後,由點交使用單位負責。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與材料器具,分別由其各負責。

第十六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現行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圖紙、施工規範、雙方簽訂的協議及完工後建築使用無礙為依據。

2、 甲方應於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內完成檢視及驗收程序,並以書面之驗收結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於上述之10天內完成檢視及驗收或如未經驗收使用,則視為甲方已檢視並同意驗收合格。

第十七條。 保固責任

工程完工後,乙方提供保固書給甲方,由乙方負責工程保固壹年(自驗收合格或未經驗收但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保固期間內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這損壞,由乙方無償修復;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當使用或周圍環境改變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損壞,經查非乙方責任者,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所有權:

當甲方依合同第四條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項及完成第十五條之驗收程序後,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權始轉為甲方所有。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第二十條。 合同時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屆滿,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一條。 附則: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單報價和圖紙、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通知、會議紀要和補充協議或文件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税務登記號: 税務登記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安裝承包合同 篇4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甲方將貴陽工程機械市場配件區工程水暖電消防工程發包給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職責,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貴陽工程機械市場配件區工程建築面積:(約41000㎡)按建設方給施工方結算的面積為準。結構形 式:框剪。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費用、包質量、包定額輔料、包工期、包機具等。

三、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給排水、強弱電、室內外消防、通風(工作內容詳見附 件1)。

四、工程承包費用及結算方式:

計價方法:

(1)、本工程計價單位以建築面積計算,竣工後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 量進行結算,(具體見附件1)。

(2)、付款方式:乙方進場墊資三個月,甲方審核後按已完工程量的80% 支付工程款,之後按月進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按附件2進行計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足95%,留5%為工程質量維修金,兩年內保 修完畢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

1、如乙方延誤工期,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不服從甲方管理,則甲方有 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工程量的50%付給乙方(按附件2進行結算)。

2、乙方不提供相關資質,但需交納1萬元資質掛靠費用。

3、消防檢測費及消防部門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雙方簽章。

5、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安裝承包合同 篇5

發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稱:項目建築安裝工程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項目。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項目建築安裝工程,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築、安裝總承包責任。

第2條:承包範圍

2.1乙方承包範圍: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以及圖紙會審記錄和有關變更文件、資料及所包含的內容,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等的要求進行施工,除甲方明確直接發包工程外,均由乙方負責施工,具體內容如下:建築、結構、給排水、電氣照明及相關配套(包括配合發包方售樓的有關通道、防護欄)等工程(詳見附件一)。

2.1.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2甲方可指定發包的專業工程,不委託乙方施工:

2.2.1大型土石方、地下室通風、首層住户大堂裝修、户內豪華裝修、鋁合金門窗、陽台欄杆、入户門、防火門、人防設備、樓宇白蟻防治、高低壓配電、弱電工程、空調通風、煤氣、智能化系統及周邊防範、電信(包括寬帶網)、電視、電梯及監控系統、幕牆、消防、市政園林工程、幕牆、中央空調及配套工程的專業設備安裝等項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單位承包,由甲方與專業工程公司簽訂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須承擔總承包管理及配合施工的責任。

2.3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

2.3.1等為甲供材料,詳見附件。

2.3.2等為甲定乙供材料,詳見附件。

第3條:工程質量標準

3.1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及省市驗收合格標準。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完成竣工備案手續之日起計。保修期限按照XX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行。

第4條: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為:

1、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線設備工程2年。

4、裝修工程2年。

4.2保修期內的返修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詳見附件《保修期內維修工作管理的約定》。

第5條:工期

5.1總工期:天(本工期為從甲方下發的開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時間,包括不屬於乙方承包範圍的各專業工程的工期)。

5.2開工日期:年月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監理公司下發的正式開工令為準。

5.3節點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應包括勞動假日、公眾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和惡劣天氣日子。

第6條:承包方式

6.1本工程採用定額計價形式由乙方承包,即乙方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風險、包經國家有關部門驗收的形式進行總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間,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項目(合同外項目),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計費和付款依本合同的約定執行,總工期應經雙方確認後調整。

第7條:合同價

7.1合同暫定總價

本工程含税暫定總價為¥元(大寫: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乙方在收到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後45天內報送工程預算書及詳細完整計算底稿(含電子版)送甲方審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報送的資料後45天內,甲乙雙方按經甲方審核的工程施工圖紙核對的工程量及按本合同附件計算本工程造價,然後雙方可簽訂調整本合同建築、裝修、安裝工程暫定造價的補充合同。

7.2計價方式

7.2.1除合同另有約定,計價方式如下:按工程施工圖、竣工圖和説明,結合實際執行的'施工方案(須甲方及其委託的監理確認)、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隱蔽驗收記錄及簽證,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計價規定計算實際完成工程量(不包括乙方造成的浪費)。

7.2.2土建工程套用;裝修工程套用;安裝工程套用;按規定取費,地區類別按類地區,計價費率有浮動範圍的取中值。

本工程人工、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等)、機械單價按工程同期(市)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指導價格以加權平均計算,其中土建、裝修工程材料不上下浮,安裝材料下浮%。甲供材料的材料價不計入分部分項工程費。經甲方指定價格的部分水電材料,其材料費不參與總價上下浮(以施工過程中甲方定價聯繫單為準),其餘人工、材料、機械費均按本款約定參與總價上下浮。

在乙方有效履行了施工總承包管理義務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總承包服務費,總承包服務費按甲方指定專業發包工程總造價(電梯工程為電梯安裝費,外電工程為低壓部分,不含發電機及環保工程、泵房供水設備工程)的%計取。在乙方有效履行了甲供材料管理義務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甲供材料管理費,甲供材料管理費按甲供材料總價值的%計取。總承包服務費及甲供材料管理費在結算時支付。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指定的分包單位收取服務費、配合費、協調費、甲供材管理費、採保費等。

第8條:合同生效

8.1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8.2合同訂立地點:。

8.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副本陸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叁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條:其它約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支付工人工資;若乙方拖欠建築工人工資,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與其工人之間的爭議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乙方須符合國家或省、市等的規範要求,且須保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支付,索回已經支付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約定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9.3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9.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安裝承包合同 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 元),安裝: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月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的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的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 %備料款,計人民幣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萬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的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的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的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的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的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xx)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的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的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的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的理鑑( 公)證的,自辦的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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