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協議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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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理出口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代理出口協議15篇

代理出口協議1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有關出口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始發的國際海運貨物國際運輸業務及進出口報關等相關業務。

第二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訂艙,訂艙單上必須註明貨物的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及經雙方確認的費用,並且加蓋公司公章/業務專用章。

(二)甲方應負責提供準確無誤、真實的所運貨物相符的加蓋公司印章的委託書(包括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託書的效力將優於本協議;甲方還應根據所運貨物的貿易性質,提供真實、合法、有效、齊全的出口報關文件並及時將其交送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出口報關。

(三)甲方每次應按照規定的貨物交送方式、時間、地點將貨物交給乙方。對於化工產品及其他特殊貨物,根據國際貨物的運輸要求,甲方在交送貨物以前應向乙方明確相應貨物化學性質及運輸要求並提交相應的依據或材料。

(四)在貨物交接中發現貨物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乙方有權拒收貨物並及時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約定時間交貨並因此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提供所運貨物的物理化學性質或違反貨物運輸相關法規,致使乙方遭受處罰或造成運輸工具損壞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六)甲方保證交運的貨物不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及船舶公司規定不能接收的海運物品。具體事宜請參照船舶公司的有關條例。

(七)甲方在貨物出運過程如要求更改運單上顯示的任何項目,需在船到達目的港前十小時前通知乙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成本費用。如貨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過失或延誤,造成貨物損失或導致乙方無法履行應盡職責,由甲方單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對此不予負責。

(九)乙方有責任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運輸、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信息。

(十)乙方負責代甲方辦理貨物交運手續,包括訂艙、制單、報關、報檢、裝板、裝箱交接等整套手續,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訂妥航班航次並及時通知甲方已訂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運航班信息和運單號等;貨物出運後,乙方應將有關證明文件等及時返還給甲方。

(十一)從貨物交給乙方到貨物交給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間,如果由於船公司相關部門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船公司相關部門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若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損失,乙方將根據相關規定承擔責任。

(十二)貨物交給船公司代理後,如果由於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

(十三)在船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滅失或延誤,乙方將接受甲方的書面委託在規定期限內向船公司索賠。但甲方應首先按時支付乙方的運費及相關雜費用。

(十四)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棄貨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倉儲費、提存費在內的全部費用。

(十五)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造成損失或違約,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並在不可抗力影響停止後在能力許可範圍內繼續履行未盡的義務。

(十六)在辦理國際貨運業務中,雙方必須遵守我國以及過境國(地區)、到達國(地區)政府的法令等有關規定。

第三條運費及雜費標準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關運價、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信息,並保證向甲方提供最優質的操作服務,並經常進行客户回訪工作,努力解決甲方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針對每一票貨物甲乙雙方需要書面確認運價和雜費。

第四條財務結算及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支付給乙方貨物的運費及相關雜費。

(二)乙方於貨物上船後將賬單傳真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於3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是同甲方已認可乙方開具的賬單。

(三)甲方應在收到賬單5個工作日內結清當票發生的所有費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條款支付有關款項,乙方將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利停止辦理甲方所委託的事項或留置甲方的貨物,直至甲方付清有關款項後才予以恢復,由此所產生的.倉儲/保管費、貨物的風險及相應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最遲應在自上述約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內履行債務,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待甲方相關款項付清後,乙方應將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返還。

第五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例、慣例等。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應提交乙方營業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生效、修改及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如果雙方無意終止協議,本協議將自動順延。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的書面確認後,並自雙方書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補充部分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後,並自雙方書面確認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補充為獲得雙方確認之前,仍按本協議原定條款執行。

(五)協議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受通知方接到終

止協議通知書30日後,本協議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

一切權利和義務。

(七)如果甲方在協議執行期間有任何違背本協議的行為,乙方有權利終止本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解決辦法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補充。

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簽字蓋章):____年__月__日(簽字蓋章)

代理出口協議2

甲方(委託人):

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乙方(承運人):

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關進出口的貨物運輸工作,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受甲方委託辦理以下事務:

1.國際,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2.國際,國內內河或海上運輸業務;

3.辦理公路運輸業務;

4.辦理鐵路運輸業務;

5.辦理監管車,拖頭運輸,倉儲等業務;

6. 提供收,送貨物的服務;

7.辦理貨物進出口報關業務;

8. 提供代辦保險,產地證(co),普惠證(forma),燻蒸證書,貨物商檢等

9. 提供其他物流及貿易進出口服務。

二、雙方責任

1.甲方所託運之貨物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國際航運運輸管理條例及相關國際公約和慣例.屬國家非違禁品。

2.乙方應提供優惠合理的運價給甲方,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物流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出運的貨物,須提前向乙方訂艙,甲方儘可能詳細地列明每票貨物的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繫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地及操作等要求。

3.乙方必須按booking所預訂的日期安排貨物出運,並如實告知甲方運輸安排的相關事宜,如航班資料,船名航次等,如需改變則要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若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改變航班或航次等安排,或由於乙方操作失誤導致貨物延遲到達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則乙方需對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負責;若由於甲方責任導致貨物不能及時出運,客户提出索賠和折價等要求,甲方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經濟責任。

4.乙方應在貨物出運後的第一時間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提單給甲方,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對提單進行核對,乙方有責任保證提單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5.甲方對已交付的貨物有知情權,在貨物出運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若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6、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7.在收貨人沒有徵得甲方同意,或取得任何形式的提單或提貨證明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貨物私自放給收貨人或收貨人以外的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將由乙方承擔。(收貨人辦理收貨手續時間超出當地法律規定的時間,或因當地法律不健全導致,或當地政府行為除外,但乙方有義務就相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報關資料(包括核銷單,裝箱單,發票,成交確認書,報關委託書等)連同甲方的貨物進行報關,並保證不將甲方的報關資料用作非甲方指定貨物的報關或未經甲方同意的其它用途,否則乙方需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一切責任。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取回甲方核銷退税所需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如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退税聯,蓋有海關放行章的委託書或提單等。

9.貨物抵達目的地發現貨損,丟失等情況時,如不是由乙方造成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有關索賠的`問題;如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須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10.如雙方在運輸服務上發生糾紛,應積極尋求正當的解決方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甲方貨物。

11.關於賠付事宜:賠付應包括貨物的申報價值,出口費用,運費及甲方客人的索賠等,具體情況將以甲方的實際損失為準。

三、費用及結算

1.乙方按照雙方事前約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

2.甲乙雙方為月結單位,以人民幣結算。

3.乙方應在每月5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審核無誤後,並於當月15日前將上月運費匯入甲方賬户,若涉及到外匯結算,匯率以匯款日中國銀行公佈匯率中間價為結算依據結算。(海運的匯率以雙方事先約定的為準)

5.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户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6.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3%的違約金。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2、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

任。

3、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5、對於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6、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五、終止協議,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結清有關費用和交割相關文件。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雙方均有權訴諸法律。

七、本協議書將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

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

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如有異議,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______乙方:__

授權代表:__授權代表: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代理出口協議3

海運出口集裝箱運輸代理協議

合同編號:atgj/sha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總機:________________傳真: 郵編: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傳真: 郵編:

為維護合作雙方的共同利益,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國際集裝箱運輸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 上海地區 (服務地理區域)海運出口貨物國際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責任

第一條乙方提供之出貨委託書內容應包括: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起運港、目的港、交貨地 、嘜頭、件數、中英文品名、毛重、體積、運輸條款、海洋運費支付方式、國內費用支付方式、運輸裝箱方式、乙方公司聯繫人、電話、傳真。如委託書未註明,由此引起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乙方提供給甲方用於清關的文件必須嚴格按照中國海關規定,如有違反“海關法”及相關規定,甲方可以退還乙方不予報關,凡因乙方報關單證有差錯、缺失等原因導致不能按時通關而產生任何法律責任及任何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乙方委託出運貨物中不得夾帶任何違禁物品並承擔因實際出運貨物與申報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包括各類罰金)。

第四條在實際操作中如發生更改事宜,原則以書面確認件為準。如乙方習慣用口頭方式確認更改,則不得以“無書面確認件”為由拒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船舶到達目的港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並承擔更改後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第六條乙方在貨物出運後因修改運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發電報通知有關承運人的,

費用和相關風險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擔保。

第七條乙方如需對任何委託事項進行更改,應在貨物裝入集裝箱或貨物進倉庫的當天且不遲於進港前

必須在船開後24小時內提出並送達相關單證、保函並承擔更改而產生的各類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八條乙方送甲方倉庫的貨物,如有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送貨人員確認並通知乙方,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第九條乙方發出委託後,甲方已訂妥艙位,乙方要求撤銷委託的,乙方除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外,亦應賠償因撤銷委託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本協議項下及每票委託的有關費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將發票開給第三方的,乙方承諾負有連帶付款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關文件,

做好每份單證的交接、簽收工作。對單證遺失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必須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乙方及時付費。

第十三條 乙方在開船前十天用傳真、 /提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必須採用書面通知;由此產生的 不錯報、不漏報、不遺失, 於第一時間遞交乙方,便於 正本委託書或電子委託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如遇船開後更改提單,第二章 訂艙及承運進行委託訂艙。 第十四條 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託書應有乙方的印章,如委託書上沒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託書。

第十五條 甲方按照乙方沒有印章的委託書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與該委託業務有關的需確認件、傳真件、提單、報關退單等任一單證,視同乙方在任何時間或地點承認該委託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託書後即開始訂艙,並按乙方要求的形式(電話□、傳真□、e-mail□)將確認的船名、航次、提單號通知乙方。

第三章 費率及佣金

第十七條 海洋運費/海空聯運費及相關美金費用以雙方單票確認為準。 第十八條 甲方按以下類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幣費用:

1.訂艙費: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費),遇船公司/船 代訂艙費發生變動,雙方以補充協議形式重新修改訂艙費。

2.特種箱在普箱基礎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線外)

美加線、南美線及東南亞收取單證費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單

票確認。

5.乙方承擔非甲方失誤而產生的改配、漏裝、移箱、換箱、掏箱、短駁

等雜費。

6.其他代收代付費用

第四章 費用結算及期限

第十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後按本協議或乙方委託書所確認的內容或海運慣例,開具發票,及時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獲得指令後方能開票的,則乙方需在船開後1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發出指令,否則甲方按實際情況開具發票,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除非乙方實際支付,否則該發票任何時候均不得成為乙方已付款的憑據。

第二十條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發票後的兩個工作日內不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依發票金額支付運費及雜費。乙方如與船公司自確認運費,甲方按船公司發票金額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如認為金額有誤應自行與船公司再次確認,不得以運費有誤為由拒付甲方已代墊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任何單證。

第二十一條甲方確認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下列第種。

1.信用期____天;信貸額度人民幣,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貸額度,付款方式改為付款買單並且按照日萬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2.付款買單。

3.同城託收。

第二十二條甲方於每月5日前將對帳清單傳真乙方,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確認(逾期不確認,視為無異議),並在收到甲方對帳清單的十個工作日內付費。如果超過付款期,乙方應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額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對乙方逾期未付款項,甲方有權就已發生業務的累計欠款一併向乙方主張權利。如乙方逾期付款達15天,甲方有權拒絕代理乙方委託出運貨物或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並有權扣留乙方所委託其他業務的單證或貨物,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第二十三條凡運費到付而收貨人拒付/拒提貨時,由乙方承擔船公司實際應收取的到付

運費及目的港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滯箱費、港口費、堆存費、滯納金等一切相應費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 索 賠因貨物運輸而引起的任何索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定,在給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書面報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船舶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乙方承擔。第二十五條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對貨物損失的索賠應提供相關法定證據(包括但不限於:貨損地國際公認機構的理貨證明、圖片、損失計算、法律依據、出口產品税務發票、出口貨物海關報關單,外匯核銷單,退税單),乙方對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賠依據而導致甲方或甲方法律關係人無法處理索賠事宜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對甲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協商解決,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運費及其他雜費等措施。

第二十八條 索賠應在實際損失發生後的六十個工作日內提出,超過此時限視作乙方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第二十九條對甲方書面承諾而實際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海洋運輸費用為限。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對自送貨物、自做箱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貨損、貨差自行承擔責任,當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責任時,甲方可提供專業法律知識幫助。甲方不對包裝箱內貨物的貨損貨差負責。

第六章

第三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響本協議/單票委託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第七章 爭議解決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雙方經協商未能就爭議事項達成一致的,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爭議事項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審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適用於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約、行業慣例等。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任何一方要求對本協議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時,

面通知另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另一方面確認,

確認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按本協議原條款執行。 第三十六條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業務往來,需在終止之日前三十天書面正式通知對方,

業務關係,不得以突然終止業務方式阻礙操作、收費、退單等工作。如乙方連續三十個工作日無業務委託,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失效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本協議項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義務。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到期如協議各方未提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則本協議將自動順延壹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乙方單票業務委託書是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乙方授權先生/小姐負責與甲方進行業務聯繫,被授權人的委託簽字等同與乙方的公章效力。簽字式樣:第四十二條乙方向甲方辦理委託/訂艙時,使用以下委託 方空白處顯示乙方委託/訂艙章式樣),並且乙方確認傳真件同樣有效。

第四十三條乙方授權專門人員憑以下印章領取正本提單,

6 可隨時書 法規及中國政並從雙方書面並相互了結所有 /訂艙章(下甲方僅確認以下印章為合法有效,如甲方對取單人印章有疑問,可拒發提單並及時與乙方聯繫(下方空白處顯示乙方式樣),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單申領單》向甲方領取提單時,確認《提單申領單》傳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條 若上述授權人、委託/訂艙章、提單領單章有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出口協議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澳門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澳門。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澳門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組織出口。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向廣辦説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以質定價的寄售方式並照此與甲方結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銷售數量、重量、單價、殘次、死亡及各項費用活畜到澳門後正常情況下會產生以下主要費用:起卸費:_________;存倉費:_________;飼料費:_________;代銷欄佣金:_________;乙方代理佣金:_________;其它費用:_________。(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逐項商定並在協議上列明)

(二)甲方視實際情況,可選擇信匯、電匯、自帶匯票的結匯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報甲方所供商品的質規、賣價及市場反映等情況外,還應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向甲方通報整個市場行情、市場需求等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發展市場適銷的商品。

(二)當澳門有關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澳門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乙方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有關商品生產、質量、價格等方面的情況。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和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協議5

甲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聯繫人:電子郵件:

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聯繫人: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出口貨物的航空運輸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一)委託範圍:國內空運/國內陸運/國內水運/國際空運/倉儲/訂艙/報關/報驗/報檢/投保/代墊運輸費用等(據實列明)。

(二)甲方應在每次託運貨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蓋章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準確、詳盡的書面提貨/發貨信息。提貨/發貨信息應註明提貨/發貨時間、地點、貨物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繫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港等內容。

(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訂艙單及提貨/發貨信息,及時向航空公司訂艙。

二、報關、檢驗

(一)甲方如委託乙方報關、報驗,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貨物報關、報驗所必需的各種文件,並對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準確性負責。

(二)乙方應及時將海關、檢驗機構查驗貨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擔由於查驗所造成的外包裝破損、貨物短缺、損壞的責任及相應的延誤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附件中規定的標準支付報關、報驗代理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報關、報驗費用。

三、貨物保險

(一)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託運的貨物進行保險。

(二)甲方如委託乙方辦理託運貨物的運輸保險,應向乙方出具委託書(見附件),並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用。

四、貨物交接

(一)甲方應對所託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並保證該包裝完全符合航空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的,應按乙方的收費標準支付包裝費。甲方如果託運超大、超重、易碎、易滲漏物品及危險品等特殊貨物,應事先向乙方説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倉儲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裝、加固時,甲方應負擔相應費用。

(二)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所託運的貨物。

(三)甲方負責裝貨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設備,按約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裝貨。裝貨地點應具備乙方正常通車條件。

(四)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及時接收甲方委託的貨物,並準時發送。

(五)乙方對於其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

(六)乙方對於甲方送貨到庫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點處提運的貨物應當進行貨物驗收。驗收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情況及無需開箱或拆捆直觀可辨的質量情況。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雙方根據驗收情況辦理交接手續。

(七)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後,及時將正本航空貨運單交給甲方。

五、信息通報

(一)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貨物運輸信息及乙方服務狀況的統計報表。

六、保密

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七、費用及結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及利息。

(二)乙方應在每月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審核無誤後,應在該月30日前向乙方以匯款形式付款。(單票貨物在發運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户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1%的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二)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五)對於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六)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二者擇一):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修改與補充

(一)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於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應執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十一、生效和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協議期滿後雙方有意繼續合作的,應辦理續簽手續。

(三)本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承擔協議終止前本協議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十二、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由雙方於年月日在用文簽署,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代理出口協議6

協議甲方:出口企業

協議乙方:代理機構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香港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

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説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

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

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並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帳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帳户的盈虧情況。

其中港段的'主要銷售費用及標準是:

中旅理貨費:

運雜費:

鐵路起卸費:

港段駁運費:

押卡管理費:

代銷欄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

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逐項商定並在協議中列明)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後,在3-5個工作日內結匯給甲方。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並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香港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和市場反映。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

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年月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代理出口協議7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出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説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委託方提供的貨物數據及時製作出口報關運輸及隨寄需要的發票、裝箱單、貨運委託書、保險單等單據。

2、在自身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對需辦理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等的貨物,在受到委託方委託後應該積極予以辦理各種手續及時取得有關單證,但免除不能及時取得有關單證的責任。

3、貨物若需代理方負責商檢,代理方則應及時認真作好商品的商檢通關工作,以免延誤通關等後續工作的進行。

4、在代理方負責報關運輸的方式下,積極聯絡貨運代理公司進行定倉保險等事務,保證出口貨物安全、及時順利的出口清關,不延誤指定裝船日期,但對貨物的真實性由委託方負責。

5、及時做好貨款在各種方式下的結匯工作,按約定的結算方式同委託方進行結算並規定比例收取代理費。

6、作好貨款的核銷工作,催促委託方在指定的期限內收到外匯貨款,及時收回外匯核銷單及出口報關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外匯核銷。

7、若貨物需退税的,在收到委託方提供的按退税機關規定的完整的退税憑證後應及時完成退税工作,按協議的結算款項同委託方結算。

8、積極協助應由委託方完成的各項其他工作,在外貿上給予能力範圍內的各種支持。

三、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與外方及供貨方簽訂的協議內容負責、承擔其法律責任,並承擔不能完成協議的一切後果。

2、按時、按量、按質準備貨物,貨物備妥後及時把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毛淨重等數據告訴代理方,以便代理方及時製作各種單據。

3、對需要出口配額及許可證的貨物,應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代理方予以協助完成。也可以委託代理方在能力範圍內予以全權辦理。但承擔代理方不能及時取得該些單證的後果。

4、若由委託方負責貨物的商檢、訂倉、保險及海關清關等工作,委託方應同時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費用。並保證報關單據上的貨物與實際裝船出口的貨物在品質、規格、數量上的完全一致,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5、應積極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內(出口報關後三個月內)將貨款匯入代理方的指定賬户,並承擔不能收到外匯貨款和收匯晚於規定期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6、按協議規定與代理方進行貨款計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費(結算方式單獨列項)。

7、在出口清關後的收回出口外匯核銷單和出口報關單(核銷聯)並交於代理方。

8、對於要出口退税的業務,委託方必須在出口後_1_個月內保證代理方完成出口核銷。

9、積極協助代理方辦理其他需代理方完成的工作,協調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況。

四、結算約定條款 1、純代理方式:

(1)委託方按貨值的2%支付出口代理費,最低不少於人民幣70元/噸。

(2)委託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對於外匯折人民幣的匯率按代理方在銀行結匯時提供的結匯匯率為準。

(4)具體資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後,按匯率折算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該筆貨款扣除代理費後匯入委託方的指定帳户。

B、在L/C和託收方式下,代理方將全套準確有效的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後,在外匯貨款進帳後,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後匯入委託方指定帳户。代理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代理方還是委託方製作的必須通過委託方確認,同時委託方將對由於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對於外匯折人民幣的匯率按代理方在銀行結匯時銀行提供的結算匯率為準

(2)委託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代理方按照委託方出口貨物價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費;在扣除雙方約定的雜費後(如銀行費用、利息、辦證費等),代理方帳面餘額憑委託方開具的等額發票支付給委託方。

(4)代理方支付貨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及時收到委託方開給代理方規定數額的經税務部門驗證通過的增值税發票(委託方必須在貨物出運清關後_____天內收回)和在收到國外的外匯貨款之後才能支付給委託方。否則代理方有權拒付該筆貨款。

(5)具體資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後,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在符合上述結算條件下在兩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支付給委託方。

B、在L/C和託收的方式下,代理方將全套準確有效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後,在外匯貨款進帳後,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後匯入乙方指定帳户。代理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代理方還是委託方製作的必須通過委託方確認,同時委託方將對由於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3、不管何種結算,若需代理方返還利潤部分的,委託方都必須開具合法的發票後,代理方才能返還利潤部分。

4、但委託方將承擔增值税票由於存在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税部門的驗證及該發票和全套出口報關單未能按規定期限及時交給代理方從而不能進行退税的責任和後果,同時委託方也必須及時退還代理方之前所得到的大於收匯的那部分金額的貨款。

五、其它約定條款

1、委託方保證出口的貨物是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合法的貨物,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2、代理過程中貨物的質量問題由委託方全權負責,發生質量問題時由委託方全權處理,代理方協助委託方處理各種索賠、賠付等事宜。

3、代理方保證委託方的商業祕密,並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委託方的客户渠道及商業資料,否則將賠償委託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後果。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擬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5、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________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6、若產生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產生了爭議和分歧,都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代理出口協議8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説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並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帳户,每月____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帳户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後。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並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____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協議9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2.3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印章):委託代理人(印章):

地點:

時間:

代理出口協議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

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

香港。

三、代理方式

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香港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

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説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

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並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

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帳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帳户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後。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並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香港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和市場反映。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

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協議11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GSP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

乙方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訂以下藥品及醫療器械(以下簡稱藥品)運輸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託乙方將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乙方應提供道路運輸許可證許可證、提貨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的複印件等,

供甲方備案。

3、乙方應在甲方委託後2小時內,按《出貨確認單》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

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為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

4、甲方委託運輸藥品,須提供《出貨確認單》(見附錄樣單一),寫明藥品名稱、規格、

數量、運輸條件、價格及運輸目的地等。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託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確認無誤後在甲方的《出貨確認單》上簽字確認所運輸藥品數量及質量。如客户收貨後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託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提供的藥品價值票據為準。

5、乙方運輸藥品應當使用封閉式貨物運輸工具,且在運輸藥品過程中,運載工具應當

保持密閉。

6、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搬運、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

達。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個存儲、運輸過程中應保持温度為2℃至8℃,並避光。運輸裝

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於陽光下暴曬。

7、 乙方需在接貨後 xxxx將藥品安全送達目的地。

9、藥品送達客户後,乙方應取得有客户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並在送達貨物日起2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並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户意見及問題。

10、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藥品盜搶、遺失等延誤或無法送達,乙方負全責。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戰爭、地震、大風、大雪等影響運輸安全的天氣條件等。

11、甲方託運的`貨物的運輸價格為:

1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本項產生的費用另行協商。

13、付款方式:月結。乙方憑每日結算清單和運輸發票向甲方結帳,甲方以現金或匯款

及時付款,最後付款日期不得超過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5、本協議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出口協議1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 操作乙方委託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

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製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託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並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並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託運單)提取貨櫃、拖車、場裝、報關、報檢、並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託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 結算甲方選擇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 乙方在委託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 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後,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 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後立即補齊,並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 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於甲方通知後立即支付,並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 甲方應於結算後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 甲方於次月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 乙方必須於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並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 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於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 對於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並於乙方書面異議的`一週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

2.2項的規定。

2.5 對於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

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 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 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 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後,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後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 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

第二條,

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佔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於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採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後,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後,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税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

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________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他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協議13

協議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 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

2、數量:

3、質量:

4、規格:

5、包裝: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 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 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第二條代理協議的執行: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 合同號為__________, 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後,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並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蒐集證據,並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不可抗力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委託方:(蓋章)代理方:(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簽字)授權代表人:______

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代理出口協議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自願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產品及報關,承擔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經其同意而進行操作的一切後果。

二、甲方應在實際進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之乙方,並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及HS編碼,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並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並提供必要協助。

四、甲方應在每月操作結束後付給乙方進口代理費,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收取,若不足人民幣***元,則按人民幣***元收取。

五、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六. 乙方應在甲方貨款到達乙方帳户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做好購、付匯手續,甲方自行支付購付匯手續費。

七、乙方僅承擔代理進口該商品的義務,其權利義務受且僅受本代理協議約束。在代理過程中對於經甲方指示或確認而由乙方以自己名義代為簽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負任何責任,而由甲方作為委託人承擔。對於甲方與實際進口商等發生的一切爭議,(如產品質量、數量、規格、交貨期等),乙方概不負責。

八、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協議,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應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協議以及中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九、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協議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協議一方的責任。

十、文字及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協議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

十三、附件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成為本協議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協議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協議和附件項下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甲方 : 乙方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

代表人: 代表人:

代理出口協議15

代理出口協議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委託方)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受託方)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開拓出口渠道、在營銷上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其產品給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簡稱’外商’)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總則

本協議為建立甲、乙雙方間法律關係的總協議,甲、乙雙方將就每一批實際出口的貨物簽訂具體的《收購合同》;雙方所簽訂的每一份《收購合同》均自動受本協議約束,如有衝突,以本協議規定的為準。

二、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其產品,有關產品的具體數量、質量、規格、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目的港和保險等條件,由甲方與外商自行協定並且直接對外商負責。因出口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等問題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根據其與外商商定的交貨期安排生產,並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口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裝箱情況等資料,並提供《商檢換證憑單》,以便乙方按此資料向海關申報及履行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與實際出口貨物情況不符,而造成海關扣櫃或處罰時,由此造成的延誤船期和延期交貨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及其帶來相應損失。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承擔各自責任及費用。

3.甲方負責安排遠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船訂倉事宜,並及時將船公司提櫃紙傳真給乙方,並告知該船的截關日期;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櫃紙安排提櫃和由甲方工廠至深圳碼頭的拖車,並承擔此段的拖車費用;乙方負責向海關申報貨物出口,並辦理有關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並承擔相應的報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負責在出口貨物裝櫃後按照實際裝櫃情況填制《收購合同》,並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蓋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裝箱資料後,應及時對甲方的出口業務免費製作全套單證。並安排報關出口。若非客觀原因造成出口耽誤而引起客户索賠,乙方應負責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衍生之費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辦理。

2.甲方應在貨物出口報關後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在此之前,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支付相關《收購合同》中規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貨物出口報關後三十日內未能將上述票據交付給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據未能通過退税主管機關的審查,則甲方無權依據《收購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購合同》規定的税款;乙方已經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應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後三個工作日內,將相應外匯款項按照_________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2)乙方在收到外商開出的、以乙方為收益人併為乙方所接受的____________信用證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信用證金額的______%按照_________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3)乙方在相關《收購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收購合同》項下貨款總額的______%支付給甲方作為定金。

2.餘款支付方式:

(1)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______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帳户;乙方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後,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______%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或

(2)乙方在貨物出口報關並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後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______%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

(3)乙方在外商開出的遠期信用證得到開證行承兑後三個工作日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______%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

3.無定金貨款支付:

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______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帳户;乙方在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後,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_________的匯率將所收外匯摺合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五、收匯

甲方應確保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______內將全部外匯貨款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核銷外匯。如外商未能如約支付全部外匯貨款,則:

1.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已經支付給甲方的貨款。同時甲方負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該筆貨款的義務,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利息損失和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無義務按其與甲方所簽訂的收購合同支付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導致乙方不能核銷外匯遭受有關部門的處罰,甲方應承擔責任並補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六、核帳

1.甲、乙雙方於每月月末就本月所發生的業務往來帳目進行核對,並就未能及時按照本協議及《收購合同》執行的問題(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遲收匯等)進行磋商,提出雙方均可接受的處理意見。

2.甲、乙雙方就每月核帳結論及相關問題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作為下個月核帳的基礎。

七、其它

1.乙方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必須絕對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間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關商業資料(辦理出口許可證、報關、外匯核銷等手續時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除外)。

2.如國家出口退税政策或匯率發生變化,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

3.本協議書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1991年8月29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協議書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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