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來源:文萃谷 1.32W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