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貿易合同三篇

來源:文萃谷 1.54W

在現代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保障我們的利益不被侵犯。可是擬合同的時候總難免遇到問題,我們該如何是好呢?下面是關於貿易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必備】貿易合同三篇

貿易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 ≥ 5000kcal/ kg

2、揮發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及帳號: 開户行及帳號:

年月日

貿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1條 定義

1.1 產品:本合同中所稱“產品”,係指由甲方製造並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區:本合同中所稱“地區”,係指_________國_________.

1.3 商標:本合同中所稱“商標”係指(商標全稱)_________.

 第2條 委任及法律關

2.1 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願意接受並承擔此項委託。

2.2 法律關係:本合同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於給於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合同不產生其它任何關係,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合同並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僱員或合夥人。雙方明確和理解並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2.3 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於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3條 甲方的責任

3.1 廣告資料:中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3.2 支付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户發盤。

3.3 轉介客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該客户轉介乙方聯繫。

3.4 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儘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3.5 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後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户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3.6 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合同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並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後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地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證。

 第4條 乙方的責任

4.1 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並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4.2 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合同“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合同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4.3 最低銷售額: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户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於_________元。以後每十二個月遞增百分之十五。

4.4 費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4.5 “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些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後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4.6 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買户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等。

4.7 市場情況報導: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導,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户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5條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並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後,將按發票淨售價付給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為了結算方便,佣金每月(季)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佣金退還甲方。

5.2 計算基礎:上述“發票淨售價”係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後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關税及貨物税,

(2)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户,雖已瞭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係,或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與乙方,並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户在中國訪問期間(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但不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5.4 超額佣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並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佣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佣金:(1)超額百分之五十時,獎勵佣金為百分之_________;(2)超額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時,獎勵佣金為百分之_________.獎勵佣金在年度終了由甲方結算後一次匯付乙方。

 第6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確認。

 第7條 合同的終止

7.1 終止:合同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又未能加以糾正;或

(2)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

(3)如發生違反本合同第8條有關商標使用或註冊的情況;或

(4)如發生本合同第9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後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7.2 終止的影響:本合同的終止並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合同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應受終止本合同的影響。

乙方特此聲明:由於終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損害,乙方放棄要求補償或索賠,但終止本合同前甲方應付乙方的應得佣金仍應照付。

 第8條 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註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關於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合同並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第9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騷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或其它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_________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條 仲裁

  凡有關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訴訟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裁決另有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

第11條 轉讓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12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盡事宜: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後方能生效。

12.3 標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應限制或影響合同中任何條款的實質。

12.4 全部合同:本合同系雙方關於本合同主題的全部合同和諒解。除本合同有明文規定者外,以前其它有關本合同主題的任何條件,聲明或保證,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對雙方都無約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繕就,每種文本有二正二副,簽署後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貿易:本合同不適用於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於易貨貿易或投標交易。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貿易合同 篇3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 月 日簽訂的貨運代理合同(合同號: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貨物轉口貿易及運輸事宜達成補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為貨運代理人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艙,將甲方貨物從中國港口出運到中轉港馬來西亞巴生港;

2.貨到馬來西亞巴生港後,由乙方當地代理負責從港區提貨並視需要在保税倉庫內倒櫃、包裝等事務以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代理甲方進行貨物增值服務;

3.乙方中轉港代理完成相關的倒櫃、包裝等事務或相關貨物增值服務後,將貨物重新裝櫃並運輸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取得最終目的港清關所需要的產地證、發票、裝箱單等相關貿易單據。

5.乙方承諾,儘管由乙方在中轉港的代理委託中轉港工廠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但中轉港工廠不會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現在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海關清關文件上。

二、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其出口的貨物為合法貨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2.甲方保證轉口貨物的包裝為中性包裝,不得在產品及/或任何包裝上顯示與中國有任何關聯的標誌、標識或任何其他嘜頭,否則由此引起所有責任和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3.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或者由轉口貿易引起的任何貿易糾紛均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三、 乙方責任:

1.貨物在中轉過程中,除非由於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否則乙方不承擔貨損貨差的賠償責任:如因承運人造成甲方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相關承運人索賠;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應當提供其代理在中轉港拆箱時的理貨報告或重新裝箱、封箱狀態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貨物問題或包裝問題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乙方會協助甲方做好相應補救措施,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在中轉港裝船出運後,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單和其他清關文件;

5.乙方保證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文件真實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誤原因引起的進口清關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6.乙方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文件僅用於清關用途,並不意味着甲方與乙方或清關文件上的相關方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甲方不得以該清關文件為依據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轉港相關第三方主張任何貨款;

7.因乙方在中轉港當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託的第三方在中轉港為甲方提供提貨、倒櫃、包裝、轉運、清關等相關貨物增值服務過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發生買賣合同糾紛、轉口貿易糾紛,與承運人發生運輸糾紛,或與海關、港口管理部門等發生進出口管制糾紛,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因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貨款結算

1.甲方自行負責與目的港客户之間的貨款結算和其他相關事務,與乙方無關;

2.除非甲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提供貨款代收代付的義務;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國目的港客户的貨款經過乙方中轉港的代理收取後轉匯給甲方,乙方無條件地保證其中轉港的代理能將貨款轉付給甲方,否則,乙方將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權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貨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貨款後一週左右將款項匯到甲方指定帳户,如果在一個月內甲方未能收到款項將視為匯款出現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不建議甲方通過中轉港工廠收取貨款,甲方應通過海關清關文件上顯示的出口方收取貨款。中轉港工廠在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後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由乙方委託其在中轉港的代理作為該批貨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堅持要將貨款通過中轉港的工廠代收代付,那麼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經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證貨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擔任何收匯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收匯風險和責任。

五、費用支付

1.甲方應在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出運時向乙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費用確認單原件,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委託;在辦理過程中產生的其他額外費用,甲方應按實支付。

2.甲方應按以下第 種方式及時支付給乙方所有費用款項:

1) 在中轉港裝船出運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貨物;

2) 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單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提單及貨物;

3) 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

不在同日,則以最後一方的簽章日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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