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合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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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合集9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簽訂了一份《xx設備維護協議》(以下簡稱“原合同”),合同約定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18萬元整,因客觀情況變化,經三方協商一致,決定對該合同進行變更,具體約定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將原合同項下所有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丙方,由丙方繼續履行合同。甲方對乙方名稱變更予以理解和接受,對本次合同變更不發生影響。

  二、原合同變更後,甲方應當將應付款項付至下列賬號開户行:

開户人:

帳號:

  三、除第二條約定事項以外,原合同所有其他約定不變,甲、丙雙方繼續遵照執行。甲乙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終止。

  四、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年日月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 系 電 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工作崗位名稱:家 庭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自月日起至工程結束。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1、乙方從事擔任。

2、乙方應按公司管理制度和各職能部門的管理細則及項目部《管理目標分解責任書》中規定的工作範圍內容、公司制定的相關崗位工作內容、會議紀要等文件中安排的工作任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3、領導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工資發放: 日記月結下發制。

四、獎罰制度

指標獎勵發放:依據公司和項目部簽訂的經濟指標、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定的對項目部管理檢查考評獎罰辦法中規定的獎罰額度,由項目經理報審,經公司審核,在主體工程竣工及項目驗收交工後發放。

五、工資

乙方工資 元/月(税後),工資已包括醫療醫藥費用、法定假日雙休日及臨時加班工資等其它費用。社會保險按國家規定執行。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工資,病事假無工資。節假日及休假由項目經理統一安排。停工期間,由公司統一安排,不服從公司安排的不發放工資。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及規定,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自覺服從公司的管理和教育,做到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尊重同事、團結友愛、敬崗愛業、樹立團隊精神

2、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本合同未涉及內容共同協商解決,服從國家相關合同法及勞動法,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延伸閲讀:

篇一:勞 動 合 同 書

編號:

甲 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 乙方(勞動者):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户籍: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 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 不定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甲方對乙方實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規等規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月工資為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二)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四)甲方可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並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及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法律法規等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如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個人檔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勞動者(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八條中寫明,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七、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個人檔案一份。

篇二:技術負責人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户口所在地: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年 月

日到年 月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

第三條 工作地點為: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但鑑於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

2.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並可額外享受每年15天的帶薪探親假。乙方帶薪年休假的天數,執行國家規定;具體時間應與甲方事前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甲方的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月。

2.獎金為人民幣 萬元/年,每服務滿一年支付一次。此後不滿一年的不予支付或違反本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不予支付。

第六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臵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不得解除本合同,須待相關情形消除後辦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續。

(1)向甲方借款、借物未歸還的;

(2)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正在進行中,既不能中斷又無合適人員替代的。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三十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同時,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

3.甲方若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或者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應在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時支付。

第九條 知識產權歸屬

1.本合同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權、註冊商標權專用權和專有技術等。

2.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所創作的作品、發明創造、專有技術,是履行職務的行為,其知識產權歸屬甲方,乙方無權申請相關權利。

3.對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可視該發明創造對甲方的貢獻大小,給乙方予以獎勵。

4.乙方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欲就與甲方有一定競爭關係的課題自行研究開發的,應事先與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質技術的範圍及補償辦法以及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申請權和申請的權利歸屬達成書面協議。否則,均視作乙方的職務行為,相關權利均歸屬甲方。

第十條 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1.甲方的商業祕密是由甲方研製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甲方項目的實驗結果和實驗記錄、數據、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製作方法等技術信息。

2.乙方在甲方合同期內或離職後二年內,均應對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乙方在甲方合同期內或離職後二年內不能為自己或他人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也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任職。

3.甲方應在乙方離職後給予乙方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⑴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含獎金收入)的二分之一。

⑵ 支付辦法為:每月支付,由甲方匯入乙方在離職時指定的個人銀行帳號,直至 年期滿。

⑶ 乙方在離職後一個月內應當向甲方通報自己的居住地、新的工作單位、聯繫方法等信息,以後每月應作相同通報。乙方向甲方通報的方法為有效的書面信函。若乙方未向甲方通報或中斷通報的,視作乙方已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甲方則應停止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對此,乙方無異議。

勞動合同 篇3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勞動者同意並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後;

並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後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勞動者不與公司簽訂合同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願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願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還需要確定是哪一方主體沒有履行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從上面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結果其實就是兩種,要麼是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要麼視為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於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網站獲得解答。

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乙方為臨時合同工,不在公司人事編制內。並根據國家勞動政策、法律和公司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其中試用期 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乙方的公眾(崗位)為 ,主要任務是: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業務、技術、安全及勞動紀律等有關方面的教育,乙方必須經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

四、乙方要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提高技術,認真遵守甲方的勞動制度和勞動紀律,完成勞動任務。

五、甲方要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生產(工作)環境和安全條件。

六、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甲方應按月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額,乙方工資待遇是:試用期間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工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每月 元。

七、子房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乙方要自覺服從管理。

八、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浴衣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作業,造成較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3.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貪污受賄情節嚴重的;

5.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的;

6.其他嚴重違法、違紀的。

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5.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十一、有關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變更,一招勞動法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都有權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醫院的有關規定,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甲方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第一條合同期限與試用期

1、本合同期限為(月、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_月為試用期。

3、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即行解除本合同,並同乙方按實結清支付工資,如乙方在試用期內,認為不適宜在甲方工作,也可即行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按實結算支付工資,無論由於何方原因解除本合同,都應按公司規定認真負責地辦妥各項工作移交手續,方可離職。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驗或自身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要求的;

(2) 乙方在10日前未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相應要求的;

(4)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乙方有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6) 乙方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況。

4、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

1、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工作,崗位職責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2、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上崗後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規定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工作,並根據甲方的要求籤訂上崗合同。

3、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工資也將作相應變動。乙方對本條款表示服從,雙方約定此條款為先予協商一致,無任何異議。同時約定,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崗位變動則視作乙方違約,終止本合同。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2) 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乙方的崗位不存在的;

(3)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的;

4、 乙方進入甲方後,在工作中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外泄露,如有違反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勞動時間和勞動報酬

1、 根據本院工作特點,甲方對乙方所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和平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甲方可根據冬、夏季工作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時間,特殊崗位按醫院規定的制度執行。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2、 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標準的有關規定,以不低於本地區(市)最低工資為標準,本着雙方協商的原則,制定醫院工資制度,確定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3、 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加班的計算基數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測算。醫師和護士未變更註冊到本單位前,執行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崗位與職位補助費的_________%.

4、 乙方任職不同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甲方執行變崗變薪制度,獎金或績效獎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5、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6、 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 甲方按國家勞動保護規定,提供安全的工資環境和必需的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防護。

2、 在工作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或有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和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密規定和勞動紀律。

2、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獎懲。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保密規定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和給予必要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敬業愛崗、遵紀守法、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第六條合同解除、續訂和終止

1、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1)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

(3) 乙方有嚴重的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金額在3000元(含)以上的。

(4) 乙方故意隱瞞將使其無法工作的疾病,或乙方未如實向甲方提供自己的各種真實情況、材料及證明的(比如履歷、資質、身份證、住址等)。

(5)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 乙方不按規定變更註冊的單位,違反執業法規執業時。 (7) 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的;

(9) 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行為,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10) 因乙方未能在1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 勞動合同隨未滿,但甲方因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有權按規定進行裁減人員。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在試用期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4、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5、 若合同期內,乙方死亡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則合同解除。

6、 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或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上繳甲方,如有遺失或損壞應予以原件賠償。

  第七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1、 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

2、 乙方除了應賠償其在工作中對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外,如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事項,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也應按有關法律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3、 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在合同期限內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須承擔因培訓發生的各項費用。賠償按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培訓協議辦理。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違反甲方有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甲方在編人員經濟賠償規定處理。若乙方不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甲方無法及時辦理退工手續而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保密規定,不辭而別,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情節嚴重者,給予處分,並將處分記入本人檔案或通知其新的工作單位。

  第八條:培訓條件

1、甲方因工作需要指派乙方接受培訓的,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提出培訓並要求甲方支付培訓費用或佔用部分工作時間的,其培訓申請必須得到甲方的批准。

2、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後年內,如果乙方個人提出解除聘用,必須全額賠償培訓費用,以後每滿一年,遞減總費用的30%。

  第九條:保密條款

1、在聘用期間,因工作需要乙方可能接觸到甲方各項經濟數據及科技科研資料、成果。乙方只能為了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這唯一目的使用甲方的各類科研、商業祕密,而不得用於其他目的,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的個人、醫院及其他組織透露。

2、乙方在聘用期間的科研,其所有權和其他相關權利隸屬甲方所有。

3、如果乙方違反上述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乙方必須就造成的損失作相應的賠償。

  第十條雙方特殊約定的其它條款

1、 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兼任其他單位的職務,不得參與經營或出資

經營與甲方業務類似的單位,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除名。乙方必須保證自己沒有受僱於我們以前任何的競爭對手,也不會將以前僱主的信息用於現在的單位,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而引起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以職務之便收受饋贈或回扣等。已經發現立即除名並扣發當月工資和全年考核獎;情節嚴重追究法律責任。

3、 甲方根據醫院經營狀況有權對乙方效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 乙方在職期間,必須按甲方規定和客户或供應商進行業務往來,不得有損醫院聲譽或醫院利益。

5、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把持有的甲方技術機密和商業機密交付或告知第三者,乙方在離開甲方單位6個月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甲方單位有競爭的業務,

勞動合同 篇6

本勞動合同(下稱“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甲方:[銀行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住所:

乙方:[姓名]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性別:

户籍所在地及郵編: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日期]起至[日期]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日期]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日期]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務是指[]。工作任務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章試用期

第二條 試用期為[]個月,自[日期]起至[日期]止。[或本合同不設試用期。]

第三條 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方面進行評估,以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任職要求;

2.乙方的身體健康情況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要求;3.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用於辦理用工手續的相關材料的。

第三章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應按照附件一工作崗位描述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除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外,乙方還應當聽從甲方不時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也可以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工作職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決定。

第八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不時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點以外的地區出差。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工資構成及工資標準應按照附件二工資中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或當]月的工資,並通過轉賬方式付至乙方的工資賬户。如發薪日恰逢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對特定類型的工資組成部分的支付時間有其他規定的,則應按照該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者乙方的工作內容的變化(包括工作崗位變化或工作職責變化)等因素相應地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構成、工資標準、支付方式或支付時間。

第十二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將依法按月從乙方的工資裏代扣個人所得税,並以乙方的名義向税務機關繳納。

第五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 甲方實行以下三種工時制度。乙方應執行其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具體的上下班時間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如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崗位應適用相應的特殊工時制度。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將根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覆,制定具體的計算週期及上下班時間,並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時工作制,即因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而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甲方不會向適用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則乙方應執行變更後的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第十五條 由於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加班審批和確認手續。對於已辦理前述手續的加班乙方,甲方將根據其適用的工時制度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社會保險與其他福利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及參保地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將按月從乙方的工資裏做出相應的扣除,並以乙方的名義向有關主管機構繳納。

第十八條 甲方還將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稱];

2.[福利名稱]。

第七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應依據乙方的工作內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及可能發生的後果,並且應當依法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二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當乙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欺詐手段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隱瞞或謊報學歷、工作經歷、資歷、健康狀況或者提供虛假的學歷學位證書、資質等級證書以及其他不實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後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撤銷的;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當甲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8.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後,可以實施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五]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完成所有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交接工作以及交還其佔有的或處於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財物。甲方應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九章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完畢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後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八條解除本合同的;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3.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1項終止的,但本合同終止前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要求與乙方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除外;4.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4或5項終止的;5.乙方依據第二十七條解除本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經濟補償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1.甲方應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於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的標準(即相當於一個月的工資)發給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2.為計算經濟補償之目的,“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

3.如果乙方的月工資高於乙方工作地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下稱“封頂工資”)的,甲方應按封頂工資支付經濟補償,並且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十章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負責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以及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三十四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因其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不願協商、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雙方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補充條款

第三十六條雙方同意執行以下條款:

1.[補充條款內容]

2.[補充條款內容]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將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內容所達成的全部書面或口頭協議。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任何約定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的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

第四十條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的放棄,均不應視為此後對相同權利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的放棄。

第四十一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並不時修訂地各項規章制度。如果乙方違反該等制度,則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首部所記載的乙方的經常居住地將被視為用於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經常居住地發生變更後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之約定如與國家或適用的地方法律法規存在衝突之處,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 [乙方姓名]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學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專業年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學生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實習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於________終止。

實習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實習內容

第二條 甲方應該在乙方實習期間,為乙方指派一到兩名實習指導老師,負責指導乙方進行實習。

甲方指派________為乙方指導老師,指導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虛心學習,發揚艱苦奮鬥、吃苦耐勞的精神,展現浙大學子風貌。

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在________崗位進行實習。

三、實習期間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進行實習,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時。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在實習期間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蓋章):

乙 方(簽字):

聯繫人: 乙方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名稱: :民營 員工編碼:

電 話:法定地址:

乙方姓名:性別:電話:

身份證號碼: 郵編:

現住址: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一、合同類別及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壹 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為期 叁 年。

(二)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第二條 試用期的約定。試用期為 叁 個月,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試用期期滿前五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均有權通知對方是否解除本合同,如果甲、乙雙方通知解除本合同,則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 公司錄用條件:

(一)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傳染病毒攜帶等不適宜參與工作的情況。

(二)無前科劣跡。

(三)有符合國家和本省市規定的各類合法有效的證件及用於辦理法定用工手續的材料。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如醺酒、賭博、吸毒等),能與他人友好相處。

(五)符合所招崗位的基本技能條件及乙方在應聘時所填的自身信息資料。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時間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一) 乙方應該按照所從事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二)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

第七條 乙方承認並同意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和其他規章制度,願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並有責任履行全職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並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每週五天半的工作時間。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三、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一)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税後¥10000 元/月,轉正工資為 税後¥8300元/月+績效工資。工資內容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為浮動工資)等。

(二)乙方的個人所得税及各項保險的個人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獎懲記錄、考核情況、工作年限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 15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薪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因遇不可抗力或資金流轉困難等特殊情形而需要延遲發放乙方當月工資並已履行了協商和公示程序的,乙方應當表示理解和配合,但甲方保證最遲在下一個工資支付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可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薪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合同期內,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和上海市社會保險統籌政策,根據乙方户籍等條件,為乙方辦理以下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承擔。

□ 城鎮保險 □ 三險(外來人口)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衞生等規章制度的培訓,乙方必須參加。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報到時應當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有效合格的體檢證明原件,體檢證明原件交甲方留存。如果乙方無法在甲方規定的時間補交或提供虛假證明或體檢不合格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合同視為未開始履行,且不生效。如果甲方事後發現乙方故意隱瞞身體情況的(尤其是該情況有影響他人健康或在工作中會影響自身健康狀況的),甲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中“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處理。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與社會公德,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務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十六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愛護甲方的財產。

第十七條 乙方請事假、病假、婚喪假等,均應當嚴格履行甲方的請假規章制度。如未按公司制度請假而擅自不到崗者,甲方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月累計曠工五天(含五天)、年度累計曠工十天(含十天)者,甲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解除勞動關係。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第十九條 在下列之一的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公司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有其它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進行,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必須利用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四)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參加甲方根據上述情況而安排的工作,甲方可以依據相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因種種情況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按照修改後的規定作相應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其它情形的解除和終止及相關處理,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解決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條款,內容可以包括但不僅限於: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等。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須按甲方的規定認真進行工作交接。包括但不僅限於:

(一)由乙方保管的物品等因遺失、損壞而須由乙方承擔的賠償。

(二)乙方在未辦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交接手續時,就擅自離開甲方並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款。

(三)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的薪資中扣除有關賠償款或欠款。若款項不足以抵扣或乙方若有失職行為,甲方可依據法律規定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乙方確認

(一)本合同期內,甲方向包括乙方在內的全體員工發出的通知均以書面形式張貼於公司公告欄或公司通過培訓傳達,甲方從通知之日起,即視為已將通知送達包括乙方在內的全體員工。

(二)本合同期內,甲方向乙方單獨發出的文件以乙方書面簽收為準,若乙方拒絕簽收,則甲方有權將該文件張貼於公司公告欄,即視為已將該文件傳達乙方。

(三)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向乙方發任何通知、文件,只要寄至本合同乙方地址,即視為送達乙方。如果乙方地址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導致甲方仍將有關通知、文件寄至原地址時,仍視為已將有關通知、文件送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名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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