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租賃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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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場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商場租賃合同15篇

商場租賃合同1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

園項目)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身份證號:

委託經辦人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東鄉縣火車站正對面金碧世家號樓號(共間)商鋪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該商鋪建築面積平方米,(商鋪為毛坯房,實際面積以房管局產權處測量為準,其中租金多退少補)。

第二條、該商鋪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包括“免租期”個月,乙方無權提前終止該合同。

第三條、該商鋪要求主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範圍。

第四條、租金及租賃保證金

1、為了扶持乙方經營,甲方給予乙方免收租金24個月優惠,每月租金標準為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續租則按當時市場行情重新確定租金收取標準。同時乙方於簽訂本租賃合同的同時或之前向甲方支付起租年度首個季度應繳租金及租賃保證金。

2、租金為季度支付,先付後用,乙方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幣仟佰拾元(¥元)。租金可以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

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向甲方交付一年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元)。租賃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約並無違約行為,甲方在15天內將保證金返還乙方(乙方所交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行為約定

1、乙方裝修商鋪,應嚴格遵守有關商鋪裝修的規定,接受東鄉縣商鋪裝修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管,接受甲方對商鋪裝修的監督、管理,並在辦理裝修許可證、交納裝修預賠金、裝修餘土清運費後進行裝修。乙方裝修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結構和商鋪內固定的水電、通訊設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設施的損毀,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乙方裝修無違反市場裝修及有關房屋裝飾工程管理的規定,裝修保證金在乙方裝修完畢甲方檢測後1個月後退還。

3、乙方禁止將貨物靠商鋪內牆體堆放,如因擠壓牆體發生的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應愛護和合理使用商鋪及附屬設施,並負責鋪內水電、通訊設施的維修保養。因乙方使用不當或過失造成商鋪及附屬設施的損毀,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5、乙方租賃期滿且不續租,其附着於租賃房屋的裝飾部分原則上不能拆除,乙方堅持要求拆除的,必須將商鋪恢復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預賠金;扣除預賠金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接受甲方對商鋪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以及其他有償服務,並交納相應費用。

7、乙方在承租期內有轉租時,仍由乙方全部支付房租費用,甲方不對其他方發生業務來往。

8、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商鋪外及商鋪外建築物上亂搭亂建、任意書寫、張貼廣告及宣傳畫。

第六條、租賃期間用水、用電按分户表計量,按商業用水、電計價,乙方在每月的5日向甲方或主管部門繳交當月的水、電費。

第七條、乙方經營需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寬帶上網可直接向甲方申請,甲方負責協助開通,由此產生的開通費、使用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該商鋪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續租,應於租賃期滿前9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的認可,並按新的租賃條件簽訂續租合同。

第九條、違約認定及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單方違約收回商鋪,應賠償乙方相關所有損失。

2、商鋪因工程質量問題無法使用,甲方又未及時修復缺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停業期間的店租。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災、地震)導致商鋪無法使用,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單方要求終止合同;

2、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時間交付租金和有關費用的;

3、未經甲方批准,擅自改變商鋪結構、用途、經營範圍及違規裝修的;

4、違法經營或在商鋪內進行其他違法活動,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抵押商鋪的;

6、無故關閉商鋪達半月之久;

7、裝修標準基本要求:地面貼磚、牆面刮瓷、頂部吊頂、門頭店招。

8、乙方自簽訂租賃合同自日起,必須開始進入裝修階段,並且保證3個月之內完成裝修,開始營業。

9、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營業的同時生源達到滿場,(如星期一至星期五出現上述第1款情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還需承擔與合約保證金相同金額的違約金;出現上述第2款情況時,乙方除補交應交納的費用,還應向甲方支付每日1%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15日未繳足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及違約金,甲方另有權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如逾期30日仍未繳足,甲方另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餘下期限的所有租金並沒收保證金;出現上述3、4、5、6、7、8條款情況時,甲方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承擔甲方所有損失。

9、如因甲方未提供商鋪房產證,而導致乙方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甲方承擔乙方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營業執照註冊號:

年月日

年月日

商場租賃合同2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萬壽宮商城**區宮飾殿店面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萬壽宮商城**區宮飾殿中3,中4號店租賃給乙方經營,租期為壹年,自二0XX年六月六日起 至二0XX年六月五日止,每月租金4000元,壹年租金共計48000元。租店付款方式為租一押二,,即乙方應在每月6日付清甲方當月店租4000元,如乙方到時未付清甲方當月店租4000元,則乙方每延遲一日,需每日另付甲方租店違約金200元,以此類推。乙方如超過3日還未付清甲方店租,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押金,收回店面 ,合同自動終止。

二 ;乙方如未租滿甲方店一年,甲方有權在未收到乙方當月房租超過3天時,沒收乙方押金,收回店面,合同自動終止。

三,在租賃期間,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私自轉租,如轉租,需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店面。乙方所交租金及押金不退並無條件退場。

四,合同到期,租金漲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不租賃,應提前二個月告知甲方,甲方好另做打算。

五,如遇商場裝修,整改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正常經營,乙方裝修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則應無條件退還乙方剩餘租金及押金。合同終止。

六;乙方在租賃期以內如未損壞甲方的物品,則期滿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如有損壞,則乙方應按商場合同所示價格賠償後,甲方將乙方剩餘押金退還。

七 ;如第一年拍租,店在甲方,則甲方第一年不漲乙方租金。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銷售女裝和經營食品生意,如乙方違反,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押金,收回店面,合同自動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簽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20xx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合作事項:乙方租賃: 廣告位,並支付一定的租賃費於甲方。

2.廣告設置地點。

3.廣告規格及廣告牌製作形式。

4.權力與義務:

4.1 乙方負責廣告位的規劃和廣告牌形式的設計。

4.2 乙方負責廣告牌的設計、安裝、維護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和租賃期內向城市管理局繳交其規定的場地佔用費。

4.3 乙方建設廣告牌時,不得隨意加建或更改經由甲乙雙方確定的廣告牌尺寸、廣告牌形式及廣告牌的結構,以免影響建築物結構,如因現場條件的限制,可建議可行的解決方案,與甲方協商解決。

4.4 乙方在租賃期內發佈的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並承擔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而產生的責任。

4.5 乙方在填寫廣告位申請的同時需要向甲方企劃部提交設計圖紙,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製作安裝。。

4.11 建設期間,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創造有利的施工環境,安排好場地、用電及協助溝通的人員。

4.12 甲方作為建築物業主對廣告牌擁有建議權和驗收權。

4.13 甲方有義務監督廣告牌的運作是否正常,如見不正常,即通知乙方。

6.場地租賃期年 月 至年 月 , 6.1 完工並驗收合格之日或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時間;

6.2 場地租賃管理費(含税價): 元/年 ×年=元;

即大寫人民幣: 。

7 付款方式:

7.1 自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計小寫人民幣:元,即大寫人民幣: ;

8.驗收:

8.1 廣告牌完工後,由甲方、乙方委託的施工方、設計方、甲方選定的工程師或驗收機構進行四方驗收;

8.2 驗收合格後,四方各執一份驗收報告留底。

9.質量保證:

9.1 甲乙雙方應保持密切的溝通,乙方每次的畫面更換,廣告牌、三面翻、電氣照明系統等維護,應將情況全面如實地e-mail、電話、傳真或上門通知給甲方,以令甲方有所準備;

9.2 乙方須保證户外廣告設置物及廣告畫面質量良好;如在發佈期內廣告畫面出現破損或嚴重褪色,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其修復或更換,並將修復或更換的情況通報甲方;如該廣告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令發佈受影響,甲方在得到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後,按每延誤一天順延一天廣告位租賃期給乙方;如該廣告牌因意外暫時停止發佈,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該廣告牌在發佈期內被政府徵用,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後,方能答覆政府,同時甲方還應配合乙方向政府辦理相關費用補償事宜,所有費用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9.3 廣告照明時間每天不少於四小時(廣告照明時間視季節而調整,一般為每日的18:00—24:00)。

10.產權關係:

10.1 乙方擁有廣告牌在租賃期內的產權所有權,

10.2 乙方的租賃期滿後,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前,此廣告牌的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甲方

不得擅自處理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此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後,此廣告牌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處理廣告牌的任何事項都與乙方無關。

10.3 乙方在租賃期內和租賃期滿後甲方支付剩餘價值前,雖然擁有廣告牌的所有權,但不能因雙方的合作終止而擅自拆卸廣告牌。

10.4 廣告牌的所有權和剩餘價值的交接只由甲乙雙方操作。

11.租賃期滿處理方式:

11.3 若乙方的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經再三思量後,無意再繼續合作下去,在沒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前,甲方可延遲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但此期間不可發佈任何形式的廣告;在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後,甲方應在第三方承接此廣告牌之日起的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如甲方逾期不付給乙方,乙方有權阻止第三方承接單位發佈廣告。

16.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賃期結束且甲方已經支付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日止,如需續期,需另行簽訂合同。

17.違約責任:

17.1 若因乙方無故拖延工期而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營業,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 0.3% 元作違約金;

17.2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場地租賃管理費給甲方,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和追討經濟損失的權利,並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 0.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17.3 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的工期延誤、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7.4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並友好協商,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非責任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7.5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租賃期,不得因XX大樓的業主或XX大樓的承包商的變更而影響了本合同規定乙方所擁有的權益,否則視為甲方毀約,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8. 爭議或糾紛處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友好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9. 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0. 如因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的變更,其責任與義務應由變更方的下一繼承者承擔,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2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簽字代表:簽字代表: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 號:帳 號:

地 址:地 址: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網 址:

電子郵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搞活商品流通,繁榮經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租賃條款:

一、 租賃地點、期限、租金及費用:

1.甲方出租位於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西25號益嘉園商場

2.租賃期限從月日至年日止。

3.本合同的鋪位第一年免租,物業服務費為元/㎡;第二、第三年每月的租金為 元,物業服務費為 元/㎡。

4.本合同鋪位按金為元。

二、交租辦法:

1.乙方必須在每月的8日前(含8日)向甲方交納當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如乙方逾期甲方則按每日100元向乙方徵收滯納金。

2.鋪位內的用電獨立計算,按電力部門定價加3%電損後計收。每月用電量於下月日前向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繳納。

三、甲、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鋪位的所有權人,並擁有管理權。乙方為租賃方,在租賃期內對鋪位有使用權、維護權。

2.該鋪位只作如乙方對鋪位原設施需拆改或對鋪外門面裝修等,須書面提出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鋪位結構。乙方經甲方同意而搭建入牆的建築物,在退出時不得拆除搬走。

3.在租賃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鋪位轉給他人。

4.在租賃合同期內,除乙方出現嚴重違約行為之外,甲方不得隨意收回乙方租賃的鋪位。

四、甲、乙方的義務:

1.鋪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自然現象,包括地震、颱風、暴雨等)所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其中,鋪位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貨物損壞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乙方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甲、乙雙方都有確保安全用電的義務,甲方應對市場的電線、用電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嚴禁乙方私自修改、增加鋪位內電線電路,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都有確保安全防火的義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物品進入商場。乙方不得在租賃的鋪位內使用電炒鍋、電爐、電熱水器、石油氣爐、煤氣爐等設備,只能在商場指定的專用廚房內煮食。不得在商場內搞封建迷信活動,不得使用明火香燭。不得在商場內燒焊(如確需燒焊須申報並做好防範措施)。要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甲方的保安員只負責管理及維護商場秩序,乙方對自己存放的一切財物,要自行保管好,做到防火、防盜。甲方對乙方的財產因失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為其商鋪內的財產投保,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嚴重損失。

5.商鋪的經營時間為每日 至 ,非經營時間內由甲方統一斷開所有商鋪的內部電路,僅留商場公用部分照明電路。

6.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期內,如有任何一方違約行為,視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程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嚴重違約行為,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鋪位,原按金不退回給乙方:

(一).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連續停業五天的;

(二).乙方私自將鋪位改變用途的;

(三).乙方擅自將鋪位轉租他人的;

(四).乙方逾期3天不繳交租金及有關費用的;

(五).乙方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營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在鋪位內煮食的、違章停放車輛的、違章燒焊的,以及甲方警示但屢勸不改的其他違法、違約行為的;

(七).乙方違反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的物業管理規定,經催告後仍不改正違規行為的。

六、其他事項

乙方須領取江門市蓬江區工商局辦理的營業執照方能在本市場鋪位經營。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才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壹份。

八、甲方擁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的,可通過協商解決,或通過訴諸商鋪所在的法院裁決,訴訟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十、本合同相關通知除直接送達外,按以下地址以EMS等特快專遞方式向對方寄出一日後視為有效送達,乙方地址變更須提前五日有效通知對方,否則須承擔送達不能的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商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及租賃物業位置及用途

1、甲方為本合同租賃物業之所有人,乙方為一獨立,合法的經營人。本合同之租賃物業為商場內分隔的商鋪攤位(以下簡稱租賃攤位).

2、甲方將位於本商場內層號共平方米的商鋪攤位及附屬經營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積含公攤面積20%)。

3、乙方約定經營品種為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經營項目及經營品牌,乙方必須具有經營該產品的合法資質,授權書及相關證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的交納期限.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項下租金及總額為拾萬仟拾元/年(¥:/年)。

2、商鋪攤位租金繳納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三個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所使用的電費。暖氣費。空調費等費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賃面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將當期應交水費,電費。管理費 元/平方米及 員工工資等費用交給甲方。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加納現金形式的保證金元整(保證金不計息),以保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精品傢俱城管理條例》、積極承擔經營者的義務。如違反上述義務有下列行為所產生的罰金、費用等有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1)、因乙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致使消費者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2)、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發生人身、財產損害,權利人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3)、因乙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及違反本商場約定而被主管部門處罰或應承擔罰金的。

2、甲方根據第2款扣除保障金後,乙方必須在五日內將保障金補至原數額。

3、合同終止後滿一年,未發生因乙方經營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待乙方與權利人妥善解決後根據結果再行處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定製所有承租人必須遵守的真個商場相應的規章制度,並根據商場運作狀況時調整租賃商鋪攤位的租金。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留置貨物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理。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攤位並不承但任何責任,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與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違法活動,經書面警告仍不糾正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延遲、拒交商鋪攤位租金、電費等各項費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手續私自出租、分租、轉讓、轉借、互相交換或以任何形式變相為前述行為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開業的;乙方擅自停業持續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業15日以上按《***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5)、乙方違反工商、税務、物價、治安、衞生、計生、質量監督、計量等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法規、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稱,或有其他使甲方聲譽、利益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為。

(7)、乙方對租賃物業造成較大損失的。

(8)、乙方違反《***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造成嚴重後果的。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公共面積部分的商場治保、安全防火以及衞生保潔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設置集中用水處,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攤位處,違者必須自行拆除,經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派人拆除並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排接用電線路至乙方攤位處,在乙方租賃區域內,乙方可自行排接用電線路,費用自理,安裝時必須符合國家電路安裝規範。

5、甲方尊敬乙方的經營權利,負責維護商場正常的營業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況下,甲方對商場內一切公共設施,均有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乙方營業間進行檢查、維護和改建。(緊急情況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賃商鋪租金、廣告費、賠償款等相關款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貨物、產品行使留置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中途終止本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個月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品牌傢俱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晉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商場租賃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市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座首層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市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座首層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_____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年月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元(大寫)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年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3.1.2年月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3.1.3年月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名:

帳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物業管理費

4.1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名:

帳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保證金

7.1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7.2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7.3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保證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元,(大寫)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33‰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續租

10.1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進場移交

11.1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商鋪的使用

12.1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離店

13.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税費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三十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發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聯繫電話:

傳真:

地址:

郵編:

乙方:

聯繫電話:

傳真:

地址:

郵編: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文件以傳真發出的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專人手遞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寄出後四日視為收悉日。

無論乙方指定地址是否為商鋪,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將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鋪後也視為送達。通知、文件送達後,乙方商鋪人員應當立即簽收並給予書面回執,如果乙方商鋪人員拒絕簽收,則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留置(無論是否商鋪是否有人)的方式送達,相應的留置照片或錄像即可作為回執。

第十九條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7

出租人: 吉安市新世界物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經營管理的吉安市新世界廣場 場地,面積約 平方米,用於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 時 分起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

第三條 續租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第四條 租金(先付租金後使用原則)

租金共 元,實行 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交場地租賃費的同時一併支付保證金 元。乙方商業活動結束後,甲方驗收場地達到交付給乙方前狀態後,保證金不計總金額退還。

第六條 保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對場地進行管理,規劃和控制,功能等區域的.劃分。

4、對乙方商品及財物不承擔任何保管、維護責任;若乙方商品發生倒塌、脱落等類似情形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物有損害的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自行辦理場地商業活動的有關行政許可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票。

3、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

甲方書面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4、在租賃期限或在場地未完全交付前(包括在移交過程中),因電線、電纜、堆放物、障礙物等因素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法律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 3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為理解除除租賃手續,並按照租金的 30% 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

第十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商場租賃合同8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將坐落在杭州下沙xxxxxC區—305#店鋪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租金為拐萬伍仟元整。(85000元)

第二年租金按某地租金上適當增加部分。以後續租乙方有優先權。押金為壹萬元(0000元)

二、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三、甲方以前的債權倆務等各種費用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如需轉包他人,應事先以書面報告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後十五天內作出答覆,並簽訂變更協議,轉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條款執行。

五、店裏的裝修損壞必須要賠。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或廢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9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節櫃枱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枱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櫃枱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枱:

1.擅自將承租櫃枱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櫃枱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櫃枱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櫃枱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枱標誌

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税,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櫃枱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

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10

展位號:_________

租 賃 合 同 品牌名稱:__________

租 賃 合 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適應消費者對名、特、優、新及綠色產品的需要,提高經濟效益,規範市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場地設施的名稱、位置及用途

1、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樓________位

__________平方米的展位(實際丈量面積×___________基數)出租給乙方從事經營。

2、 乙方提供自己生產或代理經銷的商品,在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的展位內銷售,還

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以供甲方進行備案:

(1) 乙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2) 乙方的法人代碼證、税務登記證;

(3) 本合同約定品牌廠家授權經營文件;

(4) 乙方合法銷售產品的產品質量合格證、商標註冊證明書及其他相關

的法律證明文件;

(5) 本合同約定的品牌廠家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6) 乙方展位內標示的、需經相關正規認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如國

際認證、獲獎證書、環保認證、名牌產品、免檢產品、A級產品等;

(7) 乙方如經營進口商品,還需向甲方提供海關税單等法律文件;

(8)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提供的商品範圍如下:

若需要變更以上經營商品品種,乙方須書面向甲方申報,並按本條第二項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經甲方編碼並批准後,方可上櫃銷售。乙方如擅自變更經營範圍,且未經過甲方書面同意,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止。

第三條 展位等設施使用費及交納期限(展位面積以實際丈量面積×______基數為準)

1、展位設施使用費:乙方租用甲方經營展位及設施的費用按每天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賃期內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_分。

(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電費及支付方式

水電費按乙方實用量計收;乙方需增加水電及其他設施,甲方另行收取使用費; 乙方應於每月1—10日主動將應繳水電費交給甲方,逾期交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 ______ %的滯納金。

(3) 其他設施費用及支付方式

(a) 空調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b) 公共設施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c) 廣告、營銷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d) 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e) 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f) 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g) 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乙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項,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交款時段總額的 _______%作為滯納金。

第四條 擔保金

1、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乙方的良好信譽及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乙

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________元擔保金;

2、擔保金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1) 確保乙方向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處理乙方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凡發現質量或服務糾紛,甲方可以用乙方擔保金先行賠付。

(2) 確保乙方經營期間及時履行納税義務。如不及時履行義務,甲方有權從其擔保金中代繳代扣。

(3)乙方若擅自停業、帶走證照(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在市場規定時間內不繳納税款和工商管理費用以及有其他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時,甲方有權從擔保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4) 發生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擔保金扣除後一週內補齊,逾期補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差額部分每日1%的滯納金。

3、擔保金的退還

(1) 在雙方權利義務終止,且乙方辦理相關核准手續離場 後,扣除按 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費用後不計息予以退還。乙方應妥善保管收據,甲方

憑收據原件退款。

(2)乙方存在提前解除合同等違約情形時,甲方所收擔保金不再退還給乙方。

(3)甲方在退還擔保金時,應一併將擔保金使用情況(包括受賠償人的收條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 押金

1、電錶押金

(1)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統一安裝預付磁卡電錶,乙方按照規定預付電費,不使用違禁電器,並保證電錶安全運行。

(2)交納和退還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以每個電錶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電卡押金,於退場時將電錶磁卡和完好的電錶交付甲方確認後,憑收據原件退款。

2、營業員管理押金

(1)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規範市場營銷行為、配合業主對營業員的管理。營業員應當遵守市場相關管理規定,文明守法經營。營業員如有違反市場相關管理規定的,或有其他不當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從其押金中扣除相關費用。

(2) 交納和退還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以每個展位向甲方支付 _____元的營業員優質服務保證金,發生扣賠情形的,乙方應於一周內補齊押金,於退場時憑收據原件到甲方辦理退款,如有應扣款項,則差額退款。

3、 裝修押金

為確保甲方及他人財產物資的安全,乙方新進場裝修時,應向甲方提供完整押金。

商場租賃合同11

出租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人代表: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

商鋪位置:本合同租賃商鋪(以下簡稱“____商鋪”)位於成都市天長路_________號“______”商業廣場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號商鋪。

租賃面積(以建築面積計算):__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監理處出具的測量報告為準)。

第二條 租賃商鋪經營範圍及要求

經營範圍:承租方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僅限於經營_________。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超範圍經營屬違約行為。(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經營要求:商鋪的經營人只限於本合同書的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轉租或以聯營、承包等其它形式變相轉租屬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賃商鋪的租金、物業代管費及遞增標準

租金標準:商鋪的單位租金標準為:¥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租金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物業代管費標準:商鋪的單位物業代管費標準為:¥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物業代管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遞增標準:商鋪的租金和物業代管費在免租期滿後開始正式計算,由正式計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業代管費按__________%的增幅遞增。租金及物業代管費繳納時間:商鋪租金和物業代管費按季結,由承租方每季的前_________日內將本季度租金及物業代管費交付給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權委託人(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付款方式:轉帳或現金。

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在合同期內由於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則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書籤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個月租金和物業代管費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承租方所繳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若承租方未有違約行為,則由出租方全額退還。如在合同期內由於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其他收費標準及期限

商鋪交付使用後,由於裝修、經營活動產生的水、電、氣、通訊等費用及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並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收費標準及期限:管理費(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總計_________元/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辦理商鋪交接時,承租方需預________個月管理費。水、電、氣費:計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水、電、氣費履約保證金及裝修違約金:按照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水、電、氣費及管理費交納期限:每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第七條 商鋪交接時間

交房時間:出租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商鋪交付承租方裝修和使用,承租方需書面簽收。

第八條 裝修約定

承租方保證在簽定本合同後,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進場裝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裝修完畢並開始營業。

為保證________商業街的風格統一,承租方無條件接受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裝修管制。若承租方違反上述兩款裝修約定,屬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九條)。租賃期滿後,承租方裝修不得拆除,且出租方不予補償。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水、電到位。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

1、承租人拖欠商鋪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達_______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電、氣、管理費達_______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開業達_______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且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

1、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擅自歇業的;

2、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超範圍經營的;

3、 承租方擅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 承租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或其它原因終止,承租方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發出《限期搬遷通知書》。在送達承租方(或授權文件簽收人)簽收後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載明承租方之通訊地址郵寄《限期搬遷通知書》兩週後,出租方可在公證處的現場公證下對商鋪內的財物進行清理並搬遷,異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業代管費的,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日承租方逾期交付水、電、氣、管理費,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日。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開始營業日期承租方逾期開業屬違約行為,應按日租金(每月按_____天計算摺合)的雙倍按天向出租方給予賠償。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應償付承租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日。出租方無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並且賠償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第十條 其他

承租方在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相關入駐手續。在承租方領取鑰匙後,商鋪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雙方期滿或合同終止。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出租方應協助承租方且承租方應配合出租方辦理換籤手續,即終止本合同,由承租方與商鋪新的所有權人在本合同基礎上重新簽署租賃合同。租賃期內商鋪的維修由承租方自行進行並承擔相關費用,但承租方應承擔因維修而造成商鋪原有牆體結構、管線設施被破壞的責任。

租賃期未滿,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裝修物及其附屬物。承租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因此引起的糾紛,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損失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承租方須書面授權商鋪日常工作人員作為文件簽收人以便於雙方各種來往文書的簽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滿後繼續租賃,須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書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請。

本合同未盡條 款,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以達成的書面補充合同為準。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各執______份出租方授權委託人備案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委託代表: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簽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委託代表: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12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 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為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場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XX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1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開辦餐廳一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有關事宜,特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租賃房屋狀況

1、地址:

2、計租建築面積: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若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屆時雙方可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確認。

三、租金交付

1、場地租金:年租金為______元。

2、租金的交付:租金自乙方計租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甲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負有保證租賃期內租賃場地建築結構完好的義務,並應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場地的維修保養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向乙方交付場地後,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進場裝修和營業後涉及甲方需配合協作的工作。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場地轉租給他人。如果本協議系由甲方租賃他人另行轉租乙方,甲方必須向乙方披露原租賃協議原件,並交乙方複印件留存。

五、乙方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有義務保護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為損壞,如有損壞,由乙方更換或賠償。

2、乙方自行負責經營場所內的物業管理和租賃場地內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在使用場地過程中,如需對場地內部裝修進行維護、改造、更新、結構改變,必須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4、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時,乙方應將其租賃場地及附屬設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裝飾物,甲方對未拆除的裝飾物不予補償,但乙方自行購置的傢俱、餐廚具、空調、冰櫃等設施設備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並搬出租賃場地。

六、特別約定:

1、乙方若拖欠水、電、物管等費用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權採取停止供應水電等措施,直至乙方交清所欠費用為止。採取停止供應水電等措施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或其它有效證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如乙方將租賃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甲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除不退還租金,乙方還應承擔______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將其擁有產權的商鋪出租乙方作為商業用途,該商鋪坐落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相關房屋產權證明)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擅自轉讓甲方房產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滿後,乙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甲方應當保證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由雙方協商,無法協商時可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作適當調整。

第叁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產租賃税及相關費用,房產租賃税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為每月___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為月付。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本金的______加收滯納金,利息不計滯納金。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同意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滿後,甲方應不計息煺還押金給乙方。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乙方在不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的情況下可對房屋進行適當的裝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結構的調整,應與甲方協商並報相關規劃部門。

租賃期結束後,乙方不得破壞裝修包括電線、開關等,但乙方可拆除(電線、空調等可移動之設備)。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除租金交納外,乙方還須繳納如下費用: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度,電錶底數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乙方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債權、債務和其他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使之符合使用。

2、對於房屋的維修非因乙方的塬因造成的,甲方應當及時修理。

3、甲方應當保證房屋的產權清楚。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叁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叁方使用,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甲方,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為2個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為2個月之押金。

第九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應將剩餘之月租金及押金煺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共___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商場租賃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於。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元(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後使用)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税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一、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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