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集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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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貨物運輸合同集錦十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方(即託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水泥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標的物名稱、數量、運價: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白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教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1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武漢鐵塔廠(委託方)

乙方:谷城通達物流有限公司(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充分、平等的協商,特制訂本運輸合同。

一、服務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送貨要求和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乙方為甲方提供送貨過程的貨物相信服務;

3、乙方為甲方提供在途車輛位置情況信息服務。

二、運輸方式及運輸計劃貨物運輸合同

1、乙方根據甲方的運輸要求,負責上門提貨並按甲方要求準確無誤無損的把貨物送達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運輸方式:;

3、運輸貨物的工程名稱:

4、運量:約噸(最終重量按雙方核定的重量為準);

5、規格:每車貨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則上均在營運車輛規定的範圍以內。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按照預定的發貨計劃通知乙方發運貨物,承運方必須保證委託方的運輸時間;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時,保證貨物的合法性,並向乙方提供與所送貨物相符的相應出貨單據。明確表達乙方託運貨物的價值、件數、重量、體積、目的地,以便於乙方安排車輛正常送達;

甲方負責安排託運貨物的裝卸,並銜接好客户的收貨事宜,負責協助乙方處理好收貨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甲方有權對不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拒絕裝車而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甲方裝卸工不能將破損,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裝進車內;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託承運通知後,按時將合格車輛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運輸計劃;

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將甲方貨物送達目的地,但如遇天災、山洪、塌方、地震、戰爭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況,乙方須即時通知甲方並將預急處理措施告訴甲方:

貨物在承運期內,丟失、短少、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按成本價格賠償)(不可抗力因素及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將貨物直接交給客户,辦理交接手續好,必須將有效簽收回單(含有收貨人、收貨數量、收貨日期時間、圖章等信息)反饋給甲方;

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運輸的貨物時,應對貨物的數量及包裝(以外包裝為準)進行清點核對。對裝車過程進行監裝。對裝車過程的不當操作及外觀或包裝有疑問的貨物應指出,糾正或拒裝,裝貨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對所承運的貨物負安全責任,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以及貨物卸錯地點需要轉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貨損、貨差按成本價格賠償);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發貨計劃運輸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如乙方擅自終止運輸合同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扣除10%的合同總價作為賠償;

運輸質量:乙方保證運輸車輛清潔、乾燥。因乙方駕駛員違反文明作業規定,與甲方客户發生爭議,造成惡劣影響,致使甲方客户投訴,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噸;

2、結算方式為單項工程結算,按甲乙雙方核定的重量開票結算;

3、付款:工程鐵塔承運完後,甲方收到乙方的運輸(可抵扣)發票,在三個月內以匯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僅限——→承運期間國家新頒佈相關禁運條例或有特殊安排等,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需補充或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武漢鐵塔廠乙方:谷城通達物流有限公司

蓋章(簽字)蓋章(簽字)

日期: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下,雙方就本項目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將貨物按乙方要求裝車,乙方負責封車、運輸。

三、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並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僱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

五、乙方在貨物裝車過程中,非甲方直接原因發生人身、財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八、責任期:自雙方簽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運輸項目結束日止。

九、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協議經簽字(捺印)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名或捺印: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路貨運站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明確承運貨物品名、裝貨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貨物到達地。

三、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指派業務人員為辦理甲方貨運事宜的聯繫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五、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裝貨,告知乙方貨物名稱、數量、裝貨時間、不得出現車輛放空情況,若有放空、壓車情況(派車地點與裝貨地點超出50公里以外),甲方應向乙方適當補償放空、壓車費用。

六、甲方交接貨物要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的封條。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於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

八、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九、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十、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十一、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運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運單〉交付貨物。

十二、貨物運價商議方式:

1、批量貨物、重貨類,甲乙雙方按噸商議運費,以車裝實際重量結算運費。

2、輕貨、雜物、怕損物品應按所需車型,甲乙雙方商議運費,以整車、包車價承運,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十三、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車前預付 %運費,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運單〉結清全部剩餘運費,每車一結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運輸發票事宜雙方商議,發票税金由甲方承擔或增加運費,由乙方承擔發票税金,雙方商議並註明。

十四、若因天氣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貨人的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約定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將獲知的確切信息通知甲方及貨物到達情況。

十五、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外包裝完好,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十六、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或是國家相關運輸條例按下列條款賠償。

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甲方必須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投保,投保金額暫定:每車保險額為12萬元,每車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險費,保額不足,依次類推,貨物出險後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賠償金額依照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進行核定。

2、甲方託運零擔貨物、散件貨物,廠商長期貨物託運,乙方可按貨物價值3‰的保險投保或運費中含保,甲乙雙方商議並註明。

3、甲方未委託乙方承運貨物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後,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視己方應承擔的責任而作相關的賠償,但每票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十七、合同一方由於自然災害、政治和其它由雙方事後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採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十八、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協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其它貨運部、信息部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部門公司承運。

十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整批貨物待貨物承運完畢後協議失效),廠家貨物有效期 年。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補充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止。

二、運輸內容

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________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運輸問題賠償

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經濟損失賠償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逾期責任

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爭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______)貨到付款(______)月結、(______)。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_____至_____按元/件、_____至_____按元/件。(此處填地名)

七、乙方至_____到達時間為_________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8

______月度水路貨物託運計劃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後,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

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起運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編號:__________

貨名

到達港(地)

換裝港(地)

收貨人

託運量

核定量

備註

第一

第二

重量

體積

重量

體積

特約事項

提計劃單位:_______________託運人(簽章)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説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釐米,寬23釐米。

gf-91-0404(續)

水路貨物運單

本運單經承託雙方簽訂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均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

關規定辦理。

貨物於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於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單號碼___________運單號碼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到達日期

(承運人章)

收貨人

(章)

託運人

全稱

收貨人

全稱

地址電話

地址電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發貨符號

貨名

件數

包裝

價值

託運人確定

計費重量

等級

費率

金額

應收費用

重量

體積(長,寬高)m

重量(噸)

體積m3

項目

費率

金額

運費

裝船費

合計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公章) 月 日

總計

特約事項

核算員

承運日期

起運港承運人章

複核員

貨物運輸合同 篇9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地方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甲方)委託 (乙方)承擔甲方的貨物運輸業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範圍

1。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為月(客户名稱)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的 (線路) (貨物名稱)。

1。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的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或符合客户要求的運輸方式)。

第二條:甲方對乙方的運輸要求

2。1乙方人員和車輛應具備甲方所委託所有傾家蕩產物的承運資質和條件。

2。2對承運的要求是門到門服務。本合同內條款未詳細描述或未涉及到的相關運輸要求,均按甲方與客户所簽訂的運輸合同及附件要求為準。

2。3委託運輸的每筆業務業甲方以傳真或電話的方式通知乙方。

2。4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任務後,須按照甲方客户要求的時間安排車輛到位。

2。5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委託貨物365天正常發運,如乙方不能操作,致使甲方另行調車操作,則差價部分由乙方全額承擔。

2。6甲方對乙方受委託後的整個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問題將按照客户下達的考核罰款為準,甲方有權從每月乙方運費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索。

第三條:乙方對甲方委託運輸業務的承諾和違約條款

3。1簽約後甲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户信息和客户的產品有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特別是對合同和運作系統的細節予以保密,不得將上述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本保密條款在合同終止2年內仍然有效。

3。2乙方接受委託後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提貨,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提貨遲到而引起客户罰款或甲方經濟損失的,則應在對乙方結算的運費中扣除甲方相應的損失。

3。3乙方在提貨時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和指揮,遵守甲方客户發貨點的規章制度和裝載規定。違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做出相應的處理,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保證貨物完好無損。乙方在裝貨交接時應檢查貨物包裝是否完好,是否符合相應的運輸要求,清點貨物數量,且在交接單上註明貨物基本情況並簽字。如接受貨物時發現貨物外包裝破損、貨物數量不一致、貨物二次封箱包裝、不符合運輸要求(包括破損、變形、泄露、潮濕等異常情況),均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交接單上詳細註明情況並取得交接雙方簽字認可或其它證明文件,在接到甲方指示後再作處理。乙方未註明上述不正常現象的,則視為貨物完好,如因乙方未詳盡註明上述不正常現象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則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及其僱員不得在甲方客户的簽收單、情況説明等書面材料上做出與事實不符或者不利於甲方的情況説明、簽字確認等;乙方認為不適宜運輸,應及時提出,否則交接簽字確認後,則承擔整個運輸過程的貨物完好的一切責任;由於路途顛簸、配貨不當、盜搶和交通事故等原因出現貨損,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且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5乙方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如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送貨遲到或客户拒收,而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6乙方應確保與甲方的業務信息暢通,同時乙方應安排指定人員對甲方每一筆業務進行全程跟蹤,如發生意外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反饋給甲方。並於每天9:00之間將真實準確的車輛動態信息以傳真或其它形式反饋給甲方;如發生信息反饋延誤或信息內容失實現象,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向乙方追索一切賠償。

3。7乙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貨物的到達時間,使收貨人有合理的時間準備接貨,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或其它原因造成運輸延誤或差錯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到達目的地後,應配合收貨人清點和卸貨,並按要求讓收貨人簽字、蓋章或填寫收貨人身份證號碼並索取身份證複印件,註明收貨日期。如有破損或數量差異須及時告知甲方,並按甲方的處理方式執行。違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做出相應的處理。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短缺、竄貨、錯發/送現象,乙方須承擔客户提出的賠償,並扣除相應的運費。

3。8乙方須在貨物送達七天內,將回單返回給甲方,並做好交接簽收確認。如甲方需加急返回,則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執行。如乙方發生漏籤或遺失回單情況,甲方有權拒付該筆運費。如無甲方客户認可的有效收貨證明,乙方將賠償單據上貨物的全部價值。如甲方回單不能按時返回,則甲方停止支付該月份起預算運費,待有效回單返回後,在下一個預算期時支付運費。(回單不能按規定返回的,按甲方客户規定罰款並在運費中扣除)

3。9車輛在運輸貨物時發生意外事故的,其車輛損失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和傷亡的,乙方應當給予第三人補償,並在此同意保護和不使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及其貨物因此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應急安排。在事故和糾紛處理期間,乙方應及時調撥其它相同或更高規格的適載車輛繼續履行合同。如乙方無法提供替代車輛時,甲方有權另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和支出由乙方承擔。

3。10如乙方的人員在為甲方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或死亡,則除非乙方可以證實相關人員傷害或死亡是由於甲方的重大過失或故意造成的,否則乙方應免除甲方的相關責任或確保甲方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害。

3。11如遇貨物破損等其它事故需要向保險公司、客户或政府部門進行解釋或提供證明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處理相關事宜,並根據甲方需要提供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證明文件、情況説明、簽收單等)。乙方應自簽收記錄、交接單簽收之日和相關情況説明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妥善、良好保存上述文件。如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文件或未能妥善保存上述文件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賠、訴訟而對第三方進行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12乙方在此同意並完全承認甲方及其貨主對合同項下貨物的所有合法權利,並不可撤銷地放棄對合同項下貨物或文件的留置權。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供應商對任何貨物或文件沒有也將不會有任何權利。

3。13在任何時候乙方或其關聯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分支機構辦事處,或其指定公司均無權扣留甲方委託承運的貨物,否則視為違約/違法行為。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3。14如乙方提供服務的僱員發生變化,則乙方須至少在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同時提供符合本協議規定的補充人員接替變動人員的工作。

第四條:保證條款

4。1乙方應將元履約保證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前打入甲方公司賬號內,甲方收到保證金後應當開具收據交乙方。甲方有權根據運輸量的變化而調整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4。2上述保證金系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中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扣除該保證金作為違約或物損賠償金等;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後,乙方應在一週內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另行追償;同時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履約情況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4。3乙方在合同期內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應在合同終止三個月內將上述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運費標準和付款條件

5。1費和客户規定的免費輔助品運輸),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權以任何理由隨意變動運輸價格。

5。2運費結算方式: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第一個自然月運費,以後運費每月15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對乙方結算上個自然月運費(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在甲方確認回單全部到齊無誤、質量事故賠償處理完畢後,按照雙方約定的支付賬週期,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給乙方。如因對賬延誤、回單有誤或憑證不齊的,運費結算則順延至下次的支付賬期。

第六條:合同期限

6。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6。2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6。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其他

7。1合同一經簽署,乙方不得直接競爭或間接競爭甲方的客户和競爭甲方參與的競標項目,一經查實,將扣除乙方當月的運費和合同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7。2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否則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下的運輸業務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履行。儘管有前述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乙方應對其委託的第三方的所有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7。3本合同的簽訂不構成任何甲方對乙方最低運輸量的承諾。

7。4乙方應符合甲方的質量、環境、安全、職業健康的體系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環境保護、安全、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7。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宴請、娛樂、送禮等)違反甲方的清正廉潔規定,一經查實,將扣除當月運費的一半,並立即終止合同。

7。6保險由乙方負責,甲方運價中已含保險費;乙方保險到期如不提供續保憑證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

承運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

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費用及違約金。

(整理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

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承運方:

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年 月日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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