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代理合同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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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運輸代理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運輸代理合同合集15篇

運輸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共同發展的精神,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貨物鐵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基本事項

1.貨物種類:甲方產品、半成品、原輔材料、宣傳促銷品(以下簡稱“甲方貨物”)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業務(請在所選擇項目前的“□”處打“√”):

甲方貨物鐵路車皮、鐵路集裝箱的發運。

甲方貨物鐵路車皮、鐵路集裝箱的接車。

包括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鐵路車皮、集裝箱站台之間的短途運輸。

包括甲方貨物自鐵路車皮、集裝箱站台至甲方指定倉庫之間的短途運輸。

3.甲方貨物包裝:紙箱

4.甲方貨物鐵路車皮、鐵路集裝箱發運的起運地點及/或接車的送達地點為: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倉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乙方資質及運輸工具要求

1.乙方承諾: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之食品飲料貨物運輸的合法資格和充分能力,其指派用於運輸甲方貨物的車輛均具有合法、齊備的營運資格,從事貨物運輸的司機均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和豐富的駕駛經驗,其依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將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乙方保證不會利用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機會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如違反上述承諾,乙方除應獨立承擔相關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譽在內的一切損失。

2.乙方所派用於承運甲方貨物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常温食品飲料運輸安全、衞生等法規及商業慣例的要求。除特定貨物外(雙方另行約定),運輸車廂應乾燥、衞生、平整、無污染、無異味、防雨、防曬,並且具備防止貨物掉落之設施。有污染、有腐蝕性、車箱破漏及其他不適合裝運食品飲料情況的車輛,不能用於裝載甲方貨物;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車皮、集裝箱車箱符合儲存食品飲料裝運要求;有“禁”裝標誌、有污染、有腐蝕性、有異味、車箱破漏、車門損壞、不能施封及其他不適合裝運食品飲料情況的車皮、集裝箱,不能用於裝載甲方貨物;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嚴禁將甲方貨物與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違禁品、危險貨物等不適合與食品飲料類產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裝;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3條貨物發運的業務要求

1.車皮發站:__________,鐵路集裝箱發站:__________。

2.甲方須提前1天將車皮、集裝箱發運計劃報乙方,並同時提供貨物種類、到站、收貨人等發貨資料。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負責車皮、集裝箱發運計劃申報、落實,並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3.乙方不能按期落實甲方鐵路發運計劃的,應賠償甲方逾期發貨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1000元/車皮、 500元/20尺箱給甲方。

4.若乙方代理事項包括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鐵路發站的短途運輸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發貨通知後,乙方承運車輛必須持按甲方規定格式開具的提貨證明,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倉庫裝貨。甲方每次約車的前置時間(自甲方通知乙方派車起至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止,但17時至8時除外)為24小時。乙方車輛到達甲方倉庫後必須服從甲方調度,並有責任協助甲方合理擺放貨物。裝車完畢,承運司機對裝車貨物進行不拆箱檢驗並在送貨單據(甲方《產品提貨單》等,下同)上簽收,同時取得當次運輸的送貨單據。

5.若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鐵路發站的短途運輸由甲方負責,甲方送貨汽車進站後,乙方必須在一小時內組織人力進行裝卸,並保證裝卸每個車皮不少於6人,每個車皮裝車時間不超過4小時,集裝箱不超過2小時。乙方每延遲一小時應支付甲方50元違約金。

6.車皮、集裝箱監裝由乙方負責,具體要求為:

(1)裝車前必須清掃乾淨車箱,關死扣牢車窗、車孔,加墊塑料膜或廢紙箱。冬季需保温時還應沿車箱側壁及底板粘好棉絮,產品頂層輔好薄膜膠紙或棉絮,材料由甲方提供。

(2)按照甲方排運單序號及數量要求裝車,貨物不得倒置堆放,同一訂單貨物必須分品種、分規格、分批號集中堆放。

(3)產品堆放緊湊、間距均勻。頂層產品落差不超過1層。

(4)重的貨物不得堆放在其他貨物上面;做到重不壓輕、大不壓小。

(5)車箱門口產品堆放必須交錯碼垛。

(6)要求裝卸工人必須愛惜甲方貨物,禁止野蠻裝卸,不得損壞、踐踏、盜取甲方產品。

(7)貨物裝車完畢,應清點數量,無誤後關上車門並施封,用鐵絲加固車門,並及時將車號、封號報給甲方。

7.乙方須在裝車次日上午9點前,將領貨憑證按甲方提供的收貨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給甲方指定收件人,如因乙方未及時將領貨憑證寄出而造成收貨人無法按時收貨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8.車皮、集裝箱抵達目的地後,如果出現原封貨物短少、損壞、受潮及污染等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貨物市場價及受影響的貨物數量在一週內全額賠償給甲方。

第4條貨物到達接車的業務要求

1.車皮到站:__________,鐵路集裝箱到站:__________。

2.甲方貨物到達到站後,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好人員及倉庫庫位接貨。

3.乙方應及時辦理接車手續。由於乙方沒有及時辦理下站手續而產生的一切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車皮開封時必須有甲方人員在場監督。

4.甲方貨物在下站過程中如果有發現破封、破損、短少、受潮及污染等情況,乙方須向鐵路部門索取有效貨運記錄,以供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之用。

5.貨物裝卸時,不得損壞、踐踏、盜取甲方產品,嚴禁野蠻裝卸。

6.如果甲方貨物自鐵路到站站台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途運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應安排好運輸車輛。甲方貨物下站並經甲、乙雙方清點確認後,至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倉庫、辦理好入庫手續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按甲方貨物市場價全額賠償給甲方。集裝箱由乙方負責送甲方指定倉庫,待甲方監裝員或倉庫保管員到場驗封后方可開箱卸貨。

7.甲方貨物自鐵路到站站台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途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接貨車輛到達車站後,乙方須保證4小時內將貨物卸入甲方指派的車輛內。

第5條費用結算

1.車皮發運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車皮發運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鐵路運輸費用:以鐵路部門出具的正規發票金額為準(包括鐵路大票等,其中鐵路發運其它費用中已列支的費用類型不允許在鐵路大票中的費用重複體現)。

(2)鐵路發運代理費用:包乾費__________元/車皮(包括:鐵路手續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領貨憑證特快專遞郵寄費等)。

(3)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發站的短駁運費:__________元/噸。

(4)除以上(1)(2)(3)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2.集裝箱發運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集裝箱發運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鐵路運輸費用:以鐵路部門出具的正規發票金額為準(包括鐵路大票等,其中鐵路發運其它費用中已列支的費用類型不允許在鐵路大票中的費用重複體現)。

(2)鐵路發運代理費用:包乾費為:__________元/20尺箱(包括:鐵路手續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領貨憑證特快專遞郵寄費等)。

(3)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發站的短駁運費:__________元/噸。

(4)除以上(1)(2)(3)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3.車皮接車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車皮接車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接車皮費用:包乾費為__________元/車皮(包括:鐵路手續代辦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等)。

(2)車站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駁運費:__________元/噸。

(3)除以上(1)(2)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4.集裝箱接車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集裝箱接車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接集裝箱費用:包乾費為:__________元/20尺箱(包括:鐵路手續代辦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等)。

(2)車站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駁運費:__________元/噸。

(3)除以上(1)(2)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5.結算方式:

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截止上月底(會計結算月)所發生的有效的、合格完整的由鐵路部門出具的正規發票、經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的送貨單據的回單聯原件等交甲方核對運費金額。甲方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具運費發票(發票抬頭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辦理付款手續,乙方交付給甲方的運費發票必須是甲方能抵扣税款的國家統一運輸專用發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後,在30日內將運費匯付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甲方因此無法抵扣的税款由乙方承擔,並從乙方運費中扣除。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運後四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且未向甲方提交書面延期結算申請時,甲方將不予結算運費。

第6條運輸質量及保險

1.乙方必須確保甲方託運貨物的安全。若乙方負責車皮、集裝箱發運、接車以及自甲方指定倉庫與鐵路車皮、集裝箱站台之間的短途運輸的,甲方貨物由完成起運交接手續至送達交付前,貨物的安全及保管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為其所承運的甲方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已包含該貨物保險費用。

(1)乙方承運的甲方貨物途中遇險,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2)甲方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滅失、雨淋、污染、破損,無論乙方是否獲得保險賠償,乙方應負責按市場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2.鐵路車皮、集裝箱在鐵路運輸階段的貨物運輸保險,由甲方購買。但當發生需要理賠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7條不可抗力條款

1.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以下稱為“不可抗力事件”)而導致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如果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其義務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其應該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清楚地向對方指出可以預測到的後果,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向對方提供由相關機構出具的關於“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的相關證明。

3.雙方應盡最大努力把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損失減到最低。聲稱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遲延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尤其應採取適當的方式以減輕或消除該事件的影響,並應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重新履行受該事件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8條保密條款

1.乙方對在訂立及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或取得的有關甲方及甲方貨物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户名稱、地址、甲方貨物品種價格、運輸數量等,應當作為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護。除為本合同約定目的而使用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或作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2.即使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仍然承擔上述保密義務。

3.乙方應告知並以適當方式要求司機等參與本合同履行之僱員及其他臨時委派人員遵守本條規定,若上述人員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9條轉讓、轉運條款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即使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仍應與承接其權利義務的第三方共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在甲方貨物運輸過程中,因特殊情況甲方指令乙方將貨物轉運除目的地外其他地點的,由此產生的額外運費由甲方承擔,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他事宜依照本合同規定進行。

第10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連續兩個月,乙方每月累計有2次未能按時落實並完成甲方的車皮、集裝箱發運或接車計劃。

2.因乙方原因,乙方累計有3次未能按時落實並完成甲方的車皮、集裝箱發運或接車計劃。

第11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甲方連續兩個月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內容支付運費給乙方。

2.乙方確實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但乙方必須至少提前45天書面正式通知甲方。

第12條其他

1.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雙方充分協商後確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及時補充合同條款。

2.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糾紛,雙方同意妥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特此簽署並確認以上合同條款和條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託運方: ;(簡稱甲方)

委託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承運方: ;(簡稱乙方)

委託代表人:;電話 ;

地址: :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

原則,就國內陸地汽車運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產品的發運和配送

二、雙方工作銜接流程

1、乙方根據發運需求和貨品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發運;

2、乙方對所發運的貨品進行跟蹤,並將跟蹤結果反饋給甲方運輸管理人員;

3、乙方將當日的發運情況進行彙總,並將調撥單據和與之相對應發運單據交與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復核;

三、甲方提供資源

1、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負責提供客運發貨地點、時間等信息,指導並協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所有發運貨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

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溝通;

4、乙方駐場人員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五、財務結算

六、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捆綁車輛時,繩索與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貨到甲方客户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報告給公司,並説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拉回貨物及再運輸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説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户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9、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

護。

1.協議在執行中引起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協議書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署。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書須附入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附件1:《配送價格表》

附件2:《快運短途運費價格表》

甲方: (蓋章)代表人簽字:;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 年 月日 乙方: (蓋章)代表人簽字:; 開户行;;賬號: ; 税號:;年 月日

運輸代理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轉讓

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

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文件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

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託運單後,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繫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_______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税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5天內付於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合同執行中如果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門。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5

委託方:(以下簡稱

受託方:(以下簡稱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委託乙方在20年3月15日前為其安排17-18個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認費用:場站費,港口操作費及海運費由乙方全部墊付,甲方30天內收到乙方全部發票後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照為甲方報價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額外費用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乙方報價如下:

A. 場站費(裝貨費300元/TEU,安保信息費130元/TEU)合計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費(文件費:400元/提單。

場站:200元/TEU

港雜: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運費(中國青島港到斯里蘭卡科倫坡港海運費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税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因乙方裝箱不利造成延誤的,乙方應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其它額外費用。

十二、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代理合同6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7

簽約地點: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鑑於:

1.甲方是一家從事電子產品製造與銷售的出口商及相關設備、原材料的進口商;

2.乙方是一傢俱備經營資格和經營能力的、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貨代;

3.雙方簽署本合同時,對本合同相關條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並清楚簽署本合同的法律意義。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甲方進出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委託服務事項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為甲方進出口貨物的裝卸短駁、內陸運輸、租船定艙、委託空運、中轉交接、倉儲保管、報關報驗和單證辦理等服務;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託。

第二條服務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產生貨運需求時,向乙方發出詢價,乙方根據甲方詢價內容向甲方反饋船期和價格信息;

2.甲方選定船期後,向乙方發出《貨物運輸委託書》,《貨物運輸委託書》將載明該單業務的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目的地、運輸期限、運輸方式、運費等相關事項,《貨物運輸委託書》應由雙方蓋章或授權人簽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委託書》後,按照甲方要求進租船和訂艙,並將租船和訂艙結果和相關信息和單據反饋和交付給甲方;

4.甲方將進出口貨物的相關信息和單據交付乙方,由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進出口前的報關、報驗、出口核銷等事務;

5.乙方根據約定的船期安排集裝箱車輛互甲方處或甲方指定位臵裝車並負責在中國內陸期間的運輸;

6.乙方將貨物辦理裝船或裝機,並辦理完成進出口全部審批和備案手續;

7.甲方將海運費和空運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將貨運提單正本及辦理出口退税和外匯核銷等所需的相關單證交付甲方;

8.貨物到達目的地完成交付後,甲方將貨代佣金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運輸方式

根據每一單貨物的情況,由甲方確定每單貨物的實際運輸方式,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國際海運、國際空運中的一種或多種,海運原則上採用集裝箱運輸。

第四條運輸貨物

運輸貨物為包括但不限於:

1.廣播電視信號接收設備、其附屬設備及其零部件等電子產品;

2.電子原材料器件;

3.生產設備;

4.其它可適運的貨物。

第五條委託代辦保險

如甲方委託運輸的產品需辦理保險,乙方按甲方實際指示的下列方式辦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不包括在運輸費用內。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包含在運輸費用內。

3.由甲方辦理保險。

第六條費用和結算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的費用由國際運輸費、內陸運輸費和貨代佣金三部分組成。

2.運輸費用是指由實際承運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運費,包括:

2.1海運費用:指整櫃、拼箱進出口貨物以海上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後在收到《貨物運輸委託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美金現匯結算,乙方開出以美金幣值計價的海運費發票。

2.2空運費用:指進出口貨物以航空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後在收到《貨物運輸委託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空運費發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訂艙後裝船前將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及時付款。

3.內陸運輸費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貨運港期間的在中國內陸的運輸費用。

3.1內陸運輸費按照實際貨物的數量與運輸距離計算運輸費用,運費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內陸運輸費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3.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後,乙方將內陸運輸費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核對無誤後15天內支付。

4.貨代佣金是指除國際運輸費和內陸運輸費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卸費、倉儲保管費、訂艙費、單證費、安保費、THC、報關報檢費、拖卡費、內裝箱費、文件費、電放費等等。

4.1每單貨代佣金是《貨物運輸委託書》確認金額為準,佣金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貨代佣金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4.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後,乙方將貨代佣金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核對無誤後15天內支付。

5.除以上費用外,甲方沒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的義務,而不論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約定之外的額外服務。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1.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萬元履約保證金,用於抵扣在承運貨物發生滅失、毀損或延期時乙方就承擔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2.履約保證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繳納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

第八條責任期間和貨物風險的轉移

1.乙方的責任期間自貨物裝上乙方指定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貨物在此期間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或實際承運人承擔。

2.自甲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乙方運輸時,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乙方,自乙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後,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甲方或貨物的收貨人。

第九條資格與能力

乙方應確保具有和維持從事本合同相關業務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也應確保其所委託的轉運人也具備轉運業務相關的運輸資格和運輸能力。

第十條裝卸、倉儲和保管

1.甲方貨物自交付乙方運輸後,乙方應全程負責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的所有裝卸、臨時的倉儲以及貨物的保管;

2.裝卸、倉儲和保管應以確保貨物安全的方式進行。

3.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提貨,並由甲方負責裝車,乙方應清點裝車貨物及數量是否與《貨物運輸委託書》記載相符,貨物交付乙方後,發生貨物不符、數量缺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單證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有關進出口所需的全部單證,除需甲方親自辦理的除外;

2.乙方應以合法、最大的謹慎和有利於甲方的原則辦理相關單證,不得違法或不合規辦理;

3.甲方對相關單證的辦理和轉移有明確指示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指示辦理,甲方未明確指示的,可按習慣或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辦理;

4.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開具貨運提單,貨運提單正本應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經甲方明確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將提單交付給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辦的全部單證應完整移交給甲方。

第十二條變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達《貨物運輸委託書》後、貨物實際裝船前,有權變更或取消訂艙和《貨物運輸委託書》,但由造成的乙方應賠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實際損失以及乙方支付給他人的其它費用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訂艙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租船和訂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交付違約造成的對客户的賠償,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導致需變更或取消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另行安排運輸而額外支付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甲方有擇優選擇貸代的權利;

1.2甲方有變更或取消發運的權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約獲得相關單據、證明和文書的權利;

1.4甲方有索賠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關貨物進出口信息及文件的義務;

2.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的義務;

2.3甲方有核對相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2.4甲方有按約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乙方有按約獲得運輸費用和佣金的權利;

1.2乙方有拒絕接受貨物運輸委託的權利;

1.3乙方有權代表甲方依法進行報關、報驗及代辦相關進出口單證的權利;

1.4乙方有因甲方違約按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有依法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的義務;

2.2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應本着謹慎和有利於甲方的原則進行;

2.3乙方有核對裝箱貨物和數量信息的義務;

2.4乙方有及時通知甲方核對有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關單證、文件和憑證的義務;

2.6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乙方有對貨物進行倉儲和保管的義務;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義務;

2.8乙方有向按約甲方賠償損失的義務;

2.9乙方有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人索賠和向承保人理賠的義務;

3.0乙方有及時報告貨物運輸過程各種信息的義務;

3.1依法或按約應由乙方承攬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交付逾期三個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貨值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貨值總額的3%,乙方能證明屬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於自然災害、交通或海運事故造成無法準時提貨或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不能交付收貨人而導致貨物重運或返運的,由乙方承擔額外產生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索賠

1.貨物交付乙方運輸後,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貨物損毀或滅失或喪失利用價值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貨物原值進行索賠,賠償額度按實際損失額度賠償;貨物投保保險的,貨物實際損失與理賠損失有差額的,乙方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2.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辦理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機關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貨運提單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簽約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貨物運輸委託書和費用價格確認單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委託人(甲方):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運輸代理合同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檢、裝箱、轉運、快遞、代墊代付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甲方應及時送交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檢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率調整,可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貨物出運或進口到廠後,以一票一結的方式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每車皮21200)由淄博火車站至綏芬河(DAP GRODEKOVO)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付給乙方。

12、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臵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要迅速辦理各項委託事宜,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青島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長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0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運輸方式包括 :

定時達;□普通汽運。(單選或多選)

2、甲方應依乙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 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經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附件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計算。若體積重量大於實際重量,按體積重量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最新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五、接貨與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須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運輸代理合同11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合同編號:

甲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乙方: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鑑於:

1、 乙方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2、 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國際運輸及相關服務等事宜;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當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託運單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任何貨物的損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如果沒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貨物進行處理,對因此造成的貨物損壞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責任。

2.1.2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於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甲方應當如實申報貨物名稱。如果託運的貨物是危險品,甲方應當確定該危險品等級並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擔未如實申報的全部責任。

2.1.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當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損失/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的責任,以及抗辯的法律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1.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明示委託事項,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書面確認航期,無乙方書面確認航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2.1.6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7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項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彙報進展情況。

2.2.2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託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該合同效力及於甲方。同時,除非甲方有明確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權選擇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託人這一事實。

2.2.3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特別授權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如果乙方代為墊付任何費用, 則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乙方墊付的款項。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在合理時間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時配載,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當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2.2.6對於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當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2.2.7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價款包括:乙方的運輸代理費以及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本合同價款的具體構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後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3如遇有關費率上調或者增加委託事項,則合同價款應當做相應增加。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調整後的付款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後的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4根據2.2.3條的規定乙方為甲方代墊的費用超過了附件二規定的範圍,則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保險

4.1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 。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五條保密條款

5.1為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5.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祕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祕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5.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5.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祕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5.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5.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5.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 年。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6.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6.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7.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1.2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配載、通關或者出運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於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託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八條 一般性條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8.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8.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甲方: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運輸代理合同12

甲方(即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即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

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將位 封閉庫 ㎡,罩棚 ㎡,露天場地 ㎡租給甲方存儲化肥使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存儲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到站及收貨人

1、(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暫定價: (5)質量:完好、無破損、無污染。

第二條 雙方義務

2、(1)乙方為甲方提供倉儲服務,並按照甲方提供的發貨信息,辦理接貨手續:做好

2、(2)乙方保證甲方貨物的存儲,乙方應負責提供經甲方認可且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權

2、(3)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出入庫物流暢通,汽運車輛出入庫最大噸位不超過100噸。

第三條 貨物驗收入庫手續

3、(1)甲方或其承運商向乙方交付貨物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貨物外包裝標明的品

3、(2)交付不符的貨物,乙方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意見及時處理。

3、(3)乙方未盡驗收職責或交接手續不齊,造成貨物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4、(1)乙方保證其倉庫符合甲方產品存儲的要求對倉庫進行管理。

4、(2)入庫商品管理需要規範化(碼放“五五垛”),要求堆碼整齊,堆碼高度統一標準,數量準確。甲方存放的商品要與乙方做好交接手續,乙方負責甲方貨物存儲區域的安全保衞。

4、(3)乙方為甲方無償提供露天貨物的苫墊物資。

第五條 貨物出庫手續

乙方須憑甲方開具的經甲方簽字的流向表並核對提貨人合法身份、檢查運輸工具是否適合運載,確認審核無誤後,將信息反饋給甲方,經甲方主管部門回覆後,按規定辦理出庫手續,完成與提貨人的各種單證和貨物交接。

第六條 違約責任

5、(1)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二次倒運,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5、(2)乙方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扣留以及變賣、轉讓、抵押或以其他形式變更甲方貨物所在權。否則,乙方須按侵犯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5、(3)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倉庫儲存甲方貨物,乙方未能提供的,應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5、(4)產品入庫時,因乙方未盡職驗收職責,交接手續不全或處理不及時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5)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存儲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實際經濟損失向甲方賠償。

5、(6)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發貨時,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貨物錯發、漏發或多發,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倉庫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二次倒運,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5、(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提供任何個人利益或好處,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8)乙方負責租賃業務產生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財產租賃個人所得税、財產租賃印花税等相關税金。

第七條 其他

6、(1)吉林金土地肥業公司業務人員為本合同第一監管人,如出現貨物出庫後貨款無法按公司規定時間返回公司的,乙方和業務人員將履行賠償責任。

6、(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3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並公證。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6、(2)合同到期後,甲方如需繼續使用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確保甲方的優先承租權。

6、(3)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執行引發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6、(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月 ________年 月日。有效期一年。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經雙方協議解除或不再續簽合同,甲方仍有貨物存儲於乙方倉庫,則該合同延續至甲方貨物出庫完畢為止,甲方按實際費用發生情況交付倉儲費,直至貨物配送完畢或轉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辦理

a.先付款,後退單;

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運輸代理合同14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人):合同編號: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3、乙方在過境(國內)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4、甲方希望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的鐵路運輸等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文件。

1.2、“貨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的服務,僅限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範圍。

第二條: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全權代表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________到(鐵路到站名稱)________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進口報關檢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運輸代理合同15

委託方:xxxxxxxxx(以下簡稱

受託方:xxxxxxxxx(以下簡稱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委託乙方在20x年3月15日前為其安排17-18個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認費用:場站費,港口操作費及海運費由乙方全部墊付,甲方30天內收到乙方全部發票後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照為甲方報價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額外費用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乙方報價如下:

A. 場站費(裝貨費300元/TEU,安保信息費130元/TEU)合計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費(文件費:400元/提單。

場站:200元/TEU

港雜: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運費(中國青島港到斯里蘭卡科倫坡港海運費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税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因乙方裝箱不利造成延誤的,乙方應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其它額外費用。

十二、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7x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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