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林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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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護林承包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護林承包合同

護林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加強甲方林業基地管理,維護基地林木安全,甲方同意乙方承包林業基地的護林工作。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如下,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地管護範圍

管護範圍為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業基地,面積約_________畝,具體管護範圍見附圖。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續約,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訂立合同。

三、護林承包金

承包金:甲方同意按¥_________元/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月)支付承包金(實際支付依乙方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核算)。按季度支付,每季末支付當季的承包金。

四、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及時對乙方的.護林工程進行檢查和驗收,發現缺失時有權要求乙方及時予以處理。

2、為保證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雙方議定的要求進行作業,甲方有權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監督檢查標準。

3、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護林承包金。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責任

1、不得在林地吸煙,不得隨意在林地用火,生活用火須遠離林地,同時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2、看護林地,防止在林地砍伐或拾撿枯枝落葉、放牧等行為的出現,如有動物踐踏、咬毀苗木時須將動物驅逐出林地。發現樹木傾倒、折斷,可能造成人身或其他財產傷害的,應及時向甲方基地管理員報告並協助處理。

3、制止人為的破壞行為,包括開墾、採石、採沙、採土、堆石、堆沙、堆土、拔苗、砍樹、放火、移動或損壞林業服務標誌,以及在林區內搭建工棚、養蜂、放養牲畜等。一旦發現林地林木受到人為損害,應予制止並立即上報甲方指定聯繫人,協助甲方人員對造成損失者進行處理。

4、對已經發生的異常案件,須在第六條第2款提報期限內及時向甲方指定聯繫人報告,配合甲方人員處理案件。

5、對於特殊案件,應及時向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門反映,協助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門出面解決,並及時提供人證、物證及肇事者名單等與案件有關情況的線索。

6、及時向甲方報告林地內的病蟲害及其他自然災害,尤其在緊急案件發生時,應立即報告甲方並儘快組織人員搶救。

7、協助甲方向村民做好宣傳工作,管護好護林宣傳工具(如護林宣傳牌等)。

六、違約責任

1、在承包管護期間如乙方未盡職責或不服從甲方人員的工作指導和監督,使林地林木遭受損害,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根據受損害程度,在乙方護林承包金中扣除相應數額予以補償,並保留追償損失的權利。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等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商定,若因護林面積擴大/縮小時,需增加/減少費用時,由雙方另行協商議定。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護林承包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____縣__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山的____畝護林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畝,中幼林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____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護林承包合同有效期為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護林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羣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護林承包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護林承包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小區綠化承包合同·衞生承包合同·廣告承包合同·土建承包合同

甲方:____縣_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或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護林承包合同3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_____縣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山的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畝,中幼林__畝。

該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東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__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元罰款。

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羣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

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_

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縣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

乙方:_____縣__鄉__村__組或村民__(公章)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

__年__月__日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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