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發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市 _____ 夏泉煤礦承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夏泉煤礦《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範圍
二、承包期限:____年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為600萬元每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 元(大寫: 萬元整)的承包金,其餘承包金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 元的承包金期滿後第二個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的承包金別 元(大寫: 萬元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前將場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並積極配合協調有助於乙方進場之相關工作。
3.甲方保證場所無任何遺留問題,包括公路使用、產生的地質災害等所有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負責提供保證乙方正常經營需要的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並交於乙方保管使用。同時定期做好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年審等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2.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3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承包金。如因拖欠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等嚴重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且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並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乙方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6.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夏泉煤礦轉讓給第三方生產經營。
8.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9.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生產經營,不得做有損於甲方聲譽和形象的事。
10.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衞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1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税費、各類管理費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2.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各方不得中途違約解除合同,但允許各方本着公平公正,誠信為本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協議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效。
六、印章的保管、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的印章,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超範圍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後果以及因此產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免責條款:
1.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3.乙方因經營不擅導致嚴重虧損無法繼續本合同內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4.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如逾期超過 十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
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場所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未經雙方共同協商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共同發展的原則,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作方式
礦井在礦井基建完畢後,由乙方成立項目部對礦井的安全、生產、技術進行整體管理,費用按噸煤單價計算。甲方負責礦井煤炭銷售、地方關係協調、對乙方監管。乙方對配套的職工辦公、生活、居住等設施進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乙方成立項目部文件提交甲方一份。
二、職責範圍
乙方組織生產,負責以下內容:井下原煤開採所涉及的掘進、回採的材料費;運輸、通風、供電、排水、壓風、井上選矸等系統的維修費、配件耗材費;甲方提供設備以外的'機械使用費;採面安撤費;巷道維修費;電費;排矸費;通風設施費;辦公費;儀器儀表校驗費;設備檢測費;培訓費;保險費;招待費;乙方所轄範圍內職工工資。
三、噸煤單價
其中包括安全費元/噸,該款由甲方從月度結算款中扣留,預防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待安全費扣夠萬元時不再扣留。如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合同終止後兩個月內甲方全部返還乙方。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合同到期後兩個月內返還扣除處理事故費用所剩金額給乙方,不足 1
部分乙方補交。
四、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開始時間為合同到期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五、計量、結算與付款
1、每月26日產量驗收。
2、工作面測量採高辦法:在工作面人行道,每十米為一個點測量採高,採高為測量點的平均值。
3、當工作面採高發生變化,乙方及時彙報甲方監管人員組織測定,作為計算產量依據。
4、按雙方確認的產量進行結算,各煤層根據對應的產量和單價進行計算。
5、驗收後次月20日前全額支付乙方結算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監督,有權實行採掘、安全、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源等監督管理,及時糾正乙方在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保存礦井應有的證照、批文和圖紙、技術資料等與生產有關的資料。向乙方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3)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結算款。
(5)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職工宿舍、食堂、澡堂(更-衣箱)、調度會議室、區隊會議室、生產庫房。
(6)有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7)有權對乙方所轄範圍人員進行備案審查權利,對不符合用工要 2
求的人員,乙方負責處理。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甲方提供的礦井的設備、設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由於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維護不到位或人為損害的必須賠償,並給予適當處罰。
(2)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和後勤輔助人員。
(3)嚴格按照煤礦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規定作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上級部門、駐礦監管人員、集團公司日常檢查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5)有合法獲取結算款的權利。
(6)承擔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7)施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施工作業計劃、圖紙填繪等由乙方及時報送甲方審核。
(8)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9)有按照井田設計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的義務;
(11)對於甲方提供的生活條件和設施,乙方正常使用,
(12)乙方必須按時發放員工的工資,不得拖欠。
(13)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乙方職工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當發生爭議時雙方通過合法渠道解決。
(14)有依約自主施工及組織生產的權利。
(15)經甲方審查備案後,有自主組織、調配人力資源的權利;乙方有獨立的生產安排、資金支配、經濟分配、人事安排的權力。
(19)礦燈、自救器、勞保用品、瓦檢儀、測繪儀器由乙方負責。
七、監督管理
(一)安全監管
1、嚴格按照煤礦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規定作業。
2、乙方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
3、如果由於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危及安全生產時,必須進行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質量監管
1、乙方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體系,專人負責,嚴格按相關規定要求施工。
2、乙方對工程的隱蔽部分必須通知甲方監管人員,經檢查認可後方可繼續進行。
3、工程質量達到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爭取達到優良,月度工程質量驗收若達不到合格,乙方必須對不合格工程進行全部返工處理,如不按時返工,按規定進行處罰。
4、礦井正常生產期間,甲方每月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乙方必須達到山西省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爭取達到一級。月度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不到二級,必須按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一次性罰款十萬元。
5、乙方嚴格執行設計部門提供的圖紙或甲方批准的圖紙施工,不得隨意更改支護形式。根據實際情況,需調整支護形式時,雙方協商處理。
(三)資源監管
乙方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和月度生產計劃報甲方,按照甲方調整後作業計劃組織生產。
(四)設備監管
1、乙方要愛護設備、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如為乙方原因造成設備、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賠償或維修。
2、乙方要對設備按規定進行維護、檢查,出現異常要及時通知甲方監管人員。由於乙方維護檢修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施工設備、材料
1、工程施工所用設備、材料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火工品由甲方統一購買,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所購設備、材料必須具備相關資質證明,出廠合格證及質檢證件,電氣設備入井要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不符合入井條件的設備、材料不能入井。
3、甲方監管人員有權對乙方所購設備、材料質量進行檢驗,對不合格的材料或設備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十、安全責任
1、安全方面為乙方全權負責,一切安全事故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均由乙方負責處理,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影響較大,扣除風險抵押金,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安全管理目標:杜絕(消滅)重傷以上事故,輕傷事故全年控制在5人以下。輕傷超過指標每1人罰2萬元,重傷每1人罰5萬元,在月度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變更及解除:
如遇下列情況,雙方可協商解除或變更合同:
2、被依法徵用和收回。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等。
4、資源枯竭或煤礦無開採價值;
5、被依法關閉。
十二、違約責任: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故終止合同;
(2)未盡到合同義務並給對方造成損失;
(3)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
十三、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中出現的糾紛,應本着求同存異的原則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一致時,由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本合同簽訂地為山西離石。
十四、附則:
1、乙方資質的加章複印件做為合同的附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15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