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諮詢服務合同四篇

來源:文萃谷 1.58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諮詢服務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諮詢服務合同四篇

諮詢服務合同 篇1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

關於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義務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程諮詢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為期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交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交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的內容應包括附件中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寫。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個日曆日(包括個旅途日和個週末日),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義務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的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總金額的75%計美元,在乙方所派專家到達北京後,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份;

(2)商業發票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的2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過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科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在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國,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4、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協議應繼續執行。

(十)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地震、內亂、封鎖、政變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經雙方協商後本協議可以暫停履行。如乙方專家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回國的,甲方應負擔回國旅費。

(十一)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中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單位。

(十二)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中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2

諮詢服務合同編號:

受讓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 話:傳 真:

讓與方(乙方) : ,男,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地:

電 話:傳 真:

鑑於乙方是A、B、C設計和製作技術祕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祕密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使用;鑑於甲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祕密且願意支付給乙方技術祕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諮詢服務合同法》有關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諮詢服務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 技術祕密名稱:A、B、C三項產品的設計和製作技術使用權。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種化學儀器的樣品、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和使用説明書等有關內容。保證提供的技術和資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產技術未進入公有領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第1.2 條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5 日內向乙方發出通知,乙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5 日內予以説明、補充或更換。

1.4 乙方享有該三種儀器的技術成果權,儀器各種説明書上落款的技術成果權人應為乙方。

第二條 技術培訓

2.1 甲方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生效後,應作好技術培訓的準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諮詢服務合同生效後應向甲方提供生產技術和質檢技術培訓及諮詢服務,培訓時間為15 天。以便甲方實施乙方轉讓的技術祕密達到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2.3 從甲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時起,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技術諮詢,直至試製出符合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甲方在實施技術祕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2.4 甲方承擔培訓人員在培訓、諮詢期間內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若培訓需要延期,則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訓結束後的生產途中需要諮詢和指導,則另交付每小時40 元。

第三條費用和酬金

3.1 入門費:甲方須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入門費10000 元(大寫:壹萬元正)。

3.2 提成費:從本諮詢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內,甲方每銷售一件分子間隙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3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物質導電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6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水電解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8 元。

3.3 甲方保證每年最低銷售分子間隙器、物質導電器、水電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條標準的70% 收取提成費。

3.4 甲方應於簽訂諮詢服務合同之日起的第6 個月的最後一日,交付最低標準的提成費的40% ,餘額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後的第12 個月最後一天具實結算,但結算件數不得低於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最低生產件數。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第2 至5 年的費用支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保密義務

4.1 甲方同意在本諮詢服務合同有效期內及諮詢服務合同期滿後十年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祕密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祕密及有關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採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4.2 如果甲方發生泄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泄密的範圍和程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3 如果上述技術祕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5.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諮詢服務合同產品性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

5.2 在諮詢服務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5.3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

5.4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清專利。

5.5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5.6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5.7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六條 違約責任和獎勵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術錯誤造成產品的質量不合格,這些不合格的產品,乙方不能享受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術要求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仍應當向乙方支付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經營風險,則按決策風險自負認定,已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不予返還,未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仍應交付。

6.3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費的1 %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乙方有權解除諮詢服務合同,甲方並應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合同總金額費的30 %的違約金。

6.4 甲方違反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7.1 本諮詢服務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2 若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約定

8.1 本諮詢服務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祕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祕密使用權轉讓諮詢服務合同不影響乙方與其他方訂立有關諮詢服務合同。

8.2 本諮詢服務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8.3 本諮詢服務合同一式二份,諮詢服務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諮詢服務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3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xxx大酒店工程委託乙方xx公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的範圍及技術要求:

1、範圍:

(1)土建二次結構工程

(2)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3)室外裝飾裝修工程

(4)水、暖、電、通風、空調設備安裝工程

(5)維修工程

(6)附屬工程(園林綠化、市政、景觀等)

2、技術要求: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

3、負責施工單位對甲方的結算工作,不負責與紀檢委的結算工作。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安裝工程圖紙按比例出圖);(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鑑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繫、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

7、不得收取各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禮金。

四、合同實施期限:

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2‰(不含税)計取諮詢服務費,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順延,增加2萬元/月(不含税)的諮詢服務費。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的諮詢服務費,餘款於__年__月__日前結清。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並由甲方結算對一併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受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共同發展的原則簽訂本翻譯服務合同,其條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翻譯服務,及時向乙方提交清晰、易於辨認的待譯資料,提出明確要求,並對乙方的翻譯質量進行監督。

二、乙方按時完成翻譯任務(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向甲方提供已翻譯好的打印件及電子文件各一份。具體交稿日期由雙方商定。對於加急稿件,交稿期限由雙方臨時商議。

三、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必須嚴格保密,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四、翻譯工作量統計:電子譯稿:按電腦統計的中文版字符數計算(中文版d中“不計空格的字符數”);打印譯稿:按中文原稿行數215;列數統計計算(行215;列)。

五、乙方按優惠價格向甲方收取翻譯費用:英XX為_________元千字符(_________字以上)。

六、乙方可以在翻譯開始前為甲方預估翻譯費,甲方付款時則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給乙方翻譯費用(工作量統計方法見本合同第四條)。

七、乙方承諾,交稿後,對翻譯稿進行必要修改,不另行收取費用。

八、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譯稿的當日按實際費用先支付乙方翻譯總費用的50%,餘款應在交稿後的____日內付清,如第____日餘款還未付清,則甲方每延誤一天需要向乙方交納翻譯總費用_________‰的滯納金。

九、乙方應當保證譯文的翻譯質量和翻譯服務達到行業公允的水平,如對譯文的翻譯水平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或者直接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 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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