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轉讓合同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廠房轉讓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廠房轉讓合同 篇1出賣人:
註冊地址: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註冊號】:
聯繫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聯繫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土地及工業廠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轉讓標的
1.1賣方擁有位於的一幅工業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證》號:;地號:;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其他信息詳見《土地使用證》)
賣方在其上建有工業廠房,並辦有《房地產權證》,其中:;(其他信息詳見房地產權證)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廠房以下簡稱為轉讓標的)
1.2買方購買轉讓標的用於生產經營(包括關聯公司的生產經營)。
第2條轉讓標的概況
2.1賣方保證,上述土地及廠房的產權清晰,賣方對其享有完全的物權,有權出售,轉讓標的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未使用轉讓標的進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繳地價款、房價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轉讓標的現已空置,原則上按照現狀轉讓。具體的現狀及交付標準詳見第九條。
第3條轉讓價款
轉讓標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成交價不含本合同第八條所列之各項税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税費根據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
第4條交易定金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署生效當日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賣方應向買方出具定金收據。
第5條【付款方式】
5.1雙方應於定金支付完成後日內共同至開立資金監管賬户。賬户開立完成後日內,買方應當將支付至上述資金監管賬户。
5.2轉讓標的全部過户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後5日內,雙方應共同至銀行、持新的登記證書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辦理監管資金解付手續,即由銀行將監管資金支付至賣方指定賬户。
5.3剩餘作為交房保證金(其中為房產税貫清繳保證金),在下述文件齊備的前提下,賣方應當在10日內將交房保證金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第九條所述之交接確認文件;
(2)本合同第8.1.2條所提及的房產税的清繳憑證。(根據市現行規定,該房產税由財產所有權人按年度申報清繳,且該税費並非交易税種,為此,賣方應當向買方出具房屋過户登記完成之日前房產税已經足額繳納的文件/證明。)
5.4若賣方未能按第九條要求完成全部交接義務,或者存在房產税欠繳情形,則自交房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剩餘部分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第6條賣方指定代理人
6.1賣方指定作為本次交易賣方的全權委託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享受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權利、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義務,即包括而不限於辦理資金監管手續、代為收取轉讓價款、辦理交接手續,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
6.3本合同第3、4、5條的全部轉讓價款應當支付(或由銀行解付)至以下賬户之一,即買方支付至任何一個賬户即視為已完成了付款義務。具體按照銀行及土地、税務等部門的要求辦理。
賬户一:開户銀行:賬號:
賬户二:開户銀行:賬號: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賬户,則其與賣方之間的賬務結算支付與買方無關。
第7條過户
7.1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之當日,賣方應當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之《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原件提供給買方。
7.2賣方收到定金後,雙方即開始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户登記手續,包括簽署用於過户登記的買賣合同(以市政府規定的名稱為準),至國土、房產部門簽署相關文件,等等。
7.3買方應於本條7.2款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後的十日內,依據第五條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銀行資金監管賬户付清全部合同價款。
7.4過户登記手續原則上由買方主導辦理,賣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即賣方應當在根據買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若賣方怠於履行義務而致使過户手續期限延誤或者導致過户登記手續無法完成,則應當按照本合同第11條約定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5過户登記手續完成後,由買方負責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的領取。
第8條税費承擔
8.1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税費除(公司)所得税外,由買方承擔,即:
(1)契税、營業税、城市建設維護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務費、評估費(若有)、公證費等等,均由買方全部承擔。具體税種、税率依照國家規定。
(公司)所得税由賣方自行承擔。
(2)此外,轉讓標的過户登記至買方名下前的房產税由賣方承擔。
8.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費,由買賣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第9條交接
9.1雙方應於:買方付清部分合同價款/或買方付清第期合同價款/或轉讓標的全部過户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後3日內,共同至現場開始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原則上應當在20日內完成。
9.2轉讓標的全部過户登記完成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
9.3在根據9.2條約定結算各項費用的同時,雙方應當辦理水、電等過户手續。
9.4賣方應當按照附件一清單將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交付給買方。
9.5轉讓標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關部門結算的款項,應當一併在9.1條約定的期限內由賣方結算並支付完成。
9.6上述過户、清點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結算事項)手續全部辦理完成之日,即視為交接完成,買賣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完成確認文件。
第10條合同解除及變更
10.1雙方確認,根據現行政策及客觀情況,轉讓標的過户登記所需的時間預估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因此,本合同第5.2條之監管資金的監管期限亦為銀行收到全部監管資金後5個月。若非因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轉讓標的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完成過户,則在上述期限屆滿之次日銀行自動將監管資金及所產生的利息轉回買方賬户。此時,本合同自動解除,買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賣方應在三日內退還。
10.2當然,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對上述期限予以延長,並在期限屆滿前通知銀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未能辦理完成的,依照10.1條辦理。
第11條違約責任
11.1若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賣方有權要求買方以逾期應付款項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11.2若賣方怠於履行過户登記之配合義務,則自收到買方協助配合通知之日應以轉讓總價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賣方履行協助配合義務之日。
11.3若轉讓標的無法過户是由於賣方的原因,則買方除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立即退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監管資金)外,還有權要求賣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作為違約金。
11.4若轉讓標的存在任何賣方未披露之爭議、債務、糾紛,致使買方的購買目的無法實現,則買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除合同,此時賣方應退還收取的全部款項並向買方承擔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的實際損失。
第12條法律適用與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廠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3條合同數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買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廠房轉讓合同 篇2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 工廠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合同。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房地產座落: 市(縣) 區 街(路) 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轉讓面積: 平方米 佔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工業廠房
房屋權利來源: 土地使用權來源:( 劃撥 出讓)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清晰,無糾紛。否則,甲方違約,該合同無效,並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並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准後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 種辦理)
1、合同生效後,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准後乙方即付清餘下的全部購房款:(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併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税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解決糾紛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廠房轉讓合同 篇3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租賃的廠房和自搭部分廠房,廠內所有建築及生活用品等轉讓給乙方。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1、甲方將所有坐落在南康區龍嶺鎮嶺子上村 自搭廠棚和生產設備及生活用品等轉讓給乙方。(生產設備生活用品清單見附件,如交接前數量或樣數不對,按市場價扣除)
2、廠內原有生產設備及原材料、半成品在20xx年9月10日前由甲方出資並負責全部運出或處理。20xx年9月10日後未處理的,在此期間乙方可以自行處理,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3、原來租賃廠房內土地,由甲方辦好相關移交手續,由乙方繼續租賃。
第二條:甲方已交納租金及廠房押金伍萬元,全部生產設備及生活用
品等,總折價為人民幣 萬元整。
第三條:本協議成立同時,乙方先付定金甲方人民幣 伍萬 元整,剩
餘金額由甲方辦理好相應手續(汽車過户)在20xx年9月25日全部付清,由甲方指定帳户,並甲方開收據。
第四條:雙方定於月司辦公室交接。
第五條:特約事項
1、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兩人以上,負責辦理。
2、廠房交收之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或其它糾紛均由甲方
負責理清,與乙方無關。
3、廠房交收以前,所有積欠的一切税務、水費、電費及其它費用概
由甲方負責。
4、甲方現有僱傭的職工,均由甲方負責遣散。
第六條:如甲方在日前未能辦妥相關手續交付乙方,由乙方
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歸還乙方付款,並賠償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乙方未按照本協議支付轉讓款或乙方無條件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時,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當地村政府各執一份為憑,
雙方股東簽字生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廠房轉讓合同 篇4轉讓方(即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即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自願將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償轉讓給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經雙方自願、平等、友好的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於邊,排線米。具體位置為:前朝路,左鄰家宅,右鄰家宅,後靠旱土(以石牆為界)。
二、轉讓金額:雙方協定此幅宅基地現價為人民幣(大寫)。(小XX)
三、付款方式:雙方在協議簽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給對方。
四、產權歸屬:甲方陳述: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協議雙方簽字付款之日起,該幅宅基地所有權歸屬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此宅基地修建房屋,本族及異性人等無權干涉、爭議。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導致乙方喪失對宅基地的佔有使用權,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賠償,具體包括如下:甲方全部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費及利息;如乙方違約,甲方將收取乙方的轉讓金額不退回給乙方,作抵消乙方違約金。
六、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所有權、處置權與甲方無關。該宅基地如遇拆遷或其他方式的徵收、徵用,地上及土地補償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________年____月
廠房轉讓合同 篇5轉讓方:劉**(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孫**(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為明確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座落於在*市*路東首南院落(5.1畝)及所有房屋轉讓給乙方,四至為詳見附圖。
二、轉讓費及付款方式:轉讓費為*拾壹萬元(¥:*10000元),乙方先付甲方*萬元為定金、剩餘款於20xx年4月1日前待甲方與本土地所有人(*市*街道辦事處*村委)將以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費用結清後,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對所轉讓的房屋和院落有處分權,否則甲方自行承擔一切後果,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甲方必須保證所轉讓的房屋和院落無辦理任何抵押和經濟糾紛等事項。
(3)甲方必須辦理好與本院落土地所有人(*村委)將本院落土地使用合同變更為乙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協議之日起,院內所有房屋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以後改建或轉讓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需有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2)自20xx年4月1日本院落土地使用税及水電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四、違約責任:在合同簽字生效後,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違約則賠償未違約方違約金為轉讓費的一半。
五、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證明人:證明人:
年 月日
廠房轉讓合同 篇6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則,甲、乙雙方遵照自願、公平和老實信譽的準繩,經協商分歧訂立本房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工業國有土地廠房轉讓佔用範圍內的土地運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詳細情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簽署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構造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運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一切權為【國有】【集體一切】;國有土地運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_】方式取得;
(六)房屋內隸屬設備情況及室內裝飾狀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照實陳説房地產權屬情況、裝飾狀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詳細情況充沛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分歧,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_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的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次付與甲方,詳細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附件三)。乙方託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運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甲方獲得國有土地運用權的運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商定受讓上述房地產,具有國有土地運用權的運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運用國有土地運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益、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則,【應辦理】【能夠不辦理】土地運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則【辦理土地運用權出讓手續並交納土地運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度】。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停止驗收交割。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狀況停停止查驗。查驗後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託付(轉移佔有)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割期間,凡已歸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隸屬設備被損壞或被撤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撤除的房屋裝飾及隸屬設備【估價____倍】【價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拜託甲方】【拜託_______________】向房地產買賣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除房地產買賣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議外,上述房地產權益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買賣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拜託別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輔佐。由於甲方成心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的,形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擔任賠償。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義務自該房地產【權益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度及本市的有關規則交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益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權益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運用中所發作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置。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實行。
二、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雙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視作乙方無異議。甲方能夠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缺乏違約金局部,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形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踐經濟損失超越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踐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託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置。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實行。
二、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仍未託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雙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視作甲方無異議。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形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踐經濟損失超越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踐經濟損失預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分歧,在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分歧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實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作爭議,應協商處理,協商不能處理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買賣中心各持一份。
出賣人: 買受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廠房轉讓合同 篇7轉讓方(即甲方):受讓方(即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自願將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償轉讓給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經雙方自願、平等、友好的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 宅基地坐落於XXXXXX邊,排線X米。具體位置為:前朝XX路,左鄰XXX家宅,右鄰XXX家宅,後靠XXX旱土(以石牆為界)。
二、 轉讓金額:雙方協定此幅宅基地現價為人民幣 (大寫)。(¥小寫元)
三、 付款方式:雙方在協議簽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給對方。
四、 產權歸屬:甲方陳述: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協議雙方簽字付款之日起,該幅宅基地所有權歸屬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此宅基地修建房屋,本族及異性人等無權干涉、爭議。
五、 違約責任: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導致乙方喪失對宅基地的佔有使用權,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賠償,具體包括如下:甲方全部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費及利息;如乙方違約,甲方將收取乙方的轉讓金額不退回給乙方,作抵消乙方違約金。
六、 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所有權、處置權與甲方無關。該宅基地如遇拆遷或其他方式的徵收、徵用,地上及土地補償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20xx年8月
廠房轉讓合同 篇8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廠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瑞安市 的廠房,使用權面積平方米。
2、 以上廠房系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拍賣所得,至今無法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
二、房地產轉讓價格:
總價(含土地價格)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廠房總價分 次付清,201 年 月 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餘款 萬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廠房騰空,供乙方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並無權干涉。
五、其他約定:乙方已悉知 以上廠房無法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甲方不負有協助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義務。以後如確需甲方協助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予以協助。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房轉讓合同 篇9賣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土地及工業廠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賣方擁有位於 《土地使用證》號:
地號:
土地使用權面積:
(其他信息詳見《土地使用證》)
賣方在其上建有工業廠房,並辦有《房地產權證》,其中:
(其他信息詳見房地產權證)
(本合同交易土地、廠房及附屬設施、設備以下簡稱為轉讓標的)
1.2 買方購買轉讓標的用於生產經營(包括關聯公司的生產經營)。
第二條 【轉讓標的概況】
2.1 賣方保證,上述土地及廠房的產權清晰,賣方對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權,有權出售,轉讓標的不存在任何債務,未使用轉讓標的進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繳地價款、房價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轉讓標的現已空置,原則上按照現狀轉讓。具體的現狀及交付標準詳見第九條。
第三條 【轉讓價款】
轉讓標的成交價為人民幣
成交價不含本合同第八條所列之各項税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税費根據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署生效當日向賣方支付轉讓標的成交價。賣方應向買方出具收款收據。
4.1本合同第6.1.2條所提及的房產税的清繳憑證。(根據市現行規定,該房產税由財產所有權人按年度申報清繳,且該税費並非交易税種,為此,賣方應當向買方出具房屋過户登記完成之日前房產税已經足額繳納的文件/證明。)
4.2 若賣方未能按第九條要求完成全部交接義務,或者存在房產税欠繳情形,則自交房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剩餘部分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5.1 買方向賣方支付轉讓標的物價款之當日,賣方應當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之《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原件提供給買方。
5.2雙方即開始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户登記手續,包括簽署用於過户登記的買賣合同(以市政府規定的名稱為準),至國土、房產部門簽署相關文件,等等。
5.3 過户登記手續原則上由買方主導辦理,賣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即賣方應當在根據買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若賣方怠於履行義務而致使過户手續期限延誤或者導致過户登記手續無法完成,則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5.4 過户登記手續完成後,由買方負責新的《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的領取。
第六條 【税費承擔】
6.1 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税費除(公司)所得税外,由買方承擔,即:
6.1.1契税、營業税、城市建設維護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務費、評估費(若有)、公證費等等,均由買方全部承擔。具體税種、税率依照國家規定。
(公司)所得税由賣方自行承擔。
6.1.2此外,轉讓標的過户登記至買方名下前的房產税由賣方承擔。
6.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費,由買賣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7.1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轉讓標的價款付清當日內,共同至現場開始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原則上應當在20日內完成。
7.2 轉讓標的全部過户登記完成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
7.3 在根據7.2條約定結算各項費用的同時,雙方應當辦理水、電等過户手續。
7.4 賣方應當按照附件一清單將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交付給買方。
7.5 轉讓標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會、其他相關部門結算的款項,應當一併在9.1條約定的期限內由賣方結算並支付完成。
7.6 上述過户、清點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結算事項)手續全部辦理完成之日,即視為交接完成。
第八條 【合同解除及變更】
8.1雙方確認,根據現行政策及客觀情況,轉讓標的過户登記所需的時間預估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因此,本合同第5.2條之監管資金的監管期限亦為銀行收到全部監管資金後5個月。若非因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轉讓標的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完成過户,則在上述期限屆滿之次日銀行自動將監管資金及所產生的利息轉回買方賬户。此時,本合同自動解除,買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賣方應在三日內退還。
8.2 當然,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對上述期限予以延長,並在期限屆滿前通知銀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未能辦理完成的,依照10.1條辦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若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賣方有權要求買方以逾期應付款項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9.2若賣方怠於履行過户登記之配合義務,則自收到買方協助配合通知之日應以轉讓總價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賣方履行協助配合義務之日。
9.3 若轉讓標的無法過户是由於賣方的原因,則買方除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立即退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要求賣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作為違約金。
9.4若轉讓標的存在任何賣方未披露之爭議、債務、糾紛,致使買方的購買目的無法實現,則買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除合同,此時賣方應退還收取的全部款項並向買方承擔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條 【法律適用與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數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買賣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買方:(簽字/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