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實用9篇

來源:文萃谷 1.13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房屋合同實用9篇

房屋合同 篇1

委託人(甲方):身份證號:

被委託人(乙方):***市***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為實現***國際輕商貿城統一管理、統一招商的經營目標,甲乙雙方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營業用房及商務套房(以下簡稱房屋)的出租招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委託乙方以甲方名義出租甲方所有的、位於***市**區***號****商貿城內房屋:

1、營業用房:**號,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產權證編號(或購房合同編號);

2、商務套房:**,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產權證編號(或購房合同編號)。

第二條代理出租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辦理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房屋的出租、經營管理等一切事項。

第三條房屋代理出租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體出租日期以乙方與承租方(經營商户)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日期為準。

第四條租金

1、營業用房:**號,每月租金數額為**元人民幣;

2、商務套房:**號,每月租金數額為**元人民幣。

第五條房屋代理出租服務費用收取和租金交付

1、代理出租期限內,房屋出租成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乙方向甲方收取一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代理出租服務費,在第一次支付租金時扣除。房屋出租成功後乙方在次月15號前(節假日順延)一次性用銀行匯款方式支付給甲方房屋租金,租金一年支付一次。

2、租金匯入農行卡號:***.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在代理出租期間,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收益條款扣除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免租及乙方應收取的代理出租服務費用後收取租金。

2、乙方權利

①在代理出租期間,乙方可以根據天津國際輕工商貿城(中國北方五金城)整體規劃,確定、調整該房屋的自然格局、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採取多種形式使用房屋;

②乙方僅為甲方代理房屋出租,甲方租金收益計算以房屋實際出租行為為依據,乙方不負責支付甲方房屋空置時期的租金;

③在代理出租期間,乙方可與第三方簽訂使用出租房屋的各種合同。在本協議期限屆滿時,甲方如繼續委託他人出租其所有的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甲方義務

①甲方應依法為出租房屋所得交納税費以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②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得再向第三方出租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房屋;

③在代理出租期間,甲方可以轉讓其所有出租房屋的產權,轉讓後,甲方在本協議的`一切義務隨之轉讓與受讓方;

④甲方保證已經獲得其產權共有人的同意而簽訂本協議。在代理出租期間,甲方的產權共有人對本協議提出任何異議,均由甲方負責處理。本協議繼續履行,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甲方的產權共有人提出異議而影響依法對房屋經營管理或第三人對房屋的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義務

①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對出租房屋應積極進行招商出租活動,儘快使房屋成功出租。

②在代理出租期間,乙方在出租及經營管理房屋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的糾紛(除甲方原因造成外),由乙方承擔處理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協議變更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出租房屋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有代理協議同時廢止。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簽章)

代表人(簽字):

現住址:地址:

聯繫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傳真:郵政編碼:

招商中心: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資質等級: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審核乙方的裝修資質後,簽訂本裝修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工程概況:

2、工程名稱地點承包範圍承包方式承包內容

3、工期

4、工程質量標準:

5、工程造價: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________日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9、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造成損失的,應支付合同總價的5%為違約金。;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為違約金;

5)、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6)、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為違約金;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1、其他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2)、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_____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_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3)、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_分。

12、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直拉簽訂,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房屋合同 篇3

協議書

甲方 (委託人):

乙方 (中介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就房屋出租中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恪守執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並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傢俱商場 ;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第二條、委託期限

承租人與甲方實際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證明;等真實的身份資格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

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 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口;支票口 。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

第八條轉委託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廣州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基本情況一覽表

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

產權證號(其他權屬證明):

建築面積:

該樓房總層數:

户型:樓房為

月租金標準:

使用面積:

本套房屋層數:

朝向: 室——廳——衞,平房為一;大致租期

裝修情況:無裝修口、一般裝修口、精裝修口

房屋合同 篇4

一、當事人

1、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

傳真:

通訊住址:

2、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產權人:

房產證書(或購買房屋合同編號)

房屋座落: 號樓 層 號

身份證號: 郵編:

住址 :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二、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如下房屋委託經營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三、委託經營房屋的基本狀況

1、房屋座落在山外山莊 座 號;

2、房屋面積: 平米;

3、傢俱及設備包括:山外山莊完工交給業主時的狀況甲方給客房統一配備牀上用品、一次性用品(按照星級標準配備);有線電視、寬帶、專用電話等開通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需交納物業管理費,合同租賃期限為6個月。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房屋所有權為乙方所有,甲方對其房屋享有使用和經營權。

2、乙方委託甲方對其房屋進行經營管理,乙方不得干涉。

3、甲方要根據本合同使用房屋,不得利用其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4、甲方按最大限度維護房屋狀況,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5、其它的權利與義務的約定:如發生房屋產權抵押、出售等影響房屋權屬性質變更的事情,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且不能造成對本合同履行的任何影響。

七、相關費用的`約定

1、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須交納物業管理費。

2、在委託經營期間經營所用水費、電費,有甲方擔負。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乙雙方負責各自在經營過程中應繳納國家有關規定的各種税費。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雙方應進行協商變更,如一方解除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如甲方的原因致使房屋傢俱設備受到損壞應進行維修,不能維修的應進行換新或按價賠償。

九、本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將房屋及傢俱、設備返還給乙方,房屋要保持完好,傢俱、設備無損壞,如損壞、丟失應按折舊價格進行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十、風險的約定(免責條款)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疾情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不可預防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或暫停經營,造成的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解除合同:

1、合同約定的日期屆滿;

2、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無法履行;

3、由於一方的違約,使另一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乙方因產權糾紛或被查封、凍結等影響正常經營的;(乙方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合同日期未滿,一方要求解約的;(需向另一方進行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到期可續簽

十四、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如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進行協商,協商無果可進行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受委託房(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_的住房出租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日止,租期為_____年。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根據市場行情,甲方有權調整下一年該房屋租金數目。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先支付________年租金和_______元押金給甲方,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剩餘租金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全部結清。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設施的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維修賠償。

租賃期間,如因乙方原因發生被盜、火災,屋內漏水,對甲方及周圍鄰居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網費、燃氣費。

甲方只負責取暖費、物業費。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作為押金。如乙方對房屋內家電、傢俱及房屋其他設施造成損壞,甲方有權扣留押金作為補償,超出押金範圍的部分乙方另行補齊。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乙方繼續租賃;

2、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甲方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3、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

4、乙方如不續租,應在房屋租賃到期前________個月告知甲方,如不提前告知甲方將扣留乙方押金。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________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一)房屋內有如下物品

家電:________電視機___台(________元);美的電冰箱________台(________元);________洗衣機____台(________元),有線電視機頂盒___個(________元),無線路由器___個(________元);

傢俱:牀鋪___個;鞋櫃___個,液化氣鋼瓶___個,單頭爐具___個。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____________度;(2)電錶現為:____________度。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 。 乙方(受讓方): 。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位於 房屋及車庫轉讓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 該宗房屋位於 ,共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車庫。

二、房款及支付 該宗房屋及車庫共計作價 元,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轉讓款 元,餘款 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

三、標的的交付 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付轉讓標的。

四、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全部的所有權,。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____日需承擔房屋總價款1%的違約金。

3、乙方應擔依照合同約定交付購房款,每逾期____日承擔房屋總價款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房屋價款20%的違約金。

4、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為任何租賃、擔保、買賣等損害該房屋所有權的行為。

5、在房屋交付之後,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項過户手續,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鑑於税費等考慮,於合同簽訂後________年內,辦理房屋過户手續,在接到乙方過户要求後,甲方予以配合。

6、所有權轉移後,該房屋上的`一切權益全部歸乙方享有(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如果該處房屋因改造需要拆遷,因拆遷而產生的所有補償款及權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7、在房屋交付前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等)由甲方承擔, 與乙方無關。房屋交付之後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關勞務提供及其他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第二條:承包範圍

一、範圍內

所有建築物:(拆除範圍詳見附圖)

二、拆遷上訴所列房屋至地坪,拆除至室外地坪為±0

第三條:工程工期

一、進場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總工期為 月,工程進程按甲方所動遷騰房情況,騰空一間拆除一間,為使拆除工程順利進行,甲方需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交付乙方總拆除建築物 %,兩個月內交付乙方總拆除建築物的 %,剩餘需拆除的建築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合同價款、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一、方向甲方支付 元/㎡。

二、合同簽訂 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首期拆除工程費 萬元。

三、當工程進行到 %,剩餘需拆除的建築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方工作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擬拆除房屋的斷水、斷電、斷氣、斷通訊等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協調工作。

3、保證擬拆除房屋建、構築物的完整性。

4、負責對拆遷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

5、負責對拆除完畢的地塊進行驗收。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按時進入拆遷現場,保證工期的順利完成。

2、負責對本協議所列拆除範圍內所有建築物及附屬物的拆除、清運、清掃等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行政處罰等一切責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編制拆除環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現場堅持文明施工,對出入施工現場的道路及時安排人員清掃,回收材料的堆碼應有嚴格的區域,嚴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若甲方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施工場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完成拆除仍任務,則按每延期一天罰款5000元/天。

第七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二、進場前應對機械、人員進行投保。保險費用在報價會考慮,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應遵守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一切責任。最新房屋拆遷合同範本最新房屋拆遷合同範本。

三、發生重大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的有關要求處理。

四、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專業人員配合。

第八條: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該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發包方: 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XX市八面通鎮温馨家園小 區住宅樓北樓下水管道維修工程承包給乙方,具體事宜如下:

一、工程範圍:甲方小區住宅樓北樓污水管道維修。

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要求:乙方負責甲方小區北樓住宅樓 1—5 單元所有 壞損污水管道的維修,保證各單元污水總管道與院內過水井通暢; 疏通院內屬於北樓的各過水井,保證過水井之間通暢;排除北樓 地溝內淤堵的污物,維修地溝內壞損並影響排污的管道。乙方負 責溝渠開挖,購買工程所有材料,保證材料質量,工程完工後所 有開挖地面回填完整。

四、以上工程總計價款 8000 元,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由甲 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五、工程總工期 2 天,從 20xx 年 10 月 7 日至 20xx 年 10 月 8 日,乙方須保證按期完工。

六、其他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間須文明施工,設臵安全 設施,因施工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1 七、工程質量保修期 1 年,保修期間因工程質量原因造成的 排污管道塌陷、堵塞等問題,乙方負責無條件免費維修。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房屋合同 篇8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適用違約金的情形較多,如購房人遲延付款、開發商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產證等,本文就審判實踐中由此所引發的違約金問題進行如下分析:

一、違約金的性質:

《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等法律規定已確定違約金具有補償和懲罰的雙重性質,但以賠償守約方的損失為主要功能,而非嚴厲懲罰違約方。

二、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問題:

一般而言,衡量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是否“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可以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是否超過造成損失的30%為標準;但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雖未超過造成損失的30%,但仍遠高於實際損失,我國現行法律對此並未明確規定一個比例或標準,法院通常會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以及雙方舉證的情況,決定是否對已經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調整。

三、違約金過高的主張方式:

由於支付違約金是違約方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對數額過高的違約金條款,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進行調整;當事人可以通過反訴的方式提出,也可以通過抗辯的方式主張,對於當事人未提出調整違約金請求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動援引合同法的規定干預合同的明確約定。

四、法院對違約金過高的調整:

目前法院一般在調整違約金過高時,為保證實質公平往往不會簡單採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為基準,綜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當事人的過錯、預期利益、當事人締約地位強弱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綜合權衡。

房屋合同 篇9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屋買賣合同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公平的原則就甲方集資建房 權利義務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 甲乙雙方商定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

三、 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 該房屋應有一切權利和義務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出賣的房屋如因政府規劃行為需拆遷,所得相關賠償的一切 權利自合同生效日起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同等約束力,應 嚴格履行。其權利、義務轉移時間追及於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的集資建房協議之時。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 償損失, 支付對方違約費用人民幣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元整。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八、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法院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延伸閲讀

一、小產權房屋能夠自由買賣?

嚴格來説,小產權房包括:已購公房,鄉產房和使用權房。根據這些房屋性質的不同,在房產轉讓時也會區別對待。“已購公房”,購房人只要補齊土地出讓金,也就是購買房款的1%,就可以等同為商品房上市出售。“鄉產權”,歸農村集體所有,產權關係很難改變,很難過渡為完全產權,否則將會動搖國家的土地制度。而對於“使用權”房來説,上市出售則會有一線希望,因為,國家也在一直提倡並做着改革試點的努力。

二、有哪些注意事項?

第一,根據北京市建委發出購房風險提示指出,“使用權”、“鄉產權”、“小產權”的房屋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

第二,像小產權中的“鄉產房”、“村產房”等並沒有國家的產權證書,只有鄉政府或村委會給的產權證,不能像大產權的房子一樣抵押、流轉。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或拆遷,購房人的利益將很難保證。雙方簽署的購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正式購房合同,如果房產出現糾紛,缺少法律支持。

第三,購買鄉產權那樣的小產權房無法辦理貸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這樣無形中會加大購房人的資金壓力,增加購房風險。

筆者認為小產權房合同的效力不應簡單一刀切似得認定為有效或無效,應分情況認定。

三、小產權房向城鎮居民轉讓的合同效力

目前該種情況,在實踐中普遍的認定為合同無效。而在理論上,國內較多的學者對合同的效力持肯定態度。筆者持合同無效論,主要基於以下幾個理由:

(一)違反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根據這一規定得知,轉讓的房產必須是依法登記且具有完整權屬證書的。而小產權房是建立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之上,其存在註定不能取得完整產權,根本無法進行登記領取權屬證書。

(二)違反我國房地一體主義

我國《物權法》第146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附着於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處分。該條規定的主要是指國有建設用地流轉原則,它表明房地產所有權轉讓之時,房產之上的土地所有權也隨房一起轉讓,該原則的實行,避免了我國房產交易市場出現混亂局面,維護了房產市場的穩定。對於這一原則對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同樣適用。而小產權房恰恰違反了這一原則,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故小產權房流轉中城鎮居民根本無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權,使得房地分離,較易產生糾紛。

四、小產權房向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的合同效力

針對這一情形,實踐中多數判定為合同無效,但筆者認為合同應認定為有效,主要基於以下理由:

(一)基於公平正義原則

國家將一部分土地劃分歸為集體所有,是為了保障農民最基本的生存及生活居住權,體現了國家對弱勢羣體的保護傾向。但與此同時,這也恰恰是限制了農民應享有的同城鎮居民一樣的權利,“農民與城鎮居民”,對稱謂及身份的區別本身就是違反公平的體現,為了農民的身份,他們無法享受房屋及土地所帶來的升值利益,他們與國家一樣擁有土地,但無法同國家一樣買賣土地,獲取收益,從另一層面上講他們不是被保護着,而是被禁錮在了這片土地上。

(二)維護農民合法收益權

基於我國現有規定及我國國情,允許小產權房在市場隨意流轉勢必將造成我國房產市場的混亂,引發各方利益矛盾衝突。但完全限制小產權房的流轉則是對公平原則的違反,農民對土地可以佔有、使用,因無處分權而無法像城鎮居民一樣獲得房屋升值所帶來的利益,在目前我國現實情況之下雖不能立即實現同城市房地產一樣的大市場,但筆者認為可以嘗試在各集體經濟組織之間開拓一個獨立的小市場,允許各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房屋進行自由流轉,使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能收穫房產所帶來的利益。

五、房屋合同無效後的.利益平衡

由於小產權房的交易不在少數,其中涉及多方之間的利益,易引發多種矛盾。因此,在解決小產權房的問題中,平衡好各方之間的利益則顯得尤為重要。

(一)責任比例的確定

實踐中多數情況下是因房價的不斷增長使得賣方反悔而向法院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小產權房交易之時必然是雙方合意的結果,但賣方因利益驅使,違反當初協議,這是對誠實信用原則的違背,但是否能因賣方對誠實信用的違背而判定賣方承擔主要責任呢?筆者認為這是不妥的。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時,雙方都明知這一行為在我國存在違法情況,即都存在過錯,雙方過錯大小應相同,不能因為房價的大幅增長而讓賣方承擔更重的過錯責任,因此,筆者認為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雙方仍是承擔相同的過錯責任。

(二)實際操作

既然雙方是同等責任,合同無效後,首先考慮的應是恢復原狀,即房款返還,房屋歸還。如果買房人使用房屋期間對房屋進行了修葺或裝修等,可以按照添附的原理處理,賣房人取得利益,應補償買房人因此支付的費用。當然,若買房人在居住期間對房屋造成一定的損害,也應對賣方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對於房價的上漲,在房屋合同簽訂之時是雙方都不可預見的,房價是市場經濟作用的結果,雙方對此均無需承擔過錯責任。因此,合同無效引起的房屋返還,其中的房屋升值利益應當然的歸房屋所有人所有,即賣方所有。作為房屋的買方,明知小產權房先天不足而選擇購買,承擔房屋返還的風險應是其可以預見到的,當然,其因買房失去的一部分存款利息筆者認為是可以向賣方主張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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