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外貿代理合同模板參考

來源:文萃谷 1.81W

甲方:

最新外貿代理合同模板參考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XX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在貨物上船後與乙方再次確認提單資料,出正本提單後交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給收貨人;(適用於走海運貨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説明的除外.

5.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6.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於甲方的問題導致貨物不能準時出口到港(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船公司的問題或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除外)。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 如乙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甲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甲方確認

6. 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貳佰元整 ,不高於(rmb) 壹仟元整 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1. 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2.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3.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四、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五.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協議到期停止執行. 但在雙方帳務、事務未清之前,協議條款繼續生效,如帳務、事務結付完畢此協議條款自行作廢,如繼續執行,協議重籤才有效。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補充或修改的內容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