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承包合同範文彙編10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甲方(發包方):順德市鎮泡沫加工廠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協商,甲方將順德市鎮泡沫加工廠承包給乙方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簽定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將權屬於甲方的泡沫加工廠承包給乙方自產自銷經營。承包期內,一切經營資金由乙方自籌;一切開支包括廠房租金、水、電費、税收費、衞生管理費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概不負責。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一年,從20xx年8月日起至20xx年8月日止。合同期滿後,如甲乙雙方願意,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
三、承包費用
承包費用為100000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年。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繳交承包款8300元,尾數在最後一個月結清;第一次繳交承包款時間為20xx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繳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總額的1收取滯納金;超過20日未繳交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安全責任
乙方應為工廠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合同期內,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五、違約責任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向甲方交納30000元保證金。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30000元。
六、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簽字後,此合同不受市場行情等任何因素影響,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場等),則按違約處理。
2、甲方將原購買的其他廠的廢泡沫(包括蜆華、福星、等)移交給乙方購買,但乙方不得自行與廠家重新洽談價格或簽訂合同,如有價格等因素變動,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前去與廠家處理解決,否則按乙方違約處理。
3、甲方以前購買的廠貨廢泡沫,如受價格變動和其它因素的影響,導致一些廠貨不能再繼續購買的,甲方不負責任,不減少承包費。
4、乙方在經營期間,所有新找到的廢泡沫貨源和購買的廢泡沫廠貨,在合同期滿後,必須連同以前的廢泡沫廠貨全部移交給甲方購買,並且乙方二年內不得在甲方工廠周圍方圓30公里範圍內開設廢泡沫加工廠。
5、甲方負責提供一台泡沫拉絲機給乙方使用,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其它物品由甲乙雙方在接交時簽訂清單,合同期滿後乙方按清單將物品交給甲方,遺失或損壞的物品按價賠償。
6、合同期內,如因現廠房不能繼續租用或政府有關部門干涉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生產的情況下,由甲方負責協調有關關係或另外租廠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廠租標準支付廠房租金;因搬廠房造成停工期間按270元/日扣減承包費。如甲方不能協調好關係,無法讓乙方繼續開工,則雙方按終止合同處理並進行結算,此種情況不按違約處理。
7、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須在甲方工廠所在地即順德地區提出訴訟。
8、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順德市鎮泡沫加工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簽定日期: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2甲方: 黃莊國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高辦學質量,解決當地幼兒教育的問題,使學校的幼教工作開展得更有特色,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辦學的原則、目的
1.堅持社會主義教育方針。
2.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探索新的幼兒教育模式和方法。
3.提高幼兒園的辦學質量,辦成一所高質量的幼兒園。
二、承包內容
1.承包時間:從__ 年_____月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承包金額:乙方每學期向甲方交納承包費_______元.
3.付款時間:從________年_____月開始交納,每學期承包費在每學期開學 日交付出。
4.付款方式:現金交付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時收取承包費,並有權對幼兒園工作進行監督;
(2)幼兒園現有資產屬甲方所有,承包期由甲方增加的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由乙方增加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
(3)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及時將幼兒園所有資產清點交給乙方使用;合同期滿原數歸還。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每學期開學 ( )日前上繳承包費
(2)、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動原有建築結構,如確實需要改動原有建築結構及用途的,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不得私下轉讓給他人承包。
(3)合同生效後,乙方對幼兒園享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隨意干涉;
(4)乙方承包期間財務獨立,甲方無權干涉;
(5)在承包期內幼兒園所有資產歸乙方全權使用。承包前需核定幼兒園的所有資產。
(6)乙方必須依法辦學;
(7)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障學生安全,若因幼兒園工作主觀上的的原因造成幼兒傷亡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經濟、民事及安全責任
承包期間,乙方應獨立承擔幼兒園的經濟、民事及安全責任,甲方只行使檢查監督的權利。
五、在承包期內,如因情勢變更,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以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在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內,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元。
3.在承包期內,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履行期滿,若甲方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3發 包 單 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或個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
一、 工程名稱:前書院1#、13#、幼兒園會所
二、 工程地點:書院街以北,景西路以東
三、 工程內容:邊坡支護
四、 工程承包範圍:噴錨邊坡支護,其中包含人工修邊,搭拆施工腳手架、定位、鑽孔、安放錨杆、灌漿、安放泄水管、製作、鋪設、綁紮、焊接鋼筋網片,噴射混凝土護坡、機械設備進出場等所有工作內容。
五、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有一切機械設備、小型工具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水、電、施工場地等。住宿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 結算方式:合同工程價(結算價)執行《二000年山西省建築工程預算定額》、《二OOO年山西省裝飾工程預算定額》、《二OOO年山西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相關費用定額,取費按照二000年山西省費用定額丙類企業計取,總價下調10%作為工程合同價(結算價)。人工費調整依據[20xx]115號文件。材料差價按晉城市建築經濟管理站發佈的工程造價信息結算辦法進行找差。人工、鋼材、水泥以當月發票為準材差部分不做下調(參考公司市場調查價格)。
七、 噴漿厚度按100mm計算,乙方不準偷工減料,如發現一次處罰50m2。
八、 質量標準:乙方所施工的項目必須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標準。
九、 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的60%付進度款,工程完工後,經驗收達到合格要求後,辦理相關結算手續,15日內付總額的90%。剩餘10%款額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地下室結構完成並回填後7天內付清餘額。
十、 質量要求:
1. 乙方施工的所有分項工程都必須達到施工規範要求及甲方的交書中的有關規定。
2.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按正確程序及甲方管理人員交待的程序施工,不得偷工減料減少其中的施工程序。若發現乙方有人偷工減少程序,甲方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數額的罰款(500~1000元),甚至清退乙方,不予結算。
3. 乙方不得浪費材料。乙方先提供材料計劃表。甲方審定後執行。乙方超出範圍損耗的材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
4. 乙方質量達不到施工規範標準,必須無條件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若情節嚴重甲方將清退乙方,不予結算。
5. 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及甲方的交底書中的規定施工,確保安全,萬無一失。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應及時報告,處理完後才進行施工。
十一、 進度要求:
1.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乙雙方商定的進度計劃,積極安排施工,確保施工進度。
2. 乙方每天必須有足夠數量的人力、物力來保證施工進度,不得以種種理由拖延工期,同時不得讓工作面閒置。每拖延一天罰款500元。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要對乙方進行處罰或者馬上清退乙方出場,另行組織施工班組施工,同時不予結算乙方完成的工程量。
4. 因乙方原因,影響整體施工進度,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每拖延一天罰款500元。
十二、 安全規定:
1. 乙方每個施工人員工作時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盲目作業、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2. 乙方承包人(班長)應對自己的工人有安全教育和安全監督的義務,督促自己的工作遵守安全規則,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包人對現場質量,安全事故負安全責任。
3. 乙方承包人不得違章指揮自己的工作冒險作業、違章作業,否則要承擔全部責任。
4. 乙方每個施工員都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
① 上班必須戴好安全帽,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上班,嚴禁高空往下拋擲物料,高空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帶。
② 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隨時要注意基礎槽基基口上的鋼筋網,蓋板不得挪動或拿走。
③ 在施工現場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及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集中精神,堅守崗位。
④ 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工作,不得亂動機械設備或電氣設備、開關箱、閘刀、漏電開關等。
⑤ 嚴禁酒後上班,上班時嚴禁喝酒,嚴禁在工地上生火。
⑥ 使用提升機時,要注意安全。
⑦ 嚴禁拆除任何安全設施、消防設施。
5. 凡違反安全規定的,發現每人處罰款10~200元,在進度款中扣除,屢教不改者,清退出場,不予結算該人的工資。若造成他人傷亡的,該人要負完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 凡是由於乙方人員不聽從指揮或違章冒險作業而造成的安全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三、 管理規定:
1. 乙方必須至少有一名現場管理人員對質量、安全、進度負責。
2. 乙方進場後,工人必須在甲方指定的宿舍居住,不得留宿外人,不準帶婦女、小孩進入工地,不得在宿舍裏生火,亂接電線、用電爐等,工人宿舍每天要安排人員打掃衞生。
3. 乙方工人要遵守甲方的治安制度,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賭博等,若出現上述情況,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甚至清退出場。
4. 乙方工人不得在場內隨地大小便,違者每人處罰貳佰元,並將場內大便全部清理乾淨。
5. 乙方在甲方規定的食堂進餐,不得自己生火做飯,費用自理。
6. 工地消防設施,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拿走,違者罰款伍拾元。
7. 乙方工人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管理、安排、指揮、調配,嚴格按照甲方管理人員交待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
8. 乙方要愛護甲方財產,損壞東西要賠償。
9. 乙方施工時要節約材料,不得浪費,否則要處以罰款。
10. 若因乙方原因,乙方中途退場,甲方不予結算。
11. 乙方負責自己施工的分項工程成品保護。
十四、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籤補充協議,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存檔。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乙方退場或結算後自行失效,乙方被清退出場後本協議同樣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東至__。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六條^獎懲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承包合同 篇5税務籌劃對於企業而言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既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税收法規,又要為企業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作為EPC工程總承包方在進行税務籌劃時,可以採取如下幾種方式。
一、合理簽訂合同,提供支持文件
(一)合理分解設計、採購和安裝合同額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在從事EPC工程總承包時,由於合同區分為設計、材料設備和建築安裝,不可避免地遇到混合銷售的情形。
相關税法規定,納税人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方式開展經營活動時,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税應税勞務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務,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對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增值税應税勞務取得的收入增收增值税,提供建築業務收入徵收營業税:第一,具備建設行政部門批准的建築業施工(安裝)資質;第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單獨註明建築業勞務價款。凡不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對納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增收增值税,不徵收營業税。
針對上述規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如果長期從事EPC總承包項目,應辦理相關建築業施工(安裝)資質。這也是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在實務工作中容易忽視的一個問題。在此基礎上,針對設計、材料設備和建築安裝分別適用營業税或增值税中5%、17%和3%税率的不同情況,在同甲方簽訂總包合同時,企業原則上應將合同額向適用低税率的設計和建築安裝部分傾斜。但是,在採購固定資產的增值税能夠抵扣的情況下,客户也希望適用增值税税率的設備採購部分價格儘量提高,以便享受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抵扣。這需要企業同甲方友好協商,儘量達成一致並區分不同項目簽訂合同。為便於理解,舉例如下:
[例1]20xx年初,甲公司與某鋼鐵公司簽訂了一台連鑄機的總承包合同,合同總額為2 000萬元。其中,設計部分為100萬元,設備部分為1 800萬元,建築安裝部分為100萬元。假設甲公司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項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維護建設税適用税率為7%,教育費附加適用税率為3%。為簡化計算,暫不考慮其他相關税費。另外假設該項目當年全部完工並辦理了相關結算手續c甲公司外購材料設備成本為1 300萬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開具的合法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在此合同條款下.甲公司應承擔的相關税費計算如下,稱之為方案一:
1應交增值税
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1 800÷1.17×17%:261.54萬元
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1 300×17%:221.00萬元
實際應交增值税= 261.54 - 221.00= 40 54萬元
2應交營業税
(1)設計部分應交營業税= 100×5%:5.00萬元
(2)建築安裝部分應交營業税=100×3%:3.00萬元
實際應交營業税= 5.00+3.00:8.00萬元
3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1)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40.54+8)×7%:3.40萬元
(2)應交教育費附加=(40.54 +8)×3%:1.46萬元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3.40+ 1.46:4.86萬元
方案一中,甲公司應承擔的税費合計為53.40( 40.54 +8+4.86)萬元。
假設甲公司通過與客户協商,合同條款變更為設計部分為200萬元,設備部分為1 600萬元,建築安裝部分為20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則甲公司承擔税負測算如下,稱之為方案二:
1應交增值税
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1600÷1.17×17%:232.48萬元
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1 300×17%= 221.00萬元(注:增值税進項金額不變的原因是外購材料設備金額是相對不變的)
實際應交增值税= 232.48 - 221.00= 11.48萬元
2應交營業税
(1)設計部分應交營業税=200×5%:10.00萬元
(2)建築安裝部分應交營業税=200 x 3%;6.00萬元
實際應交營業税= 10.00+6.00= 16.00萬元
3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1)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11.48+ 16)×7%:1.92萬元
(2)應交教育費附加=(11.48+ 16)x 3%:0.82萬元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1.92+ 0.82:2.74萬元
方案二中,甲公司應承擔的税費合計為30.22(11.48+ 16+2.74)萬元。方案二較方案一而言,少承擔税費23.18( 53.40 -30.22)萬元。
由此可見,在外購材料設備總額一定的情況下,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通過減少總承包合同中材料設備部分合同額,可以達到節税的目的。
(二)簽訂建築安裝分包合同
營業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納税人通過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税應税勞務的同時,將建築業勞務分包或者轉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對其銷售的貨物和提供的增值税應税勞務徵收增值税;同時,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單位和個人,應扣繳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建築業務勞務收入的營業税。
在實際工作中,EPC總承包商可能將部分建築安裝工程予以分包或轉包,在繳納營業税時,僅按工程項目的全部建築安裝工程款扣除分包或轉包後的餘額作為營業額。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自己的營業税及其附加税費。舉例如下:
[例2]乙公司20xx年度承建一鋼廠連鑄機生產線,其中建築安裝部分合同價款為300萬元。乙公司將其中部分土建安裝部分分包給某工程公司.假設該鋼廠當地適用城市維護建設税税率為7%,教育費附加為3%,暫不考慮其他税費。該工程於當年全部完工並辦理相關結算手續。則乙公司實際承擔的税費計算如下: 1營業税=( 300 - 200)×3%=3萬元
2城市維護建設税以及教育費附加=3×(7%+3%)=0.3萬元。該項業務合計承擔相關税費3.3萬元。
如果乙公司未分包,則實際承擔税費為:300×3%×(1+7%+3%):9.9萬元。與上述分包後相比,多承擔税費6.6(9.9 -3.3)萬元。
二、利用技術開發,享受加計扣除
企業所得税法規定,對於研究開發費,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另外,對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研究開發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基於此,EPC總承包企業可以單獨或者聯合客户針對工程項目中重點難點技術進行立項和開發。舉例如下:
[例3]丙公司中標一鋼廠連鑄機生產線,鑑於在工程中需要攻克漏鋼預報的一項高新技術,丙公司向當地科技管理部門立項並獲得批准,預算費用為200萬元。20xx年度,丙公司為該研究開發項目投入150萬元。假設丙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適用所得税税率為15%。那麼,20xx年度丙公司因此項業務可享受的所得税優惠金額為:150×50%×15%= 11.25萬元
三、進行技術轉讓,享受税收優惠
企業所得税法規定: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税;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另外,國家税務總局於20xx年4月24日頒佈了《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税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税函[ 20xx ]212號),該文件詳細規定了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税優惠的技術轉讓應符合的五項條件和技術轉讓所得的計算方法以及如何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減免税備案。
由於EPC總承包項目中,設計往往佔有一定比例的金額。故此,對於符合國家鼓勵發展的技術,企業可以採取轉讓技術的方式與甲方簽訂獨立的合同,並將此金額從項目總合同中予以扣除,以此達到享受所得税優惠的目的。為便於理解,舉例如下:
[例4]20xx年度,丁公司累計向客户轉讓技術所得800萬元,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相關成本和税費200萬元。同時,丁公司分別向其所在地省科學技術廳和主管地方税務局辦理了相關認定手續和備案手續。假設丁公司適用所得税税率為25%。20xx年4月,丁公司辦理20xx年度所得税彙算清繳時,實際應繳納所得税金額計算如下:
1.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一技術轉讓成本一相關税費= 800 - 200= 600萬元
2.實際繳納所得税金額=( 600 - 500)×50%x 25%=12.5萬元
如果丁公司並未辦理相關技術轉讓所得的手續,將800萬元全部計入當期合同收入,其他條件不變,為簡化計算,暫不考慮其他因素,則該事項應交企業所得税為( 800 - 200)X25%= 150萬元,兩者相差137.50( 150 - 12.5)萬元。
四、合理確認收入,節約資金成本
建造承包商對工程項目的會計核算由《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規範。對於合同收入的確認,基本原則是:(1)對於建造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2)對於建造合同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應區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第一,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金額確認:第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合同費用,不確認合同收入。企業在確認合同收入時,應同時確認相關的税費及附加。
在税法徵收管理中,對於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的認定,針對營業税明確如下: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動力及其他物資,不含預收工程價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合同未明確付款日期的,為納税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對於預收工程價款,其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為工程開工後,主管税務機關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按月確定的納税義務發生時間。針對增值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明確如下: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賬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由此可知,為了避免企業因提前確認收入而承擔相應的現金流出,企業可以在商務合同中規定除了部分預收賬款外,其他工程款根據完工進度進行結算並予以收取,以此保證會計計量和税務計徵的一致性,儘量推遲納税義務發生時間。需要説明的是,該方法僅能調節某個會計期間的應繳税金,當工程項目完工時,會計計量的應繳税金和實際應繳税金必將趨於一致。
五、計提安全生產費用,降低企業税負
20xx年6月,財政部印發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其中第三條對高危行業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如何進行會計處理作了明確規定。在企業提取時,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計入“專項儲備”科目。企業實際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屬於費用性支出的,直接衝減專項儲備。屬於資本化支出的,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衝減專項儲備,並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後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在企業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中,並未就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能否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予以明確。在實務工作中,我們僅根據税法原理來推斷。《企業所得税法》涉及到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條款主要是第八條,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税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對《企業所得税法》
第八條的規定進行了詳細説明,着重強調了企業實際發生且與企業生產產品及提供勞務等日常經營性活動相關的支出才予扣除。且在第四十五條對專項資金做出了專門規定,指出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由此可見,對於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既不屬於扣除範圍內的專項資金,也不屬於與企業生產直接相關的、合理的支出。只有在且有實際使用安全生產費用時,才能予以扣除。據此,EPC總承包商在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後應足額使用或將其支付給建築安裝分包商,以避免在所得税彙算清繳過程中作納税調整。 開展税務籌劃時,需要經常關注税法及相關法規的最新變化。同時也應從企業整體利益考慮,做到統籌規劃,不可僅僅為了減輕部分税負而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還應比較税務籌劃的成本及因税務籌劃帶來的節税收益,綜合多種因素後再行實施。
承包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圍墾了一個養殖場地,所有設施一應俱全(以清單為準),現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制定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區域和麪積
承包區域位於南嘴鎮目平湖外洲,東臨赤山河溝左旭庭六九楊樹山,西至漢壽蘆葦基地,南抵袁述貴養殖基地,北靠嶽紙承包蘆葦山,水陸面積約700畝。
二、承包期限
暫定一年,從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承包。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額為陸萬元。
四、生產設施交付管理辦法
1、甲方現存有生產設施以造表登記的方式移交給乙方,所造登記表雙方簽字確認。
2、甲方造表登記的財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滿後,乙方按原物歸還給甲方。甲方財產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損壞,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但對由乙方保管
使用的資產,甲方有權監督檢查權,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經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在承包期內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經營需要所僱請的員工自行承擔費用。如第二年不願承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3、在承包期內因生產需要改造生產設施或改變圍墾設施,必須經甲方的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不予退還。
4、乙方只和甲方產生合同條款,甲方的一切債務和糾紛與乙方無關,如有問題甲方全權處理,乙方不負責任。
5、如在當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內)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政府政策的變動所給予的養殖補償所有歸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載六九楊樹木,乙方應負責管理,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7、甲方養殖基地養殖的甲魚,乙方應負責管理,嚴防偷盜,如發現偷盜甲方甲魚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違約,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賠償對方所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承包合同 篇7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或《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面積(約)平方
1.4工程承包方式(經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為準)包工、包全部材料。
1.5工程期限:天,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1.6工程質量按圖紙施工和合同約定
1.7合同總價款(人民幣)XX萬元,(大寫)XX萬元整。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三天,向乙方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一份,作為合同的附件,並無償提供給乙方施工用水、電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審批手續。
2.2負責協調施工隊伍和鄰里之間的關係。
2.3負責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及支付有關費用。
2.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並對工程的各種材料上、檢查。
2.6如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操作,放火規定,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3.2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3保護好原居住室內的各種物資。
3.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四條:工程變更
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或施工工藝,需要變更的,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的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第五條:工期約定
5.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5.2不可抗拒的各種因素。
5.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六條:工程質量
6.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質量標準進行評定。
6.2本工程應達到國家的質量評定標準。
6.3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申請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質量予以評定,認定。
第七條:材料供應
7.l裝飾材料在參照所報預算價格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共同考察確認。
7.2裝飾材料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7.3嚴禁購進不合格的,假冒偽劣產品。
第八條:安全防火
8.1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執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規範)確保施工安全。
8.2由於乙方原因,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敵和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擔損失。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晚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工期可順延,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撥款,每拖延天,按工程總價款的1%支付滯納金。
10.2由於乙方原因,每拖延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總價款1%的違約金。
10.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期內,如雙方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工程項目水、電材料(包括線盒、膠布等小件)由甲方購買,乙方負責安裝。其他均為包工包料乙方承建。
2、本項目合同簽訂前,雙方已詳細商談該項目的各種裝飾結構細節,乙方已全部明白無誤,故若有遺漏小項目不在本合同及預算表中體現的,乙方也須照合同完成遺漏之項目,並不另加收工程款。(注:項目不能超過2個,每個不能超過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8甲方: 身份證號 : TEL:
乙方: 身份證號 : TEL:
一 甲方將位於 房屋包租給乙方。
二.包租期從到 。
三.包租期租金為
四.付款方式為:
五、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並公道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條件下,可以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轉租的約定
1、雙方約定,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七、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給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二天,乙方以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八、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
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補充條款系針對本合同中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清的事項訂立,本合同中與補充條款不一致的內容,以補充條款為準。
承包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縣 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10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局),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事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樹苗、__樹苗、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畝__分土地作為__苗圃,地點在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零__月,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樹苗__株,樹苗__株,__樹苗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 __樹苗__株,__樹苗__株,__樹苗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樹種__斤,__樹種__ 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以上;__樹__秧__株,__樹秧__ 株,……,樹秧長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元,第二年撥給__元,……;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__月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樹苗高不低於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釐米;__樹苗高不低於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釐米,……。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樹苗價格為__樹苗__元,__樹苗__元,__樹苗 __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驗,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分成,甲方得__%,乙方得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給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局)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__縣__鄉__村__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