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轉讓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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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權轉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產權轉讓合同(15篇)

產權轉讓合同1

  一、引言

近年來,城市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的城市房地產行業迅速崛起、房價飛漲,一些居民對昂貴的城市房價望而卻步,因此紛紛購買價格相對較低的小產權房。但是,由於法律對小產權房轉讓行為無明確的規定,導致在實務過程中學者們對轉讓合同效力與責任等問題產生重大分歧。本文則是在通過對國家現有法律的有關規定及學者觀點進行梳理的基礎上,對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與責任做一個比較全面的分析。

  二、小產權房的概念

我國農村土地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但這種所有權是有限的,體現在農村土地的買賣必須經過地方政府批准,這就限制了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轉。而地方政府通常為獲取高額的利潤將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高價拍賣給開發商,而此時,作為相關利害關係人的農民不願意利益只被政府壟斷,而是私下聯繫開發商在集體所有土地上蓋房進行售賣,所得遠遠大於政府的徵地補償。這就是小產權房出現的根源。而這種未經規劃、也未繳納相關費用就在農村集體所有地上建造並銷售的房子,就是人們約定俗成的“小產權房”。由此也不難看出,“小產權房”並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內涵與外延十分模糊,並且它的存在還是對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種挑釁。國家出台的相關政策對小產權房有相關定義,小產權房是指在未經規劃、未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其獲得產權不是完整合法的產權。[1]除此之外,該且該類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會備案。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小產權房雖然產權不完整,並且風險隱患大,但它以低廉的價格迎合了工薪階層的現實生活需要,因此小產權房存在着大量現實的購買羣。此外,根據法律規定,農民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這些模糊不清相互衝突的法律規定進一步導致了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小產權房也在合法與非法之間打擦邊球。

  三、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轉讓合同的效力

從目前學者對小產權房的理論研究來看,對於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學界有三種觀點: 有效説、無效説和部分有效説。[2]筆者贊同認定轉讓合同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義原則。國家規定農村土地由農村集體組織所有,體現了國家對弱勢羣體的一種保護傾向。農村宅用地制度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對其集體內部成員的一項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轉違反公平原則,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但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並不會造成集體資產的一種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處理自己合法有效財產的權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沒有違背制度設計的初衷。

第 二,增加農民的收益。小產權房本身存在的產權不完整,交易風險大等特點決定了要對小產權房的交易進行嚴格管理。要有不慎,其無須交易會導致房地產交易的混亂及管理困難,各方利益保護處於失控狀態。但是,從另外一角度來看,禁止小產權房在集體組織內部之間的買賣違反了公平的原則,目前農民可以佔有和使用土地,卻沒有相應的處分權,造成他們無法像城鎮居民那樣獲得房屋升值所帶來的利益,這勢必會造成農民利益的損失。因此,認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交易行為有效,在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一種有序規範交易,這些成員都能收穫房產所帶來的利益,增加農民的收入,實現雙贏。

( 二) 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合同的效力

對於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員出售小產權房的案例,在實踐中普遍認定合同無效。如李玉蘭訴馬海濤一案中,法院判決雙方所簽訂的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其中一個理由為: 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組織對其成員的一種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3]筆者持合同無效論,原因如下:

第一,我國“房隨地走、地隨房走”之原則的限制。若允許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該城鎮居民同時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就與我國禁止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的規定相違背與衝突。我國《物權法》第146 條規定説明對房地產所有權進行轉讓時,房產下的土地所有權同時轉讓,當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也適用此項規定。但是,對於小產權房的轉讓,從法律角度來看,城市居民根本就無法獲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權,這樣就會形成房地分離的狀態,比較容易產生法律糾紛。[4]

第二,《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禁止轉讓不具有完整權屬證書進行轉移登記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轉讓的房產必須是依法登記且具備相關權利證書。而小產權房由於產權的不完整性,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所以不能進行轉讓,故合同因為標的不能而無效。[5]小產權房無法登記、無法轉讓,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終無法實現,自然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第三,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並未對小產權房作出明確規定,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應依據國家的政策和文件對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進行認定有無。為了保證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國務院相關政策規定不允許農村宅基地轉讓,由此可見,國家明令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因此,對於集體組織以外的城鎮居民來説,其小產權買賣合同歸於無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發佈通知堅決遏制違法建售“小產權房”行為,這是對小產權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國家對向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轉讓的小產權房加強了管制,雖沒有具體的規定,我們可以預測未來小產權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難重重。

  四、小產權房轉讓合同之無效責任

實踐中,關於小產權房的交易層出不窮,小產權房合同或被確定為無效,那麼,此類合同一旦被確定為無效,雙方的利益如何協調,法律後果如何承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何恢復到原有狀態,都值得深入探討。

( 一) 對現存財產的處理

《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因合同發生的財產轉移應恢復到原有之狀態。基於雙方合同而為之給付應當予以返還。但是這裏必須考慮到產權房買賣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確定無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狀態就已經發生了改變。

1.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買受人歸還房屋,出賣人返還買受人支付的價款。關於房屋改造附加的開支,雙方協議決定,由出賣人給予特定的經濟補償或不影響使用價值的情況下由買受人拆除帶走。

2.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消滅物權的,自行為成就時生效。這就必然導致原來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標的滅失,而現行建造的房屋由於事實行為由現行物權人享有。那麼,值得思考的是,現在合同在標的已滅失的情況下被確定為無效,買受人返還原有合同標的已經為不可能,若此時對出賣人進行補償,是否意味着買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權? 但這種補償的限額又是一個大難題,若買受人需要返還的是原有房屋的價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開支,就已經遠遠超過了返還財產的數額,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筆者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應當參照《合同法》規定的無權處分的合同經追認後有效,意思就是説,若賣方追認買方重建或新建行為的合法性,那麼由賣方取得建築物的所有權,並對買方給予合理補償。這就有效協調了買賣雙方的利益。

( 二) 損失賠償

下面探討損失賠償的過錯責任。合同法將過錯分為雙方均有過錯及單方過錯的情況。

1. 雙方均有過錯

合同法明確規定,雙方都存在過錯的情況,按照各自的過錯責任向對方進行賠償。在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買而買,另一方明知不能賣而賣,雙方都存在過錯。在實踐中,對小產權房買賣雙方的過錯認定上一般認為賣方承擔主要責任,買放承擔次要責任。原因在於,賣方一般為開發商或者某組織,處於優勢地位,在出賣前有義務熟知國家對小產權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許出賣但為了追求高額利益依然加以銷售出賣,後又由於拆遷等賠償款的利益驅動主張合同無效; 而買方雖也應知國家政策不允許買賣,但他畢竟支付了全額價款,財產利益減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認為其處於弱勢地位,所以認定其承擔次要責任。

小產權買賣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是締約過失責任。其成立要件包括義務的違反、存在利益損失、因果關係等。其賠償範圍主要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買方的直接損失是籌房款的相關利息以及促使合同達成所支付的其他費用,間接損失主要是城市房價上漲的差額損失。而賣方的損失就遠遠低於買方的損失了,相對於賣方而言,由於房屋的自然屬性,其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都遠遠低於買方。並且賣方之所以在之後主張合同無效通常是由於高額的拆遷款,因此,通常在實踐中存在這樣一種不公平現象: 買方利益受損大,賣方受損小,反而還會由於自己的不誠信而獲利[6]。

買賣雙方都存在過錯,那麼雙方均承擔賠償責任。確認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後,應採取的措施為: 恢復原狀,即房款返還和房屋歸還。但是實踐中總是會出現難以真正恢復原狀的情況。

2. 單方過錯的情況

一方存在過錯時一般是由於賣方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使得買房陷入錯誤認識而購買房屋。根據相關規定在賣方提供虛假文件促進合同達成的情況下,可要求雙倍賠償。適用雙倍賠償的條件如下: 第一,賣方是不具有農村集體組織形式的性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其次,買買方不知合同標的之房屋是集體組織性質; 第三,賣方故意隱瞞未取得或虛假提供虛假預售許可證明。最後,對該條款,法院的適用以當事人提出申請為前提,不得主動適用。

  五、結語

小產權房的存在目前難以得到法律認可,但卻有很多合理之處,因此屢禁不止。目前小產權房在全國範圍內大量出現。小產權房的出現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決了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並且使得農民從自己的土地上獲得相應的權利。另一方面,它會造成我國土地資源更加緊張,擾亂房產市場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確小產權房轉讓合同的效力與責任,有利於有效解決實踐交易中的紛爭。

產權轉讓合同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正安縣新型建材廠於20xx年5月17日在正安縣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願意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貳佰萬元。現甲方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貳佰萬元轉讓給乙方。

2、 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 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 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本協議生效後依法向正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縣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縣監局、所留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村組路暫名)小區棟單元號房屋(總樓高本房屋為第層户)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甲方自願轉讓的房屋位於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村組 路暫名)小區單元號房屋(總樓高層,本房屋為第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小區樓房東臨、北臨。

第二條 關於房屋權屬的約定

本合同簽定時,甲方不具備過户條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等作為交易依據。待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全部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承諾並保證乙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權以及處分權,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第三條 房屋轉讓金額及支付方式

1、轉讓金額: 經雙方協商,該套房屋的計價方式為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計算,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元);

2、支付方式:在甲方與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一期房款人民幣元(¥。乙方按約定交納

第一期款當日甲方將房屋及相關配套設施一併移交給乙方;在甲方將上述房屋的產權過户到乙方名下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幣 (¥元)。

第四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房款,逾期在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房款實際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五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在_____年__月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交房條件為:該房屋經相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水、電、煤氣、道路等公共基礎設施齊全、完善並且能滿足正常使用。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第六條 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如甲方不能按期交房,則按下列方式分別處理:

1、逾期不超過90日,自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元);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按本條第1項之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該房屋的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等變更,影響到該房屋的質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口頭或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乙方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甲方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乙方有權退房。

第八條 交接

甲方在收到第一筆約定放款後應即時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交付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驗收合格的證明,水、電、煤氣、道路等公共基礎設施齊全、完善並且能滿足正常使用。除燃氣初裝費外,其他所有費用均已包含在購房款中。 第九條 關於產權辦理及過户登記的約定

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併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如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守約方有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2、因雙方相應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本合同終止;

3、雙方通過努力,提前辦理完過户手續的,本合同終止。

4、因戰爭、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併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若甲方無故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則每天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五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同時賠償乙方相應損失。若因乙方原因不能過户的情況除外。

2、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該房屋確不能過户到乙方名下時,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公證手續,將該房屋公證為乙方所有。若甲方不予配合,則甲方按本條第1項第二款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張合同無效,如本合同被有權機關認定為無效合同,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和相應的裝修費用,並賠償乙方損失叁拾萬元。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等未盡事宜的約定

本合同中房屋約定的房屋的户型結構,相關户型結構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產權轉讓合同4

甲方: 身份證號: (賣房人)

乙方: 身份證號: (買房人)

房屋結構及設施:二室一廳、水、電、暖、煤氣、太陽能齊備 房屋產權:局有限產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上述房屋及產權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屋及產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壹拾貳萬元整(120000元)。

二、房屋產權過户由乙方負責。

三、從20xx年交出空房及有關房屋一切證件(房本和門鑰匙及交款收據等)

四、從20xx年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上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從20xx年權,一切權利均歸乙方所有。承擔。

六、未過户之前,如需要任何證件,甲方積極主動配合乙方。

七、從即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協議規定,否則,如乙方不買所付房費一律不退,如甲方不賣,賠償乙方雙倍買房費用。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5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方在澧陽鎮澧陽村1組自建一住房,現決定將五樓產權出讓給乙方,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該住房建築面積132平方米產權出讓總金額為肆萬元整,協議簽定時乙方付給甲方預定金叁萬元整,甲方在辦理產權後,乙方付清退後房款壹萬元整。

2、房屋配套設施及費用負擔辦法,甲方負責房產證辦理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複印件辦理,契税由甲方負責。若乙方需辦理土地分割證,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電錶、水錶、電視入户。

3、該住房產權歸乙方所有,樓梯及樓下房前公用部分,乙方不得隨便佔用或搭棚建房,房屋裏面有漏水現象,由甲方出資,乙方配合解決。

4、乙方對房子的裝飾或維修不得隨意改變主體結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受讓後的產權屬乙方所有,但若再次出讓該產權,新用户需經甲方同意後方能出讓。

6、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產生同等法律效力,如違反,違約一方需付給雙方房屋出讓金的30%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6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委會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區拆遷安置房________棟________室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乙方首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需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____________,餘款分期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幣為________元,需於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____月壹年內付清,每個月的支付期限為月底的最後一天。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乙方交付首付款後 年內甲方和村委會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和村委會保證乙方享有居住權利和使用權並通電通水,甲方保證簽訂合同之前該房屋與任何個人和組織沒有債務和利益糾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或《出租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應當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的首付房款即時將房屋的鑰匙交給乙方確保其居住權和使用權,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元。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4、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5、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內,產權證和土地證因為甲方的原因不能辦理,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後,土地證和產權證因為甲方的原因仍然不能辦理,每逾期 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7、如果因為本合同第五條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不能居住的,甲方必須向乙方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人民幣為 元,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後,侵權仍在繼續的,每逾期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元。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起訴或仲裁。

八、本合同自乙方支付首付款給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7

今有××(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達成樓房產權轉讓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把自己擁有產權的90平方米的樓房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所轉讓給乙方的樓房具體位置為:×× 3號樓5單元521室。

三、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樓房價款為貳拾捌萬圓人民幣(¥280.000.00)。

四、甲、乙雙方同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轉讓費,甲方不用另行出具收條。

五、甲、乙雙方對甲方所轉讓的樓房質量、結構、附屬設施均無異議,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把其所有購房手續一併交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七、甲、乙雙方同意出現以下情況即為違約。

1、因樓房市場價格下降或上揚,本合同中的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

2、在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甲方簽字,但甲方不予配合。

八、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違約,則承擔以下賠償責任。

1、定金規則。即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房款為標準,違約方向未違約方進行雙倍房款的賠償,並且在未違約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前提下。

2、市場價規則。按屆時市場最高價格進行雙倍賠償。

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時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12月12日

產權轉讓合同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仁和小區 6 棟 三 單元6樓602號房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用於轉讓的的房屋系由申家村開發建設的,供給本村居民用房。該房屋位於東港區向陽路 56 號仁和小區 6 棟 三 單元 6 樓 號,面積為 105 平方米(最終以房屋開發建設單位實際交房面積為準)。

第二條 房屋轉讓金額及支付方式

1、轉讓金額:

經雙方協商,該套房屋的計價方式為按套計算,總價款為32萬元整(¥:320xx0.00元);

2、支付方式:

在甲方與乙方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20萬元(¥20xx00.00元),剩餘房款於購房合同的當日算起一年內支付12萬,甲方協助乙方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九條 關於產權辦理及過户登記的約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併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

2、費用承擔:正式進行產權過户時須補交的土地收益金、契税、印花税、登記費、土地增值税、手續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若變更合同,雙方應另行簽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守約方有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3、因雙方相應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本合同終止;

4、雙方通過努力,提前辦理完過户手續的,本合同終止。

5、因戰爭、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併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若六個月內甲方無故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則每天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五支付乙方違約金;

若一年內甲方無故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賠償乙方相應損失外。若因乙方原因不能過户的情況除外。

2、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該房屋確不能過户到乙方名下時,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公證手續,將該房屋公證為乙方所有。若甲方不予配合,則甲方按本條第1項第二款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與房屋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正式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户型圖、房屋朝向、結構形式作為本合同中房屋約定的房屋的户型結核,相關户型結構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在甲方與開發建設單位正式簽署《房屋買合同》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產權轉讓合同9

甲方: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並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譯權;(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4)網絡傳播權;(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 ________年的_____月_____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後_____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_____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_____元/千字;增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字。

稿件字數不足_____字的以_____字計,超過_____不足_____字的以_____字計。字數以wor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字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並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字(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乙方代表:

年月日於________

產權轉讓合同10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不超過15天),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與甲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協議書》。

第五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就具體合同條款難以達成一致,且存在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的;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實的。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 份,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期限(不超過15天)內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約定期限內未簽訂的,按本合同第五條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盤錦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11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XX市企業產權交易中心制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以《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合同當事人遵循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進行轉讓,該標的賬面價值_____元,評估價值_________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_____同意。

三、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XX市企業產權交易中心對轉讓標的公開徵集受讓方後,以___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元,雙方約定在_________內,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過XX市企業產權交易中心指定的_________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

採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為保證條件,分_________次,分別在_________付清。

四、資產交割

乙方通過XX市企業產權交易中心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者首付款後,甲乙雙方_________(1、按付款比例;2、一次性)進行資產交割,甲方將編制好的《資產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五、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六、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XX市企業產權交易中心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賠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九、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由_________負責,於_________日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XX市產權交易市場憑本合同及《資產轉讓交割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五頁,附件_________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產權轉讓合同12

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的示範文本。構成本合同示範文本要件的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適用條款,供合同當事人約定時選擇採用。

二、為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加以載明。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基本概況的填寫:按合同要求載明清楚,如委託人是自然人的,應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郵編、電話、開户銀行賬號等。

四、標的:可以是非公司制企業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資權益;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也可以是依法能夠進行轉讓的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

五、轉讓價格:為當事方按照產權轉讓規則依法確定的轉讓價格。國有資產的轉讓應依法進行國有資產評估,轉讓價格應以評估價格為依據確定。

六、職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應約定妥善安置轉讓企業職工的事項。

本合同涉及的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合同當事人遵循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權轉讓標的

甲方將所擁有(持有)的__________有償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產權的轉讓價格

甲方將上述產權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該價款的確定依據為:_______/資產評估機構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對產權進行評估所確定的評估價值。

第三條產權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產權轉讓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債權債務處理方式

承擔債務以外的方式轉讓甲方全部產權的,甲方在轉讓前的債權債務處理方式為:

(任選一條)

1.甲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

2.乙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職工的安置方案

雙方約定,按照如下方案安置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情況複雜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約定)

第六條轉讓標的的交割

1.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財務報表、資產清單、經濟法律文書、文祕人事檔案、建築工程圖表、技術資產等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單)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核驗查收並簽字蓋章。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表冊與對應的轉讓標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或批件的過户或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户或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轉移至乙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產權轉讓的税費負擔

1.雙方約定,對本產權轉讓行為所涉及的屬於轉讓雙方分別交納的税費,採取分別承擔的方式解決。即甲方承擔甲方應交納的税費,乙方承擔乙方應交納的税費。

2.對於本產權轉讓行為所涉及的屬於單方交納的税費,雙方約定由__________方承擔。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雙方的聲明與保證

1.甲方的聲明與保證宇

(1)甲方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2)甲方是產權轉讓標的的產權所有人、產權出資人或資產處置人且權屬清晰,並已得到有關部門批准;

(3)轉讓的產權是未被設置抵押、質押或者被依法訴訟保全、強制執行的,沒有任何法律問題的;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種書面材料均為真實、合法、有效的;

2.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書面材料均為真實、合法、有效的;

(3)具有購買該產權的資金支付能力,能夠承擔並履行產權轉讓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使合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變更或解除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應就應付價款按銀行同期有關滯納金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甲方未按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按_______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條糾紛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合同仲裁中心申請仲裁;雙方不願仲裁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上述條款未盡事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1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和有關法規規定,依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坐落於 原自營門面房,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 合同金額

合同金額包括一次性轉讓費合計寫: )。合同簽訂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甲方出具收據。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甲方已將該門面房的有關情況告之乙方。合同訂立後,甲方將門面正式移交,門面相關的報酬和風險同時轉移至乙方。

甲方與房東的租賃合同到_為止,到期後,此後該門面房的租賃合同由乙方和房東直接協商。 乙方應該合法經營,依法辦理相關證照。

第四條 房屋保養和門面房裝修

房屋保養是乙方的義務,安全用水用電,保證房屋結構和設施的正常、完整。甲方所自購的道具、用品、貨物等由甲方所有。

第五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調整甲乙雙方的門面轉讓關係,單獨成立,其它合同不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產權轉讓合同1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同面房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紅旗東路西部建材城17排40——43號門面房(共4間)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的權利及義務。

二、經甲乙雙方協議,轉讓費為每間壹萬元整,共4間,合計人民幣肆萬元整。

三、甲方將房屋使用權過户到乙方名下,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過户後,乙方應向甲方交門頭押金和保證金(以市場票據為準)。來過户前乙方無需交此費用。

四、轉讓後門面現有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房屋轉讓後,甲方的一切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門面房使用權交付乙方。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再進行協商。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權轉讓合同15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深圳市寶安區XXX是由甲方個人投資設立的企業,出資額人民幣XX 元,現甲方自願將該企業的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產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產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願將深圳市寶安區XXX的產權以人民幣元轉讓給乙方,轉讓後,乙方取得深圳市寶安區XXX的所有權。

2、日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保證條款

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產權擁有完全有效的所有權,保證該產權沒有設置質押,並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承擔風險及虧損。

四、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解除本協議,當事人簽訂的變更或解除協議書、聲明書,經公證後方可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

2、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六、有關費用: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經深圳市寶安區公證處公證,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其它報有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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