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買賣合同範文七篇

來源:文萃谷 1.77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買賣合同範文七篇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購買甲方商品:

第二條質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由甲乙雙方選擇一種標準,在括號內打√)。

第三條驗收方法:乙方足額付給甲方貨款,甲方按第一條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_________%償付乙方違約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雙倍償還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項處理。

(1)申請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2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製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塗料標明貨號、毛重、淨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並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D.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議付銀行3 4 3 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1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隻,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並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並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隻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繫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隻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後,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隻不能於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隻到達裝運口岸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並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隻裝運。載貨船隻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90天內,根據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雙方以合同法為依據,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手機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概況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重量:

5、顏色:

6、數量:

7、單價:

8、總價: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行業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

三、包裝

1、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

2、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3、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四、合同履行

1、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

5、接貨單位:

6、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繫,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7、價款支付:

合同簽訂時,甲方先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待乙方交付手機時,等甲方驗收完畢後支付剩餘價款。

五、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試驗人員:

六、產品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________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接受的,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的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4)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八、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_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完成交貨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5、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根據《合同法》第142條的規定,我國的風險負擔制度以交付主義為一般原則,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風險隨着標的交付二轉移,這一點,與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的立法以及國際條約基本一致。由於標的物的風險隨着標的物的交付而轉移,因此交付時間的確定對於風險負擔制度來説就顯得十分重要。交付分為兩種,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對於標的物的現實交付的風險轉移學術界並沒有太大的異議,但對於簡易交付、佔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觀念交付是否也能導致風險轉移,學者們存在很大分歧。另一方面,由於不動產的物權變動我國採取的是登記生效主義,存在着佔有轉移與所有權轉移相分離的情況,因此有學者認為在不動產買賣中,交付主義只適用於不動產先交付後登記的情形,而不適用於先登記後交付的情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後即使還沒有交付,買受人也應承擔不動產損毀滅失的風險。

  一、“交付”是否僅僅限於現實交付

交付就是由出賣人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給買受人佔有,即佔有的轉移。交付一般分為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所謂的現實交付,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給買受人,使得標的物出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佔有標的物。所謂的觀念交付又可以分為指示交付、簡易交付和佔有改定這三種交付方式。在現實交付的情形下,由於買受人取得了標的物的實際處分權和控制權,也就取得了使用、收益標的物等現實利益,此時由買方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符合風險與利益相一致的原則。現實交付的本質特徵就在於讓受讓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直接處分權,並進而取得對標的物的用益權,這也是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的理論基礎,因此,交付主義中的“交付“應當是就現實交付而言。而對於其他交付形態,是否也可以適用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理論,是否產生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我國《合同法》都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有必要一一討論。

所謂的簡易交付,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佔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則視為交付完成。《合同法》第140條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己為買受人佔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物權法》第25條亦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以上兩條是《合同法》關於簡易交付的規定。在簡易交付中,由於買方已經基於某種法律關係實際佔有了標的物,例如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所以出賣人無需再交付標的物使得買受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現實佔有。買賣合同的訂立,只是改變了買方佔有標的物的權力基礎,即買賣合同訂立後,買受人不再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而是基於買賣關係佔有標的物,此時,買方的身份也由他主佔有變為自主佔有。因此,簡易交付與現實交付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其依然可以發生標的物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只是此時的交付時間變成了買賣合同的生效時間,而不是買方基於其他法律關係實際佔有標的物時間。

所謂指示交付,是指在第三人佔有標的物時,出賣人將向第三人請求返還的 權利讓與買受人,以代替標的物的實際交付,我國《物權法》第26條規定了指示交付的情形:“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在指示交付中,雖然買受人並沒有取得標的物的實際佔有,但是由於指示交付已經移轉了標的物的所有權,也就意味着買受人取得了對標的物的間接佔有,可以隨時提取標的物,使標的物處於自己實際支配下,也可以請求第三人採取措施加強對標的物的保護,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賣方將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方後,就喪失了對標的物的實際控制權,也無法對標的物進行使用收益,因此,按照利益説和管領説,此時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是合理的。但是,指示交付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即買賣雙方約定雖然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受人,但在一定期限內出賣人保留對標的物的用益權,例如繼續由出賣人向第三人收取租金等,依據“利益之所在,風險之所在“的市場原則,此時標的物的風險並不隨着指示交付而轉移。

所謂佔有改定,指的是買賣合同中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於買受人,但標的物仍然由出賣人實際佔有、買受人取得的是間接佔有。見我國《物權法》第 27 條的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在這種情況下以買賣合同生效的時間即為交付的時間,例如買方將標的物出售給買方之後,又基於保管合同或租賃合同繼續佔有或使用標的物。在佔有改定的情形,“雙方約定出讓人繼續佔有標的物,觀念上可視為發生了標的物從出讓人到受讓人再從受讓人到出讓人的兩次交付,實際上先後發生了買賣與保管或租賃兩類合同關係,此時對這兩類合同應分別適用各自的風險負擔規則。”

  二、“交付”是否適用於不動產買賣

在動產買賣中,由於一般情形下交付即移轉標的物所有權,因此風險負擔制度採取交付主義還是所有權主義並沒有實質的區別。但是對於不動產買賣而言,由於所有權不是隨交付時移轉,而是從完成過户登記手續時移轉,而且實踐中不動產的交付與登記一般不是同時發生的,存在標的物已交付但未進行所有權變更登記,或者所有權已變更登記但尚未交付兩種情形,此時採取所有權主義還是交付主義分配風險負擔至關重要。筆者認為,不管是動產買賣,還是不動產買賣,都統一適用交付移轉風險原則,而不論標的物所有權是否已移轉,亦即不動產買賣中,無論是先交付後移轉所有權,還是先移轉所有權後交付,風險均自不動產交付時起移轉於買受人。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簽訂地點: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於年月日在青島傢俱市場區

號購買甲方以下商品:

傢俱名稱貨號規格質材顏色單位單價數量金額

合計金額:萬仟佰拾元(¥:)

第二條:三包有效期一年,詳見號文。

第三條:定貨時,收取貨款總額%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並由

甲方開具發票,同時向乙方提交產品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保修卡等單證。

第六條:送貨時間:年月日點

地址:

第七條: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產品説明書、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項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經辦人: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買賣合同 篇6

賣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承擔相應的責任義務。

(一)車牌號 ;廠牌型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上户日期 。

(二)轉讓價格:(大寫) ;(小寫)¥ 元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 乙方先付甲方車款(大寫) 餘款(大寫) ;待 乙方將餘款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保證車輛是合法車輛,不存在產權糾紛,及其它任何經濟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2)甲方承諾車輛交付前(及合同簽訂前)車輛及其駕駛員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有如實説明車輛狀況的義務。

(4)甲方有協助乙方過户的義務。過户費由( )方承擔。

(五)乙方的責任義務:

(1)簽訂合同前乙方應認真對車輛外觀及功能狀況、數據進行檢查和確認,合同一經簽訂均視為乙方對上述情況予以認定或確定,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2)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未辦理完過户手續之前(即過户期間)車輛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均由乙方負責(此款為雙方特別約定)。接車後,由乙方引發的所有經濟糾紛均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合同車輛證件手續包括 □ 行駛證 □ 機動車登記證 □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 養路費 □ 道橋費 □ 營運證 □ 車輛保險 。

(七)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八)合同糾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公平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買方:(下稱甲方)

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傳真:

電話:____________電子郵箱:

賣方:(下稱乙方)

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傳真:

電話:____________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

受權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

受權代表:(簽字)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地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