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錦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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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出租合同錦集七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説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類型)

北京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示範文本)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出租土地

總面積(畝)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縣簡稱)土包(租)字第(年份)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縣醫藥**總公司

乙方(承租方):**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務院《關於 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商務部提出在全國農村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目標是構建順暢的農村現代商品流通網絡,把現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農村,切實解決農民消費“不安全 ”、“不方便”、“不實惠”的問題。這項工程,已成為國家“十一五”發展的專項規劃,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企業,計劃在**鎮開辦一座鄉級直營超市,服務於當地羣眾,需要租賃甲方所屬**醫藥**分公司院內空閒地,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租賃標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於開辦鄉級直營超市的場地面積大約664平方米。同時

提供院內庫房兩棟*間,不作為租賃標的物,無償由乙方使用**年。

2、進院大門及通道、水井、廁所雙方共用,維修費和衞生費,雙方共同承擔。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賃期限叁拾年:**************

2、其中有一棟庫房*間,因現在佔用,於XXXX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賃期無償順延一個月,依次類推。

3、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繼續經營,應提前3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準於續租,費用可調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資,在該地方建設一座直營超市,且具有經營權和房產處置權。

四、租賃費及付費方式:

1、前**年每年租賃費為*萬*仟*佰元,後*年每年租賃費為*萬*仟元。

2、前**年的租賃費**萬元整,分兩次付清:合同簽訂後付*萬元,施工放線時付清餘款。

3、合同滿**年後,乙方再次付給甲方後*年的租賃費***萬元整。

五、幾項具體事宜:

1、甲方給乙方提供用電、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實際抄表數付費,價格按國家規定執行。

2、合同期限滿後,乙方若不能繼續經營所建超市,根據年折舊率5 %計算**年後的.殘值協商處理給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間庫房,同時無條件歸還甲方。**年內,庫房如需維修,由乙方承擔,不能維修和繼續使用時,可提前歸還甲方。

4、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方便,協調外圍關係,確保乙方正常建築施工和經營。因建築施工引起的政府職能部門和當地村組收費,由甲方承擔。相關批准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遵守所在地的鄉規民約,積極維護安全、穩定。

六、法律責任:

1、本協議不因雙方負責人的變更、不因企業改制而變更或終止及解除。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門一份,乙方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公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註冊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廠房、宿舍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名下位於 廠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框架廠房, 宿舍, 平方米辦公室(以下統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租賃物的各項情況已有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租賃物。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的租賃期限為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1、廠房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宿舍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辦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廠房每月租金 元,宿舍每月租金 元,辦公室每月租金 元。在租期的第 年起(即自 年 月起),租金標準均在上一年的基礎上上浮 元每月每平米計付,直至本協議履行完畢。

2、租金按月結算,採用先交租金後使用的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後乙方需在每月 號之前將下月的租金轉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户:

開户行:

户 名: 賬 號:

四、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作為租賃保證金。甲方保證乙方用電 (即 安),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2、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按月結算。每月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當月水電使用度數後,按當地水電常規費用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水電費用。乙方未按時繳納水電費的,甲方有權阻止乙方繼續用水用電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逾期繳納水電費用累計超過30日或累計超過共 元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3、電梯使用維護和年檢的費用,由所有承租方按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分攤。

4、租賃期間因使用該租賃物而產生的相關税費和相關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續租和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應將廠房、宿舍交還給甲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60天前與甲方協商,並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2、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轉租租賃物。

六、租賃物的改造與維修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建、裝修、加裝或改裝有關配套或附屬設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行上述改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若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恢復原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租賃期間乙方負責租賃物內電梯、水管、門窗的日常維護維修。因乙方不當使用造成租賃物及相關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在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時,應保證租賃物內水管、門窗、消防器材、宿舍電器、廠房電梯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賃期間自行安裝水電設施、裝修等,租賃期滿後,不能拆走。

3、乙方承租該租賃物時已確認租賃物的裝修標準和消防管道、下水道等設施,消防配套箱 只。租賃期滿後乙方退租離場前需按甲方原裝修標準修復相關設施,正常使用導致的損耗除外但應確保相關設施能正常使用。

七、其他規定

1、乙方自行負責對所聘工人的工資發放、社會保險及其他相關保險的購買。若出現勞資糾紛、事故、拖欠工人工資或保險等情況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規,按相關規定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安裝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設施。若租賃物內發生用電或火災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乙方負責安當地環保等相關部門標準對租憑物周邊進行綠化等相關建設或由甲方代理建設,建設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如有違法經營並被有關部門認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無條件收回租賃物。

5、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無違法相關規定,合同期滿乙方辦理退租手續並結清所有租金及水電等費用後,憑保證金收據由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和水電保證金。

6、乙方須委託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單位對廠區及宿舍進行統一的管理,乙方應於每月繳納物業管理費 另議 元

7、甲方提供的廠區及宿舍屬有償使用,道路屬公用。乙方如佔用道路和空地要先徵得甲方同意,在不影響其他租户的情況下與甲方協議有償使用,價錢另議。

8協議雙方按本協議項下通信地址發出的雙掛號或特快專遞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即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經甲方知會仍不糾正或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收回租賃物,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相關税費和管理費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額和應付相關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或先行停電停水,逾期一個月或累計超過5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物,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3、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或出現協議約定解除租賃關係情形,乙方應在出現上述情況後15天內與甲方辦理退租手續並退場。若乙方逾期不辦理退租手續並退場,則視為乙方放棄其租賃物內財產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在租賃物內所有的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和裝修、生產設備及辦公設備等一切物件。

4租賃期間乙方如無任何違法或違約行為,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協議,因特殊情況如政府要拆遷、徵用或租賃物改造需拆遷的除外,甲方並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租賃期間滿乙方沒有違約的繼續租賃,甲方在同等條件內優先考慮乙方繼續租賃。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視為未變更。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名: 代表:

年 月 日簽訂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坡地租賃給租賃方農業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狀況:

1:地名:________

2:面積:________畝(見附圖勾圖紅線範圍)

二、租賃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租賃用途:

用於農業及相關產業的開發使用。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1、年租金:年租金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土地上修路進入種植基地,修路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公里約一公里,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公路修好可以通行後,視為乙方已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六、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A、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B、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C、確保乙方和甲方在道路、水源等資源的共享,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正常生產經營服務。

七、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有經營自主權。

B、乙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C、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D、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國家徵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租賃期間其他情形:

1:若發生他人主張權利或阻礙影響乙方在租賃範圍正常經營,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種植或經營的,應由發包方負責處理,造成乙方當年種植面積損失的,由甲方按時間損失面積每年每畝八百元的收益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並且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________)元。

十、雙方若有爭議: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甲方)簽字:________

租賃方(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為解決甲方員工上下班問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車(下稱班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標的:

(1)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車兩輛分別:品牌:車型:車牌號:車輛購置時間,品牌:車型:車牌號:車輛購置時間:

2、租賃期間:

(1)租期共計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

(3)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並繼續支付乙方租金的,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定。

3、班車路線及時間

(1)起點華典佳園或藍領公寓,終點奇瑞汽車工業園。

(2)甲方租賃乙方車輛作為接送員工上、下班的班車。甲方為乙方提供固定的行車路線和停車位置。甲方員工不得私自提出變更行車路線及停車地點,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與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應保證班車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按時交納車險等。

4、租金及支付

(1)租金以月為單位按月結算,月租金為元,每月時間前支付乙方租金。

(2)租金包含班車在租賃期的保險費、養路費、保養、維修費、年檢等費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費用外,不再負擔任何其他費用。

5、使用及維護

(1)甲方確保其司機使用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且須保持車輛外觀及內飾的乾淨整潔。

(2)乙方須保持班車車輛狀況良好,車輛證照及税費齊全有效,車內各種設施功能正常。

(3)甲方應固定司機專人專線駕駛。如發生班車車輛年檢、維修保養等更換司機或車輛,須經乙方事先同意。

(4)班車車輛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班車如果毀損、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滅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從甲方通知乙方車輛丟失之日起不再計算租金。

6、違約責任

(1)如發生違約情況,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解決。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原因發生後10日內向對方書面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許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7、爭議解決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通過平等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8、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並經雙方蓋章確認後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土地出租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閒置土地,發展商業,將自有的一塊空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簽署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基本情況

1.1 上述土地位於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居於柏洲邊市場與柏貿商場之間,具體位置見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細資料見附圖)

第二條 物業之用途

2.1 上述物業之用地明確為商業用地,不能做為工廠或工場等用地,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土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一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甲方將上述物業租賃給乙方使用 年(大寫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承接人仍希望優先承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後,續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由乙方承租。

租賃期的延長必須符合當時法律的規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意出讓物業產權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繼承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費用及其他相關事宜根據當時情況另行協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租金為每平方米為 元,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税。

4.2投標者先交伍拾萬元作投標保證金,中標後須即時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將該保證金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須在簽約後一週內將約定租金中的首期貳佰萬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伍拾萬元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其餘租金應於簽約後的一個月內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滯納金。

4.4 乙方原交納之保證金伍拾萬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餘伍拾萬元租金時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項用東莞市東城柏洲邊社區居委會收款收據開票。

第五條 甲方物業產權手續的辦理

5.1上述合同項下的土地因未辦理產權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物業的交付

6.1物業按現狀交付。

6.2乙方對甲方依據本條所進行之交付,除因為產權糾紛可以提出異議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辯理由。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保證物業的使用狀況符合國家法律關於商業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當地居民對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需要,需在現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築物/或固定設施的,在建設設計方案完成後,應經過甲方的審核,經甲方審核同意的,再報請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7.3任何建設項目的進行必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施工,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和市政府關於“四清理”規定的要求城市佈局和消防安全必須作好建築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築物南北兩邊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兩米,原人行道不能疑義變,人行道北寬餘7米,南寬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佔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間,有關市容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到社區居委會購買垃圾桶、垃圾車及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垃圾的清運,垃圾必須按社區居委會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經營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築物而由政府有關部門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費、税收、水電費、衞生費等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之協助義務

8.1因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沒有辦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費用由乙方負擔;

8.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與當地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8.2協助乙方搞好與當地居民的關係。

8.3協助政法機關,維持乙方正常經營所需的良好治安環境。

第九條 甲方對物業權屬的承諾

9.1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給乙方使用的物業,甲方擁有合法產權。

9.2因本合同項下物業之產權產生爭議的,概由甲方負責解決。

9.3如因物業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賠償之義務。

第十條 徵收及補償處理

10.1合同期間,如果本合同項下的物業被政府依法徵收,則本合同自行終止;其補償按如下方式解決:

地上建築物,包括設備在內的固定資產和可移動資產歸乙方所有,徵收拆遷的補償除土地的補償歸甲方外,其餘歸乙方享有。

第十一條 地下資源及埋藏物

11.1根據法律規定,地下資源及埋藏物屬國家所有,因此,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擅自開發物業所屬土地的地下資源,在建設過程中,發現埋藏物的,應依法上繳甲方處理。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承接約定

13.1合同期間,甲方出讓物業產權給第三人的,甲方必須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須保證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及今後基於本合同而簽署的'所有補充協議/或附件。

13.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後財產歸屬

14.1合同期滿,在本合同項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資產(包括由乙方建設的建築物及拆遷後使用價值/或市場價值接近於零的附着物)歸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審批所獲得的權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註明應歸甲方所有的權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須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權益過户/或更名手續。

14.4如雙方未能就繼續使用事項達成新的協議的,屬乙方所有的,可搬遷的設備及各類非固定資產,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後三個月內搬遷完畢,逾期,視為無償贈予甲方。

第十五條 不可分割條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條款如被法院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被依法終止執行;但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終止執行的條款後,其餘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有權請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簽約目的和要求的一般違約行為,均須承擔此給守約方造成之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雙方在履行協議中,如產生糾紛,均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17.2如存在協商解決不了的情形,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八條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定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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