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彙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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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施工承包合同彙編8篇

施工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發包給乙方修建蓄水池施工事宜達成共識,並簽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項目及相關要求

1、施工項目:裝m3水的 形全封閉式鋼筋混泥土蓄水池及防護蓋板,蓄水池基礎等。

2、蓄水池的漏水處理由乙方自行處理,並保證修建好後蓄水池不漏水。

三、承包形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乾方式),蓄水池所用的機械設備、設施及所有工具,包括安全防護具安全責任全部都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工期要求及違約責任

1、施工工期為即日起日曆天數天, 年月 日前交工。

2、如工程未完成或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拒絕支付所有款項。

五、工程價款 工程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 萬元整。以上總價款為甲方應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含工程鋼筋水泥護壁主材料費,防水層、鋼筋、水泥、沙石等輔助材料費、人工費、運雜費、安全費等全部費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六、付款方式及質量要求

1、乙方工程開工後材料進場後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蓄水池邊牆成型後並澆灌好鋼筋混凝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再付工程款 元給乙方;在此期間甲方將不付給乙方任何款項及其他費用。

2、總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交付給甲方無任何質量問題後,剩餘款項甲方一次性付清。結算款以人民幣現金的方式支付。

3、工程完工後如出現蓄水池漏水等質量問題,甲方拒絕支付剩餘款項。

七、安全責任

1、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負全責。

2、乙方在施工期間要做好蓄水池周圍警示防護措施,杜絕閒雜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自負。

八、其它約定

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施工用電,線路安全及用電安全由

乙方自行負責。

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即日生效,結清合同價款後,合同效力自行終止。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20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20 年 月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2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xx漏水修補承包給乙方修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費用及付款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修補xxxx,乙方以包乾價的形式承包,包乾費用xx元,大寫xx,待乙方修補完工後,由甲方委派工作人員驗收合格為準。付款方式:xxxx。

二、施工責任:

乙方自行負責工程所需材料費(注:主材為js防水材料)和人工費和運輸費及轉運費,並全權負責施工現場工作人員的施工安全,保證在施工期間不影響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並承擔違規施工所產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三、工期及保質期: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需安排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工程施工期限為xx日。修補完工後在質保期以內有任何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修補,並承擔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各種費用,質保期為xx年。

四、人員管理:

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小區內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無條件配合甲方對小區進行管理,乙方人員不得損壞小區內公共設施設備,若有損害則須按市場價照價賠償給甲方;

五、施工垃圾:

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施工垃圾,均由乙方負責清理,並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堆放點,乙方在施工完工後負責清理運走。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若有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則視其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支付xxxx元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簽字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甘溪鄉白合村 水池由乙方:譚永福承造包工

3250元)。雙方協商定下事項:

一.水池約5.5方,池深1米2,池內水泥光面,池基面水泥板壓頂。

二.修水池20xx元。

三.輔助材料:水泵一台(800元)、水管(300元)、電線(15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工程完工後甲方三日內付清工程款。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電話:電話:

施工承包合同 篇4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飾裝修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裝飾施工內容及做法.(見附件表一:裝飾工程預算單)

3、工程承包方式:

4、總價款:¥ 元,,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5、工期:自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表見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表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預算規定的品牌規格,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雙方約定工程施工質量是按《本地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應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由乙方承擔。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出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表四)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四、工程驗收。

1、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2、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內三天組

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表五《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驗收使用視作驗收合格。

3、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約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表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兩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表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憑證。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的協調工作。

(3)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的現場交底。

(2)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六、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負責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施工承包合同 篇5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甲方設計的防水要求和技術要求規定,按國家施工規範,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進行施工,為了使工程順利進行,在條件具備的基礎上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特訂立本合同,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條例》規定,此合同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範圍:基本以預算範圍面積 平方米進行施工,施工後以實際面積實做預算。

四、 施工標準:

五、 工程造價:結算本工程款項由承包人工費及材料組成,並按以上總額收取國家規定的有關費率,乙方包工包了,每平方米

六、 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簽字後,甲方在工程總造價(約) 元,以預算總造價的 %付給乙方,計人民幣 元,尚餘 %在施工中付%,待工程結束後付%,驗收合格後,按實際面積一次付清。

七、工程日期:合同簽訂後,乙方自月日開工至 除雨天大風和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造成誤

工,不能正常施工的,否則中途不能無故停工。

八、 安全條例:乙方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治安條 例,但甲方必須交代清楚,乙方在施工過程如發生疾病、工傷、由乙方自理,甲方應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協助乙方搶救工作。

九、 甲方要協助乙方提供施工及住宿方便條件,在施工中,如甲方 給乙方造成施工障礙,使乙方不能施工,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 保修期限:乙方工程竣工後,按《國家保修法》規定保修,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中如出現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應自帶材料隨叫隨到,免費維修。如有建築沉裂及人為損壞乙方概不負責。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全稱)威海昀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全稱) 深圳市南利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威海昀卓酒店裝飾工程

1.2 工程地點:威海工業新區管委西側

1.3 工程內容:一區細木工窗簾盒、包管道及壁櫃

1.4 承包範圍:一區細木工窗簾盒、包管道及壁櫃

1.5 承包方式:固定單價,乙方包工、包材料

1.6 工程結構:框架結構。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建築面積26806.7平米。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室內環境約定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 50325-20xx)。

2.3 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xx) 以及相配套的相關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標準。

3 工期

3.1 總工期:60日(為日曆工期,不包括春節休假日)。

3.2 開工日期:20xx年2月9日。

3.3 竣工日期:20xx年4月7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

(5)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4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2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竣工後給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圖紙。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3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4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以中標價為準,執行綜合單價。如果有增加項目無法執行綜合單價部分,執行20xx年《山東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按照53元/定額工日取費,48元/定額工日找差。材料價格依據雙方確認的市場價格,經有資質的審計部門審計後下浮2%。(詳見後附中標通知書)。

5.2 本工程價款約計:人民幣 貳拾伍萬元 ,250000.00元,包含乙方為本工程和參與本工程施工作業人員的保險費和為完成本工程所採取的措施費。具體總數以竣工決算為準。竣工結算審計結束後開具正式發票付款。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乙方應在完成全部隱蔽工程後,向甲方提供相關質量驗收合格記錄,經監理方認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5%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額為 112500.00元,金額大寫: 壹拾壹萬貳仟伍佰 元整。支付時間為工程中期驗收合格5個工作日內。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暫停施工。

工程中期的標準是:隱蔽工程全部完成,經監理方驗收合格。

工程首付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等)。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質量證明文件、竣工結算審計結束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經甲方和監理審核確認無誤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的50%。支付時間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5個工作日內。甲方保留工程總價5%為保修押金。本保脩金在乙方按照約定完成工程保修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6 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的材料等,乙方須在施工進度計劃中明確訂貨時間和進場時間,並及時跟蹤甲方是否在約定的時間內訂貨、進場。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應按照投標材料樣品標準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如果採購的材料與樣品不一致,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如果更換後還與樣品不一致,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負。因乙方原因給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3 甲方供應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保管。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王福羣

7.2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錢迎九,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3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4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協助乙方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障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3)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説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施工中發現有任何影響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項以及其他隱患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做出處理,未履行該義務的,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9.2.3 安全施工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必須為本工程和參與本工程施工作業的人員上保險,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事故引發的費用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衞、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2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並經甲方和監理方確認驗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3‰的違約金。

1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的同時,應向甲方額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監理方的延期監理報酬。

1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補充約定:

17.1 本工程要求乙方嚴格按照投標文件的技術標進行施工,現場如果甲方人員發現乙方沒有按照投標文件的技術標進行施工,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施工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施工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以下工程項目的樁基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工程施工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綜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範圍與工程量:

1、工程範圍:

2、工程量:根據地質資料和設計圖紙,暫定樁長為米,樁位個。

產品規格 PHC400*95 AB型 約 米。

第四條、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該工程。

第五條、單價與結算方式:

1、單價:PHC400*95 AB型 管樁包工包料單價 元/米;樁基礎工程造價暫定為 元( 元)

2、結算方式:按實際施工的工程量為結算依據,超出設計標高部分1米部分工程量由甲方承擔,超出設計標高1米以上部分工程量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工程付款方式:

第七條、工程期限:

1、經雙方協定:工期為二0xx年x月x日至二0xx年x月x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雨天及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簽證延期),影響工程進度的經甲、乙雙方商定,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八條、甲乙雙方主要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辦理全項工程規劃報建手續及施工臨時用地,佔用道路等合法手續。

2、供本工程的基礎設計圖紙(一式三份)、地質鑽探資料、水準點場地的規劃標誌、軸線定位等施工依據(一式一套),並協助乙方作好軸線複檢。場地基線移交以及開工日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負責辦理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清除地上、地下、高空障礙物等,達到樁基施工條件;樁基施工的水費、電費均由甲方承擔。

4、協商處理施工現場及周圍地下管線,舊基礎和臨近建築物的保護,確認工期順延簽證及所增加按實發生的費用。

5、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現場監理、簽證及工地協調工作。

二、 乙方責任

1、按軸線定好樁位,確定施工順序,保證樁位準確。

2、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總負責人

3、聽從甲方及有關人員的指揮,做好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的竣工資料(一式份)。

第九條、竣工驗收和結算:

1、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十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三天內不予簽章,則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批准,即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2、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還應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書,甲方自收到工程結算書起十天內將結算書審核簽收完畢。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將結算審核簽收完畢或在籤審後五天內不支付工程結算款,則甲方應支付乙方簽收工程結算書欠款總額的每天0.1的罰金。

4、乙方未按時竣工,每延長一天按該工程總額的0.1收取罰金。如驗收達不到質量要求,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糾紛,雙方可通過協商或者協調解決,協商協調不成的,依法向瀋陽市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付清工程款後,合同自行終止。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8

  第一條定義

“業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廠”指在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構成固定設備的全部機器、設備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於建造工廠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實施的工程。

“合同價格”指業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項。

  第二條承包商的職責

1.承包商應負責設計、籌劃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廠。

2.除了業主根據第_________條提供的項目和設施,承包商應提供所有為使工廠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設備、材料、工具、設施、勞工和服務。

3.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中的規定為業主培訓工廠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人員。

5.承包商應向業主提供附錄_________中規定的備件。

6.承包商應向業主提供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維修設備。

  第三條業主的職責

1.業主應提供工地,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允許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擾地出入該工地。

2.業主應按時提供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物件和設施。

3.業主將從有關部門獲取為工廠建造、設備運行所必需的執照和許可證,包括承包商僱員的工作許可證。

4.業主應按第_________條中規定的合同價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項。

  第四條合同價格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業主應向承包商支付金額為合同價格,作為承包商完成該工程並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的全部報酬。

2.合同價格不再上調,完成工種的成本風險應由承包商承擔,商定合同價格時應認為承包商已獲得全部信息並已把所有可能影響成本的因素估計在內。

  第五條設計圖樣

1.承包商應根據合同,在附錄_________規定的時間內向業主提交工廠建造所需的圖樣,供業主審批。業主應在收到這些圖樣後一個月內,對圖樣進行審核,並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2.承包商應對上述圖樣中的任何缺點、錯誤或疏漏負責,除非這種缺點、錯誤或疏漏是因業主書面提供的不準確信息所致。

3.業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圖樣和技術資料,收到方應作為機密文件對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將這些圖樣和資料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目的。

  第六條檢驗

1.承包商應該按法律和正常的工程慣例的要求,負責工廠所有的檢驗和試驗工作。

2.業主有權在任何適當時間對建造中的工廠的材料和工藝進行檢驗和測試,費用自理。這種檢驗或測試不能免除承包商在合同中應盡的任何義務。

3.完工後的工廠應由業主進行檢驗和測試;工廠何時可以測試,承包商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

4.承包商應根據業主的合理要求,為徹底而有效的檢測提供所需要的協助、勞力、材料、電力、燃料、設備、備用品和儀器。

5.工廠通過上述測試後,業主應向承包商簽發一份表示通過測試的證書。檢測中發現的任何問題未圓滿解決,工廠不得移交。

  第七條工地

1.承包商應在工地上提供所有令業主滿意的材料、勞力、設備、服務和便利,以便順利施工和完工。

2.在總體上得到上述保證的前提下,承包商應提供下列各項必需品:

a.建築設備;

b.工地上使用的運輸工具,包括臨時道路;

c.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所需的籬笆、燈光、崗哨以及所有其他材料和服務;

d.為材料和施工人員(包括業主僱員)提供臨時倉庫、辦公室和其他房屋建築;

e.在整個工程移交之前提供電話、滅火設備和急救設備;

f.供施工人員使用的衞生設備和食堂。

3.承包商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的所安全及其他條例。

4.無論何時,承包商都不應在業主的房產及其鄰近建築物、車道和街道上堆積施工用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工程完工後,應從建築物及其周圍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保持工地和工廠安全、整潔,以備使用。

  第八條承包商的工作人員

1.承包商將自費為其全部工作人員提供飲食、交通及一切必要的便利。

2.合同簽署後,承包商應指定一名項目經理,在工程進行過程中全權代表承包商。他將在工作時間內坐鎮施工現場。業主向項目經理髮出的所有指示,如同發給承包商本人一樣,同樣具有約束力。

3.如果業主認為工地上承包商的僱員品行不端、不能勝任工作或有失職行為,可要求承包商將此人調離或更換。

  第九條責任

1.在工廠被最終驗收之前,承包商應對工廠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並自費將其修復,直至業主滿意。然而,如果根據本合同,這類損壞的責任不在承包商,而業主要求予以修復,承包商應按業主指示辦理,但費用由業主負擔。

2.在最後驗收合格證書籤發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

而產生的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承包商應向業主賠償,並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產生的各種訴訟、索賠、要求或費用支出。

3.如果業主因某種原因遭受索賠或訴訟,而按本條款規定承包商應該或可能對該事由承擔法律責任,則業主應立即書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應以業主名義接手並通過談判處理解決或能由此而產生的訴訟,並承擔一切費用。如承包商要求,業主應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為處理此類索賠或訴訟所需要的所有資料和幫助。

  第十條保險

1.在不限制承包商責任的情況下,承包商將自費投保下列險:

a.機器設備從工廠交貨到目的地的運輸險。

b.為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所的僱員投保僱員賠償險,或者根據適用的法律和法規投保類似的法定社會保險。

c.防備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產品責任險,期限到維修期結束,每次事件的金額不少於_________美元。

d.對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在執行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車輛投保綜合汽車責任險。

2.上述保險單應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業主、及其工程師、顧問、僱員、代理人為聯合投保人。保險單應包含保險人放棄對業主及其工程師、顧問、僱員及代理人的代位權之條款。

3.承包商應保持上述保單的完全有效性,直到本合同對其規定的義務解除為止。業主有權隨時索取保單、背書、續保和保險費收據的複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業主應有權代表承包商辦理上述保險,支付所有相關保費,並從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有關費用。

  第十一條完工

1.一俟工廠的全部建設和安裝工程完工,承包商應通知業主,並根據附錄______的規定進行機械安裝完成測試工作,直至業主滿意

2.測試圓滿結束後,業主應簽發一份完工證明書。在完工證明書籤發之前,不得給工廠進料。

3.如果在建造和安裝中出現不影響完成安裝的小缺陷,或者在測試中測出不影響工廠開工的缺陷,業主應簽發完工證明書,而承包商則有義務儘快修復這些不足之處。

  第十二條最後驗收

1.完工證明書頒發之後,承包商應提前_________天將工廠性能測試的時間通知業主。

2.為使測試準時開始,業主應按附錄_________中的要求提供原料和其他設備,而承包商應按通知的時間開始性能測試。

3.性能測試將按附示_________的規定進行。測試成功後,業主應簽發一份最後驗收證明書,證明工廠已從證書籤發日起移交業主

4.如果工廠未能通過性能測試,承包商在進行他認為必要的調整之後,應在業主在場的情況下重新進行測試,時間由雙方商定,條件照舊。

5.在最後驗收合格證書籤發之前,工廠不得投入商業性運轉。如工廠未能通過性能測試,業主仍可酌情頒發最後驗收合格證書,條件是承包商必須儘快糾正工廠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違約賠償金

1.如果由於承包商的原因導致性能測試的再次失敗,而雙方並無繼續重新測試的協議,則對最後一次測試的結果進行評估。承包商將根據附錄_________的規定向業主支付違約賠償費,費率不超過合同價格的_________%。

2.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_個月內獲得整個工廠的最後驗收合格證書,承包商須根據附錄_________的規定向業主每月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格_________%的拖延賠償費,但最多不超過合同價格的_________%。

3.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規定的格式開立一份以業主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價格_________%的保證書,作為其履行本條款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十四條保修

1.承包商保證,在最後驗收合格證書籤發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或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個月內(以先到日期為準),所提供的工廠無設計、材料和工藝上的缺陷。

2.發現問題後,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現場工作,業主應在_________天內按本條款以書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現場,業主應在_________天內以航空郵件將確證材料發往承包商總公司。承包商應更換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為此,應允許承包商隨時自由出入工地,檢查缺損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條款。如果承包商因某種特殊情況未能在適當期限內進行雙方同意的補救工作,業主有權自行修復,但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3.本保修的先決條件是,業主須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體規定的性能參數對工廠進行裝備、操作和維護。如果業主未經承包商同意試圖自行修正,則本保修條款無效。

4.本保修條款不包括因自然損壞的物件,也不包括使用壽命不到_________個月的消耗品或類似物件。

5.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換任何設備、材料或工藝,則本保修條款的規定也適用於經修理或更換的設備、材料或工藝,期限為從修理或更換完成之日起1年。

  第十五條專利權和專利使用費

1.承包商應全力保護業主在使用其提

供的工幫時免遭因侵犯第三方的專利、設計或版權而面臨的訴訟、索賠、要求和各種費用。

2.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設計、工廠設備的製造和供應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實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專利,他也應向終第三方支付按許可證或許可知要款規定應支付的所有費用、專利使用費和其他款項。但是,如果業主在經營或使用該廠或其中任何部分時涉及了第三方的專利,他應向第三方支付按許可證或許可條款規定應支付的所有費用、專利使用費和其他款項。

  第十六條 暫停

1.業主有權隨時向承包商發出書面通知,指示其暫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個工程,如果暫停期超過_______天,則按合同第______條規定作終止合同處理。

2.如果業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規定日期_________天內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項,或者如果承包商因業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誤而被中斷或拖延了工程的進行,承包商有權暫停執行本合同。

3.如果工程按本條款規定暫停,承包商有權收取附加費用,以補償由於此類暫停、中斷和拖延,以及本合同的合理延期執行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第十七條合同終止

1.按照第_________第規定,如果暫停時間持續超過_________天,任何一方都有權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

2.業主可以隨時書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終止命令後應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師出於保護、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裝的工程,這類工作仍可繼續。承包商在收到終止命令後,也應立即停止所有正在工地外進行的履行合同的工作。

3.根據本條款和第_________條規定,合同終止後,承包商有權收取下列費用:

a.與所完成的工程和勞務相應的那部分合同價格;

b.與已完成但未移交的工廠相應的那部分合同價格。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款能履行或推遲履行其義務,則不對另一方負責,也不應視作違反合同。

2.“不可抗力”指業主或承包商無法控制的情況,使當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或者不得不延遲履行其義務。下列情況均被視作“不可抗力”:

a.戰爭、敵對事件、外敵行動、入侵、類似戰爭的軍事行動(不管是事宣戰)、內戰;

b.士兵譁變、軍事叛亂、起義、造反、革命、篡權、或者任何個人代表某個組織或與某個組織有聯繫、旨在以暴力推翻合法或現存政府、或以恐怖主義或暴力對政府施加影響的行為;

c.地震、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

d.所有港口、機場、船運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均遭拒絕;

e.工人罷工、工廠停工、或其他的勞工聯合行動,影響了承包商和分包商履行其義務;

f.當事人無法控制、從而使其不能履行義務的其他任何意外情況。

3.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他可將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遲或妨礙情況通知另一方。發出通知的一方允許根據具體情況及妨礙或延遲持續的時間免於履行或推遲履行合同。

4.根據本第款第3分條規定,如果任何一方免於履行或推遲履行其義務的時間持續了_________個月,那麼任何一方都可隨時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轉讓及分包

1.承包商有權按其慣例分包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而不解除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義務。

2.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或其中的權利、義務,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轉讓或讓與第三方,除非公司合併或改組。如出現此種情況,任何一方都不應毫無理由地予以拒絕。

  第二十條宣傳

承包商在作與本合同相關的宣傳材料的散發或公開宣佈前,應徵得業主的同意。

  第二十一條合同生效日

1.本合同生效日為雙方簽字後,業主獲得當事人雙方各自有關當局的所有必要批文之日。

2.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仍不能生效,合同即被視作無效,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第二十二條法律和規定

1.承包商應在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所有事務中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命令。

2.本合同的解釋、效力和履行,應完全以_________國的法律為準。

  第二十三條完整合同

1.本合同是與約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它取代了以前所有與本合同事項有關的洽談、説明及口頭或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經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四條合同語言

本合同以中文和英語起草,並以英文本為準,對方雙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條通知

1.按本合同發出的每個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決定,應以書面形式發送。發送方式有:向對方有關官員當面遞交,或預付郵資航空傳遞,或通過電報、電傳,或先發電報後信件確認。通訊地址如下: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通知、同意、請求和其他文件發往某個海外目的地,在郵寄日後第_________天應視作已經送交;如果發往國內目的地,在郵寄日後第_________天視作已經送交。用電報、電傳發出的通知、同意或請求應視作當天送達。

3.按本條款發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決定,應由有關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字。任何一方任何時候如欲變動收件地址,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承包商(蓋章):________業主(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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