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屋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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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屋代理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熱門】房屋代理合同

房屋代理合同1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無錫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產權證號: 土地證號:

使用性質: 房型: 總面積: 樓層: 總層數: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元。該房屋產權過户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户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户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如中介服務費低於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後,甲乙雙方按丙方要求在 日內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户手續。

第五條:相關事宜

甲方承諾於 前騰房,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並於 前辦理完畢户口遷移手續。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過户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為見證方提供見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無法取得產權證,甲方應於十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購房款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2、甲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户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各種費用不予退還。

(2)合同填寫的具體貸款金額以銀行核定為準,且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貸款不能正常下發,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1、2、3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確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信息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5、甲、乙雙方在辦理該房屋過户時,應積極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導致未能按約定時間辦理過户手續,那麼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

6、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和遷移户口,那麼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的,那麼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作廢,並由丙方收回。

甲方(經手人): 乙方(經手人): 丙方: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經手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代理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概況:地址_______________小區,房型_____室_____廳,屋內設施: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

第三條:租金繳付: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先付_____個月的房租和押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以後按個月一次性支付,押金退房時退還。

第四條:租期內:

1、甲方出租該房屋所產生按規定需繳納的.費用和税收及物業管理費等由甲方自承擔。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乙租金。

第五條:租期內甲方不得隨意轉租、轉讓;由於包租性質,乙方可視該房屋情況裝修及添加設施,

乙方可隨意轉租、轉讓,其轉租、轉讓價格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六條:甲方責任:

1.租期內,甲方須保證該房屋租賃無任何爭議,如:共有人有異議、債務擔保、司法查封等,如因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以及產生其它後果的由出租人承擔。

2.租期內,房屋以及其內的設施、物品如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更換,如果由乙方過失造成損失由乙方維修、賠償;

3.租期內甲方如因出售、拆遷等原因確須收回房屋,須得徵求乙方同意,若乙不同意,則甲方不得收回房屋,若甲方強制收回房屋,須退還乙方餘下租金及賠償違約金按月租金的六倍支付給乙方,另外若乙方將該房屋裝修,甲方須賠償乙方的裝修費用及添加設施費用等。

4、如甲方違約和甲方違約後少付或拒付違約金、賠償金,造成乙方損失以及乙方因此要通過司法方式解決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也必須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責任:

1.乙方及承租人應按期交租付費,如拖欠拒付,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且乙方及承租人不得以押金充抵房租繼續居住。

2.乙方及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3.乙方及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內從事任何非法活動。

第八條:雙方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交接房屋時,屋內水錶數字為電錶數字為媒氣表數字為。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需要再租,需辦理簽定合同等續租手續。

第十條:補充約定:_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説明:_________________身份説明: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代理合同3

甲 方: 房地產有限公司_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青島合建行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島市嶗山區同安路882-1號鴻泰大廈B座901-902室_

郵碼:_266000_

電話: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吳雲海_ 職務:_總經理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1.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 **項目 項目的獨家銷售代理方,項目位於 ,總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共計 套,以上面積均為暫測,以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面積為準。

2. 若乙方在委託期內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職責,並按時完成銷售任務,無重大過失,則甲方對該項目在委託期內不再委託其他公司銷售代理。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投放費用、印製宣傳物料、售樓書、製作沙盤、樣板房售樓部樣板展示區等設計施工等)由甲方負責支付,相關方案甲方審定後執行。

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銷售場所,保證並繳納銷售期間水、電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費用。由於項目展示銷售需要的電話費、辦公設備、樣板房內所有費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擔。

3. 乙方自行負責銷售期間其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保證銷售環境的整潔;乙方策劃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以及工作設備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員來往於本項目的所有差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 雙方同意,項目的銷售均價為 元/平米,乙方根據此銷售均價制定銷售底價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銷售底價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之後執行;低於此底價表成交的單元必須得到甲方簽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價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對外銷售價格表,必須經甲方簽字後執行;

4. 乙方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銷售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價格進行銷售。

第五條 代理進度、代理過程的約定

(一)代理進度

1.銷售進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場樣板展示區、樣板房等按照雙方約定的要求竣工為準。

2.代理進度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和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批准的銷售計劃為準),調整進度經協商後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樣合法有效。

(二)代理過程

甲乙雙方在房屋銷售過程需要按照以下條款約定執行:

1.甲方應在開盤前確定《房屋定購書》、《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樣本,乙方提供參考意見,銷售過程中與樣本有出入的條款需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確認。

2.甲乙雙方分別任命一名負責人(乙方為 ,甲方為 ),負責銷售信息的及時溝通和問題處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銷售規範進行銷售,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購房付款以及進款的約定

(1)客户定購房屋需簽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購書》,並於《房屋定購書》簽定後七日

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須於簽定合同日交齊房款的60%,餘款應於房屋交付之前繳清。

(3)辦理按揭手續的客户,簽定合同時需要交齊首付款(不低於總房款60%)並於7日內辦理完剩餘房款的借款手續,借款款項進款時限根據銀行規定。

第六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銷售總額的 %;(2)超出銷售底價表的溢價部分的30%作為獎勵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買方正式簽定《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支付首期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佣金。

(2)對於乙方已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已繳納首期款項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細單報甲方審核。甲方於收到清款明細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額的合法票據。。

3.因客户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和收取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收款帳户。

(2)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項目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證)和銷售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青島市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權證,以及《產品説明書》、《質量保證書》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關於代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總體效果圖、沙盤、樓座標示、局部效果圖、樓層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配套設施、樓層高度、銷售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功能等(書面形式確認)。

(4)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項目_項目銷售代理的委託書,並現場公示;

2.甲方負責保證該項目的銷售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之法律批文,併為該項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門認可之程序辦理買賣手續。

3.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該物業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委派財務負責收取定金和房款並出具相關收據發票。

5.甲方負責確定按揭銀行並聯系撤押手續等。

6.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7.甲方負責提供現場示範單位、售樓處、看房車等對外銷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並驗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誤而給銷售帶來影響,由甲方負責。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時,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妥之處,隨時提出整改及調整意見,雙方協調一致。

10.銷售過程中,項目如有變動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簽字確認,對於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應三日內給予書面答覆。

11.甲方在銷售期內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見時,應在要求時限內就乙方意見作出答覆,並以甲方簽字或簽章形式認可為準。

12.本項目的總體規劃、單體建築户型設計、園林景觀規劃設計、樣板示範區設計施工、交房裝修標準及樣板房施工、營銷推廣策略等,應充分尊重並參考乙方的建議,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項目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户外廣告牌、媒體廣告及專項活動等的落款中均體現乙方作為獨家銷售代理的角色,以利於銷售工作的開展,內容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產”。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項目廣告推廣計劃,並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2)主動挖掘客户,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3)在甲方的協助下,帶領客户參觀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4)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行銷活動;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6)乙方應遵守甲方在售樓現場的公示規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義與客户簽定有關甲方委託房屋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認購書、定購書、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義收取客户任何款項。

2.乙方負責項目的營銷策劃以及宣傳執行的組織工作,乙方在對外營銷推廣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各項規定, 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對項目各種有關宣傳的計劃及費用,經甲方同意後實施,並須配合建設和售房進度。

3.乙方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之定購書及其購房合同,負責督促購房者及時按照合同繳納各期房款,並督促購房者及時到銀行辦理有關按揭手續,並於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簽定彙總表》進行核對。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團購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6.在項目正常銷售期內,乙方負責安排銷售團隊工作人員不少於 名(案場經理1名、祕書 名,置業顧問 名),如因銷售人員辭職情況,乙方須在一個月之內調整完畢,保證項目銷售小組人員數量穩定。

7.乙方應避免案場經理、銷售人員的頻繁更換。

8.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銷售方案,所有銷售方案及銷售資料的準備必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準備和對外公佈。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為該項目下列銷售工具製作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並積極配合,保證及時、準確、符合要求:項目模型效果、視頻、廣告公司的選定、展銷板、樓書、户外廣告等的製作、邀請函、平面圖、價目表、銷售文件、報紙廣告及電視廣告設計拍攝。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項目營銷推廣和宣傳執行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進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須按照《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與客户達成一致後,簽定買賣合同。乙方對客户予以的任何書面額外承諾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雙方商定,凡購房客户一經簽署購房合同後,因故無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13.乙方協助甲方協調與客户的關係,使甲方與客户保持良好的關係。

14.乙方在銷售推廣管理過程中,定期(每週一次)向甲方彙報銷售情況,反映存在問題、一週來人來電分析和市場信息反饋。並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銷售月分析報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項,並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銷售數據統計報表,包括但不限於不同形式的日報表、週報表、月報表以及項目的整體銷售信息數據統計報表。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按照約定進度完成銷售任務,或出現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包括不按規範簽署銷售合同、不按照約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權逾權代理、私收客户錢財等以甲方名義與外界發生的一切欺騙、違法現象,給甲方帶來名譽或經濟損失的,甲方均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約定由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甲方調整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或對於甲方出現的違約行為,損害乙方名譽和利益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幣伍拾萬元違約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佣金、溢價結算方式支付乙方費用的,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應付款項總金額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過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權停止銷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關費用止。

3.如甲乙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撤場前結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價佣金。

第十一條 競業禁止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員工因故離職或被解聘後,合同他方在委託服務期限內及期後6個月內,不得與該員工有任何形式的僱用或合作,否則視為對合同他方的違約並承擔法律責任,應賠償對方罰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 房地產有限公司_ 乙方:青島合建行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吳雲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房屋代理合同4

出租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房屋坐落於:的住房出租給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房屋租賃協議:

一、租房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

二、乙方入住後,應及時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無權將該房屋轉租他人,並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更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必須愛

四、在本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權,不得無故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更不得隨意

五、乙方必須按時交納房租,否則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辦理各種相關證件,按時交納水、電、氣、收

七、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給甲方,並保持房屋整潔,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元,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5日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如遇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杭州永祺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租房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委託代理出租房屋坐落於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物業),面積:_______㎡,出租意向價格:________元/㎡.天或 元/月(按實際成交價格為準)。

2、 該物業裝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甲方確保向乙方提供的該物業詳細信息真實有效,積極配合接洽乙方介紹的客户。

4、 該物業租賃成功,由乙方負責辦理簽署正式房屋租賃合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按壹個月租金計算,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第一期房款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5、 代理期內,甲方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私下完成租賃交易或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乙方而與第三方完成租賃交易的,都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該物業實際代理服務費的貳倍,同時本協議終止。

6、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承租方違約並已預付定金的.,甲方同意將其依法沒收定金的50%支付給乙方,作為代理服務費。

7、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甲方違約的,甲方仍須按該房屋半個月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8、 甲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條款,自願承擔本協議涉及的全部法律責任。

9、 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 杭州永祺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 經辦人: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年月日

簽定時間: 年月日

房屋代理合同6

尊敬的審判員:

雲南南廣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原告委託,指派我作為原告代理人蔘加原告訴被告房屋租賃糾紛一案。現根據本案事實、法律及庭審情況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原被告雙方對其於20xx年XX月所簽訂的門面租賃合同書之真實性、合法性均不持異議,故該門面租賃合同書合法有效,應對原被告產生約束力。在合同履行中,原告先後向被告支付了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租金和水電費,並交納了保證金8000元。

二、被告確認,其已經於20xx年4月把原告向其承租的門面房另租給他人,以實際行為違約,應承擔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被告以原告未付租金為由,徑自單方面解除合同,既與事實不符也無法律依據。

1、在20xx年3月,原告與被告商談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房租支付一事,被告明確告知不再把房屋租給原告,並要求原告及時搬走。因被告岳母去世佔用了門面房一定時間,被告同意把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租期延長6天到4月6日;在4月1日至6日,原告仍然與被告協商承租事宜,被告稱房子已經另租給隔壁賣服裝的老闆,不可能租給原告。因被告實際的不履約行為,4月6日,原告被迫搬離承租門面。原告未能向被告支付租金完全系被告違約所致,不能成為被告解除合同的理由。

2、退一步説,根據《合同法》第227條之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 也就是説,做為出租方即使在承租方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的情況下,也必須給承租方留有合理的支付期限。即使如被告所説原告未按時支付租金,在未給原告確定合理的支付期限的'情況下,於20xx年4月7日就把門面房另租他人,悍然違約,既不符合法律規定也不合乎情理。且本案中原告未交納租金是因被告不收,顯然不屬“無正當理由”。並且在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房租支付中,雙方都達成了可緩繳的口頭補充協議。

3、被告稱擔心原告交不起房租或猜測原告不租房,均不能成為其違約把房屋另租他人的理由。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被告以想當然的不安抗辯且沒有通知原告就毀約,不符合適用不安抗辯權的情形。

4、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訴訟原則,原告應舉證證明其在把門面房另租他人之前,已履行了相應的告知及要求支付租金的義務。事實上,被告是因門面租金上漲的直接原因,又有隔壁租其門面的賣服裝老闆願意出遠遠高於原租金價承租房屋,才找藉口違約,有意損害原告的權益的。

5、“鼓勵交易原則”為合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該原則嚴格限制瞭解除合同的條件,根據該原則,並不意味着一旦違約都可導致合同解除,解除從實質上來説是消滅一項交易,一旦宣告合同解除,既不利於保護非違約方的利益,也不能體現合同的鼓勵交易的目的。合同法規定,只有在一方根本違約時才能宣告合同解除。本案原告多次主動向被告履行交付租金的義務而原告對此不聞不問,一味迴避不理,其行為與合同法規定的“誠信原則”背道而馳。

三、原告訴求被告返還保證金8000元並賠償裝修折舊損失25000元,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1、因被告違約把房另租他人,致使原告與被告的租賃合同實際不能履行;新承租人又拆毀原裝修裝飾,致使原告裝修全部喪失。按雙方《門面租賃合同書》第六條、第九條“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乙方門面的正常經營活動的使用。甲方不得把門面另租給他(她)人。如有,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損失”的約定,被告應承擔返還及賠償責任。

2、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本案中,被告應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費32050元的殘值損失即25000元。

3、退一步説,即使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有小過錯,因被告毀約另租房給他人是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根本原因, 據上述第(三)款“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

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規定,被告也要承擔退還保證金和賠償裝修損失的責任。

綜上,被告以另租他人的實際行為違約,造成了原告繼續使用承租房屋不能,被告應承擔違約責任。以上代理意見,請法庭予以充分考慮並採納。

  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代理合同7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房產中介出售甲方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信息

房地產基本情況:甲方所擁有的房地產位於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屬於:______________。附上住房條件清單。

二、銷售價格和支付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規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銷售價格低於甲方底價的,須經甲方書面批准;

2.甲方確認乙方將收取房款。

3.甲方同意乙方客户採用以下付款方式:

4.結算方式:雙方約定,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過户交接後,方可辦理房款結算手續。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買受人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至乙方賬户;

(2)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乙方將在房產證過户之日起三日內將產權過户款項轉移給甲方。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買方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向乙方支付首付款,然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貸款受理手續批准後,首付款由乙方支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支付。為確保房屋交易安全,甲方必須在辦理完房產過户手續後,收到乙方通知後,憑身份證向乙方收取房款。委託他人提現的,應當憑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和委託人身份證明代收。甲方為法人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銀行及賬號轉賬。

三、代理期限和代理權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以不低於甲方售價的價格與客户簽訂訂房協議,並代表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的代理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出售該房地產。

4.如果寄售商品尚未售完,甲方授權乙方在寄售底價內降價_______%出售。

5.收取代理費:

(1)乙方的代理費是本合同項下出售的房地產,成功出售後按總成交額的._______%收取。如果乙方的實際銷售價格超過甲方規定的底價,甲方將獲得_______%,乙方將獲得___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由乙方從收取的房款中扣除。

(2)甲方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付款後,乙方可獲得本合同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公示系統上發佈該物業的廣告,並帶購房者到現場看房。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證書鑑定費和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交以下產權證明,並保證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1)經乙方核實原件無誤後,將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業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返還給甲方。

2)以一方名義同居八年以上的已婚夫婦,應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另外:如房屋為集體土地,需提交鄉鎮、村辦公室、村委會城管部門)

4)房屋平面結構圖、附屬設施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有擔保及其他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代理人的,出具經公證的業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和受託人身份證明。甲方保證該房地產產權清晰,如發生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甲方必須賠償給乙方及其客户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與客户簽訂訂房協議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到乙方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簽訂購房合同。如果甲方因地址和電話號碼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的聯繫電話和地址以本合同規定的地址為準,並以郵寄方式送達。

3.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如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過户手續,應支付代理費。

4.本代理合同規定的房地產代理義務,在房產證過户、雙方結清房款時完成。

5.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在房產證過户後才能將房產交付給買家。特殊情況下,甲方如需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6.乙方是房地產中介,依法承擔中介的權利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1.在委託代理期間,乙方將委託出售該房地產,並與買方簽訂訂房協議。如果買方未能履行訂房協議中規定的條款,乙方有權終止訂房協議並沒收押金;乙方與買方簽訂協議後,如甲方反悔,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客户向乙方支付的定金..

2.甲方不得委託乙方以外的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出售該房地產,否則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自行出售委託財產的,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將作為未售出財產出售,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必須嚴格遵守誠實、信用、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商業祕密,不得泄露。

七、雙方同意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如有其他事項,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8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為了共同開闢甲方房產的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有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物業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非獨家)甲方產品在區域的市場代理銷售工作。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代理佣金標準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後所應獲得的報酬。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套(含套)的,銷售代理佣金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套之間(含套)的,銷售代理佣金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套以上(含套)的,銷售代理佣金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計提。

第四條:佣金結算條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與乙方推薦成交客户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計算,支付金額基數按照客户實際到達甲方帳户房款金額計算。

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房款後,甲方按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佣金。

第五條:代理銷售房源和價格

1、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統計。在客户認購前,乙方要對認購房源與現場負責人進行確認。在未取得甲方確認時,乙方無權與各户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本項目對外公開的價格與提供給乙方客户的價格一致,該價格表經甲方簽字並蓋章生效。如甲方對價格進行調整,則甲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户購買房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發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該項目必要的項目信息傳播,傳播方式可通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

3、合同委託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樓書、宣傳單頁及《認購書》、《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項目資料複印件。

4、甲方協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項目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序,並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以保證項目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7、在購房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客户要求在異地簽約的,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8、甲方及時透明的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的各項工作和客户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具有較強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產樓盤)負責此次購房專線推廣及看房選購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訴或經甲方調查,乙方負責銷售甲方項目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乙方拒不更換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客户到達甲方項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售樓書等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活動。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後,須將售樓現場看房情況反饋給甲方,雙方應及時確認銷售情況。

4、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並經甲方簽章確認的合同樣本及相關銷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虛構項目情況,並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並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對外宣傳資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執行。

7、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經核實,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8、乙方代理銷售的房產準確面積和價格,以甲方支付的簽章資料為準,合同期間如有變更,乙方按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9、合同委託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銷售點,免費設立甲方提供項目有關的銷售資料宣傳專區。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收取客户任何費用,一經發現即取消分銷代理資格,罰沒所有未發佣金並保留追訴的權利。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誠信務實的原則,就位於三門峽市, 甲方開發的“聖通國際花園”綜合樓盤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約 萬建築平米達成銷售推廣資金管理總代理意向,具體相關事宜如下: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1在合作合同期內, 甲方指定乙方為該項目的全國獨家銷售推廣總代理商。負責本項目在全國範圍內的所有營銷推廣及各銷售渠道之整合、總體銷售調配。

第二條 合作期限

2.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至小區房屋銷售、結算結束;

2.2甲、乙雙方本着:合作就是一家人的思想 ,同心同德、相互積極配合工作,計劃方案的變更等合作,以書面函件的方式進行工作通知與回覆。

第三條 廣告費

3.1乙方負責提供各階段廣告推廣計劃,呈報甲方審定,廣告費由甲方直接支付。

3.2該廣告費係指:所有因本項目而產生之案場包裝、報紙、雜誌、海報、樓書、網站、短信、户外看板、贈品、沙盤、促銷活動等一切與項目銷售推廣有關的費用支出;

3.3為了保障銷售有效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辦公案場,乙方提供營銷方案,甲方給予裝修並配置必要辦公、水電、通訊設備。

第四條:價格的確定

4.1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科學的價格策略,入市前製作詳細《價目表》作為銷售底價,經雙方簽字蓋章確定,作為銷售代理的底價;

4.2根據市場行情及時調整價格。調整後超出雙方確認的《價目表》底價的部分為溢價部分;

 第五條 佣金提成

5.1對於底價部分銷售提成,底價定為 元每平米 按照銷售底價的計提,對於溢價部分的銷售業績,甲方、乙方按照 5:5比例分配,乙方佣金按月結算。

5.2結算標準:

①購房客户一次性付款達到合同房款的100%時,甲方按以上標準支付乙方佣金。

②購房客户辦理按揭首付款到位時,甲方按以上佣金標準支付乙方佣金。

5.3佣金結算只與乙方合法代表人或授權人結算即可;各分銷商的結算由乙方另行支付。

5.4佣金結算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6.1甲方責權

1、負責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的法律批文,併為該項目的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門認可的程序辦理買賣手續。向乙方提供關於代理項目的有關法律批文副本或複印件,並保證一切文件資料的合法性和準確性。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2、配合乙方給客户辦理有關銷售手續事宜,並提供該項目的户型平面圖、裝修標準、各户型銷售面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以及《商品房銷售(預售)合同》、所需的收據等有關文件資料。

3、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並必須在7個工作日給予明確答覆或修改意見,並以甲方簽字或蓋章形式認可為準。

4、首次公開發售之前,應在項目現場提供給乙方一處已裝修好的售樓處,並提供相應的辦公設備(電話、複印機等),並負責因銷售而產生的電話費、電費及水費。

5、負責該項目的所有宣傳推廣過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簽署。

6、甲方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協調處理代理期內的相關事務,除此之外的個人或部門無權干涉乙方在代理期內的各項事務。

7、提供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項目銷售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8、有乙方財務人員負責統一收取購房客户的全部購房款或定金打入乙方指定賬户,甲方所得資金的30%需支付前期已支出或需支出的部分(如收取的保證金和房屋銷售款等),待全部事項處理完成後,按甲乙雙方約定所得銷售款的30%歸甲方所有。其餘資金用做乙方的建築工程款和房屋銷售佣金款,直至抵扣完全部工程款和銷售佣金款,剩餘部分歸甲方所有。

9、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本項目的代理費用及其它有關費用。

10、甲方負責項目廣告費用支出,總體廣告費控制在總銷售額的 %,根據實施情況由乙方製作廣告計劃,由甲方負責確認廣告計劃並負責付款。

6.2乙方責權

1、乙方在整個策劃、宣傳和銷售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有關法律、法規。

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需組成項目工作組,並確定項目經理、銷售主管及銷售員,儘快開展銷售工作。

3、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的 個工作日內製訂《項目營銷策劃推廣方案》,並開始銷售實施。

4、協助甲方為客户簽署該項目的認購書及其購房合同,並負責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認購者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釋。

5、協助甲方向客户索要各種辦理銀行按揭的資料,配合甲方交房及售後服務工作。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補充、終止

7.1在對方不違反合同約定的前提下,雙方均不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7.2經雙方同意可簽定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及其他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當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請上訴;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3頁,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10

甲方(下稱買方)名稱/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共有人(僅指配偶)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下稱賣方)名稱/姓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共有人(僅指配偶)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買、賣)方委託代理人(下稱丙方):姓名_____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保證提供的所有書面材料都是真實的且具備完成下述交易所需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甲乙雙方明確在簽定本合同時已徵得其法定共有人(僅指配偶)的同意,並於簽定本合同的同時出具其財產法定共有人(僅指配偶)的書面同意文件。丙方是_______(甲、乙)方的委託代理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 甲方向乙方購買座落於廈門市______的房屋(該房屋土地房屋權證號/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_/房屋權證號: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證: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

3、 為完成上述交易所需要交納的各項費用(如房屋所有權過户所產生税費、合同及抵押物的'登記費用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交易税費由_____負擔;

4、___(甲、乙)方委託丙方辦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續,具體委託內容為下述第________類________所描述的委託事項:

第一類:

(1)代理乙方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續;

(2)代理乙方代收代繳辦理交易手續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税費;

(3)代理乙方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領取土地房屋權證;

(4)代理乙方從上述購房款中向______銀行(下稱“貸款銀行”償還其全部按揭貸款餘額;

(5)代理乙方與貸款銀行共同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6)代理乙方委託評估機構進行上述房屋的價值評估。

房屋代理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衞,平房___間,建築面積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其他條件為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年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元(大寫: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__元(大寫: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由乙方送達銀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房屋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一、簽約前應注意的兩點:

(1) 要看房屋的產權證是否與出租人同一個人;

(2) 看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否則,抵押權優於租賃權;

以上兩點因實際原因無法獲得真實情況,則應爭取在合同裏寫明。

二、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3) 出租房屋的坐落地點和特徵。合同應載明具體地點、門牌號碼、樓層、方屋的結構及附屬設備。

(4) 出租房屋的數量。在合同中要載明出租房屋的自然間數和麪積。

(5) 出租房屋的用途。是用於生活還是生產、經營。

(6) 租金及交付租金的方法。合同中應明確租金的數額、計租標準、對租金的交付期限和具體日期。

(7) 租賃期限。即合同對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時間範圍。

(8) 違約責任。即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9) 房屋質量及維修問題。

(10) 雙方當事人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約定事項。

房屋代理合同12

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在不動產中介方面的良好聲譽,為此甲方將不動產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出租事宜,並由乙方指派 為該房屋出租事宜的執行人。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第三人代理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雙方合意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

第一條:委託期限(代理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若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委託期限,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租期屆滿之日。

第二條:委託代理出租之房屋狀況

1.房地產情況

2.房屋裝修、設備、設施狀況

第三條:委託事項

1.代為尋找承租方;

2.按本合同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與承租方洽談租賃事項;

3.代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4.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代為支付合理的房屋維修等日常管理費用;

5.代為收取租金;

6.為出租房屋所作的其他必需、合理事宜。

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

第五條:服務報酬

1、乙方代理甲方與承租方按本代理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託出租條件簽訂房屋租賃合

同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70%作為服務報酬。

2、在甲方與承租方租賃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作為甲方代理人,甲方須每月按月租金的7%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乙方於每次代理收取租金時,按實收租金金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服務報酬。

3、乙方收取本條第1項服務報酬後,並不影響乙方按本條第2項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報酬。

4、乙方按本條收取的服務報酬,可從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劃。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第四條甲方所委託之月租金的70%。

1、委託期間內,甲方自行出租、或另行委託第三人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

2、於委託期限屆滿之後六個月內,甲方與乙方所曾洽談之承租方完成租賃事宜,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而與第三方成交;

3、委託期限內,承租方願以甲方委託條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願以委託條件與乙方所洽妥之承租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4、委託期間內,甲方將出租標的物出售或其它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完成代理出租事宜;

5、委託期間內,非經雙方同意,甲方隨意終止合同;

6、甲方其它違約行為,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2、乙方應積極努力透過市場流通管道盡速尋找承租方,及租賃條件的斡旋,早日完成甲方委託之房屋出租事宜。

3、負責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所產生之維修、養護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代為甲方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代為辦理租賃登記和交納税費等(需甲方特別指示)。

6、代為收取租金及記賬工作。

7、及時將承租方違約情形(若有)報告甲方,並協助甲方追索,所產生之律師費、調查費、法院受理費由甲方按實承擔。

8、為便於甲方委託房屋儘快出租,乙方於受託後一個月內未能將委託房屋通過乙方的中介體系出租,則乙方可將該房屋另行委託其它中介公司居間中介出租。

第八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委託出租之房屋有出租之權力,並可隨時配合交屋,否則,由此給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2、租賃完成時,甲方應依法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3、在租賃期間所發生之税費,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行承擔。

4、甲方應將該房屋內設備、設施與乙方另行簽署確認單,並將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5、甲方承擔乙方代為簽署的租賃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但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的除外。

6、甲方有權隨時要求查詢帳户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房屋租賃狀況。

第九條:備用金

於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備用金___________ 元整,用作房屋維修及合理費用之支付,備用金使用後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或甲方授權乙方從已收租金中提取。

第十條:甲方無權出租所委託的房地產或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不實,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則甲方應依本合同第四條所委託之租金70%支付乙方作為賠償,若同時造成承租方損失,亦應賠償之。本條不應本合同的無效而失效,即便合同無效,本條款仍獨立適用於甲乙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二條:本合同系雙方同意協定,空口無憑,特立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

尊敬的客户,為了維護您的權益,當您按本合同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時,務必要求您的業務人員提供蓋有本公司店章的臨時收據或本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否則,您有權拒付任何一筆款項,並請電告本公司。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執業經紀人:

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代理合同13

委託方(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託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樓盤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樓盤。甲方全權交付乙方代理銷售的套住房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達到100%。注:(如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所銷售的房屋未達到85%時,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類推,如果銷售的房屋達到90%的,不獎不罰;銷售的房屋未達到90%時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達到或超額完成95%以上時,獎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獎勵,獎勵標準為每提前一個月獎5000.00元)。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銷售期限為19個月,自20_年4月1日至 20_年10月31日,甲乙雙方結清全部經濟費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和乙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合同約定代理銷售的樓盤宣傳策劃、資料以及推廣、銷售人員的工資等費用均有乙方負責支付。甲方給予配合。

第四條 銷售價格的確定

銷售基價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以公司各樓宇的實際價格表為準,甲方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見(附件1),如需調價,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後即按新的銷售價格銷售。

第五條 代理銷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銷售的佣金按銷售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一結算。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即溢價)部分有甲乙雙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銷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銷售佣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甲方於每月30日之前按實際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計算代理銷售佣金,次月5日前支付代理銷售佣金。溢價款於每套合同價回款額度達到百分之百時全部結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簽訂並按合同收取房款後,收款當天或者第二天將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賬户。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違約而沒收的訂金,在客户無爭議後,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户;

(2)開發建設項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包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它費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合同簽訂項目銷售代理人。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向乙方交付齊全。甲方保證客户購買樓盤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資料相符合。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保證提供給乙方的房產信息無誤。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廣告宣傳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指定銷售計劃、時間安排;

(3)按照甲乙雙方一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銷售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考察並介紹項目及相關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銷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屋認購合同,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乙方須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銷售樓盤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於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完備與法律經濟相關事宜。本合同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並約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間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於基價銷售。特定關係户由甲方決定成交價,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變,結算佣金基價下調;甲方對已委託代銷樓盤不再談判銷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時推介,最終談判權歸乙方。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接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14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 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 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 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務部門繳納税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

(三)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户,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該賬户信息可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賬號為: ,乙方通過該賬户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户。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終止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煤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税費

(9)清潔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其他費用 。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房屋代理合同1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已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尋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甲方責任: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現決定租賃乙方介紹的室房屋。

2.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政策及法律諮詢。

2.尋找交易對象。

3.撮合成交。

4.協助交易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5.負責協調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發生的矛盾。

6.為交易雙方提供後續服務。

3.代理服務費的.收取:

乙方為甲方尋找到交易對象,簽訂租賃合同並完成房屋交接手續,甲方應在物業交驗結束並收到乙方發票後7個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費用:

4.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的服務,須甲方需求的委託內容進行,若有變動,須經甲方認可。

2.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諮詢,解答相關問題。

5.本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與乙方介紹之業主私下成交,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需雙倍支付乙方中介費,即月租金的兩倍。

2.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費,則乙方有權向客户公司申請從房租金中扣除。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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