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轉讓合同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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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承包轉讓合同14篇

承包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轉讓合同如下: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林____鎮新井村朝陽莊自然村林地共計50畝有償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為: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_畝數以林業部門測量為準。

3、乙方與丙方負責對該林地進行植樹,甲方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楊樹苗。

4、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元,一次性給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5、甲方負責與村方協調辦理林權證及林地的年限為________年,林業權屬證應辦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共同擔負。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開發,甲方應按此地塊按三分之一進行分配補償款。

7、丙方與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塊與甲方產生的承包費用為各自承擔一半,分別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屬乙方與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與丙方共同經營、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為各按總投入和收益的50%經行分配。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確實解決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張桂秋户將自家各下承包四類荒地一節,永久性一次出售給甲方,張鴻生名下公司,用於建設冷庫項目。具體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點、面積: 此地塊位於大麗路95裏樁處,四至: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面積連埂子: 總計一點七畝。

二、價格: 價格按國土局徵地價: 每畝28000。00元/畝結算: 計1。7畝: 總計合計價格肆萬柒仟陸佰元(¥: 47600。00元)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付給乙方柒仟陸佰元(¥: 7600。00元)其餘肆萬元_________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平等互願情況下達成協議,如其中某一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將按本金的五倍賠付給另一方。

合同簽字後生效: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違約將負法律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村公所存底一份。

甲方: 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九天玄女文化生態旅遊區的順利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卧龍鎮青山村娘娘洞周邊山地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山地面積、座落地點及四周邊界

1、甲方將卧龍鎮青山村娘娘洞周邊山地全部承包給乙方(含山地、林地、荒地、坡地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附《1:100000承包山地紅線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

(2)甲乙同意將合同範圍內的自留山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資產及自留山的轉讓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於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並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准,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並協調與當地的關係,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範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並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採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10、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山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山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5、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7、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8、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9、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10、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間,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承包期間,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並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由鎮政府存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_畝地轉讓給乙方。並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

東至_為界,西至_為界,

南至_為界,北至_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_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_計算,共計_元整,作為徵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後,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並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佔用該地塊時,由於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徵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於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5

[縣簡稱]土讓字第[年份]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 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範本二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村村民小組同意,本着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土地轉讓期30年,甲方共出讓土地經營權1、4畝,出讓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農曆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區域內,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滿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恢復;

三、承包期滿後,如果乙方需要再繼續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當年土地流轉的市場價格調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繼續承包。

四、在承包期內,如果乙方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乙方在付清當年承包金後可隨時撤出;

五、假如遇到國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徵用承包區域內的土地,土地徵用補償費以及原有未採伐的林木補償費歸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後修建的設施及種植的植物補償費都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區域內的任何東西,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方可進入採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6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xx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並已經依法取得廈門 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於經營國家法律准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着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於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於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並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並於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於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徵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僱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徵收或徵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乾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蓋章)

乙方:xx公司

(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承包轉讓合同 篇7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地方經濟和企業共同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推動下,乙方決定以可裏村委會為核心區域投資開發集低產林改造、種養殖經營、生態農業及生態旅遊等於一體的森林資源綜合開發項目。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願將其集體山林、已分到各農户山林(商品林)聯合整體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林地

(宗地一):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轉讓給乙方,坐落: 勤豐 (鎮) 可裏 村委會 組,名稱(小地名): ,面積________畝,林權證號: ,宗地編號: 。

宗地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轉讓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山林轉讓期60 年,轉讓費260元/畝,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10日內按甲方實際轉讓畝數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轉讓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轉讓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後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辦理林權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

(三)在乙方開發項目啟動時,甲方享有勞務輸出優先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可以優先考慮安排甲方的勞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協調工作,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當的權益,要負責乙方用水、用電、通訊和交通等項目建設的相關協調工作。但乙方不能佔用甲方現有的水和設施取用水,乙方根據項目規劃逐年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應積極支持當地公益事業和地方經濟發展。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抵押林地及相關開發項目,但要按合同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山林轉讓費。

(五)在山林轉讓期內,乙方允許甲方在轉讓山林區域內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對造成對乙方山林的毀壞,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在轉讓期內,凡屬於國家政策規定補給甲方林地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到的項目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項目建設需徵佔用林地,甲方必須協調和支持,並協助乙方辦理徵佔用的相關手續;乙方投資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項目開發中的補償、補助屬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護林防火期限外,可適量在雙方指定的期間、區域進行自用燒柴砍伐(間砍),房屋修補所用木材,但不準進行商品性採伐和銷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的範圍內開荒、採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乙方允許甲方村民採摘乙方受讓林地範圍內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產經營,項目建設確定的區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進行民間埋葬活動,但不允許在乙方開發區內進行埋葬活動

(九)如乙方開發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資,所佔用土地由甲方無償提供。

(十)在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經營權,在合同約定範圍內自主經營管理、自主開發山林,自主開展項目建設和營運的各項活動。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開展項目建設,開發山林中不得損害村民利益。

(十二)轉讓期間,、甲方有責任對山林進行管護及森林防火工作,項目建設由乙方自主投資,享有因此帶來的全部利益,並承擔相應法律性、政策性和經濟性風險。

(十三)轉讓期間,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在轉讓期間由於較大矛盾和糾紛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資產處置權;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場價格補償乙方;由於國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償權。

(十四)轉讓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轉讓續期的優先權。山林續期的價格、範圍等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不能續期,乙方要將已開發利用的山林地(已徵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後歸還甲方。

(十五)為了實現林地的統一開發,甲方剩餘的山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乙方開發需要徵佔這部分山林地時,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後,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大面積採伐等)。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合同簽訂後,甲方不轉讓此山林給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兩倍賠償乙方。

2.甲方在乙方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受讓本合同約定的山林,所交轉讓費不退,全部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林地轉讓的憑證,與林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報政府機關批准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提請楚雄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方所在村委會、鎮林業站、鎮政府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籤於

承包轉讓合同 篇8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為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範圍。

第二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並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轉讓承包土地位於_____,編號為_____,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四條:乙方與土地所有者另行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年限。

第五條:土地用途:生產經營、種植業。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進行轉讓;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將轉讓價泄露給第三方;

4.將所承包土地及土地上一切附屬物(房屋、水井、果樹、農作物等)及林權證、按合同約定時間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

5.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及林權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轉讓價格和繳付轉讓金;

2.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訊、電力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七條:轉讓金及支付

1、甲方所承包土地轉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日內,支付轉讓金的50%,即________萬元;其餘50%,即________萬元在__年__月__日前付清,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2%繳納滯納金。

3、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交付轉讓或毀約,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 則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地點:

甲 方: (手印)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乙方在全面瞭解甲方的經營狀況、運作模式等基礎上,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服從甲方統一品牌、統一公司形象、統一運作模式、統一價格結算、統一服務標準等有關規定,申請作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經營範圍及特別約定

1、甲方授權乙方在派件(操作區域明細見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區域經營業務,業務經營範圍不得超過甲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變更、新增經營場所以及在甲方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均需及時(最遲兩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從事業務,乙方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第二條合同變更、終止和續簽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止。

2、本合同簽署後按規定或約定時間內乙方須將風險保證金、首次物資費匯入甲方指定賬號,如違反則視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執行期間,如乙方提出終止或變更,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繼續保障操作,最長不超過30天。甲方確定乙方停止操作後,在30天內與乙方清理完畢所有的賬務。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費用,自停止貨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數額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4、雙方終止合同並解決完所有爭議後,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費用後將剩餘的保證金、於30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乙方。

第三條相關費用及支付

1、乙方在簽訂合同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作為加盟費,以確保乙方獲得該區域範圍的百世匯通快遞業務的經營權。

2、乙方在簽訂合同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規範經營,維護百世匯通快遞的聲譽,如果出現丟件,損壞件,不及時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訴的,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或從遺失風險押金中扣除。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在開展門到門服務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百世匯通快遞的形象、聲譽,切實保障雙方的利益,嚴格保守商業祕密。

2、甲方對乙方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指導、提供相關資料,配合指導使用相關軟件、系統等;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規定、考核要求和服務規範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統一管理與義務指導,並承諾無條件實施約定服務區域內的派送(詳見附件),及時、高效完成甲方賦予的任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與理由加以拒絕或延遲派送義務。

4、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百世匯通快遞相關操作規定和百世匯通總部的網絡管理規定,乙方將已派送貨物簽單全部返還甲方;甲方對乙方的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單承攬的業務,必須通過甲方承運,不得通過其它快遞公司或貨運代理承運;除到付運費和代收貨款外,送貨方不得向收貨人收取任何費用。

6、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甲方認為乙方確有過錯,甲方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直接從遺失風險押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職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者存在其僱員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償。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9、乙方的經營風險、法律責任和所加盟經營區域的業務開發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有關或相關連帶責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結算條款

1、代收款與其它費用分別結算。乙方將當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時存到網銀賬户,最晚不到超過次日12: 00,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時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項目明細。

2、到付款、派送費、保險費、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與乙方結算一次,結算週期為1-31日。

3、結算業務時,如發生價格糾紛、服務質量糾紛、服務事故等情況,責任雙方已協商一致的應在本月結算完畢。如果糾紛、事故未能解決或雙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見則相關問題件的費用結算順延至糾紛、事故解決後再行結算,最遲不超過結算期滿後1個月,不得影響其它正常件的結算。

4、乙方購買甲方工作單、物料、裝備時,應先將款存入甲方網銀賬户,甲方確認到款後再行發貨。

第六條經營權的轉讓

1、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基於彼此信任而簽訂,除乙方違規操作或者條件發生變化不再適合作為百世匯通快遞加盟成員,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將乙方經營區域的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因投資發生變化、人員結構變動、經營不善等原因需要轉讓經營權的,得提前30日向甲方申報,待甲方審定後方可辦理手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將風險保證金、網絡結算預付款等費用支付給甲方以及簽約後7日內仍不能運作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證金的50%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運單,每丟失一份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元/單的違約金,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已派送貨物乙方不能按規定返回簽收單的,乙方承擔50元/單的違約金,造成甲方無法收款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能按照規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將根據200元/天的標準進行處罰。超過2天未返款的,甲方暫停合作;超過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保證金不予返還。

4、因派送方責任造成貨物延誤、丟失或破損的,嚴格按照《百世匯通網絡管理手冊》的相關規定確定責任及賠償,責任方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按照裁定的應賠付總額賠償給受損方,延期賠償的,每遲延一天支付給損失金額1%的滯納金,超過15天沒有賠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八條風險轉移

貨物交接後,由接收方對貨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於: 破損、丟失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過程中公示的各項管理規定和發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補充,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附加,所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以下是雙方簽字蓋章處,無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承包轉讓合同 篇10

為了發展經濟,增加集體和羣眾的經濟效益,把村集體水澆地150畝出租給(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村民吳志國、丁仙君)種西瓜,達成協議如下:

1、承包期限:從20___年10月30日至20___年10月30日止(壹年整)。

2、甲方土地150畝,以每畝400元出租給乙方種西瓜,20___年10月30日進入時全部付清土地承包費60000元(陸萬元整)。

3、甲方小河口村必須在10月30日前處理好一切土地問題交乙方管理。

4、甲方抽水泵站現有抽水設備一套抽水管道從抽水泵至平頭水澆地全段交乙方看管,並自行抽水,甲方不負責任。

5、從村小組到平頭一段照明電線交乙方看管使用,如有被盜,乙方自行跟新。

6、抽水費用為農用電費,最終以電力公司出具電力發票為準。

7、甲方在乙方的承包面積內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種植管理。

8、乙方在承包期間內國家徵佔用該土地,地面上西瓜損失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

9、乙方在甲方土地承包期間必須按甲方當地的政府政策做好計劃生育和護林防火工作。

10、現甲方小河口村小組平頭現有住房20間,烤房35間交乙方看管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1、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11

轉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自願的原則,甲方將坐落在後塢村躍進畈茶地租賃權轉讓給柯_。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地址:

筏頭鄉後塢村計廟塢躍進畈茶地。

二、租賃期限:

劉__在________年向後塢村經濟合作社租賃的躍進畈茶地,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________年。現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該土地租賃權轉讓給柯_。

三、租金:

劉__與後塢村租賃協議,由劉__履行,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租金由甲方付給後塢村經濟合作社,與乙方無涉。乙方柯_在本協議生效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劉__土地租賃租金伍萬元。其茶地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協議期滿後,由柯_與筏頭鄉後塢村協商簽訂續租協議,後塢村經濟合作社與劉__租賃協議同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簽字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電話:電話:

見證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____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社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願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發包方提供的土地。為明確土地承包關係,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為耕地和園地,共___塊,面積___畝。其中:田___塊,共___畝;土___塊,共___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___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徵用土地時,青苗補償費歸土地耕種者享有,土地徵用補償費的其餘部分歸發包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使用。

(二)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三)承包方流轉承包地和因分户拆分承包地時,如果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發包方有權拒絕批准並制止實施。

(四)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融資,必須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將承包地流轉給第三方的,流轉合同書應予註明發包方的本項權利。

(五)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⑴承包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發包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⑵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減少等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執行區、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國家徵用承包地時,合理分配安置補償費,幫助承包方獲取青苗補償。

(五)集體建設佔用承包地時,發包方要按承包方實際青苗損失給予合理賠償。對發包方被佔用的承包地,發包方要用其他土地補足。無法補足的,按現行土地租金水平和剩餘承包年限折算成現金一次性給予補償。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有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自行決定流轉方式,取得流轉收入。

(三)承包方如果不願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四)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的形式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社農户,必須經發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流轉合同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發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⑴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⑵承包方全部農業人口遷入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並取得承包地;

⑶承包方所有的農業人口死亡;

⑷國家徵用全部承包地;

⑸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佔用全部承包地;

⑹其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發包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九、合同變更

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徵佔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十、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一、糾紛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求村(居)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調解不成的,向____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本合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鑑證,從鑑證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鑑證機構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13

甲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99.9%轉讓給的乙方,轉讓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

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轉讓費為人民幣 元, (大寫: );

轉讓費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轉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2. 甲方將股份99.9%轉讓給乙方,(甲方0.1%乙方99.9%)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對轉讓地塊的使用權、收益權、流轉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4.甲方經營期間的所有債務與糾紛在轉讓之日起跟乙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負責處理所有債務與糾紛。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費,每日按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日按轉讓費的 ‰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後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 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轉讓合同 篇14

甲方:___ 身份證號:_____

乙方:___ 身份證號: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其甲方將自己承包項目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本合同達成的前提條件

1、東烏雞村經濟合作社與甲方苗玉林(已於20__年6月病故)於20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合同》(該合同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一)合法有效;

2、東烏雞村經濟合作社與許玉榮(苗玉林)的妻子於20__年_月_日簽訂的《合同》(該合同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二)合法有效。

二、項目名稱和內容

1、項目名稱:_____

2、項目內容:

(1)土地:位於__市__區北小營鎮東烏雞村原東烏雞鞋廠。四至情況:東至道邊,西至五吉農場院邊,南至烏雞中街道邊,北至五吉機務隊道邊。南北長45米,東西寬60米。

(2)建築:房屋17間,院牆210米(實際庫房肆間,棚拾叁間,院牆140米)。

三、轉讓方式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權包括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的所有權一次性有償轉讓給乙方。

四、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轉讓價款:人民幣貳拾貳萬叁仟元整(223000元)。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一次性支付。

五、項目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以東烏雞村經濟合作社同苗玉林於20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合同》規定期限為依據,以本合同簽訂日期20__年__月__日為起始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

(1)具有將本項目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的完全權利。

(2)保證轉讓給乙方的項目(包括項目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權和地上建築)權屬關係明晰無誤,沒有包括質押在內的其它影響乙方利益問題的存在。

(3)甲方負責處理解決好西南角發電房的問題。

(4)同意受到乙方所付款項的同時,將項目所屬土地及地上建築轉讓給乙方,並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5)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需甲方協助解決的一些未盡事宜,甲方要積極配合,全力幫助。

2、乙方

(1)按本合同的約定如期將全額轉讓費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符合國家法侓規定的前提下合法經營。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此合同生效。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負責賠償未違約方得一切損失。

八、合同解除

承包經營期滿甲、乙雙方合同解除。如果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甲方應主動將承包經營權優先讓給乙方。

九、不可抗力

因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以及在承包期內,如遇鎮級以上政府徵用本合同項目的土地,本合同自行終止。但徵用土地給予的相應經濟補償,應由乙方全部獲得,與甲方無關。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

家庭其他成員簽字:_____

乙方:_____

中保人簽字: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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