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貨物運輸合同模板彙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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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貨物運輸合同模板彙編六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1、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2、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______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4、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______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6、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7、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8、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託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規格:______數量:______重______公斤,價值:______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市______街______號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市______街______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運到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7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蓋章)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區______路(街)______號。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合同編號:mw01-05028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xx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20xx 年 5月 28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職位 聯繫電話

工商註冊號 開户銀行 賬號

通訊郵箱: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職位 聯繫電話

工商註冊號 開户銀行 賬號

通訊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貨物運輸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運輸貨物的種類、名稱、規格、包裝、數量、重量、體積等信息由甲方根據運輸情況確定(詳見託運單)。

第二條 運輸線路:

(1)江蘇省通州市至甲方廠內;

(2)江蘇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國的辦事處;

第三條 價格規定

1)江蘇省通州市至甲方廠內:運費580元/噸,牀墊類50元/包、毛絨坐墊60元/包、磁石枕80元/包;

2)江蘇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國的辦事處運費和裝車費另立附表;

第四條 發貨方式

每單乙方必須開具一式三聯的XXXXXXX託運單(以下簡稱託運單)並蓋章,一聯交甲方業務員,一聯乙方留底,一聯和發貨單由司機同貨物隨貨同行。

若運輸線路依照第二條第一項約定的,乙方負責上門收貨(如貨物在五包以下的甲方負責送到乙方託運站)。

第五條 乙方收到貨物後必須在3-4天內到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收貨地點詳見託運單),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除外(如自然天氣、交通事故等)。

甲方工廠退貨發到通州(南通辦)的貨物必須在7天內到達,若倉庫無退貨清單託運站可拒裝車。

第六條 乙方需按時、穩妥的完成貨物運送,並按要求完成各項單據簽收。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延遲收貨、拒絕收貨或甲方提供的收貨人聯繫方式有誤而無法交付貨物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期間為門到門,即乙方在接收貨物時起,至乙方在指定交貨地點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止的整個期間。乙方負責貨物在其責任期間的保管,並負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若貨物在乙方責任期間發生毀損、滅失,乙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貨物到達後,三噸以下可不用過磅,由甲方業務負責人發貨前確認重量及運費金額,倉庫收貨後可直接打單給甲方財務應付組,三噸以上的要過磅確認;

若整車貨物到達需要分多個地方卸貨的,第一次過磅總重量由甲方倉管人員在過磅單上簽名後由司機帶上最後卸完貨後稱皮重,運費由最後卸貨倉管開具結算單給貨車司機。

第九條 結算方式:

(1)貨發廣東總部月結30天(例如2月份的運費在雙方對帳,甲方收到發票後,在4月25號左右付款。);

(2)貨發外圍月結15天(例如2月份的運費在雙方對帳,甲方收到發票後3月25號左右付款)。

(注:①發票快遞費由乙方方承擔,若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甲方沒收到發票,甲方有權不予付款;②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上述日期應順延;③發票的內容必須與對帳單的內容一一對應,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第十條 甲方按照以下方式(選擇的在□上打“√”)給乙方支付貨款:

□現金 □銀行轉賬 □支票 □電匯 □銀行承兑( 月) □信用證

(注:以上支付方式如產生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在貨款中優先扣除。)

第十一條 事故處理

乙方負責在途車輛的跟蹤,隨時向甲方報告在途情況,發生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與甲方聯繫,並積極組織處理。貨物運輸途中遇險,必須在案發後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向當地公安、交警、承保的保險公司報案。乙方有責任保護好現場並積極施救,做好現場勘查工作,取得有效索賠單證。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導致保險索賠不着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先行向甲方賠償,再由其向肇事的責任方追償。同時為避免運輸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貨物運輸停頓,乙方有責任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尋找替代車)繼續完成運輸。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以協商方式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按照本合同約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地址,每延期一天乙方給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運費中優先扣除違約金。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在規定期限內給乙方支付運費,若甲方遲延支付運費按照第 項約定支付違約金:

(1)每延遲一天,甲方承諾支付給乙方 元/天的違約金。

(2)甲方承諾按未付運費的 %支付乙方違約金。

3.若乙方送貨到甲方廠內沒給付託運單和發貨清單,甲方收貨後有權不結算運費並要求乙方賠償此批貨物的總貨款。

4.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應謹慎、妥善地做好產品質量防護工作。若貨物發生毀損、滅失,乙方需在7日內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全額賠償甲方貨物損失後,損壞的貨物乙方需要在甲方允許範圍內處置。

5.反賄賂條款:乙方不能對甲方員工請客、送禮或暗中給予回扣、佣金、有價證券、實物或其它形式的好處,若一旦發現經查實,甲方有權推遲付款三個月以上,乙方應當支付甲方伍萬元違約金。

監督投訴: ,採購總監:

第十四條 附則

1.合同終止期限: 年 月 日。合同期滿1個月之前,若雙方未提出不再續期,則合同自動延長。

2.發票快遞地址:xxxxxx,xxxx收(xxxxxx),

對賬傳真:xxxxxxx。

3.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託運的貨物。否則甲方有權解決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每扣留一天支付扣留貨物原值3%的違約金給甲方。

4.雙方保證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自本合同終止後5年。

5.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代表在未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權委託書(加蓋甲方公章並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情況下,做出的放棄甲方權利或加重甲方責任的任何承諾,都不對甲方具有當然的約束力。

6.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税務登記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原件、簽約代表授權委託書原件、簽約代表身份證原件)作為合同附件,甲方應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上款所述之文件必須簽字、蓋公章或捺手印,否則視為無效。

7.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如有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其它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能及時的將甲方經火車運輸到大理東站的貨物轉運到指定的卸貨地點,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運輸範圍

凡甲方經火車運輸到大理東站的一切物資,均由乙方負責承運。

二、運輸價格

大理東火車站至瑞麗倉庫運輸價格為隨行就市,乙方代甲方辦理完一個車皮,甲方應交付150元/車的車皮代理費,開具發票。

三、權利和義務

1、乙方經甲方委託後,必須安全、及時、快速的將甲方的貨物運到甲方指定卸貨地點。

2、乙方裝運前,必須認真查驗車皮所裝貨物的完整性,如發生車皮內貨物有短少及被盜現象,應配合甲方、請車站

貨運室查驗,並出具證明,以便索賠。

3、乙方裝貨時,必須認真填寫貨物運送清單,寫明汽車所裝貨物名稱、件數、重量以便甲方入庫驗收。

4、甲方在驗收入庫時,若發現數量與運單不符時。應減出多收數量,短少部分由乙方按出廠價加火車運費負責賠償。

5、乙方倒短時,甲方應及時安排卸車、驗收。若壓車時間過長造成台班損失應有甲方負責。

6、乙方在倒短運輸中,應保持車輛清潔,以確保商品不受污染,若商品污染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關於汽車運輸及鐵路運輸協調工作,由乙方負責全面協調。

四、本協議有效期

從20xx年1月1日 至20xx年12月31日。

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運輸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依據甲方提出的發貨申請,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指定的時間、地點做好貨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車到廠裝貨時,請務必確認貨物的完好性,如若發現有包裝破損、貨物自然變形或者呈現明顯傷痕的情況,當場要求停止裝貨,經甲方與廠家確認後再做繼續裝載或者進行換貨處理;

3、乙方在運輸貨物時,必須將貨物固定紮實,並不得與其它貨物混裝,運輸過程中應保證安全,如發生貨物丟失、損壞、淋雨等,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7天內予以賠償甲方;

4、鑑於鐵路運輸的多樣性,乙方需將裝貨要求(件數、噸位要求)以及對應的價格以函的方式加蓋公章後傳真至甲方,經甲方確認後蓋章回傳,此函方可生效;若在執行期間有調整,請提前一週告知甲方;

5、甲方所委託運輸的貨物彩塗鋼板、鍍鋅帶鋼、熱軋帶鋼、鍍鋅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廠運至貨場,未能及時裝火車時,倉儲期間做好一切致使貨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車皮運輸途中亦需要蓋好帆布;

6、火車離站後,乙方需將車皮號、箱號、以及所對應的貨物卷號明細、離站時間、預計到達時間以電子檔或者傳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自提貨起,貨發生損壞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貨物無法按預定時間送抵的務必第一時間知會甲方;

8、貨物到站後,乙方需聯繫甲方當地分公司,協商後按要求安排送貨;

9、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發貨的廠家、發貨量等走貨信息;

10、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託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如由乙方不投保貨物險,一旦出險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鐵路費用:雙方以經雙方蓋章確認後的報價函為基準結算;

其他費用:在業務發生過程中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按照逐一確認的方式進行。

12、費用結算:

乙方承諾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運費:

①費用按車次結算,只有在乙方送貨至指定地點且收貨方確認無貨損後結付運費;

②運費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雙方核對並確認上月的運輸費,並在當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應付給乙方的運費。

13、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得采取單方延期送貨或拒不支付運費費用等方式。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甲方(託運方)XXXXXXXXXXXXXX

聯繫人: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繫人手機:XXXXXXXXXXXXXXXX

聯繫人電話(傳真):XXXXXXXX

乙方(承運方)XXXXXXXXXXXXXX

聯繫人: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繫人手機:XXXXXXXXXXXXXXXX

聯繫人電話(傳真):XXXXXXXX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XXXXXXXXXX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XXXXXXXXXX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XXXXXXXXXX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 貨到後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XXXXXXXXXX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XXXXXXXXXX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XXXXXXXX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XXXXXXXXXX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XXXXXXXXXX 乙方名稱(蓋章):XXXXXXXXXX

甲方地址:XXXXXXXXXX 乙方地址:XXXXXXXXXX

外幣賬號:XXXXXXXXXX 外幣賬號:XXXXXXXXXX

人民幣賬號:XXXXXXXXXX 人民幣賬號: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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