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服務合同合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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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服務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服務合同合集九篇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代訂住宿。

2、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七座現代瑞風商務車,此車允許載人數為六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保證上車人數不超過此規定之人數。車輛所屬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_。甲方保證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3、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

9月29日,11點半成都雙流機場接機,經瀘定往康定;

9月30日,康定—木格措—新都橋—黑石城—雅江;

10月1日,雅江—理塘—桑堆—稻城—日瓦—亞丁;

10月2日,乙方在亞丁景區內遊玩;

10月3日,亞丁—稻城,稻城周邊景區;

10月4日,稻城—崩波寺—海子山—理塘長青春科爾寺—西俄洛鄉郭崗頂村;

10月5日,郭崗頂—雅江—塔公或新都橋;

10月6日,塔公—八美—甲居藏寨;

10月7日,甲居—日隆—都江堰—成都,7點前趕到雙流機場送機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850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自9月29日至10月7日共計9天,包車總費用為7650元人民幣。

3、雙方商定,甲方代乙方事先預訂的住宿地點為

9月29日,康定康武賓館,三間兩人標準間帶熱水淋浴,共780元;

9月30日,雅江木雅藏寨,多人藏式民居,共300元;

10月1日,亞丁景區內亞丁人社區宿營地,六張牀,共300元;

10月3日,稻城亞丁人社區,2—4人間,共300元;

10月4日,郭崗頂村民居,六張牀,共300元;

上述日期及10月2日司機的住宿自理,行程其他時間乙方包司機住宿。住宿費合計1980元。

4、包車費與住宿費總計9630元,乙方先預付定金500元,9月29日成都雙流機場出車前付8130元,餘款1000元在10月7日送返成都雙流機場下車前結清。

5、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總金額5%的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6、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7、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並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9、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故障或駕駛員原因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就近就便儘快修復或安排相應的車輛更換,費用由甲方負責。假如因此耽誤某日行程不能完成,甲方退還該日租車費用並負責乙方當天的住宿。如果乙方提出,可以雙方協商中止包車,退還剩餘的費用。

10、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乙方無需支付延誤其間的租車費用和司機食宿,雙方其他損失各自承擔,互不追究責任。雙方可協商調整行程,解決後續事宜。

11、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2、出發前甲方應為乙方購買旅遊意外保險,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與司機和車輛所在單位協商處理,並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索賠。

13、此次包車乙方提供司機的食宿。

1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傳真簽字有效。

15、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以下_________修繕協議:

第一條 修繕修理項目、數量、報酬

┌─────────┬────┬──────┬─────┐

│修繕修理項目及內容│計量單位│數量或工作量│ 報酬 │

│ │ │ ├──┬──┤

│ │ │ │單價│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定作人保證其有權對上述_________進行修繕。

第三條 承攬人保證其具修繕的資格證照,有權從事修繕的企業。

第四條 材料

┌──┬──┬──┬──┬──┬──┬──┬──┬──┬──┬──┬──┐

│材料│商標│生產│規格│計量│數量│質量│提供│交付│消耗│單價│價款│

│名稱│ │廠家│型號│單位│ │ │人 │日期│定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五條 檢驗

1、定作人檢驗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標準:_________、方法:_________、時間:_________、地點:_________

2、承攬人檢驗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標準:_________、方法:_________、時間:_________、地點:_________

第六條 修繕修理時間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條 質量要求

修繕修理項目應符合_________的規定和要求,具體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包括:_________

第八條 資料提供

1、定作人於_________時間,以_________的方式向承攬人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圖紙:_________。

2、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_____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_________日內答覆。

第九條 轉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將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

2、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3、雙方必須在得到對方書面批准後,僱傭第三方執行承攬人在本協議中的有關義務,否則,未被通知方有權單方面停止此協議的執行。

4、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第十條 保密

承攬人應當就以下方面保守祕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複製品或者技術資料。具體包括:

1、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瞭解到的與雙方有關的內容及數據或信息確認為機密。

2、雙方負責確保其僱員和受僱第三方應嚴格遵守保密義務。

3、定作人對其專有機密信息自行負責。

第十一條 中途變更的後果

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協助

1、承攬工作中定作人應對承攬人提供以下協助:_________,並滿足以下要求:_________。

2、定作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________天內履行協助義務,並可以順延履行期限。

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協助義務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監督

承攬人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監督檢驗,但定作人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承攬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條 保管義務

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攬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更換部件:

1、部件更換可能會影響_________的功能、性能,承攬人要在與定作人協商認同後進行。

2、定作人為承攬人提供的更換部件必須保證為與設備同品牌原裝部件,如有特殊情況,承攬人人需在與定作人協商認同後更換與原部件應用功能與技術指標相近的部件。

3、更換部件的費用由定作人承擔,承攬人有義務提供部件的報價,供定作人蔘考確認,報價中的部件價格不得高於設備的生產商在_________市授權的維修(服務)中心提供的部件價格。定作人可以在經承攬人書面確認的第三家(設備供應商或直接代理商)處購買部件。

4、承攬人未經定作人同意不應自行更換或僱傭未經定作人書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換或拆卸部件。

第十六條 交付

修繕修理項目完工後,交付時間: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十七條 驗收

1、雙方約定由_________來進行本次修繕的驗收工作,並向其支付規定報酬_________元。該部分費用由定作人來負擔。

2、修繕修理項目檢驗標準依據_________,具體驗收時間為:_________

第十八條 修繕費用

本次修繕的費用為_________元,定作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攬人預付材料款(大寫)_________元,在本次修繕結束並經驗收合格後_________日內將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十九條 結算方式

報酬與材料費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第二十條 保修

設備修復後,對於該設備的同一故障,承攬人提供_________個月的保修。

但下列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他人擅自拆裝或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壞;

2、使用假冒或偽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損傷;

3、因天災、人災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損壞;

4、因未經承攬人同意或僱傭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損壞。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如果發生下列情況,各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協議。

1、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雙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未經定作人同意而私自更換部件。

3、更換部件時,未經定作人同意私自更換非原裝品牌/或假冒偽劣的部件產品,承攬人退還定作人所付的部件費用,並免費更換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設備損壞,承攬人要按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4、未經承攬人同意而拖欠承攬人貨款。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定作人:

1、定作人保證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定作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承攬人:

1、承攬人保證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攬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二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人(蓋章):_________ 承攬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3

託運方:(以下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將貨物(名稱) (詳見出貨單) ;尺寸: (詳見出貨單) ;重量: (詳見出貨單) ;件數:(詳見貨出單);工期:雙方約定的起始日期;工作內容:包括貨物在廠區的拖拉移位、吊裝上車、運輸押運、貨物卸車、拖拉移位、設備就位等工作(包括設備及人員的安全工作)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承運方應按託運方指定地點提貨和接收貨物,並按託運人指定的交貨地點交付託運貨物。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承運方應按託運方指定的日期接收貨物,並按託運人指定的期限交付貨物。

如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變更收貨人,甲方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條 貨物的保險事宜:

甲方所託運的貨物,原則上應當投保運輸全過程中的貨物運輸險。

1、如果運輸中出現貨損,由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並按貨物價值賠付甲方。甲方配合乙方的索賠工作。

2、甲方不再辦理貨物運輸險,若在運輸過程中不慎出現貨物損失,乙方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承運方應以自身能力合理裝載貨物,並安全卸載貨物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裝卸方式。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貨物運達目的地後,由乙方將貨物交付與甲方 ,甲方核對清單,檢查貨物,給乙方出具收貨憑證。乙方持有收貨憑證,視為乙方已經將貨物運達目的地。收貨人領取貨物僅表明收到貨物,不等同於認同貨物已安全到達目的地,即使是收貨人及其相關人員有任何簽字或蓋章行為。收 貨人可在收到貨物15日內對收到貨物的數量及毀損提出異議。收貨人的異議視為託運人的異議。

第七條 運輸和吊裝費用及結算方式:

託運人按與承運人商定的價格及方式與承運人結算運輸費用。

承運人應自行承擔過路、過橋費、車輛罰款、保險費等。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承運人應保證運輸司機能及時聯繫。

4.未經託運人許可,承運人不得將貨物委託他人轉運。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原因所導致的後果,承運方應按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本着誠實應用原則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託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從簽訂日起實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另附協議,協議和合同同時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一份。

第十三條 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參加工程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2

3、

以上條款因戰爭、罷工、地震、颱風、自然災害及政府行為或國家有關政策的調整等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時,互免賠償責任。

託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

地 址: 地址: _________

電 話: 電話: 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開户銀行: _________

帳 號:_______ 帳號:

簽訂日期: 20xx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________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的需要,按照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等規定,招收乙方為生產臨時工,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工作崗位:

1、乙方的工作工種為生產臨時工,甲方完全有權正常安排乙方的工作工種。

2、乙方必須按時、按質完成屬於本職工作的任務,例如:翻鬆蕉地,清理排水溝、抹花、修果、斷蕾、打藥、墊把、套袋、脱袋、回收套袋、擲蕉、拉繩等工作。如上述工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有權請臨時工,臨時工工費由乙方支付。

3、在生產期間,乙方不能隨意擅自外出,如有急事外出時,必需向工地主管人員請假,經同意後方可外出,合同期內乙方不準在外受僱於他方或者私自外出打零工,如有發現,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按零工費的10倍罰款。

 二、勞動時間和休假:

1、甲方按實際情況由工地主管人員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和休息,甲方執行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如有下列情況的,甲方需延長時間,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依時完成任務。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等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路線、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需及時搶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無理要求。

(3)、為完成基地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如卸肥、乾旱淋水等,乙方必須加班完成)。

(4)、合同期內,甲方視實際情況安排乙方的休息(例如雨天、颱風、節假日等)。

 三、勞動報酬:

1、本基地實施多勞多得的按產量提成方法計算工資,保底不封頂,按商品蕉每公斤提成0.28元,作為工資,待到合同期滿並收穫完成後才結算工資,如遇颱風、霜凍等不可預料的天災,甲方保證乙方每月份兩個勞動力收入不低於2500元,正常情況下每人每月預發生活費600元,收穫時砍蕉,扶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付任何報酬,採收時,甲方完全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客户的需求對香蕉進行採收買賣,乙方無權干涉。合同期間乙方不準在中途辭職,如有特殊辭職者只能領取基本生活費(即每人每月600元)。

2、在砍蕉時,由乙方把香蕉運送滑道到香蕉打包裝處,甲方按每株香蕉0.8元(暫定)給乙方,乙方無條件服從,不服從者按每月領取的生活費,甲方不再補貼,並開除乙方。

3、在採收香蕉時間,乙方必須把香蕉套袋保護好,回收給甲方存放大棚,甲方給乙方每一套按0.1元付款,乙方必須服從。(注:此條3第一代新種苗有一角錢,二代苗沒有補)。

4、在採收香蕉時,打包房所剩下的香蕉把滑輪、拉桿及雜物由乙方收集好,按地方堆放,甲方不付任何報酬。

5、在種植香蕉到採收香蕉過程中,甲方提供材料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保護好,不能當作自有,在香蕉開花時期,乙方必須保護好香蕉,儘量不能給香蕉蕾掛在葉子上造成不正當段蕾,另外在香蕉開花、抹花時節,乙方不能把自己管理的雙胞胎香蕉修乾淨,如到採收香蕉時候,發現有雙胞胎香蕉,甲方有權扣乙方每棵按3元算。

6、在香蕉出完果的時候,乙方不把香蕉樹用繩子栓穩、栓好造成香蕉不可採收的時候,斷掉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給甲方每顆按50元來賠償,在香蕉採收時,乙方不能清準香蕉砍,造成有香蕉在樹上成熟,甲方不能按市場價格出售,按成熟的那一棵當天市場價賣給乙方,到乙方結賬時由甲方扣除。

7、在新種香蕉苗期間,到下一代留苗,即第二代留苗時,乙方必須把下一代苗選好,留出所選的`那一棵,甲方不付乙方報酬。如乙方再管第二代香蕉苗時,乙方必須把香蕉溝清理好,到底怎麼清溝由甲方來安排。

8、在管理第一代苗,(即新種蕉苗)前三次的除草劑和大溝上的除草劑由甲方提供,不收乙方的錢,但是超出了三次的必須由乙方出錢,甲方要求使用除草劑的乙方必須服從,但不能超過市場價格,到結賬時甲方再從提成費中扣除乙方的費用。(注:管第二代香蕉苗的,甲方不再承擔行面上的除草劑,邊上大溝算甲方出,行面上算給乙方,甲方先提供除草劑給乙方,待到提成時由甲方扣除)。

9、乙方幫助甲方管理香蕉地的時期,即合同期,甲方必須提供兩拖拉機的柴火給乙方使用,乙方要是使用柴火超出兩車的,甲方提供車輛,乙方要付柴火錢,但不能影響管理蕉地工作。

10、在乙方管理的每一代香蕉,甲方賣了香蕉,所掛在樹的葉子,乙方必須砍下來,甲方不付報酬,此項包在提成費中。

11、在甲方的要求下,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給香蕉留八梳,上面一梳二梳必須留26個香蕉果,方可留八梳,不然只能留七梳,但是乙方一定要把中間的三層果和雙胞胎修乾淨,乙方必須服從。

12、甲方定量提供化肥、農藥給乙方施用、乙方必須無條件按規範施肥、打藥,不得以任何理由少施。更不得將剩餘化肥、農藥私自出售,如有發現,則將乙方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開除。

  四、安全問題與責任:

1、乙方在生產勞動中一定要注意防範好自身安全,管教好、監督好隨從家屬,對於隨從家屬涉外人員在本香蕉地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電線不準亂拉亂接,電費提供,不準使用超負荷工作的電器(例如:電磁爐、電熱管等)。未經批准乙方不準帶陌生人進入香蕉工棚留宿過夜,上述規定如有發現,甲方將採取對其進行每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3、乙方在生產前和勞動中禁止飲酒,工作中按照要求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如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付任何責任,並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五、解除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香蕉採收完成結算工資後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_______數碼事業的發展,甲、乙雙方本着雙贏的原則共同建設_______數碼系列產品的終端網絡形象,共同打造“_______”數碼行業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資源,積極開拓無限商機。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按乙方每月實際銷售回款總額,給予_____%的比例作為乙方的地方性廣告形象和促銷費用。

2、2、甲方按乙方每月實際銷售回款總額,免費提供一定比例的廣告宣傳品。

2、3、甲方免費提供“_______”的VI手冊(VI光盤)予乙方,以作為乙方地方性形象建設的統一資料。

2、4、除本合同書規定外,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終端市場建設的情況作相應的政策和決策,並要求乙方嚴格遵守。

2、5、甲方有權對地方性廣告的終端形象和促銷活動進行審核、審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地方性廣告媒體、終端形象和促銷活動費用的權利。

3、2、乙方有義務墊付地方性廣告媒體、終端形象製作和地方性促銷活動的費用。

3、3、乙方務必按甲方的VI手冊(VI光盤)上統一的商標、顏色、圖形制作形象(如:門頭、門柱、燈箱片、燈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3、4、乙方務必對自己區域範圍內的“_______”終端形象進行管理。

3、4、1、製作給予二級代理商(經銷商)的形象(如:門頭、門柱、燈箱片、燈箱布等)務必保證展示時間達壹年以上。

3、4、2、海報的展示時間務必達兩個月以上。

3、4、3、乙方不得將任何品牌的廣告品佈置在甲方的展櫃或展架上,也不得將任何品牌的產品擺放在甲方的展示櫃內(上)或展架上。若有違反者,經甲方查實將重新審核對其廣告宣傳品的發放,並要求其作出書面檢討。

3、4、4、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終端形象損壞,經甲方查實,將從其信譽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製作費用。

四、廣告和促銷費的申請

4、1、乙方在製作形象(如:門頭、門柱、燈箱片、燈箱布、展示櫃等)或做促銷活動前,務必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參見申請表),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核和審批後方可實施。

4、2、乙方在提交申請促銷活動申請表的同時,務必附帶本次活動的效果預測報告,否則,甲方有權不予審核和審批。

4、3、乙方在提交申請形象製作申請的同時,務必附帶形象發佈位置的相關平面圖和周邊的建築物及街道。否則,甲方有權不予審核和審批。

4、4、乙方在提交申請廣告媒體(如:電視台、報刊等)申請表的同時,務必出示電視台的相關收視率或出示報刊的發行量及覆蓋率,否則,甲方有權不予審核和審批。

五、費用報銷和相關依據

5、1、乙方務必出示形象製作(如:門頭、門柱、燈箱片、燈箱布,展櫃等)的照片(照片背面須註明形象的發佈地點、地址、負責人、電話、日期)和發票原件(開票單位為:深圳市_______電子實業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權不予報銷。

5、2、乙方務必出示促銷活動現場的照片(照片背面須註明活動的地點、地址、負責人、電話、日期)和本次促銷活動的總結報告、促銷品樣品及發票原件(開票單位為:深圳市_______電子實業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權不予報銷。

5、3、乙方務必出示與廣告媒體(如:電視台、報社、廣告公司)簽定的合同、廣告片、報刊的原稿及發票原件(開票單位為:深圳市_______電子實業有限公司)和總結報告。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權不予報銷。

六、費用報銷的期限與方式

6、1、一個季度報銷一次,第二季度第一個月的一至十日為結算日。

6、2、甲方用等額的貨款衝抵乙方墊付的廣告和促銷活動費用。

七、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執行。

注:本廣告投放合同僅針對_______數碼產品,原VCD產品不計在內。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

蓋章:_______蓋章: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服務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委 託 方: 受 託 方:煙台華鑫上海大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身份證號: 客户服務熱線:

鑑於甲方已簽訂《汽車銷售合同》(合同編號:),甲乙雙方現就甲方所購車輛的裝潢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2、裝潢項目中,如果甲方同意使用非上海大眾原廠附件,裝潢車輛因為非上海大眾原廠附件而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車主同意的情況下,在安裝非上海大眾附件時需更改原車電源線路。

二、乙方根據其提供的服務項目收取如下費用:

三、其它説明: 。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發佈網絡廣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網絡廣告發布位置:乙方網站: 位置 。

二、網絡廣告發布尺寸: 像素× 像素。

三、網絡廣告發布形式:□ 靜態 □ 動態

四、網絡廣告發布時間: (月/年),即從廣告發布之日起。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指派專人代表甲方全權負責此項網絡廣告發布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網絡廣告的相關背景圖片資料和數據;

3、甲方對“初稿”提出審定意見;

4、甲方對本網絡廣告內容負責,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5、乙方向甲方提交網絡廣告初稿1份及電子瀏覽文件1份;

6、乙方根據甲方的審定意見進行修改,並向甲方提供發佈稿及電子瀏覽文件;

7、乙方取得甲方在發佈稿上簽字同意後在網上發佈;

8、乙方有權審查甲方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六、責任免除:

1、因自然條件(戰爭、機房停電)等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運行;

2、因政府行政行為導致乙方不能開放服務器;

3、因互聯網災難,中國、美國等互聯網通訊提供商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接入;

4、因乙方操作平台及應用軟件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5、因乙方網站遭遇不法攻擊導致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基於以上原因,導致乙方網站不能正常運行,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責任。

七、費用結算:

1、本次網絡廣告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清全部款項。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附件合同附件及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服務合同 篇8

甲方代辦人:聶存林 乙方:*******婚禮顧問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以下事宜達成一致,制定本協議書如下: 一、新人概況

五、結款方式

所有費用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元),簽定本協議時預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定金。 婚禮前七天策劃完畢經新人認可後再付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六、合同細則

1. 簽定本協議時甲方即付全額的50%作為定金,於婚禮前七天策劃完畢新人認可後剩餘50%的餘

款一次付清。

2. 簽定本協議後乙方即按本協議約定所有服務內容提前籌備,確保婚禮當天所有服務順利有序。

3. 簽定本協議後乙方有提供給甲方優質服務的義務。甲方有享受乙方所帶來優質服務的權利。

4. 如因乙方過失造成甲方利益受損的,乙方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 婚禮策劃書或婚禮流程在合同簽定後如有調換或更改,以雙方最終協商確定為準。

6. 在簽定本協議之後,甲方不得因故取消,包含取消婚禮,取消已預定項目或自行調換婚期,否則定金不退。(不可抗拒自然原因除外,如地震、霍亂、軍變等)

7.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制定協議附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自保存,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服務合同 篇9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併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僱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僱於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佈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複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範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範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説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准(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儘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於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並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説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

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於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a)此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a)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b)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後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於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a)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b)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於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准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

(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

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於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於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並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説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

27.2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a)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後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b)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並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

並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於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淨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a)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來加扣除的淨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

(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税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於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

(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為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

(3)用於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准,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b)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説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

(b)段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於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税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税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於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複製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衝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並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准。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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