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代理合同合集10篇

來源:文萃谷 2.03W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熱門】代理合同合集10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託人): 某某建築公司

聯繫地址:

乙方(居間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理解甲方委託,負責就**省***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帶給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帶給信息,或為甲方帶給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務必向甲方帶給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帶給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帶給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3、乙方向甲方帶給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帶給的各種材料單價,務必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為乙方帶給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税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帶給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光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

2、居間成功後,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剩餘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後五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能夠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差*等**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 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委託招標代理合同範本。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 %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甲方建設內蒙古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項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融資,並提供期間內的相關融資顧問服務。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合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名詞解釋

1、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融資顧問的含義是指:乙方為或代理甲方或其下屬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就建設內蒙古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項目安排融資商,即資金出借人、投資合作建設方、該項目開發公司股權受讓方、直接出讓該項目資產的受讓方等。在上述各情況下,由於乙方的顧問行為,致使相應資金進入甲方的帳户,乙方的代理行為即為完成,甲方就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融資顧問費。

2、本合同中融資商是指資金出借人、投資合作建設方、該項目開發公司股權受讓方、直接出讓該項目資產的受讓方等。

  二、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公司建設的項目籌劃、組織、協調、操作、辦理、安排融資,以滿足甲方建設內蒙古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項目的資金需求;

2、甲方委託乙方完成融資額度為人民幣118億元(大寫:壹佰壹拾捌億元),實際融資金額根據甲方與出資方簽訂的貸款協議為準。

  三、甲方所確認的初步貸款條款

1、合作期限為壹拾伍年;

2、融資擔保品:新建項目及項目經營收費權(或銀行紅利單);

3、資金使用方式:固定回報;三年建設期不回報,第四年開始回報,年回報率13%,合計回報20xx年,到期不還本。

4、融資條件最後以甲方與出資方簽訂的貸款協議為準

  四、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項目融資所需的全套項目文件資料,甲方對上述項目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擔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2、代理期滿時,若乙方未安排融資商或乙方安排的融資商和甲方不能達成合作意向,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安排的融資商和甲方就上述項目或相關項目合作成功;或者,在合同解除後兩年內,只要系乙方向甲方安排過的融資商和甲方就本項目或相關項目合作成功,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本合同的解除,並不影響乙方主張此權利。

3、甲方在沒有乙方直接參與的情況下,私自與乙方安排的融資商合作,甲方也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

4、甲方在融資過程中應及時與乙方就融資事宜進行溝通,否則由此產生不良後果由甲方承擔。

5、甲方必須承擔乙方陪同甲方與出資人洽談融資業務所合理支付的工雜費用,包括交通、食宿費等。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為上述項目融資安排融資商,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3個月為委託代理期。在委託代理顧問期間,甲方自行尋找的融資商,不屬於本合同範圍,但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與實現融資相關的所有材料、文件和審批手續,均由甲方遞交乙方,由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彙編、包裝、初審、分析、報批,需要由甲方補充提供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要求甲方提供。

3、融資前期乙方代理顧問行為(包括資料的收集、整理、彙編、包裝、審查、分析、申報、協調、差旅費等)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參與上述項目融資的全程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信息溝通、簽署項目意見書、項目考察、項目談判、簽訂融資合同等。乙方的上述行為是輔助性的。項目融資的成功全賴於甲方項目團隊的素質及與融資商的誠信協商和項目本身。

5、乙方對知悉甲方的一切商業機密有保密的責任。

6、乙方在整個融資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六、融資顧問費的支付

甲方在資金到達甲方帳户當日,即應通過銀行劃帳(或按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融資顧問費金額為實際融資額的2%。若資金是分期到帳的,則融資顧問費也相應分期支付。

  七、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若違反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並依照國家法律和合同規定追究違約方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同意在北京市法院提請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簽字或蓋章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可撤消的融資顧問費支付承諾書》等作為本合同配套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隨着本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簽署的所有合同相應終止。

  十一、簽章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代理合同 篇4

甲 方:

負 責 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手 機:

電子郵箱:

乙 方:

負 責 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聯繫電話: 手 機:

電子郵箱: 傳 真:

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本着“合作共贏、互惠互利”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一致同意簽署本協議:

一、合同簽訂的必備條件

乙方為自然人的在簽訂本合同之前須向甲方遞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二、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三、代理級別及經銷區域

甲方授權乙方為 市(縣)區域的唯一代理經銷商。

四、產品代理及銷售價格

(一)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每套產品共19包.其中日用11包(含炎症檢測卡);夜用4包;護墊4包。首次進貨 套。每套單價 元。

(二)為保證市場穩步、健康發展,乙方應按區域代理級別交納市場保證金元,一年後未違約的,甲方按乙方的進貨價格返還產品,用於折算其交納的保證金。

(三)本產品全國統一零售價每套285元。乙方的終端銷售價格不得低於甲方規定的零售價10%。乙方首次的訂貨數量按其代理級別進貨。第二次訂貨需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交納貨款50%作為定金,甲方按乙方訂貨數量通知廠方生產,剩餘貨款的50%,款到三日內發貨。如原材料價格調整,甲方獲廠方書面通知後將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照調整後的價格執行。

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資工作,委託人與受託人約定,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招商引資事務。為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委託代理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務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推薦_________開發區,並進行獨立招商活動。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轉委託(第_________項)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

(二)乙方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須接受本合同約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轉委託。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一)具體項目引進談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有:_________。上述款項支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

(二)乙方在處理委託事務中,其餘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報告情況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應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報告招商引資工作中的情況。

第六條 委託事務成果的交付時間、方式

(一)乙方在處理委託事務過程中,遇有投資意向的客商,必須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報告,並且向甲方提供相關的一切資料。

(二)乙方須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內將有關委託事務的一切資料及相關事宜移交甲方,並積極協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資的相關工作。

第七條 報酬及支付

乙方的計酬辦法,以實到資金為計算依據,具體為:_________。

上述款項支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潯經濟開發區的所有招商資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關資料,並承諾政策的正確性,如遇政策調整,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

(二)甲方應為乙方配備工作所必要的設施、設備。具體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在招商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我國的有關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與代理招商無關的經濟社會活動。

(三)乙方在招商活動中應保守甲方的招商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進的項目必須符合_________開發區產業發展規劃。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從事與甲方委託的相同或類同的業務。

第九條 本合同的解除條件

(一)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應補償乙方的相關開支和費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經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補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託事務成果不真實或因與交付成果有關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賠償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二)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合同法相關規定的,應賠償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或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杭州永祺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租房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委託代理出租房屋坐落於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物業),面積:_______㎡,出租意向價格:________元/㎡.天或 元/月(按實際成交價格為準)。

2、 該物業裝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甲方確保向乙方提供的該物業詳細信息真實有效,積極配合接洽乙方介紹的客户。

4、 該物業租賃成功,由乙方負責辦理簽署正式房屋租賃合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按壹個月租金計算,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第一期房款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5、 代理期內,甲方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私下完成租賃交易或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乙方而與第三方完成租賃交易的,都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該物業實際代理服務費的貳倍,同時本協議終止。

6、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承租方違約並已預付定金的,甲方同意將其依法沒收定金的50%支付給乙方,作為代理服務費。

7、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甲方違約的,甲方仍須按該房屋半個月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8、 甲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條款,自願承擔本協議涉及的全部法律責任。

9、 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 杭州永祺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 經辦人: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電話:

簽定時間: 年月日 簽定時間: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報驗及提貨所需的全

套資料,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通關手續;

2. 甲方負責提前通知乙方貨物的流向、數量;

3. 甲方負責及時支付乙方的代理包乾費及實報實銷的費用;

4. 如甲方需要乙方代辦國內鐵路或水路運輸,需傳真確認到貨地

點、收貨人、件數等;

5. 甲方及時審核乙方開立的費用發票,在無誤的情況下及時向乙

方支付。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人,代甲方辦

理報關、報檢和接卸倉儲工作;

2. 乙方接到甲方的有關單據並根據甲方提供的船名從速辦理報

關、報檢及發運、倉儲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響貨物通關、裝運等工作,乙方承擔相應的壓箱費、堆存費、滯港費等相關

費用;

3. 在貨物接卸期間,對第三方原因產生的溢短殘損乙方應及時以

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辦理有關索賠事宜;

4. 乙方負責在海關結關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海關核退的進口付

彙報關單及關税、增值税税單正本郵寄給甲方,若有延誤,造

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 費用標準

1. 40英尺標準集裝箱

1) 如應甲方要求,乙方只負責接貨到港區提貨為止,乙方負責掏

箱、裝車。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乾費:1100元/40尺。

2) 甲方指定倉庫交貨:

港口至天津地區:包乾費 1500元/40尺。

港口至塘沽地區:包乾費 1200元/40尺。

以上費用不包括關税,增值税,商檢費。THC費用實報實銷。

2.散貨

港區提貨:

1) 艙底交貨:一次性包乾費35元/噸+艙底交貨費(實單轉)。

2) 船邊交貨:一次性包乾費35元/噸。

運至甲方指定倉庫運費:

1) 港口至天津地區:22元/噸。

2) 港口至塘沽地區:10元/噸。

鐵路運費、鐵路裝車費根據乙方提供的鐵路貨運單據實報實銷。 以上費用不包括關税,增值税,商檢費。

3. 倉儲費用: 每天0.13元/空幹噸,入庫費6元/空幹噸,出庫

費10元/空幹噸,由提貨方承擔。出庫時乙方憑甲方出庫單並向甲方電話確認後方可放貨。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入庫貨物,嚴格做到按集裝箱號存放,並做好防火、防盜、防雨,嚴禁不蓋篷布存放。倉儲費用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將費用明細表及發票郵寄於甲方,甲方接到發票審核無誤後將款項及時支付給乙方。

四、 其它條款

1. 乙方提供費用發生的票據抬頭均按“綏芬河市三都紙業有限責

任公司”開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書面形式傳真乙方為

準。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未經更改的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 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有關規定執行。

代理合同 篇8

供貨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共擔風險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內容的規定執行。

二、代理委託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約定地區範圍內,代理推廣由甲方生產的產品。

2、合同約定的推廣區域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區______縣

合同期自____ _年__ ___月_____日開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雙方可根據各自意願另行商討續約事宜並簽定新的代理合同書。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屆滿時沒有續簽,則視為雙方自動放棄繼續合作,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三、代理品種及價格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助乙方制定並安排乙方代理區域內的營銷戰略、銷售形式、管理運作等銷售事宜;

2、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品知識培訓、經銷商營業資料;

3、負責向乙方提供用於產品銷售、促銷、推廣、廣告所需的文件資料及所需相關證明手續;

4、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開具普通發票,甲方承擔底價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區域內享有獨家代理權。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區域內直接銷售或授權他人銷售乙方代理的產品。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本區域內進行產品推廣行為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規,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所代理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招商、銷售及與之相關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業務活動中進行產品宣傳時,必須嚴格遵守產品廣告批件所核實的療效範圍;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權區域範圍外以任何名義進行相關銷售活動,如欲擴大代理推廣區域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推廣工作;

5、乙方必須應甲方要求,隨時向甲方報告業務進展及產品流向實際情況。

六、倉儲及運輸

1、甲方負責將乙方訂購的產品發往乙方指定的地點,所發生的運輸費、運輸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2、由於運輸不當引起質量問題或包裝破損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須在到貨之日起三

日內提出異議,並提供運輸部門出具的貨物損壞或丟失證明,甲方負責更換補償等量貨物。

3、乙方保證所收到的產品在符合標準的倉儲條件下存放,否則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1、款到發貨;

2、乙方向客户結算所需發票,須由乙方填製表格後傳真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傳真後,方可開發票並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結算底價部分的差價税款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發生提貨業務後三個月內不開發票甲方將不予以開票;

八、退貨政策

1、甲方為降低乙方的經營風險,甲方實行退貨制度,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貨物退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貨產品並核查無誤後,即日將退貨產品的貨款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同時扣除甲方的相應損失;

3、如退貨產品受潮或包裝有所損壞,則甲方有權拒絕此部分產品的退貨請求。

九、市場保護

1、甲方確保乙方的代理區域不受到惡意衝貨。

2、乙方承諾不策劃及運作超出乙方經銷範圍的任何跨區域銷售產品的行為。

十、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如有違約(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解決。

2、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加蓋紅章後)生效。如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後可另行簽定補充合同或條款,補充合同或條款加蓋紅章後方可生效且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內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

籤 字 :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 方 : 籤 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9

合同編號:0000311

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獨家代理商合同

合同簽定甲方: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合同簽定乙方:

合同簽定時間:20xx年月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註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代理商,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乙方成為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瞭解並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負責“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為乙方發展的用户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如軟件升級,修正錯誤,在線技術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於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甲方為乙方及其發展的用户提供免費培訓。

2.3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甲方持有“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向客户提供“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户,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乙方在申請“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用户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選擇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用户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為其到期用户續費造成用户名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場。

4.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為省市區縣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採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台,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採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為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知識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違約責任

5.1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用户爭議,由乙方負責。

5.3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用户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免責條款

6.1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信線路或服務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甲方在進行“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服務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甲方違約。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8.附則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籤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於主頁。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電話:024-86280355乙方電話:

公司地址:瀋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63號地址:

穗港馨都大廈1602室

郵編:110032郵編:

代理合同 篇10

立約人:

甲方:

製造商: 地 址:

中國境內服務電話:

官方網址:

網上訂單賬號:

網上訂單密碼:

簽約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一、總 則

本協議旨在確立、穩定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合作關係,即甲方提供品牌、產品、服務和經營指導,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約定的經銷區域內,作為甲方的總經銷商,銷售雙方約定的產品,實現雙方的共同發展目標。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執行。

二、總經銷商區域的約定、保護、約束

(一)約定總經銷區域(在以下兩項中填寫其中之一)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總經銷的區域為 下轄 市 縣。 2、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總經銷的區域為。 3、乙方在正常履約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在本協議約定區域內發展、授權第二家總經銷商。

4、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約定區域內開展對MBM寶馬潤滑油產品的打假、防偽、反侵權、反壟斷工作,維護雙方的共同權益。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的信譽建設和品牌建設。

(二)約束:

1、乙方不得超出約定區域經銷雙方約定的產品和跨區調貨、易貨,否則視為“違約銷售”,違約銷售出現一次,扣除全年折讓25%,出現二次,扣除全年折讓;同時,乙方因此類違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或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方不對乙方地區二級經銷商直接供應產品。但甲方同意協助乙方在他所經銷區域內開發二級經銷商。

三、約定總經銷期限、產品分類、指標

甲方授權乙方總經銷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後需要續簽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但應當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的續簽意向,否則,甲方有權另籤新代理商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各項指標如下:

四、價格體系

1、甲方產品的價格表一般在每個自然年度的第一個月內通知乙方。如無通知,則仍然沿用有效的價格體系。在協議期限內,如價格體系發生變化,甲方需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突發暴漲暴跌、甲方可於7個自然日內執行新的價格體系,並及時通知乙方,同時給予乙方明確的原因説明。

2、價格體系中“總經銷價”為甲方與乙方結算的價格。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直接開具發票。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推薦市場批發價。當乙方實際銷售價格屬於傾銷價格時,甲方可適當上調乙方相關產品的供應價格,取消或降低相關產品的宣傳促銷獎勵及相關優惠配套獎勵政策,直到停止供應相關產品。

4、新產品價格體系由甲方在新產品上市前通知乙方。

五、訂貨、交付和結算

1、乙方的傳真訂單和網上訂單均視為有效訂貨訂單。

2、乙方的訂貨計劃必須明確品種、規格、型號和數量,原則上乙方三日內無增減計劃,甲方則視為有效訂單。

3、結算方式為:乙方全額付款到賬,甲方立即安排發貨。

4、乙方提貨地點以甲方代為安排的汽車配載或火車運輸一次能夠到達的地點為限;運達乙方轄區後需要的二次運輸,運費由乙方負擔。縣級經銷商單批次訂貨全額低於三萬元、地級市以上的經銷商單批次訂貨全額低於伍萬元的訂單,運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定製產品的單批次數量不得低於3噸,定製完成後7天內必須提貨,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貨物、宣傳資料、促銷品和禮品運達乙方後,乙方應當立即在現場進行清點、檢查、簽收。遇有貨物及其它物品與送貨單有差異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銷售人員或客服人員,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實際收到貨物2天后的通報,甲方將不再受理。2天內的通報,甲方視下列情況作相應處理:

6.1、若貨物和配送物品短缺、破損、經證明屬甲方發出錯誤時,甲方負責下次發貨時補足,甲方不再提供額外的補償。

6.2、若貨物和配送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破損和缺失,由承運方承擔責任。甲乙雙方有共同追究承運方責任和義務。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甲方不能按時交貨時,甲方不承擔對乙方的賠償責任。 8、明確由乙方代付運費的貨物到達指定地點時,由乙方先行墊付,再與甲方結算。

六、質量保證和服務承諾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產品包裝標識的國際、國家、行業或寶馬企業標準。

2、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引起市場投訴,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出處理判定。其處理判定的最終依據是雙方認可的權威檢測機構依據產品標識標準對產品進行的檢測結果。如果經檢測證明,乙方及客户的損失與甲方產品的質量不合格要素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則由甲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

3、甲方有義務務向乙方提供市場需要的、有利於市場銷售和推廣的各種具有合法性、有效性的證明文件。

4、甲方有義務培訓、指導乙方在適當的範圍內正確地使用有關油品。

5、甲方銷售人員有義務指導和協助乙方在指定區域的銷售工作。

6、甲方銷售人員有義務協助和監督乙方市場網絡的規範化建設和乙方的價格體系。 7、乙方有義務指導用户正確地選擇相關產品,如因乙方指導不當,或用户自身沒有正確地選用合適的油品而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形象店、門頭、廣告規定

1、形象店規定:乙方及乙方區域經銷商形象店、修理廠內部裝修費用與乙方年銷售額掛鈎,年銷售額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協商制定。裝修費用先由乙方墊付,甲方根據乙方的年銷售進度,用甲方的產品支付乙方的裝修費。店面的裝修項目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將要裝修的店面的圖紙移交給甲方,由甲方提出裝修設計方案),乙方根據設計方案在當地採取多家報價招標方式選擇合作單位,將多家投標單位報甲方企劃部審核批准。

2、門頭規定:甲方免費為乙方合作的修理廠製作門頭(製作門頭標準為噴繪),製作安裝費用不與年銷售額度掛鈎,但乙方形象店門頭製作安裝與乙方年銷售額度掛鈎。門頭尺寸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據公司對外統一形象標準設計門頭方案,乙方根據甲方的設計方案在當地採用多家報價方式,確認有製作能力的企業報價給甲方(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並上報各廣告公司報價,由甲方審核後給出材料標準和價格,乙方方可製作、安裝)。甲方按照雙方的約定,安裝費用先由乙方墊付,甲方用產品支付乙方及乙方區域經銷商的門頭製作及安裝費用,結算時間另議。門頭安裝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3、廣告規定:乙方可自行根據當地市場需要,進行符合甲方要求的廣告宣傳計劃,甲方負責提供符合CIS要求的設計,確保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在沒有得到甲方書面授權的情況下,自行組織的廣告宣傳,如有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所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約定區域內開展產品推廣、廣告宣傳等工作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需要甲方支持的,乙方事前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並經甲方核實確認後,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到期時,按照書面承諾標準予以核銷。

八、折讓政策

1、本標準僅適用於20L(含)以下的包裝,其它類型油品均不包括。銷售20L以上包裝規格產品時,在符合折讓條件的情況下,所有產品均執行1%的固定折讓率。只有在享受總經銷價的前提下才能計算折讓。特價、進攻價、會議價、特批價產品均無折讓。

2、產品分類及年度考核折讓年度考核折讓:

Ⅰ 類產品折讓 2%; Ⅱ 類產品折讓 3%; Ⅲ 類產品折讓4%; Ⅳ 類產品折讓 5%; Ⅴ 類產品折讓 6%;

年銷售額超出部分獎勵政策:

年銷售額超出任務量 25% 獎勵全年折讓金額的 15% 年銷售額超出任務量 50% 獎勵全年折讓金額的 25% 年銷售額超出任務量 75% 獎勵全年折讓金額的 35% 年銷售額超出任務量 100% 獎勵全年折讓金額的 45%

例如:年銷售任務40萬,實際完成52萬 年銷售折讓額是10000元(以實際折讓為準)+1500元(年折讓10000元x獎勵係數0.15 =1500元),總共折讓11500元全年任務完成率低於80%年終不享受年度考核折讓,年銷售任務100%>年度實際銷售額≥年銷售任務的80% 按照折讓總額的80%給予折讓。 3、折讓扣除

在本協議書履行期限內,若乙方自動放棄總經銷商資格或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相關規定而被甲方取消總經銷權,則不享受所有折讓;如有保證金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4、年度折讓的執行:

在年銷售履行完畢後15日內,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全年業績,完成所有年度折讓的返讓工作,所有折讓均以產品形式進行產品返讓,無折讓產品不參加返讓。

九、相關約定

1、乙方不得對甲方的產品進行重新分裝、調合、加工和摻雜。乙方不得在寶馬潤滑油貨架和專櫃內陳列、銷售和推廣與甲方產品包裝設計和商標近似的其它廠家的同類產品。

2、協議簽訂時,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税務登記證。如上述文件發生變更,乙方有義務及時提供最新的齊備資料。

3、在協議期限內,若甲方調整有關品牌推廣和建設的市場方案,乙方應積極配合和實施。

4、甲乙雙方應共同致力於在遵守國家質量、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加強合作。

5、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和條款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6、在本協議及附件有效期內和無效後十二個自然月內,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協議、附件及運營過程的任何部分。

十、知識產權保障

1、乙方應根據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對甲方授權所銷售的產品上的商標、標識、商號予以保護,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的生產及經濟效益造成影響的,甲方要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 非經甲方書面批准,乙方不得自行製作、委託任何單位印製或定做含有甲方慣常使用的商標、商號、企業名稱或簡稱的包裝物、標識、廣告宣傳品或其他內容相關或相似的圖案文字資料。

3 、乙方知道違反本條1、2款任一款的約定將直接導致合同的終止。而且乙方理解這種違反將會對甲方的聲譽、信譽、知識產權造成嚴重損害且造成嚴重損失。因難以衡量這些界限模糊的權利,所以判定準確損失是很困難的,鑑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了本條1、2、3款任一款的約定,將賠償甲方損失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2、若一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違規違法行為,另一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甲乙雙方在協議取消後,如繼續以另一方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給對方造成侵權,被侵權方保留索賠和法律追溯權。

十二、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要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向天津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三、其它約定

1、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友好協商。

2、本協議的全部附件為本協議書不可缺少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如乙方在15日內未訂貨,甲方有權另籤新代理商協議。新代理商協議一旦簽訂,甲方與乙方原協議自動解除。

4、本協議和附件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補充事項(不夠填寫可附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年 月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年 月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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