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工程承包合同

來源:文萃谷 2.04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廠房工程承包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廠房工程承包合同

廠房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2、主要節點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標文件;

4、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第六條標準規範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定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八條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

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九條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材料節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條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週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杆、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範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勞務承包合同範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工程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十一條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5日按合同價款結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進度節點),付款時間為業主付款後,支付上月結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後付結算款的_______%,餘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後付清。(結算款支付額以扣除勞務管理費後的數額為基數)

3、在每月的承包費結算中,應扣除乙方向甲方勞務公司應繳納_______%的勞務管理費。

第十二條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第十三條工程保修

1、保修範圍、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保險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五條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2.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六條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及投標文件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峯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後,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第十九條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一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後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廠房工程承包合同2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_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電梯、樁基、機械挖土方工程除外)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1、按發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圖、有關設計文件、設計説明及施工過程中下發的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等規定內容承包,除發包人明確直接發包工程外,均由承包人負責施工。

2、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方,否則視為承包人違約。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單位工程的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或發包人委託的監理工程師下發的開工通知書為準。

竣工日期:以單位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承包方提前一週通知發包人,發包人驗收合格之日為準。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以單位工程核准工期,自單位工程開工之日起270日曆天。

文化館主體封頂期限:60天(不含基礎處理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執行,工程質量各項指標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規範必須達到合格。

五、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本合同款採用_

1、合同價款:

(1)文化館主體工程不讓利,以施工圖預算前造價為準;

(2)室外和精裝工程全墊付、以施工圖預算前造價優惠5%;以上(1)和(2)兩部分相加作為合同價款;

2、付款方式:按本合同第五部分第2款執行方式確定。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

1、設計變更、簽證。變更、簽證及工程洽商須經監理、發包人簽字認可。________ 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一)工程價款編制依據:《河南省建設工程量清單綜合基價》(08)版及其配套的定額解釋和相關文件進行定額計價。

(二)工程取費標準:

(1)人工費調整;按豫建設標(20xx)5號文件執行。零星用工按發包人零星工程標準(53元/日)執行。

(2)社會保障費由發包人代繳;其他規費不計。

(3)安全文明施工費按安建(20xx)33號文件執行;二次搬運費、夜間施工措施費、雨季施工措施費、遠途施工增加費、縮短工期增加費不計。

(4)税金按規定計取。

(5)只計取30Km以內大型機械進出場費。

(三)材料價差調整依據安陽市人民政府造價管理機構發佈的材料價格執行,具體調整按發包人審批的月進度報表工程量為準;當期材料價格信息沒有的,由承包商根據市場價格報發包方,由發包方簽字認可。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辦法。

2、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採取分批付款,分別是文化館主體封頂且驗收合格之後支付所完成單體樓總造價的55%、外裝修完成並驗收合格之後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驗收合格且資料交齊之後支付至實際工程結算款的95%,預留5%作為本工程的質量保脩金。

保脩金的返還:若無質量問題則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後30天內無息支付90%,其餘10%竣工驗收合格滿二年內無息全部返還。

六、竣工結算

1、結算時工程定額執行:《河南省建設工程清單綜合基價》(08)版及其計價辦法、有關造價文件及其相關取費標準執行、本工程施工圖紙、國家技術規範標準、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材料市場價格信息。

2、工程完工後1個月內按合同價款調整方法中的條款做出結算並報給發包方,發包方在1個月內予以確認;如發包方沒有提出異議,承包方視為發包方已認可上報的結算價。

七、違約

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1、按雙方約定工期:每拖延一天罰承包人10000元。提前一天獎勵10000元。

2、由於工程施工質量不合格,或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付全責。

3、工程承包後,承包人不得轉包或分包該工程。發包人一旦發現承包人分包或轉包該工程,承包人應賠償發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八、補充條款

1、 如發包人不能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權依據法律規定將承包工程留置優先受償。

2、承包人做好電梯等外協項目的施工配合工作;配合費另行計算。

3、 農忙季節期間承包人保證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所配備的施工人員,滿足發包人施工進度要求,否則將給以伍萬元的違約處罰,該違約金將用來獎勵保勤的施工人員。

4、經過批准在合同規定的工期之內,發包人需要施工單位臨建、施工機械遷移的,施工單位必須積極配合,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故意拖延、拒絕配合的,發包人有權進行處罰。

5、發包人施工圖紙出來後的一週內承包人需報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6、合同總價:承包人需接受發包人總工程預算價,發包人預算方式以08年定額為準並向承包人出示詢價清單(需詢價的材料設備),若承包人無法接受發包人總工程預算價,則視為自動放棄簽約。

7、發包人與承包人施工圖預算核對完成後,雙方另行簽訂正式《龍安區文化館施工合同》,本協議與正式合同不一致的,以正式合同為準。

8、 本協議一式陸份,發包人執肆份,承包人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協議生效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___日

協議訂立地點:__

本協議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之日起 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廠房工程承包合同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及主要技術參數

1、工程內容:

2、面積:_________㎡(以實際驗收面積為準)。

3、技術要求:

4、其它要求:

三、質量、工期

1、工程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備乙方進場條件時,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內進廠後個自然天生產、安裝完畢,乙方在施工期間,如遇到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工期相應順延。

四、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價

本工程單平米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造價以驗收的總面積為依據。

2、付款方式

(1)主鋼構件進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累計支付工程款。

(2)工程安裝完畢後,經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使用。剩餘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預留工程款的_________%作為質保金(六個月內結清)。

五、甲乙雙方負責事項

(一)甲方負責事項

1、負責提供鋼構件堆放場地,施工用電電源、電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撐面,並做好配合乙方的工作。

3、負責施工場地質量監督和組織驗收,排除一切外來因素干擾,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環境。

4、按合同約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負責事項

1、嚴格按《門式鋼架輕型房屋鋼架結構技術規程》和《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確定的施工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按合同約定,按期完工。

3、嚴格執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及違法事件的發生。如發生人生、安全賠償事故,由乙承擔。

4、工程完工時,積極配合甲方的驗收。

六、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組織驗收。

2、甲方_________日內未組織驗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認可此工程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質量事故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額的日_________%償付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誤由甲方負責。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_________元/天賠償甲方損失。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預付款到位後生效,工程款全部結清終止。

3、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因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可進行調解、和解,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聯繫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責任人:

聯繫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廠房工程承包合同4

第一條定義

“業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廠”指在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構成固定設備的全部機器、設備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於建造工廠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實施的工程。

“合同價格”指業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項。

第二條承包商的職責

1.承包商應負責設計、籌劃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廠。

2.除了業主根據第_________條提供的項目和設施,承包商應提供所有為使工廠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設備、材料、工具、設施、勞工和服務。

3.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中的規定為業主培訓工廠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人員。

5.承包商應向業主提供附錄_________中規定的備件。

6.承包商應向業主提供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維修設備。

第三條業主的職責

1.業主應提供工地,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允許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擾地出入該工地。

2.業主應按時提供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物件和設施。

3.業主將從有關部門獲取為工廠建造、設備運行所必需的執照和許可證,包括承包商僱員的工作許可證。

4.業主應按第_________條中規定的合同價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項。

第四條合同價格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業主應向承包商支付金額為合同價格,作為承包商完成該工程並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的全部報酬。

2.合同價格不再上調,完成工種的成本風險應由承包商承擔,商定合同價格時應認為承包商已獲得全部信息並已把所有可能影響成本的因素估計在內。

第五條設計圖樣

1.承包商應根據合同,在附錄_________規定的時間內向業主提交工廠建造所需的圖樣,供業主審批。業主應在收到這些圖樣後一個月內,對圖樣進行審核,並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2.承包商應對上述圖樣中的任何缺點、錯誤或疏漏負責,除非這種缺點、錯誤或疏漏是因業主書面提供的不準確信息所致。

3.業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圖樣和技術資料,收到方應作為機密文件對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將這些圖樣和資料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目的。

第六條檢驗

1.承包商應該按法律和正常的工程慣例的要求,負責工廠所有的檢驗和試驗工作。

2.業主有權在任何適當時間對建造中的工廠的材料和工藝進行檢驗和測試,費用自理。這種檢驗或測試不能免除承包商在合同中應盡的任何義務。

3.完工後的工廠應由業主進行檢驗和測試;工廠何時可以測試,承包商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

4.承包商應根據業主的合理要求,為徹底而有效的檢測提供所需要的協助、勞力、材料、電力、燃料、設備、備用品和儀器。

5.工廠通過上述測試後,業主應向承包商簽發一份表示通過測試的證書。檢測中發現的任何問題未圓滿解決,工廠不得移交。

第七條工地

1.承包商應在工地上提供所有令業主滿意的材料、勞力、設備、服務和便利,以便順利施工和完工。

2.在總體上得到上述保證的前提下,承包商應提供下列各項必需品:

a.建築設備;

b.工地上使用的運輸工具,包括臨時道路;

c.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所需的籬笆、燈光、崗哨以及所有其他材料和服務;

d.為材料和施工人員(包括業主僱員)提供臨時倉庫、辦公室和其他房屋建築;

e.在整個工程移交之前提供電話、滅火設備和急救設備;

f.供施工人員使用的衞生設備和食堂。

3.承包商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的所安全及其他條例。

4.無論何時,承包商都不應在業主的房產及其鄰近建築物、車道和街道上堆積施工用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工程完工後,應從建築物及其周圍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保持工地和工廠安全、整潔,以備使用。

第八條承包商的工作人員

1.承包商將自費為其全部工作人員提供飲食、交通及一切必要的便利。

2.合同簽署後,承包商應指定一名項目經理,在工程進行過程中全權代表承包商。他將在工作時間內坐鎮施工現場。業主向項目經理髮出的所有指示,如同發給承包商本人一樣,同樣具有約束力。

3.如果業主認為工地上承包商的僱員品行不端、不能勝任工作或有失職行為,可要求承包商將此人調離或更換。

第九條責任

1.在工廠被最終驗收之前,承包商應對工廠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並自費將其修復,直至業主滿意。然而,如果根據本合同,這類損壞的責任不在承包商,而業主要求予以修復,承包商應按業主指示辦理,但費用由業主負擔。

2.在最後驗收合格證書籤發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

而產生的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承包商應向業主賠償,並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產生的各種訴訟、索賠、要求或費用支出。

3.如果業主因某種原因遭受索賠或訴訟,而按本條款規定承包商應該或可能對該事由承擔法律責任,則業主應立即書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應以業主名義接手並通過談判處理解決或能由此而產生的訴訟,並承擔一切費用。如承包商要求,業主應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為處理此類索賠或訴訟所需要的所有資料和幫助。

第十條保險

1.在不限制承包商責任的情況下,承包商將自費投保下列險:

a.機器設備從工廠交貨到目的`地的運輸險。

b.為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所的僱員投保僱員賠償險,或者根據適用的法律和法規投保類似的法定社會保險。

c.防備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產品責任險,期限到維修期結束,每次事件的金額不少於_________美元。

d.對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在執行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車輛投保綜合汽車責任險。

2.上述保險單應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業主、及其工程師、顧問、僱員、代理人為聯合投保人。保險單應包含保險人放棄對業主及其工程師、顧問、僱員及代理人的代位權之條款。

3.承包商應保持上述保單的完全有效性,直到本合同對其規定的義務解除為止。業主有權隨時索取保單、背書、續保和保險費收據的複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業主應有權代表承包商辦理上述保險,支付所有相關保費,並從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有關費用。

第十一條完工

1.一俟工廠的全部建設和安裝工程完工,承包商應通知業主,並根據附錄______的規定進行機械安裝完成測試工作,直至業主滿意

2.測試圓滿結束後,業主應簽發一份完工證明書。在完工證明書籤發之前,不得給工廠進料。

3.如果在建造和安裝中出現不影響完成安裝的小缺陷,或者在測試中測出不影響工廠開工的缺陷,業主應簽發完工證明書,而承包商則有義務儘快修復這些不足之處。

第十二條最後驗收

1.完工證明書頒發之後,承包商應提前_________天將工廠性能測試的時間通知業主。

2.為使測試準時開始,業主應按附錄_________中的要求提供原料和其他設備,而承包商應按通知的時間開始性能測試。

3.性能測試將按附示_________的規定進行。測試成功後,業主應簽發一份最後驗收證明書,證明工廠已從證書籤發日起移交業主

4.如果工廠未能通過性能測試,承包商在進行他認為必要的調整之後,應在業主在場的情況下重新進行測試,時間由雙方商定,條件照舊。

5.在最後驗收合格證書籤發之前,工廠不得投入商業性運轉。如工廠未能通過性能測試,業主仍可酌情頒發最後驗收合格證書,條件是承包商必須儘快糾正工廠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違約賠償金

1.如果由於承包商的原因導致性能測試的再次失敗,而雙方並無繼續重新測試的協議,則對最後一次測試的結果進行評估。承包商將根據附錄_________的規定向業主支付違約賠償費,費率不超過合同價格的_________%。

2.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_個月內獲得整個工廠的最後驗收合格證書,承包商須根據附錄_________的規定向業主每月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格_________%的拖延賠償費,但最多不超過合同價格的_________%。

3.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規定的格式開立一份以業主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價格_________%的保證書,作為其履行本條款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十四條保修

1.承包商保證,在最後驗收合格證書籤發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或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個月內(以先到日期為準),所提供的工廠無設計、材料和工藝上的缺陷。

2.發現問題後,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現場工作,業主應在_________天內按本條款以書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現場,業主應在_________天內以航空郵件將確證材料發往承包商總公司。承包商應更換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為此,應允許承包商隨時自由出入工地,檢查缺損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條款。如果承包商因某種特殊情況未能在適當期限內進行雙方同意的補救工作,業主有權自行修復,但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3.本保修的先決條件是,業主須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體規定的性能參數對工廠進行裝備、操作和維護。如果業主未經承包商同意試圖自行修正,則本保修條款無效。

4.本保修條款不包括因自然損壞的物件,也不包括使用壽命不到_________個月的消耗品或類似物件。

5.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換任何設備、材料或工藝,則本保修條款的規定也適用於經修理或更換的設備、材料或工藝,期限為從修理或更換完成之日起1年。

第十五條專利權和專利使用費

1.承包商應全力保護業主在使用其提

供的工幫時免遭因侵犯第三方的專利、設計或版權而面臨的訴訟、索賠、要求和各種費用。

2.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設計、工廠設備的製造和供應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實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專利,他也應向終第三方支付按許可證或許可知要款規定應支付的所有費用、專利使用費和其他款項。但是,如果業主在經營或使用該廠或其中任何部分時涉及了第三方的專利,他應向第三方支付按許可證或許可條款規定應支付的所有費用、專利使用費和其他款項。

第十六條 暫停

1.業主有權隨時向承包商發出書面通知,指示其暫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個工程,如果暫停期超過_______天,則按合同第______條規定作終止合同處理。

2.如果業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規定日期_________天內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項,或者如果承包商因業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誤而被中斷或拖延了工程的進行,承包商有權暫停執行本合同。

3.如果工程按本條款規定暫停,承包商有權收取附加費用,以補償由於此類暫停、中斷和拖延,以及本合同的合理延期執行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第十七條合同終止

1.按照第_________第規定,如果暫停時間持續超過_________天,任何一方都有權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

2.業主可以隨時書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終止命令後應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師出於保護、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裝的工程,這類工作仍可繼續。承包商在收到終止命令後,也應立即停止所有正在工地外進行的履行合同的工作。

3.根據本條款和第_________條規定,合同終止後,承包商有權收取下列費用:

a.與所完成的工程和勞務相應的那部分合同價格;

b.與已完成但未移交的工廠相應的那部分合同價格。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款能履行或推遲履行其義務,則不對另一方負責,也不應視作違反合同。

2.“不可抗力”指業主或承包商無法控制的情況,使當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或者不得不延遲履行其義務。下列情況均被視作“不可抗力”:

a.戰爭、敵對事件、外敵行動、入侵、類似戰爭的軍事行動(不管是事宣戰)、內戰;

b.士兵譁變、軍事叛亂、起義、造反、革命、篡權、或者任何個人代表某個組織或與某個組織有聯繫、旨在以暴力推翻合法或現存政府、或以恐怖主義或暴力對政府施加影響的行為;

c.地震、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

d.所有港口、機場、船運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均遭拒絕;

e.工人罷工、工廠停工、或其他的勞工聯合行動,影響了承包商和分包商履行其義務;

f.當事人無法控制、從而使其不能履行義務的其他任何意外情況。

3.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他可將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遲或妨礙情況通知另一方。發出通知的一方允許根據具體情況及妨礙或延遲持續的時間免於履行或推遲履行合同。

4.根據本第款第3分條規定,如果任何一方免於履行或推遲履行其義務的時間持續了_________個月,那麼任何一方都可隨時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轉讓及分包

1.承包商有權按其慣例分包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而不解除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義務。

2.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或其中的權利、義務,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轉讓或讓與第三方,除非公司合併或改組。如出現此種情況,任何一方都不應毫無理由地予以拒絕。

第二十條宣傳

承包商在作與本合同相關的宣傳材料的散發或公開宣佈前,應徵得業主的同意。

第二十一條合同生效日

1.本合同生效日為雙方簽字後,業主獲得當事人雙方各自有關當局的所有必要批文之日。

2.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仍不能生效,合同即被視作無效,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第二十二條法律和規定

1.承包商應在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所有事務中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命令。

2.本合同的解釋、效力和履行,應完全以_________國的法律為準。

第二十三條完整合同

1.本合同是與約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它取代了以前所有與本合同事項有關的洽談、説明及口頭或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經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四條合同語言

本合同以中文和英語起草,並以英文本為準,對方雙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條通知

1.按本合同發出的每個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決定,應以書面形式發送。發送方式有:向對方有關官員當面遞交,或預付郵資航空傳遞,或通過電報、電傳,或先發電報後信件確認。通訊地址如下: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通知、同意、請求和其他文件發往某個海外目的地,在郵寄日後第_________天應視作已經送交;如果發往國內目的地,在郵寄日後第_________天視作已經送交。用電報、電傳發出的通知、同意或請求應視作當天送達。

3.按本條款發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決定,應由有關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字。任何一方任何時候如欲變動收件地址,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承包商(蓋章):________業主(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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