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理合同(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代理合同1
川建發[XX]142號
四川省建設廳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訂
XX年11月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聯繫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
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
算,餘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日內預付_____%,餘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日內預付______%,餘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佈後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2
委託方(甲方):____
姓名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住所地址____
郵政編碼____
聯繫電話____
被委託方(乙方):
企業名稱____
法人代表____
企業所在地址____
證書編號____
郵政編碼____
聯繫電話____
根據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____室____廳
3、施工面積____室____平方米____廳____平方米廚房____平方米衞生間____平方米。
4、施工內容(附施工單或施工圖)
5、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
6、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8、施工總價____元(附工程預算書)
其中:材料款____元
人工費____元
其他費用____元
第二條質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種、規格、名稱(附清單)
2、工藝標準雙方同意參照中國輕工總會制定的《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範》。
3、施工質量檢查監督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過程中如有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簽訂補充合同。
5、質量保修期自工程驗收後起為____年,保修費用由現任方負擔。
第三條價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簽約後預付____%價款,餘款竣工驗收後一週內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罰所欠款項的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施工過程如有項目增減,雙方應籤補充條款增減價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如約保證質量,應返工,費用自負。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應由乙方支付損失費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應由甲方支付誤工費____元。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未經與乙方代表協商私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責任自負。
5、合同生效後,履行期屆滿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6、由於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第五條爭議處理
1、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用下列方式解決:
(1)向當地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解決。
(2)通過仲裁解決。
(3)通過訴訟解決。
第六條合同變更
1、雙方已達成協議,如有一方要求變更內容,需徵得另一方同意並履行簽約手續。
2、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內有關保修條款生效,其餘條款終止;保修期滿後全部條款終止。
第七條補充條款
第八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視需要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
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5.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託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8)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
(7)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幣種:______________ 匯率: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額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託人_______份,受託人_______份。
17.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5
委託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______年___月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招標範圍:
5、招標方式:
二、委託範圍
1、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2、辦理招標申請;
3、起草招標公告;
4、組織或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
5、編制招投標情況報告;
6、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7、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招標代理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標費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代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
(2)專家評標費;
(3)代理本項目的差旅費、汽車費用、開標室租賃費;標書製作費;
(4)代理本項目應支付放入税金;
(5)代理本項目所需的一切其他辦公費用;
(6)代理本項目所需的其他相關費用。
2、招標代理費支付主體委託人與代理人共同約定: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並在招標文件中確定。
3、招標代理費支付方法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由中標人直接支付給代理人。
六、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的約定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由代理人支付並承擔,委託人不承擔公告費、專家評審費。
七、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返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____份,委託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監督人____份。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6
委 託 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該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地 點:
招標內容: 本工程施工圖紙內的全部內容施工內容
總投資額:約 萬元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中標價為人命幣¥ 元,其中包括暫列金額:¥ 元。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7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地點:規模:招標規模:總投資額:
二、委託人委託受委託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代理合同8
以下簡稱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須嚴格執行執業規範,忠於法律,忠於事實,勤勉盡責,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或參與其他法律事務服務工作。
二、甲方必須向律師如實的反映全部案件情況,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故意隱瞞或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還應按約定補足支付給乙方的代理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託書)。
五、根據雙方協商,其代理費為包乾制:按甲方最終收回金額的10%支付代理費(其包乾費包括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翻譯費、資料費、複印費、通訊費、食宿費、鑑定費等一切必要費用)。如甲方訴訟失敗,最終代理費為貳仟元(其訴訟費由甲方承擔)。
甲方按如下標準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1、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預先支付代理費壹萬元。
2、甲方代付法律訴訟費。
3、待本案終結,甲方收回確定款項後支付剩餘代理費。甲方不按本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時,乙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結案方式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銷訴訟)。
七、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9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着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委託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代理業務服務類別
a類:工程勘察招標代理;
b類:工程設計招標代理;
c類:工程監理招標代理;
d類: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代理;
e類:工程施工專業分包招標代理;
f類: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代理;
g類:建築材料或設備招標代理。
h類:工程標底編制;
i類:其它類。
三、招標代理服務範圍和內容
1.服務範圍:
2.服務內容:
□發佈招標公告
□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標底及工程量清單)
□審查投標人資格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協調合同的簽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標代理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標代理服務合同酬金計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關文件執行;
(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它費用(如交易中心服務費、評標專家費、評標專家交通費、標底審查費、廣告費等)
3.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出售招標文件的工本費歸代理人所有。
4.招標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本合同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中約定範圍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七、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幣種、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委託人不得對代理人提出任何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規範等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專用條件另有規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通用條件: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需要訂立的,通用於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條件。
2.專用條件:指委託人與代理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對通用條件做出的補充、修改或具體規定的條件。
3.“委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委託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承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託人和代理人以外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如投標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設備供應單位、施工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
6.合同酬金:指委託人依據合同應向代理人支付的費用總額。
7.招標代理期限:指委託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招標代理業務的天數。
8.圖紙:指委託人提供給代理人滿足於本工程招標需要的圖紙(包括計算書、配套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9.書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據合同發出的包括電傳、傳真、電子郵件或手寫、打英複印的各種通知書、任命書、委託書、備忘錄、會議紀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0.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對於並非自己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依據合同或法律,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者合同期限順延等其他要求。
11.違約責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據合同或法律所應承擔的責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合同文件和解釋順序
1.除非專用條件另有規定,本合同組成文件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專用條件;
(4)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條圖紙:
1.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代理人提供圖紙。委託人在合同中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委託人應採取相應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負有保密義務。
2.代理人不經過委託人同意,不得將圖紙轉給第三方。
第四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有關工程標底的計價辦法和規定以及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五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二、代理人的義務
第六條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招標代理工作計劃、招標文件等,並按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範圍實施招標代理業務。
第七條在工程招標過程中,代理人有義務向委託人解釋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條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完成招標內容。對招標中各項計算數據、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準確性負責。
第九條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代理人對招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應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本工程有關的投標諮詢。
第十條對委託人委託代理的事項,代理人應合理運用專業技能為委託人提供諮詢服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招標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招標代理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通用條件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代理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十二條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委託人的義務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十四條委託人應儘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五條依據合同約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標失敗的,委託人應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務費用,具體費用由專用條款約定。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內,提供與本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計劃立項、規劃許可證明、資金到位證明等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委託人應對代理人完成的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清單、標底、答疑紀要等)進行確認。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的代表保持與代理人聯繫,代表委託人負責及時處理各種問題。
第十九條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代理人的權利
第二十條委託人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授予代理人以下權利:
1.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詢。
3.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對工程現場踏勘的權利和參與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合同的訂立。
4.代理人有權闡述對工程投資計劃、質量與工期要求等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代理人依據合同規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獲得酬金。
6.代理人對招標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複製的權利。
7.代理人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五、委託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代理人詢問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有足夠的理由認定招標代理專業人員不按招標代理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招標代理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託人在招標過程中有權審閲代理人編制的招標文件,並可以提出不違反任何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的修改意見。
5.委託人有權依據合同檢查、監督代理人工作,並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業務工作總結。
6.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六、代理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代理人的責任期即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雙方應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條代理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酬金總額(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條代理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七、委託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理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過程中由於委託人的主觀干預,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應當由委託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委託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代理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代理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颶風、地震、洪水、政策變化或其他非當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等造成招標代理工作中止或暫停等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應儘量減少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可在約定的時間內採用書面形式向違約人提出索賠。
第三十八條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九條雙方就合同解除協商一致或者依據約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條件成熟時,本合同終止。
九、代理業務的酬金
第四十條正常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理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託人對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代理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條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條因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代理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代理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以外或委託人有特殊要求時,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招標代理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代理人為履行合同義務而發生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代理人承擔。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獎勵費用。
第四十九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條本合同任何文件內容的修改或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專用條款
第三條委託人應提供給代理人_________套圖紙。提供圖紙的時間:_________天。
第四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工程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
1.法律、法規、部門規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除使用漢語語言文字外,還使用語言文字。兩種語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六條
1.代理人應給委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給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提供資料的時間:_______天。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對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委託人授權_________為本招標代理業務代表,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合同酬金20%的賠償。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務酬金: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總額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當工作量完成_______%時,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餘部分酬金待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雙方同意用(幣種)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委託人獲得或增加經濟效益的20%作為獎勵費用。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獎勵費用:_______
第五十一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代理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工程代理合同11
項目名稱:
委託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海口建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委託方將__________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
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當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託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託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託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當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簽名:
時間:
簽名:
時間:
工程代理合同12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200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範圍: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託範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 其它事項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序號 費用名稱計費基數 (萬元)計算代理費 (元)浮動率 (%)合同代理費 (元) 備註
1招標代理費 按計費基的 %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按計費基的 %
3 合計
2、支付方式
(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託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3
委託人與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一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以實際工程量計算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 開始實施,至20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2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4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工程招投標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的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工程地點:
4.工程規模:________平方米
5.總投資額:________萬元
二.工程相關批准文件
xxxx
三.甲、乙雙方確定以以下方式明確評標及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 )公開招標(________ )邀請招標
2.計價方式:(________ )工料單價( ________)綜合單價( ________)優惠比率( ________)工程量清單價格
3.評標方式:(________ )經評審的最低價( ________)綜合記分
四.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1.擬定招標方案
2.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3.審查潛在的投標人的資格
4.編制招標文件
5.組織現場勘察和答疑
6.組織開標、評標
7.配合甲方參與開標、評標
8.草擬工程施工合同
9.編制標底
五.招投標代理費用
1.甲、乙雙方同意本次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上述代理費用以如下第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本協議簽訂並生效以後,甲方預付10%,餘款在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以後一次性付清;
(2)全部代理費用應當於發出中標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3)全部代理費用由甲方與中標人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予以一次性付清。
3.付款時間的約定:
(1)乙方同意所有付款在達到付款節點後,於當月31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具體表格請詳見附表1
《款項支付申請表》)提報至甲方;對未提報款項甲方無義務支付。
(2)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經審核通過無異議後,應於次月10日-15日進行付款。
(3)如因乙方疏忽,逾期提報款項申請,則視為乙方默認為該筆款項的支付延至下月。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委派人員參與工程招投標的一切活動(包括參與開標、評標與定標),並且提出合理的意見與要求。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為不稱職或不適合參與招標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員。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投標階段及時提供詳盡的書面情況彙報。
七.甲方的義務
2.甲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提供與招投標代理工作有關的文件資料,並保證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招投標代理工作,並對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予以及時回覆。
4.甲方應當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5.在代理工作中,甲方若對其中重大事宜進行變更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八.乙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履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行為。
2.在授權範圍內,乙方有權全面代理甲方進行招投標代理工作。
3.有權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建議甲方更換乙方認為不稱職或不適合參與招標工作的甲方工作人員。
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工作。
2.乙方應當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履行自身的義務,為甲方全方位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權範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確定的代理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提供招標計劃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文件,並有義務向甲方作好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的解釋工作。
5.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約定,對涉及甲方商業機密的文件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人員應當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努力、勤懇工作,不得與第三人串通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若乙方人員與潛在投標人或甲方競爭對手人員有利害關係,乙方工作主動提出、迴避,並及時更換工作人員;若甲方為有更換代理公司必要的,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作為本次的招標代理機構,應保證甲方保證,本機構及其附屬機構或與其有經濟利益關係的其他機構,沒有也不會在本次招標工程中承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務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主要設備、材料的供應等。若乙方違反本條內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包括市場禁入、賠償損失等),並自願接受招投標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
7.乙方應當保證在代理工作中提出的相關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分析等的正確性和準確性,並對起提出的相關結論全面負責。
8.若由於乙方的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代理費用、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條款履行自己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自身義務的行為即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於代理費用
%的違約金,若此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負責賠償。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期間,承包方與委託方若發生爭議,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xxxxx
十三.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終止本協議;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簽約地點:________)簽署完成。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賬號: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理合同15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項目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範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繫人:
姓名: 路傑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15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