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合同集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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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房屋合同集錦五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力、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築項目、私人房屋建設工程。

第二條、建設地點、固始食品公司東關倉庫院內。

第三條、承建方式: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含挖樁、打樁、地樑)。

2、甲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所需要全部材料,材料送到機動車不能進入的地方後卸車,在由乙方運到施工現場。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要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架子車等施工機械、器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影響樓面質量。

第四條、建房工期乙方承建的房屋從20xx年 5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由甲方驗收合格完工。

第五條、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全部整體建築包工費(不含材料)按照實際建築面積定價,包工費每平方米220元整。(包括人工工資、施工工具、模板及腳手架、支撐等木工所需用材 )。

2、整體建築內容主體工程,上下水管、電路、閉路電視線預埋安裝,大門牆朵兩個(高 m x寬 m),南面院牆長 m,高 m,北面牆下水道修建。

3、第一期:20xx年5月_____日至20xx年5月_____日,地樁、地樑、地基開挖,地基砌築,底層房面回填,第一層混凝土結頂完工後,由甲方付給乙方首期所需工時費120xx元人民幣。在第二層混凝土結頂完工合格後,甲方第二次付給乙方120xx元人民幣;待全部房屋裏外刷白牆光地平總工程完成後。經檢驗合格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預留維修費15%外,餘下全部付清。

房屋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區路弄號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出租實測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房屋類型為、結構為.該房屋的宗地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情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如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共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該房屋租金一年內不變。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每月5日之前付至甲方指定賬户:

賬户名:

銀行賬號:

銀行及開户行: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個月的租金,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在一週內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通訊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2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租金的雙倍(日租金為月租金x12/365)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與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雙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租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30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7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備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租賃期間,乙方若未按本合同4.2條款及時、足額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應付未付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止。

10-7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7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海市/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受理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1-7本合同以中英文寫成,若中英文內容有不一致,以中文為準。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簽約地點: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總則

1.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產屋頂之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2甲方將位於區路號的房屋屋頂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作為廣告位使用,年,按季付費,每年租賃費遞增。租賃期起始日為房屋屋頂實際交付乙方使用之日的次日,租賃期6年。

1.3乙方根據設計圖紙建設廣告位,並自行經營。

第一節 甲方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提供圖紙畫定的位置建設廣告位,並保證本項目所使用的建築物屋頂具備6年以上的產權。

2.2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政府許可文件、依照有關規定需以甲方為申請主體進行辦理的,在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後,甲方予以積極協助辦理,為乙方建設提供水、電、臨時場地等必要條件,據實統計和告知所發生費用交由乙方承擔。

2.3甲方應為乙方檢修維護和故障處理提供便利。如發現項目設備故障或丟失,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配合乙方進行維修和監督。

2.4 甲方不得拆除、更換、更改、添加或移動項目設備、設施、

場地。

2.5乙方有需要時,甲方應保證屋頂廣告牌位的供電事宜。具體收費標準由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節 乙方權利與義務

3.1乙方按時交納租金,負責到城管等相關部門辦理廣告位全部相關審批、備案等手續,並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3.2廣告位的製作、安裝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按照抗風抗震等標準設計、製作廣告牌,確保廣告牌的質量與使用安全,使用期間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確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質量安全及不得隨意改變建築物屋頂的現狀和附着物,不得破壞建築物屋頂結構層、防水層和保温隔熱層及其他不可移除的構築物。

3.3 乙方自行承擔項目按批准的方案實施過程中涉及甲方所有的建築、電力設施等的改造、加固、維修、維護等相關費用。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建築物損壞的,乙方應負責及時徹底修復,並承擔所發生費用。如由此對甲方或本幢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及其僱員、代理人、訪客造成影響或發生其它損失,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5 乙方承諾使用甲方建築物屋頂僅用於建設廣告位於廣告大屏及附屬設施,不得用於其他用途,抵押第三方。

3.6乙方在租賃期間因廣告牌位所發生的事故及造成他人傷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但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火災等)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7廣告內容,由乙方負責審查、製作、安裝、發佈,廣告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第三節 項目的更改、變更

如遇政府規劃,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協調或者拆除廣告牌,如廣告牌重建本合同依然有效,甲方給予乙方三個月的免費租賃期。廣告牌拆除後,乙方預交的租賃費,10日內甲方按剩餘的天數退還乙方。雙方約定的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

第四節 違約責任

5.1 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45日以上,經甲方書面催告繳仍拒不補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甲方在乙方審批手續完備的情況下出現無故阻礙乙方安裝、使用、維修設備,或將建築物屋頂挪作他用,或無正當理由安裝影響項目運營的附着物等行為的,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期限整改,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3 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建築物屋頂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5.4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五節 協議解除

6.1 因政府具體行政為及地震、颱風等不可抗力致使協議根本上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協議。如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協議解除

6.2 因甲乙雙方中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乙方進入破產程序的,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6.3 本協議解除後,項目應當終止實施,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項目資產在雙方約定合同時間內由乙方負責拆除、取回。

6.4 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任意一方根據協議或相關法律法規向對方尋求賠償的權利,也不影響任意一方在協議解除前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履行。

第六節 爭議的解決

7.1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協商解決。

7.2 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均可就爭議事項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節 協議期限及其他

8.1 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協議涉及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 泄露於第三方。

8.2 甲乙雙方均需設定專職聯繫人負責項目具體工作。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應在7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賃期滿時終止。在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簽訂日期:

年 月 乙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房屋合同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畢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經 辦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今有房屋所有人:XXX(以下簡稱甲方)

購房人:XXX(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自主協商,達成如下購房合同條款:

一、乙方願出資伍萬元人民幣(¥50000。00)購買甲方位於鐘山經濟開發區6號樓1單元101室一套。

二、甲方在收取乙方以一次性付清購房款現金後,即該房所有權證(房屋產權證)交付乙方。

三、款、證兩訖後,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產生費用由乙方解決。

四、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無權再滋擾對方。

五、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六、本房屋出售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口説無憑,立字為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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