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位租賃簡單版合同範本(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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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鋪位租賃簡單版合同範本(通用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鋪位租賃簡單版合同範本(通用6篇)

  鋪位租賃簡單版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鋪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位置、面積:

甲方將位於惠州市惠城區大湖溪、湖溪大道9街1號的鋪位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零售業之用,房屋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保證其享有合法房屋產權或轉租權,房屋符合建築質量要求,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合約期滿,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三、押金、租金及交付時間: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 元(大寫 )作為租賃押金。

(二)租金標準: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含税),乙方每月6日前繳交本月租金。

(三)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免租裝修期,裝修期內免收乙方租金。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於約定期限為交付房屋給乙方使用,並協助乙方處理與政府有關部門關係,為乙方使用房屋、辦理營業證件提供各項方便創造良好條件,如提供房產證明、身份證明,辦理產管合同等。

2、或可歸責於不可抗力之因素及自然老化之損耗、或非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合作使用物業需維修時,該項費用由甲方負責;並負責公共設施的檢修和維護。

3、租賃期屆滿後,待雙方對該房產進行驗收,該房產無任何損壞,且租賃的相關費用及一切交接清理工作完成後,甲方在五日內無息向乙方發數退還租賃押金。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內,乙方因經營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營業費用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及地方法規、規章,做到合法、規章,做到合法經營,並做好防火及治安防範工作。

3、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約定的租賃用途。乙方經通知甲方與甲方協商,可將房屋轉租第三者。

4、乙方不得在房產內貯存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危險物品。

5、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心拆除商標標牌及其他屬於乙方的設備,但房屋內的固定裝修設施(如閣樓、天花、地板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6、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物業管理費、衞生費、水電費、電話費等。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他人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

1、雙方應當忠實履行合同義務,任何違反合同義務造成損失的,在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仍應向對方賠償。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將租金交付給甲方。乙方超過半年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鋪位,並追收乙方所欠租金及沒收乙方的押金。

3、合同期內,甲方單方違約,造成合同終止的,應雙倍返還合同押金給乙方。若乙方損失超過押金金額的,甲方應就超過的部分損失予以賠償。

4、如因地震、戰爭、水災、颱風、海嘯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房產的損毀或乙方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5、因政府行為須拆遷房產使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根據政府和甲方已確認的賠償標準對乙方做出補償。

六、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內,甲方欲轉讓該房產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優先購買該房產的,本合同即因權利和義務歸同一主體而終止;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可將該房產轉讓給第三者,甲方應保證第三者作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有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影響本合同效力,本合同對第三方繼續生效。

2、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鋪位租賃簡單版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物流倉庫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計x個月。

二、本倉庫年租金為人民幣___,按___結算。已付定金 ,其餘的在xx年xx月xx日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倉庫租賃期為五年,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50%的違約金;

五、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倉庫;不得改變倉庫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倉庫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宣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七、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年xx月xx日

  鋪位租賃簡單版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物業管理費

4.1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保證金

7.1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續租

10.1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進場移交

11.1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商鋪的使用

12.1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户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税費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發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文件以傳真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專人手遞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寄出後四日視為收悉日。無論乙方指定地址是否為商鋪,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將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鋪後也視為送達。通知、文件送達後,乙方商鋪人員應當立即簽收並給予書面回執,如果乙方商鋪人員拒絕簽收,則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留置(無論是否商鋪是否有人)的方式送達,相應的留置照片或錄像即可作為回執。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鋪位租賃簡單版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簡單版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搞活商品流通,繁榮經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租賃條款:

一、 租賃地點、期限、租金及費用:

1.甲方出租位於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西25號益嘉園商場

2.租賃期限從月日至年日止。

3.本合同的鋪位第一年免租,物業服務費為元/㎡;第二、第三年每月的租金為 元,物業服務費為 元/㎡。

4.本合同鋪位按金為元。

二、交租辦法:

1.乙方必須在每月的8日前(含8日)向甲方交納當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如乙方逾期甲方則按每日100元向乙方徵收滯納金。

2.鋪位內的用電獨立計算,按電力部門定價加3%電損後計收。每月用電量於下月日前向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繳納。

三、甲、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鋪位的所有權人,並擁有管理權。乙方為租賃方,在租賃期內對鋪位有使用權、維護權。

2.該鋪位只作如乙方對鋪位原設施需拆改或對鋪外門面裝修等,須書面提出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鋪位結構。乙方經甲方同意而搭建入牆的建築物,在退出時不得拆除搬走。

3.在租賃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鋪位轉給他人。

4.在租賃合同期內,除乙方出現嚴重違約行為之外,甲方不得隨意收回乙方租賃的鋪位。

四、甲、乙方的義務:

1.鋪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自然現象,包括地震、颱風、暴雨等)所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其中,鋪位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貨物損壞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乙方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甲、乙雙方都有確保安全用電的義務,甲方應對市場的電線、用電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嚴禁乙方私自修改、增加鋪位內電線電路,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都有確保安全防火的義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物品進入商場。乙方不得在租賃的鋪位內使用電炒鍋、電爐、電熱水器、石油氣爐、煤氣爐等設備,只能在商場指定的專用廚房內煮食。不得在商場內搞封建迷信活動,不得使用明火香燭。不得在商場內燒焊(如確需燒焊須申報並做好防範措施)。要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甲方的保安員只負責管理及維護商場秩序,乙方對自己存放的一切財物,要自行保管好,做到防火、防盜。甲方對乙方的財產因失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為其商鋪內的財產投保,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嚴重損失。

5.商鋪的經營時間為每日 至 ,非經營時間內由甲方統一斷開所有商鋪的內部電路,僅留商場公用部分照明電路。

6.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期內,如有任何一方違約行為,視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程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嚴重違約行為,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鋪位,原按金不退回給乙方:

(一).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連續停業五天的;

(二).乙方私自將鋪位改變用途的;

(三).乙方擅自將鋪位轉租他人的;

(四).乙方逾期3天不繳交租金及有關費用的;

(五).乙方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營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在鋪位內煮食的、違章停放車輛的、違章燒焊的,以及甲方警示但屢勸不改的其他違法、違約行為的;

(七).乙方違反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的物業管理規定,經催告後仍不改正違規行為的。

六、其他事項

乙方須領取江門市蓬江區工商局辦理的營業執照方能在本市場鋪位經營。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才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壹份。

八、甲方擁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的,可通過協商解決,或通過訴諸商鋪所在的法院裁決,訴訟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十、本合同相關通知除直接送達外,按以下地址以EMS等特快專遞方式向對方寄出一日後視為有效送達,乙方地址變更須提前五日有效通知對方,否則須承擔送達不能的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簡單版合同6

市場經營管理者(甲方):_________

場內經營者(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租賃場地進場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市場營業用房(攤位)租賃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市場營業用房(攤位)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時間、方式

租金:該營業用房(攤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按_________結算,由乙方於_________交付甲方。

第四條 場地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營業用房(攤位)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有督促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商的權利;

2.有要求乙方更換違規從業人員的權利。

(二)甲方義務

1.具有租賃營業用房(攤位)的經營範圍,並核驗乙方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

2.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日常經營所基本的條件和相關設施,同時須加強對日常設施的保養、維護;

3.不得隨意變動市場用途和佈局,無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

4.須制定消費者投訴接待制度,落實專人負責,作好記錄,認真依法處理;

5.負責對出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的正常維修,或者委託乙方代行維修,維修的費用在租金中折算;

6.租賃期間,甲方確需收回出租場地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同時支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賃期內可收取租金金額的_________%計算,並退還有關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自主經營;

2.按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營業用房(攤位),因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經甲方書面同意,有對所承租的營業用房(攤位)進行修繕的權利;

4.有權拒絕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二)乙方義務

1.應當在承租的營業用房(攤位)內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以及其它經營許可證;

2.經營的商品購自合法渠道,並提供正規的產品合格證明和進貨憑證,不銷售假冒偽劣摻雜使假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3.須向商品購買者出具由本市税務部門監製的統一發票或者其他購物憑證。

4.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對承租營業用房(攤位)及相關設施的損壞,應當恢復原狀或者負擔修理費用或者對損害部分予以賠償;

5.租賃期內,如乙方因情況特殊需要退租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同時支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的_________%計算。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或者從事非法經營活動被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出售摻雜使假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的,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的;

3.未經甲方同意,將營業用房(攤位)轉租、轉讓給第三人的;

4.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營業用房(攤位)的,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5.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水電費、_________等費用的。

6._________。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擅自變更營業用房(攤位)的位置、佈局而影響乙方經營的;

2.擅自變更市場營業用房(攤位)的用途而影響乙方對租賃營業用房(攤位)的使用的。

3.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必須重合同、守信用,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使營業用房(攤位)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本合同即自動終止,甲方應當退還乙方有關的預收費用,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續租

(一)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營業用房(攤位)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二)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營業用房(攤位)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營業用房(攤位)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營業用房(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或者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更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涉及食品衞生安全的商品,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有關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商品抽樣檢測;如果檢測不合格,由甲方負責銷燬或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置,由此產生的檢測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以書面行使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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