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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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承包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縣 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執行董事。 乙方 縣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 溝、小 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縣 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縣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發展良種按短週期工業原料林,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馬虎嶺的荒山,發包給乙方經營,四界是:東至濕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馬;北至鬆王。此林地面積由甲乙雙方用廣西壯族自治區測繪局繪製的1: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計算為準。雙方都要在圖上簽名蓋章確認。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須是甲方合法擁有使用權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間,是人民政府原發給甲方的山界林權證中的使用權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荒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權證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經營使用權。

第三條:承包期限為叁拾年。即從20xx年08月10日至20xx年08月09日止。

第四條:承包荒地共計4015畝,承包金每畝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計301125元。

第五條: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地必須權屬明確,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內因荒地權屬、界限出現糾紛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甲方要加強對當地羣眾進行法律教育,共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如發現有害乙方的合法權益者,甲方要協助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不協助處理,對甲方處損失的50%罰款。

第七條: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權實行獨立自主合法經營和建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證甲方轉讓費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荒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合作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將有關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備案。

第八條: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條款,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經調查核實後,可據實際情況減、免乙方當年的承包金或在條件允許之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九條:甲方若在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須按乙方已支付給甲方承包金總額和乙方投入資金總額的五倍罰金賠償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若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接收或處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資產,並收回荒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半年,除如數追回欠款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產設施,或者重新發包。

第十二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造林基地內某荒地,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荒地的各項補償手續。以儘快取得徵用補償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設施,林木補償費及該荒地承包期內的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獲得國

家下撥用於該片土地發展生產的支家物資,甲方不得侵佔、剋扣。

第十三條:荒山承包合同期滿,荒山如數交還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屬物由乙方半年內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則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處長承包期,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繼續轉讓,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四條: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轉讓使用權之荒地的山界林權證書附圖複印件及地形圖。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打手摸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的秣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鎮林管站和鎮司法所各執壹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村民委員會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過決定對進行承包,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荒山概況:

1、位置:

2、面積:_____

第二章承包期限:_____年,自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承包費及交納方式:

1、承包費為每年按20900斤小麥折算支付。20___—20___年每年按25000元,以後按當年11月30日當地麪粉廠小麥收購價格折算承包費;簽訂合同時先支付20___—20___年兩年承包費50000元,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先交款後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章土地的撥付:

1、甲方交付具體林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文件,並應於具體林地上實地樹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包期限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山林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具體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協商解決。規劃公益林地,不能轉讓。

第五章承包權

1、甲方保證所發包的土地使用權四至及土地使用權屬等無糾紛,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權屬不清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幫助協調處理。

2、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權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內建設永久性建築,不得采礦。

4、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成果權

1、乙方在承包林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在其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其他經營成果上設有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但不得以承包範圍內土地所有權設定上述抵押、質押。

第七章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益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內如甲方須採伐該片林場內林木、進行採石、取土、修墳等活動,應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並且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若甲方從事上述活動與乙方的正常經營存在衝突時,甲方應當先行與乙方進行協商,且應當在經過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上述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若進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活動,應當視為甲方違約,此時乙方享有解除權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上述活動所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6)甲方擁有該地塊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單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權,乙方不得破壞。

(7)乙方負責打深水井一眼,優先供給村民用水,整理規劃建設村到山頂道路,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調關係,確保道路暢通。

(8)在合同期內,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電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乙方因打井、架電、鋪設水電線路需佔用甲方土地時,甲方應予以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9)林地防火由乙方為主,甲方配合,雙方管控,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乙方在該處土地上只許從事農業種植、養殖項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5)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林地承包費,逾期30日不繳納承包費用視為乙方違約。

(6)合同期內乙方自主經營,有權對荒山進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時乙方應當按照政策法律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盜等措施。

(7)乙方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經乙方許可後方可進入。

(8)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9)國家因環境保護、公共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林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善後事宜。

第八章特別約定

1、在承包期內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策變動、國家徵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對該處地塊上投資的項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補償除外)的賠償歸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未繼續承包,乙方在承包範圍內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設施、電路、樹、圍牆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滿前之日起30日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權利,合同期滿之日30日內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權益及乙方所投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承包範圍內的所有資產和權益進行處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處理,承包範圍內的地上附着物及資產,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約定12年總承包費用的2倍作為違約金同時支付同期超佔期間的承包費。

第九章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按相關條款執行外,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該處違約金為懲罰性違約金),並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該處經濟損失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期間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十章附則

1、本協議簽署後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附件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2、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3、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到提交訴訟解決。

5、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_____批准後,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 龍裏 縣 羊場 鎮 翠微 村 甲擺勺 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 甲擺金山 為界,南面 二組責任土 為界,西面 蛤蟆關馬路 為界,北面 馬野山 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叁拾年,從貳零壹壹年月日,至貳零肆壹年月日止。

三、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羣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羣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山林的管理,並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頂頭鋪山界: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為20年,即從20xx年3月1日到20xx年2月29日;

2、承包費用為叁仟壹佰貳拾元整(¥:3120元),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佈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為雷達財、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後,20 年3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 年3月1日

甲方____縣______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__,執行董事。

乙方____縣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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