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承包合同範文集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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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魚塘承包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魚塘承包合同範文集錦5篇

魚塘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將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為: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和設施設備配套提供:(水、電、路)

為用於乙方養殖業甲方許可乙方無償使用下列資源和設備: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並履行相關表決和報批手續保證承包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享有承包魚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魚塘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據需要自主決定轉包或調整養殖結構或魚塘用途。

8、遇政府拆遷、徵收、徵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享有補償、賠償的權利。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魚塘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未定合同的相應順延。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養殖業可得利益和為重新承包相類似的魚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費、和重新投資。

2.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魚塘承包合同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魚塘承包合同 篇2

合同編號:東風合XX02號:******

甲方(發包方)聯繫電話: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住址:

為了嚴格規範東風農場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魚塘進行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魚塘的使用限制魚塘僅供乙方依法進行養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第二條承包面積、位置乙方承包甲方的魚塘位於東風農場內的沙壟圍墾魚塘,總面積為35.825畝,四至界限分別為:東至磚廠圍牆邊1米外及南邊塘石邊,南至水利堤石邊,西至廠房東塘基邊,北至原執勝餐廳塘基中心。

第三條承包期限承包時間共貳年。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底止,自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需要終止合同,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租金計至合同終止之日。

第四條承包費用、履約保證金和繳交要求

1、承包費用:承包金為每年1600元/畝。每年總承包金為伍萬柒仟叁佰貳拾元整。(57320元):

2、繳交要求(按“先交費後養殖”的原則)(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一年的承包費用。(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須要在當年的1月1日前繳清。

3、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正(¥5000元)。承包期滿時,待乙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承包費及履約保證金以現金形式繳交。乙方如需開具發票,税費由乙方承擔。

5、繳交地點:東風農場財務室。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魚塘行使發包權、監督權。

2、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時有權收回所承包的魚塘。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魚塘資源和農場其它資產的行為。

4、在承包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發包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包方。

5、魚塘承包期間,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6、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7、以現有的排灌設施提供給乙方排灌進出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承包的魚塘資源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承包期內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對所承包的魚塘進行了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設的財物,在承包合同期內享有處置權。合同期滿時不處置的,則視乙方放棄其所屬財產的處置權,甲方有權清理,清理所產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不及時清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對魚塘需根據農場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養殖方式,並自行承擔承程中所出現的各種風險。

3、承包期內不得對魚塘進行轉包,在承包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承包的魚塘有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4、維持魚塘的養殖用途,承包期內,魚塘的`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依法執行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品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並協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執行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和規定,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資源。

7、不得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佔用排水河搭棚養殖。同時,負責修理或更換魚塘區排水竇的司利、竇板的一切費用。

8、乙方養殖的產品不能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標準,不得養殖法律禁止養殖的品種。若乙方因此影響甲方商譽,需賠償甲方商譽損失2萬元,並無條件收回魚塘。

9、乙方對死魚的處理應符合動物檢疫法的要求,不得丟棄,否則發現一次需支付違約金1000元給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並須承擔因此發生的對死魚的處理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以及各級政府的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總金額的0.3收取乙方的滯納金。

3、出現下列情形時,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觸犯法律、造成農場或第三方損失的還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且逾期30天的;

(2)乙方私自對魚塘進行轉包的;

(3)乙方有違反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規定行為的;

(4)乙方違反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規定的;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魚塘入水過高造成農場或第三方(作物)廠房受浸的;

(7)無論是由於何種原因,由於魚塘排出的鹹水造成農場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長受影響的;

(8)越界養殖的;

(9)乙方破壞農場內農田水利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第七條解決爭議的辦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徵用或農場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補助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補償標準按南沙區政府的文件執行。

附件:乙方承包魚塘的四至示意圖;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廣州市番禺區東風農場(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魚塘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魚塘承包,經本集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討論同意,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對到期魚池進行下一輪承包,經與承包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面積及位置

魚池位於 村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金上繳指標及交款方式:

1、即從年月 日止。

2、承包金上繳指標:每年每畝萬 千百拾元整。

3、交款方式:實行先繳款後承包,承包金簽約時一次性繳款,承包金以現金方式繳納,不得以任何實物或條據抵交。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從事非農產業,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發包的魚池。

2、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因所承包魚池糾紛時,甲方有義務幫助調解。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一切自然災害或人為事故以及改造建設等費用均與甲方無關。

2、合同期滿,乙方要維持承包期內資源現狀的完整,並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終止時間讓出土地資源和拆除自行設置的建築物,由甲方重新發包。

五、違約責任

合同簽定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共守信用,認真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六、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村負責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魚塘承包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為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發包,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魚塘共計畝發包給乙方,魚塘及魚塘周邊設施全部交給乙方進行農作物種植、水產養殖及農業觀光等項目經營。(魚塘集體土地使用證號見附件1)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承包金額和交納方法: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___萬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納完畢。

第四條魚塘經營管理

1、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期間由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能進行干涉,期滿後交還給甲方。

2、乙方開發經營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在承包期間,乙方所承包魚塘用電須服從電管站管理,要安全用電,開户、電力設備安裝、材料費用以及魚塘用電電費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在承包期內,如需修築塘基或增加有關附屬設施的,由乙方自行維修整治和建設,但承包期滿後不得拆除,全部交由甲方自行處置,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但乙方養殖的水產品、種植的農作物以及乙方增建的經營設施(簡易房屋、所種的樹、花草、新設的停車場以及所修的道路等)的賠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其他其他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按時收取魚塘承包金的權利。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經營及種養行為。

3、承包期間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魚塘權屬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進行正常合法的承包經營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承包經營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承包期間乙方使用而產生的電費、水費、及其他養殖税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為了養殖及經營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觀光設施等設施,但不得影響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甲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需全部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承包金,並賠償乙方已投入設施的全部價值損失及因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損失。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乙方已繳交的當年承包金不用退回,甲方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簽訂地點:

魚塘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 現住址: 乙方(承包方): 現住址: 因乙方的生產需要,為了更加提高經濟效益,故需充分利用水資源,現就甲方自行所有的一口魚塘,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訂立本合同書,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的魚塘座落及面積:該塘座落於: 面積約 畝。

二、承包期限:本協議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額和付款方式:

1、合同的總金額為: 408115.00 元。

2、付款方式為:A、20xx年1月1號付款60000元(第一次付款)。

B、20xx年12月31號前付款63000元(第二次付款)。

C、20xx年12月31號前付款66150元(第三次付款)。

D、20xx年12月31號前付款69458元(第四次付款)。 E、20xx年12月31號前付款72930元(第五次付款)。 F、20xx年12月31號前付款76577元(第六次付款)。

四、承包期間,魚塘邊不能栽種樹木。

五、在承包期間,其塘塍、便的管理由乙方負責。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特大洪澇等)造成該魚塍、便倒塌,修復由甲方負責,甲方因修復魚塘便耽誤乙方使用,如不減乙方當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順延一年。

六、在承包期間,塘內的蓄水由乙方負責管理,用水甲方負責安排,其塘內的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內。

七、乙方需要排水、抽水時,如發現水質有毒、污染物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八、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改變該魚塘的使用性質,不準建永久性建築物。否則,在承包期滿,將自動拆除。

九、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轉租他人。

十、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修改或解除本協議。如甲方代表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甲乙雙方雙方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各存一份。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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