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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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住所: 郵編: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

【本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區: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 幢______室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房屋類型為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房屋用途為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___元__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 1

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3-3 租金支付時間: , , , 。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起始日水錶讀數為 , 電錶讀數為 ,煤氣表讀數為 。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返還該房屋。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2 3-2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每次一次性預付甲方 個月租金。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二)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三)乙方逾期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損失。

9-2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還預付的租金。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簽字後第___日】生效。

10-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0-4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繫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為法律文書已經通知並送達對方。

3

10-5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署: 簽署:

【委託】【法定】代理人簽署: 【委託】【法定】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住所: 本人聯繫電話: 委託法定聯繫人電話:

乙方(承租方): 户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其他親戚朋友聯繫電話: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肥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室】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平方米,房屋類型為住。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並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 1 頁 共 4 頁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元。 (大寫: 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上述租金保持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須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3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第二日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50_元/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分割轉租。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第 2 頁 共 4 頁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將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兩 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半個月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7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乙方可以減少租金或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1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損失】。 9-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者協商解決。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

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11-4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補 充 條 款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或名字):

簽署:

【委託】【法定】代理人簽署: 【委託】【法定】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 [篇3]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 。

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設計用途為住宅,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相關費用: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壹仟貳佰元整,房屋押金為一個月租金。房屋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物管、有線電視、寬帶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出調整房租時,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乙方不能接受時,乙方應在一個月之內退房。

第六條、付款方式:乙方每六個月預支付一次租金給甲方,應付租金為人民幣柒仟貳佰元整。乙方應在上階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預支付下一階段的租金。

第七條、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八條、租賃期滿後,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租賃期

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同時甲方將扣除乙方一個月租金作為對甲方的補償;租賃期限內,如甲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並終止租賃合同。

第十條、乙方必須遵守房屋所在地等有關部門相關規定,自覺到社區、派出所進行流動人員暫住登記。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或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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