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場租賃合同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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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足球場租賃合同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足球場租賃合同範本(精選5篇)

足球場租賃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足球場包場達成以下協議:

一、包場時間、地點。

時間:20xx年10月13日至20xx年10月13日地點:

場租價格:九千元整

二、包場流程

1、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及時履行付款義務;租金直接轉賬入甲方賬户。

户名: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2、甲方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在指定時間(每星期兩次,每次兩小時,時間為18:00—20:00),將指定位置的足球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a、甲方提供的足球場(包括草皮、劃線、燈光等)需符合訓練、比賽要求;

b、在約定時間,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清場;

c、甲方需及時做好安全防護、衞生清潔等工作;

d、在指定時間,甲方每次向乙方免費提供礦泉水一箱。

2、乙方責任:

a、乙方僅可將所包場地用於己方員工使用,且不得將該場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

b、乙方每次只可最多入場人,超過人數按散客計價;

c、乙方球員需謹慎使用場地,注意球鞋清潔,不得在正常訓練、比賽範圍外做出任何可能損壞球場及附屬設施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償損失;

d、乙方不得將場地用作除足球訓練及比賽外的其他用途;

e、乙方需按約及時交付費用。

四、合同的解除

1、當甲乙雙方遇到不可抗力發生,則允許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2、若合同期內,因甲方不繼續經營球場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方可解除合同並將乙方未實際使用時間所對應的包場費用,按比例退還乙方。

3、若甲方存在不按要求提供場地等嚴重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若乙方存在不按時付款、不按約定用途使用球場等嚴重違約情況,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4、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方式解決。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是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_日

足球場租賃合同2

甲方:

乙方: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租賃場地用於舉辦海城區20_年休漁期第三屆“尚源居”杯足球大賽事項達成以下共識。

一、比賽時間:20XX年6月29日到7月14日(每天下午);

二、比賽地點:xxxxxxx;

三、場地租賃費用:本次大賽共進行20場比賽,每場比賽為90分鐘,場地租賃費用為300元/場(不含税);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組織協調各參賽隊伍,維護現場的秩序;

2.甲方負責賽前通知各參賽隊伍按時到場;

3.乙方負責比賽場地的賽前檢查,及賽後的清理工作;

4.比賽中出現任何糾紛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足球場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租用甲方房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租用房產地址及用途

1.1 (見附圖)。

1.2出租方按現狀上述房產,只同意承租方將承租房產用於五人室內足球場,在使用期內依法使用不受干預,承租方要改變房產用途,應事先徵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否則出租方有權制止或提前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承租方全部負責。

第二章租賃期限

2.1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五年)。

第三章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3.1該房產租金第一年為3000元/月,第二年為3300元/月,第三年為3600元/月,第四年開始重新議定新的租金方案。

3.2承租方須於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交付當月租金(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出租方應在租金收妥作實之日起三天內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税務發票。

3.3承租方須於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如下款項,合計人民幣7000.00元,其中包括:

①水電週轉金1000元;

②履約保證金6000元。

3.4履約保證金應於合同期滿時,在承租方無違反合同且結清各項應繳付的費用後,由甲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5乙方交納租金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①親自到廣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財務部交納。

②銀行轉帳(單位:廣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帳號:_______,開户行:_______,承租方須於每月5號前將銀行轉帳單回執傳真給出租方,並由出租方財務部確認收到為準。

第四章其他費用

4.1本合同期內承租方在該房產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

4.2該租賃房產內,承租方所使用的原有和自行增設的設備、設施,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費用,但在安裝前需提前以紙質形式報給廣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

4.3因本租賃合同而發生的租賃合同印花税及其它有關費用,由出租方與承租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章房產交付

5.1出租方應於日按現有的裝修狀況將房產交付給承租方使用。

5.2交付時,雙方應派代表到現場檢查場地移交情況,並簽署有關確認書。承租方在指定的交付日期不辦理交付手續,則視為出租方已將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必須向我司支付從指定的交付日起的租金等相關費用。

5.3按協定,電氣設備、照明設備及其他一切經營設施由承租方負責在原有的基礎上投資完善安裝。

第六章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6.1出租方保證確實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6.2出租方依第五章的約定向承租方提供租賃房產,保證交付的房產符合安全使用標準,保證場地排水系統、電力供應達到正常使用要求。

6.3出租方在承租方辦理經營申請報批手續時,提供相關申報資料和給予必要的協助,各項具體申報手續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6.4出租方有權在事先通知承租方後進入所租賃的場地內檢查場地結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出租方確需對該出租房產結構進行維修,在事先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承租方必須予以配合。

6.5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轉讓該物業,不必承租方同意,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承租方。若該房產所有權發生變化,出租方要保證使受讓方瞭解租賃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生效後,受讓方享受出租方的權利並承擔出租方的義務。

6.6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提供室內倉庫,且不收取倉庫租金(倉庫面積約五十平方米)。

第七章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7.1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及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承租方不得將房產用於五人室內足球場以外的其他用途。承租方保證其在租賃房產內的一切行為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利用承租房產進行非法活動,否則,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7.2承租方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小區業主公約、小區物業管理及康體活動中心的有關管理規定。否則,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7.3承租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它應向我司支付的費用。

7.4承租方在不影響房產建築結構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進行內部裝修,但裝修設計方案須經出租方同意,並辦妥有關報建手續及經出租方同意後方能施工(需製作裝修效果彩圖和裝飾材料、安全條例報給出租方)。承租方對場地裝修完工後,須經驗收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7.5在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轉租或轉借他人使用,如經發現,出租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並沒收承租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

7.6承租方不得在其承租房產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失職出現事故引起承租房產及其他租户損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財物安全,全部責任均由承租方負責。

7.7承租方不得擅自違規改動任何消防設備設施,必須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的暢通;不得擅自改動、拆除和損壞承租房產的建築結構及甲方或物業管理單位所屬的一切設備、設施,如有違反,將按市場價賠償。

7.8租賃期間,房屋內部裝修及附屬設備設施等的使用、保養、維修、更新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9承租方負責承租房產的消防安全責任、治安責任,公共安全責任,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則為防火責任人,因防範不善引起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7.10承租方須自行負責在房產承租中的一切費用,按規定向政府管理部門交納有關税費,並自行向保險公司辦理其人身、財產等各項保險。

7.11租賃期間,屬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資產及與承租方經營有關的各項保險由承租方自行投保。

7.12承租方可以使用出租方在康體活動中心一樓內的洗手間,和與出租方共同使用一樓的收銀台。

7.13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指定的倉庫時,不得損壞倉庫的原有裝飾裝修,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和帶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若因此而造成倉庫內裝飾裝修損壞的,按市場價賠償。

第八章租賃合同終止及解除

8.1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經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8.2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承租方應無條件按出租方指定的日期和要求將房屋連同原附屬物交還:

A、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達一個月以上;

B、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變出租房產用途;

C、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擅自將房產轉租他人;

D、承租方利用承租房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E、承租方拖欠水、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總額累計超過一個月租金。

F、承租方違反租賃合同條款,經出租方要求改正而拒不接受。

8.3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出租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損失:

A、出租方無正當理由,延遲交付該出租房產達二個月以上;

B、出租方違反其保證或責任,在承租方通知的補救期內又未及時補救,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居住使用二個月以上。

第九章續租及期滿財產處置

9.1租賃期屆滿,承租方如需續租該房產的,應於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向我司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對該房產有優先承租權。

9.2租賃合同如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時,房屋內一切原有設施、鑲嵌於建築物結構的附屬物無償歸屬出租方一切因裝修鑲嵌在該房產上的附着物不得拆除。經出租方同意,乙方須於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之日起三日內遷出房屋,搬走物品,逾期不遷的,視為承租方放棄遺留物品之所有權,由出租方會同公證部門作出處置;出租方有權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措施收回房屋。

第十章違約責任

10.1如出租方未能按時向承租方交付房產,承租方免交逾期交付房產期間的租金。

10.2如承租方未能按租賃合同規定如期足額向出租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收取欠繳月租金百分之二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的,出租方有權採取停止供電、供水等措施,而無須就該措施帶來的結果承擔責任。

10.3承租方違反上述第9.2條的規定,逾期不退房屋和場地,擅自拆除一切因裝修鑲嵌在該房產上的附着物,除應向出租方支付當月租金外,須按當月租金的30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10.4除租賃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合約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10.5除上述各項規定外,租賃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更正,租賃合同另有規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但守約方是否向違約方發出更正通告,不構成向違約方索賠的前提條件。

10.6由於承租方的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10.7承租方出現違反租賃合同情況時,出租方有權在承租方未賠償損失前對在該房產內的一切物品辦理留置。同時,出租方有權重新將該房產另行處置而無須知會承租方。

第十一章爭議解決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甲乙雙方承諾對本合同特別是租金等條款保密。

12.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補充協議。

12.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足球場租賃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弘揚奧林匹克精神,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經協商,甲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足球場租給乙方使用,並保證租賃期間場地、設施設備達到使用標準,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二、甲方保證乙方租用時間內的場地使用權不受侵害。

三、甲方有義務在乙方租用時間內使用場地時秩序維護。

四、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

五、甲方保證乙方租用期間進入場地通道安全順利。

六、甲方負責場內的安全防範和體育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置體育設備和器材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場內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

七、如甲方遇到特殊事由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將場地交付乙方使用,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對時間進行協商調整。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租用期間應保證場地的整潔衞生,在每次訓練或比賽結束時應自覺地對場地進行清理。

二、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三、乙方愛護甲方的一切財務,如有損壞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四、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五、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七、如需臨時改變場地使用時間,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

八、如因天氣原因無法如期舉行,雙方協商擇期再舉行;如取消,甲方全額退還租金,由乙方支付一小時租金共計1500元用於場地物料清理。

第三條租賃時間和付款方式

一、甲方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共計小時,以上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二、1、租金標準:按乙方每次使用場地計算,乙方使用足球場地。

2、乙方必須於合同簽訂後,場地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租金。

第四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2、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範圍: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文件。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3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4、在活動尚未舉辦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5、活動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雙方根據每小時1500元按已進行的時間結算費用,甲方應將餘額返還。

6、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涉及本協議的任何信息或因本協議所知悉的對方任何信息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足球場租賃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願意將世紀公園一足球場做為該賽比賽場地,就租賃場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時間(或場數)

自20xx年12月29日起至20xx年1月13日止,每天租賃一個足球場4小時(每天兩場球:14:00至18:00時或午19:00至21:00時,合計共22場球。具體見比賽安排表)。

第二條 管理費

管理費標準為:日場為500元/場,夜場600/場,合計人民幣11800元;管理費支付方式為轉帳,20xx年1月13日支付清100%。由於乙方原因未在約定時間使用場地的,管理費不退,場地不另行補償安排。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負責管理期間對場地的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方面監督管理。

2、 對乙方違反場地使用規定及協議約定的行為進行監督、教育、整頓、情節嚴重的可單方解除協議。

3、 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 除另有明確的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場地活動。

5、 如遇省、市政府或城建集團公司要求需要臨時使用場地,甲方有權優先使用場地;同時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併合理調整安排乙方使用時間。

6、 如遇到大雨、暴雨、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等,甲方有權停止場

地的.使用,另行安排乙方的使用時間。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 應按照約定使用該場地,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 應按期支付租金。

4、 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球場內的各項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 不得將場地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給第三方。

6、 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7、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商業性活動。

8、 乙方使用場地期間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由乙方負責。

9、 如乙方違反了上述的條款,甲方將扣除乙方的保證金。

第五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警告後未改正的。

2、 利用場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3、 在使用場地期間因乙方不文明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方,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5、 逾期10日未支付管理費的。

6、 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7、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第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免責條款及本協議第四條第5、6項約定的情形除外)或因設施故障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而又不及時修復的,應減收相應管理費或另行安排使用時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

2、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視為違約甲方將按照租金的2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3、 此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一份協議自動終止,此後的一切事宜以此協議為準。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放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節決絕,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

第十條

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作為協議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協議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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