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用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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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林業用地承包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林業用地承包合同

林業用地承包合同1

甲方:xx市鎮村組户主: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大力發展油茶產業,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進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使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於油茶林業開發事業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使用權承包規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常寧市鎮村組,向乙方提供適宜的林地使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説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權後,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合使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權承包期限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x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需要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須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權承包給經營者使用期間,政府發給甲方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證及自留山使用證中的使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根據生產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權的報酬,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元,當年承包款於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發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林業基地上進行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行建築工程設施、採石、採礦、取土(國家徵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徵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協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是,甲方必須提供承包使用權林地範圍界線附圖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併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x頁,附件x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林業用地承包合同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擁有合法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林地發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四至範圍、面積

1、甲方同意發包給乙方的林地位置、四至範圍見圖紙,面積約為 畝,該面積僅為意向面積,非支付承包金面積。

2、承包面積以乙方實際造林面積為準,由甲、乙雙方會同採用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的面積(水平面積)確定。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三.交地:交地時間為 ,地上物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再主張任何權利。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付款面積以實際承包造林面積為準。

2、承包金自實際交地日起算。

3、每畝每年承包金 元(大寫: 元,已含税金)。

4、在承包期限內,承包金按期支付,每期付一次。第一期為 年,從第 年開始每 年為一期。

5、第一期承包金於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實際造林面積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結算支付,此後每期承包金在上一期屆滿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6、承包期內最後一期如不足 年,按合同剩餘期限計付承包金,但所造林木未屆伐期或延長承包期的仍依上述辦法支付承包金。

五.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承包金。

(2)甲方按時交地給乙方。

(3)集體所有地發包、流轉甲方應依法辦理村民集體決議,提供村民會議或村民小組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發包或流轉的村民決議。

(4)甲方提交土地權屬證明文件給乙方。

(5)甲方發包給乙方的林地應符合:權屬合法,界址清楚,並未對該林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作任何處分;屬於政府土地規劃確定的商品林用地,非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或其他公益林等限制流轉的林木及林地;林地內原有之水田、農地、放牧地、經濟林地、薪材地、石頭地、風水地、墳墓用地或其它設施地等地段均已明顯劃定、剔除,無任何產生相關糾紛之可能。

(6)甲方負責辦理林地發包、流轉的審批、登記及過户手續,承擔登記及過户、辦證等相關費用,並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7)甲方有義務協調處理與林地有關的爭議、侵權事件,協助乙方維護林地經營中治安問題,保證乙方對承包林地能正常經營。

(8)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帶)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為乙方營林作業提供無償通行便利。

(9)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否則,甲方的轉讓行為無效。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承包金。

(2)承包期限屆滿,如甲方將承包地繼續發包或流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營林需要,自主決定在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闢林道、防火帶等。

(4)合同期限內乙方依法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及地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

(5)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時承包地及原有之林業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承包期內添置的設備及林業設施等歸乙方所有,也可在甲方支付合理的補償後歸甲方所有。

(6)承包地被國家徵用、徵收的部分,乙方有權將其從實際承包面積中剔除,甲方無權就該部分被剔除之林地要求乙方支付承包金;國家徵地所獲之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補償金和地上林木補償金的,歸乙方所有;屬土地補償金的,扣除乙方已付給甲方的未使用年限的土地承包金外歸甲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提交林地的,甲方須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仍有承包需要的,甲方須繼續履行合同,延期交地期間不算入承包期限;甲方延期交地時間超過1年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2)乙方自甲方交地之日起兩年內無任何理由沒有造林,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非因乙方原因發生無法造林情形,甲方不得行使該解除權。

(3)林地未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乙方發現後有權從承包面積中剔除,甲方無權要求乙方就剔除林地支付承包金,已經支付的予以返還,乙方已經實際投入的,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4)非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承包地所有權或承包經營權糾紛、第三人侵佔乙方承包地等情形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在乙方指定期限內處理妥當;否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論合同解除與否,乙方均不支付承包地被侵佔及無法經營期間的土地承包金,已經預付的應予以返還,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甲方證明其擁有發包或流轉資格的文件資料要真實有效,偽造或變造文件資料騙取合同收益的,甲方除雙倍返還乙方支付的承包費用外,還須賠償乙方的其他投入損失。

(6)林地發包或流轉應依法進行,甲方違反法定程序發包或流轉土地,合同無效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7)甲方不能妥善解決道路交通問題或者不能有效阻止相關方干擾乙方營林,導致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甲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疵,除須賠償乙方因此所受全部損失外,乙方還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9)乙方逾期一個月支付承包金的,從第二個月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支付逾期付款部分的違約金。如乙方逾期1年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0)若甲方違約應對乙方負賠償責任,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甲方承包金中扣除相應的金額,甲方承包金不足賠償款的,甲方應補足。

七.其他事項:

(1)承包期限屆滿,承包地內營造之林木如未達輪伐期的,該部分承包地的承包期限自動延期到該輪伐期結束,延期部分租金按合同約定支付。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業用地承包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發包方(下稱甲方):_______縣______鄉_____村______組

承包方(下稱乙方):_______縣______鄉_____村______村民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合理使用林木資源,發展利用,根據《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

承包期為______年零____個月,從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⒈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⒈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⒉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⒊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⒈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⒉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⒊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⒋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⒌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⒈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⒉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⒊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金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公證機關: (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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