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運輸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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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運輸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區內的貨物特約承運單位。

承運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運價格

運費價格為: 人民幣:80000元 (八萬元整),此運費包括開具運輸發票。

三、甲方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要託運的貨物包裝必須完好,如因甲方貨物的外包裝不合格造成貨物殘損或在無開箱情況下發生內包裝貨物短缺等,責任由甲方自負。

2、甲方不能交付或在貨物內夾帶危險品, 否則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甲方有貨物託運時,至少提前小時通知乙方收貨或是通知發貨工廠送貨到乙方收貨點。

4、甲方在託運貨物時,必須完整提供收貨人姓名、地址及電話,以便能準備交付貨物,否則造成失誤及一切羣帶責任,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應盡責任和義務:

1、交接貨物時,必須提供標準的託運單據和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此單據可作為甲乙雙方的結算憑證。

2、乙方應按時將甲方的貨物遞至收貨點,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説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丟失貨損壞(除不可抗力自認原因外),乙方必須按預定賠償。

4、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運輸甲方貨物。

五、結算方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運價的30% ,剩餘70%貨到付清。

六、違約責任: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國家相關法律向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效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注:運費根據市場行情雙方協商可做適當調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二、運輸地:

三、要求乙方車輛:______部 (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_____米、車箱寬_____米、車箱高_____米。

四、運距:

五、運費:

六、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七、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場。

八、甲方負責聯繫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___ %。

十、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_____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元/天。

十一、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運輸合同 篇3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遵照執行。

  第一條:託運貨物及要求

1、甲方應將符合乙方貨運專線的貨物全部交乙方運輸。貨物必須合法,如系危險品,應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運輸。

2、甲方每次託運貨物到貨時間,運費數額及具體要求等約定詳見附表或以甲方辦理託運手續時,乙方出具的託運單記載顯示的內容為準。

3、甲方每次託運貨物時應準確表明貨物的品名、重量、收貨人及電話等內容,並不得在託運貨物中夾帶物品,否則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乙方應按約定安全及時將甲方託運的貨物運到目的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及時查收貨物。

  第二條:運費及結算方案等

1、運費按雙方約定見附表,每單發貨20件以下每件加2元,20件以上每件加收1元。

2、運費支付時間: 每月初結算一次 。

3、結算方式[現付]、[轉賬]

  第三條:到貨時限限制

1、具體見附表,在附表確定的最長時限的基礎上延後一天為最長到貨時間;

2、以本協議確定的“到貨時限限制”為準,超出時限的比率按發貨單為單位不得超出10%,否則,乙方應按每超出一單除賠付甲方相關損失外,還應賠付甲方1000元作為補償。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發貨時,應提前告知乙方貨物件數、重量、體積等信息,以便乙方安排車位。

2、乙方應做好安全運輸工作。

3、甲方託運貨物時,如需提供貨物手續,應在向乙方交貨時將手續一併交付乙方。

4、甲方貨物在運輸中如遇政府部門查扣,甲方負責提供貨物的相關合法手續,並負責及時處理,如造成運輸車輛停運損失,應一併承擔。

5、乙方承運貨物實行件收件交,並未核對包裝內品種、數量、質量等內容,如貨物運達後,外包裝完好,而包裝內貨損,貨差及質量等問題與乙方無涉。

6、甲方託運貨物的包裝應當足以保護運輸、裝卸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7、如乙方在承運貨物時造成貨物污染、破損、雨淋、丟失等貨物損失,應當按貨物廠價加相關運費賠償。

8、如乙方已按約定將貨物運達目的地,收貨人聯繫不到或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雙方可續簽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履行的,可免予承擔責任。

  第七條、文本及效力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河南省鴻泰物流有限公司貨物運輸業務。甲方託運貨物時附表及乙方出具《託運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方具體每次託運業務以乙方《託運單》顯示為準。

3、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條款未經協商一致,不得變更。

5、“附表”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同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託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具體明細內容以託運單據記載為準。託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線路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 到 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貨物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繫人、收貨聯繫電話)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採納並執行。

3、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它證明文件,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全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户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後,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並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並及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託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信息服務,應安排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並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信息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調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至正確地點,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後,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並簽收;收貨內容不得塗改,如有塗改必須由收貨方在塗改處註明並簽字,否則一律無效。乙方應於收貨之日起30日內將收貨憑證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單據丟失的,乙方應按50元/每單承擔違約金責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貨憑證給甲方帶來其他經濟糾紛或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並在運輸合同上註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3款。

第七條 運輸貨損貨差處理及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序

1、甲方負責對所託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由於發生甲方投保的貨物整車被他人詐騙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每次均實行損失20%的絕對免賠1率;其他保險事故,每次事故免賠300元或者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因此,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規定扣收。

3、甲方貨物保險範圍包括: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

4、如出現承保範圍內的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24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並應及時將出險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遞交甲方人員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5、保險公司有效賠償期限為3個月。自出險之日起1個月內,乙方須負責完成出險資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險資料或出險資料不符合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濟損失,賠償款由甲方從乙方未結運費及貨物運輸風險保證金中扣收。

6、如出現承保範圍之外的貨損貨差事故,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如出現貨物損壞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個工作日內將損壞貨物返回到甲方倉庫,逾期將視為乙方按投保價值購買。

8、每次發生事故後,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損失金額,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約定扣收。如保險公司向甲方理賠,甲方按理賠額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正常運輸價格按雙方議價執行。加急發運每單給予的加急補貼費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據上月發運記錄統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並提交乙方審核確認;經乙方審核確認後,由乙方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格的運輸發票後,1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運費;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費用結算進度的,乙方應自行負責。

4、乙方必須於每月30日之前收齊上月所發運的車輛《貨物運輸單》回執聯,按發運時間先後順序整理後交甲方審核。

第九條 運輸風險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 ___ __萬元。

2、對於乙方依約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或運費中扣收;如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扣收,則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應支付的運費中自行劃轉直至補足。

3、合同期滿後,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後事宜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餘的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它財務記錄等材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違反上述保密義務:

3.1 所泄露的祕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 經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3.3 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的;

3.4 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合同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祕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6、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信息之日起起算,至祕密信息成為公共信息時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關於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併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2.2 乙方按時將貨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3、乙方違約責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每天200元補償甲方損失。

3.2 若運輸指令下達後,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且拒運的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度車輛發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差價由乙方承擔。

3.3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門證明),在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當次運費的10%作為違約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引起客户投訴、索賠的,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償付給甲方,並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5 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式見本合同相關規定。

3.6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於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結算的運費不予結算。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可協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一年或數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

2、如遇下列情況出現時,本合同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解除情形出現時;

2.2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時。

3、對於本合同其他條款沒有約定當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這一違約行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改正。如違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關於要求改正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提出破產申請或其它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被指定了清算組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產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運輸合同 篇5

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並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 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後確認;

6. 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託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註明運價及合同號。

7. 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 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 種方式結算費用:

A. 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併到乙方帳户;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後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 延緩交付提單;

b. 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税單;

c. 目的港延緩放貨;

d. 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 託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説明, 未作説明或者説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 若船期更改,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於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差等 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後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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