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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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1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於宜城市______農貿市場一樓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後,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範、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後,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税,並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並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佔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____年____月____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户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________________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攤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該攤位現有裝修、設施和附屬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保證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_________天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

保證金作為下列約定保證:

1、單方面違反合同約定。

2、損壞市場內設施照價賠償。

3、不違反治安條例、市場管理條例(例:在市場內吸煙、打架滋事、公然吵架等情況。)

4、對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者。就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出租人使用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

(4)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為合同期滿後____日內。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轉租攤位,應事先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同時向市場管理部繳納年租金_____%的管理費。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第三人對攤位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其它費用

(1)工商、税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2)水電費自理。

第七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衞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台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台帳。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台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對承租人記錄台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為記錄服務。

(5)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按規定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管理部門。

第八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核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税(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電器具,須經出租人同意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台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承租人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台賬登記備查。

(6)承租人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台帳,記錄完畢歸檔的台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出租人代為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衞生,不在攤台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承租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攤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准入空白台帳;對承租人委託保管的商品准入台帳保管不力造成損壞、遺失,給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加蓋保潔桶(箱),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後____日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衞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時收集、記錄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資料和台帳,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辦仍不予以辦理,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9)對年度信用等級為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為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第十條解除協議

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____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協議效力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攤位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如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

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

二、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於。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 元(大寫 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後使用)

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税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一、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4

出租人(市場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_______市場_______交易區______號,形式為( 攤位 檔口),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為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每(月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為:

1、一次性交付

2、分期交付

3、其他方式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不得將攤位轉租給第三人。

第五條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

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__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第六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和天然氣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元。

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

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

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天然氣、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衞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台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台帳。

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台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對承租人記錄台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為記錄服務。

出租人(市場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5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為繁榮市場經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商鋪)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商鋪)位於_______市場______座______號出租給承租人做經營使用,形式為(□攤位□商鋪),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商鋪)租賃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1月1日交付至20xx年12月31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 元/年 (即 元/季 元/月,繳款方式為:

1、□季度交付。先付款後使用,交付時間為每季末最後一個月二十五號前交納下個季度的租金,逾期未交按每天所欠租金的5%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未交納租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決定時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須在接到書面通知三日內無條件退還所租賃攤位。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攤位□商鋪)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 元整,水、電押金 元整。承租人在攤位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扣除承租人所欠租金、垃圾清理費、水電費、違約金等費用後30天內,將剩餘攤位租賃合同履約金和水電押金退還給承租人,且不計利息。

3、租賃期間水電費及垃圾清理費承擔:水電費按市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收取。租賃期間,承租人用水、用電按每月水錶電錶的度數加上應分攤的損耗以及國家規定的水電牌價由承租人按照當地水電部門和出租人的要求按時付清(在抄表後5天內交清),逾期7天未交,出租人有權停止供水供電。如承租人需另行安裝水電設備的,需向出租人提出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安裝,所需費用由承租人承擔。同時承租人所承租(□攤位□商鋪)的垃圾清理費由承租人承擔。

第四條 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商鋪)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商鋪)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押金。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6)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衞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第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核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税(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台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6)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衞生,不在攤台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3、承租人的責任

(1)承租人要做好(□攤位□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攤位□商鋪)內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承租人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的損失均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2)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動,拆除(□攤位□商鋪)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3)承租人負責保管,維護(□攤位□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4)承租人應積極協助配合出租方對(□攤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5%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5%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15日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20日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10%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衞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對年度信用等級為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為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凡有違反上述攤位合同約定者,出租人視承租人的違約約情節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攤位,承租人所交的租賃合同履約金、已交租金不予退回。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承租人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後,承租人須繳清應繳費用,承租人所交保證金無償歸出租方。

2、在租賃期內,如承租人提出將(□攤位□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出租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承租人所交保證金的50%作為辦理轉租手續費用。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攤位□商鋪)時,出租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應無條件按出租方要求交還(□攤位□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承租人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承租人(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承租人所應交的費用,則由承租人補足差額。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節無效,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6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財富商廈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所屬的.財富商廈農貿市場__________號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固定經營_____________商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元。實行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三十天付下一年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 工商、税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2) 水電費自理。

第六條 解除協議

此攤位最短租賃期限為一年,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轉租。如一年內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一年後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年____ 月____日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7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嵊州濱江農貿市場交易區319號攤位,具體位置以商户與市場協商的具體位置為準,面積㎡,市場規劃要求經營範圍。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自20xx年x月x日交付至20xx年x月x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該攤位租金為人民幣xx(小寫:)元整,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或分次繳清租金。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乙方轉租攤位,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私自轉租,乙方所交管理保證金甲方全部扣除,乙方的保證金不能作為第三方的管理保證金。同時由第三方向甲方繳納轉租剩餘總租金10%的轉讓費以及攤位保證金。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必須經甲方簽章方為有效),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

第五條攤位的調整在市場運營過程當中,甲方對乙方均不做任何獨家經營以及嚴格經營範圍劃分的承諾,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乙方不得無理糾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終止協議。如因市場需要甲方對攤位進行調整,甲方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擴充攤位的行為甲方無需向乙方通知,擴充攤位數量的行為乙方也無權過問。調整攤位,乙方可以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六條廣告宣傳

市場內建築物即附屬物屬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市場內張貼廣告,如需做廣告宣傳申報市場管理辦公室由市場管理辦公室統一策劃進行製作,進行區域內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暖、衞生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1、電:市場內有分支電錶的商户,電費按照每月電錶實際用電度數x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沒有分支電錶的商户按照每月甲乙雙方均認可的用電數估值x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副食、麪點、蛋糕區櫃枱電費按10元/月每節櫃枱收齲

2、水、暖、衞生費、治安費:一次性繳清。

第八條管理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管理保證金元整或者直接把試營業期間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或者訂金轉成此合同保證金。在租賃期內,管理保證金由甲方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以及早市規章制度和早市經營場所設施和設備的保障。

下列情況下,甲方可有權自行動用保證金進行處置或者處罰: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違反早市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或者損壞早市設施以及早市設備的。甲方使用管理保證金先行處置或者處罰後,可以要求乙方在___3__日之內予以補足。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乙方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部門規定的衞生、工商、税務等營業證、照,但是辦證費用及日後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2)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3)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衞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4)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5)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成立商品准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在甲方核准的經營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管理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娶支出等情況;

2、乙方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甲方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消防安全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税(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甲方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電器具,必須先經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乙方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台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乙方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台賬登記備查。

(6)乙方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台帳,記錄完畢歸檔的台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甲方代為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乙方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乙方應服從管理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衞生,不在攤台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乙方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

第十條責任的劃分

1、因供電部門檢修或者調度造成市場停電所導致的乙方經營或者商品受到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2、經營者亂拉電線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因經營者忘記關水龍頭而導致自己或者其他商户受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多次違章屢教不改,不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甲方有權擅自將其清除出場,攤位另行安排,所有後果乙方自擔。

5、乙方不按期繳納租賃費、税費、電費、水費、衞生費、採暖費、治安費超過規定期限半個月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乙方的保證金。

6、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乙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7、位交付後1個月內,乙方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累計停業1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10%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0、乙方不服從甲方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衞生的統一管理,經甲方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承租方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乙方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對嚴重失信經營者或者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入市場經營資格。乙方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市常

第十一條其他

(1)賣熟食或者直接入口食品的商户如果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制定並且張貼明示的各項市場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守。

(3)以上合同文本所涉及的款項全部交清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嵊州市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2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方1份,乙方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租賃攤位的農產品貿易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乙方租賃#號展位: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______________

免租期從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續租

本合同續簽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1、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書面答覆是否同意續租。如甲方同意續租,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甲方未在租賃期滿前給予書面答覆,則視為甲方同意續簽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不確定,租金標準與本合同相同。

2、租賃期滿,乙方未違約的,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該房屋的權利。乙方無續租意向的,應在租賃期滿前45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如乙方違約,甲方應決定是否續租。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一年/半年/季度/月),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乙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同意。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負責的保險範圍為:公眾責任險、火險及相關必要的保險。

2、乙方自保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徐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制定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機關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和整改。

3、向乙方提供約定的場地、相關配套設施和運營條件,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4、除非另有明確約定,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按時交房租,承擔一切税費。

4、場地內的所有設施都應得到很好的保護和合理的使用。如需變更,甲方應取得甲方同意,造成的任何損壞也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5、如將該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或與其他承租人交換,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營業執照不得出租、轉讓或出借。

6、甲方應提供甲方要求的本人或企業的備案材料。

7、在建築立面和建築內部非乙方租賃房屋內發佈廣告的權利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範圍內以任何形式發佈廣告。

8、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二次書面通知仍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2次或者被新聞媒體曝光並造成不良影響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出借給第三方,或與其他承租人交換房屋。

4、未在30日內繳納房租、水電、管理費等費用的。

5、違反融資融券合同的有關規定。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乙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終止合同,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少相應的租金,並退還押金及利息。

第十條其他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水電等設施或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則相應租金降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如甲方未按約定投保,導致乙方相應損失未得到賠償,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乙方未按約定支付租金、水電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應每天向甲方支付延期租金或費用的3%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雙方原因導致場地不適合使用或租賃,甲方應降低相應租金。場地無法恢復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押金及利息退還乙方,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特殊設施、場地的維護、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業所擁有的設施享有專有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業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年度審查,並確保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將隨租賃物業以可靠的運行狀態返還給甲方。甲方有權對此進行檢查和監督。

2、乙方應負責租賃物附屬物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並應及時排除一切可能的故障和危險,避免一切可能的隱患。

3、乙方應在租賃期內愛護租賃物。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對租賃物業進行改造或重建,必須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及重建設計方案,該方案須經甲方批准,並報政府相關部門批准。如果改造和重建計劃可能影響公共部分和其他相鄰用户,甲方可對該部分計劃提出異議,乙方應進行修改。改造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果乙方的裝修改造計劃可能對租賃物業主體結構產生影響,需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十三條租賃房屋的返還

如因解除或其他原因導致租賃期滿未續租或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或終止後____天內將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及配套設施完好無損地歸還給甲方。如乙方拒絕歸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追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見、克服或避免並對一方產生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動亂和政府行為等社會事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事故情況告知另一方,並在10日內提供事故詳細情況和合同無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書面資料,經雙方同意後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所有通知,以及雙方之間的文件交換、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以書面形式,並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報或親自傳送。如果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送達,可以公告送達。

2、各方的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非通知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訂立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 本合同以_______份合同副本應送交半吉行政村留存。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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