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房合同範本(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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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租賃住房合同範本(精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賃住房合同範本(精選10篇)

租賃住房合同1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5、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7、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 年 月 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 。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委託人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的信託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傳真:證件名稱: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傳真:

受益人為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受益人名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受益人為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4、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萬元。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賬户:

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6、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為信託財產。

第六條信託目的

通過實施信託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託的信託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揮受託人的專業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託計劃資金運用於融資租賃項目以獲取收益,閒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信託的成立及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為 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託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託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信託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託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資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託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100%

信託收益率=總信託收益÷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該信託收益扣除受託人報酬後即為應分配的信託收益;

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為信託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後的 個工作日內;第 年的信託收益在信託終止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賬户。

信託收益劃付賬户為:

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第十條信託費用

1、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信託發行費用;

文件或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信息披露費用;

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户,記入當期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4、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賬户中扣收。

第十一條信託報酬

1、受託人經營信託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託報酬。

2、受託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託報酬。

3、受託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 %以下時,受託人不收取信託報酬;

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 %以上時,超過 %部分即為受託人的信託報酬。

4、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項目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委託人與受託人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有權瞭解其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按《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託人就信託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説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為限;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受託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託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新的受託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取劃轉信託賬户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受託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受託人到期應收的信託報酬;

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受託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託事務;

受託人應為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託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受託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的,受託人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信託管理費;

受託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託客户的信託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並至少每年定期向委託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 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信託財產歸屬人;

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託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託財產;

受託人應妥善保管信託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保存期為本信託終止日起15年;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自本信託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託收益權;

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託收益劃付賬户等;

受益人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託人。

第十六條信託受益權的變更與轉讓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委託人:

受託人:

年 月 日:

租賃住房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

電掛:電掛:(章)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日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範性文件等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位於 公共租賃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2、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如遇預測面積的,以實測面積為準,租金多退少補)。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乙方居住或與乙方符合配租條件的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租賃期屆滿前乙方需續租的,應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市級經租管理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合同公證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實行公證管理,除能享受租金減免的家庭,由甲方承擔全額公證費用外,其餘由甲、乙方各承擔一半公證費用。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 元,租賃期滿或房屋退出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退還房屋押金。

第四條、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每月元。如乙方符合有關租金減免政策,經市級經租管理機構確認後可在核定期限內予以減免計收租金。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標準時,按屆時的租金文件規定執行。

2、合同簽訂後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後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3、租金按季支付,乙方應於當季首月10日前向甲方繳納租金。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0。2‰的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可採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

第五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支付水、電、有線(數字)電視、網絡寬帶、煤氣、垃圾清運、小區管理等費用。

第六條、房屋使用及修繕

1、房屋使用

(1)甲方確保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正常使用,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自行裝修或拆改。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實際損失。

(3)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户的有關資料,乙方應予以配合。

2、房屋修繕

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予配合。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

(2)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其租賃資格,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日後解除),收回該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所有收益。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並將有關情況記入乙方不良誠信紀錄。情節嚴重的,甲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承租人採取隱瞞事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承租人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實際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區物業服務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記錄為準);

(3)承租人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出借給其他人員居住的;

(5)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裝修現狀的;

(6)死亡、失蹤、出國定居等未實際居住的;

(7)承租人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申請條件,未按要求及時辦理退出手續的;

(8)存在違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規定和合同約定其他行為的。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5、租賃期間,乙方自願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據實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第八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公共租賃住房遇拆除或改造的,按有關規定執行。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申報義務

在租賃合同期內,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的,應主動向甲方申報,並自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之日起30日內終止租賃合同,結清相關費用後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第十條、房屋騰退、驗收

1、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在10日內騰空該房屋,並通知甲方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後的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共同驗房。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騰退房屋時,應當拆除房屋內的裝飾物。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房屋騰退後未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內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有權處理。

3、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後的5日內,結清租賃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並憑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結清憑據、本人身份證等到雙方約定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4、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空退還房屋的,甲方有權單方收回公共租賃住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

第十一條乙方承諾:

本合同中填寫的名稱、聯繫方式、證件信息準確無誤,為甲方與乙方聯繫的唯一方式。聯繫方式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據上述聯繫方式向乙方發送的各項通知,自發出之日起3日即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合同公證

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用房,乙方拒不騰退的,甲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若甲方向浙江省杭州市國立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浙江省杭州市國立公證處可依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繫方式以發函的方式確認違約事實。若乙方在核查函規定的工作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對違約事實無疑義。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牴觸的部分,以調整後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浙江杭州市國立公證處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現住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現住址:

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出租給乙方,建築面積平方米,租金/月。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繳納押金元。

第四條其它費用:合同期間,乙方承擔水、電、閉路電視、寬帶及煤氣物業管理等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2倍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消租金。

3、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倍計算。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2倍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一個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並可收回出租之房屋,並追究違約責任。

2、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剩餘租金雙方協商解決。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6、乙方租賃房屋用於居住。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乙方如有違法擾民行為,甲方可以收回房屋。

第十一條屋內設備:空調掛機2台,油煙機1台,燃氣灶1台,電熱水器1台,沙發2套,餐桌1個,椅子4把,衣櫃2個,電視櫃1個,茶機2個,鞋櫃1個,牀墊2個,小電視1台

第十二條備註:

煤氣卡張,鑰匙,電錶數煤氣表數,其他: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租人(簽字):

聯繫電話:

承租人(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租賃住房合同5

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和《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位置

所租賃房屋位於 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 月,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可索賠損失: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或擅自調換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壞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兩個月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過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可請公證機關協助封存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財產,將該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還應賠償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三條、:使用性質:

經營性使用

第四條、:租金及交納期限

1、月租金________元,另外,水、電、暖氣費自理。

2、承租人於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半年或______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租金______分之______交滯納金。

第五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屬於出租方修繕範圍的,出租人應負責修復。承租人發現房屋損壞,應及時報修,出租人在規定時間內修復。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承租人修復賠償。

2、承租人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私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3、租賃房屋大修或改造時,承租人應當配合,在租賃期限內,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後原租賃關係不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後,承租方擅自提前終止協議,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事項

1、協議到期或因承租方違約導致提前解除協議,出租方對承租方的裝修添附不予補償。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條款或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年。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租賃住房合同6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託 機構: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係: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係: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係: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 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本市 區 路 村 棟 號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房屋具體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該房屋是甲方通過 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人民幣 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體維修基金)等由 承擔。

第五條、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押金(按簽訂合同時的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人民幣 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合同終止後,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託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可採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合同簽訂後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後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託乙方 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 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並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户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 ,並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二)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 查,並及時將情況錄入 ;

(三)對乙方的户籍、家庭人 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四)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 使用權;

(二)依照法定程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 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該房屋的,自相關政府做出行政決定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三)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後,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

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並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 錄:

(一)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擅自轉租、轉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三)因購置個人房產或家庭收入增長等事實的發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卻不主動辦理退房手續的;

(四)強佔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六)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嚴重損壞的;

(八)連續六個月內不入住的;

(九)經計劃生育 部門查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居住期間的行為有害公共秩序與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嚴重違規、違約行為。

第十六條、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在5日內騰空該房屋,並通知甲方共同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後的3日內,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共同驗房。甲方經檢查發現住房及設施有損壞或丟失,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後的5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和辦理銷户手續,攜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結清單、銷户單、押金和保證金收據、本人身份證、退房交驗單等到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第十七條、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房屋的,甲方將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期間的租金,並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 乙方強佔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後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權採取停水、斷電等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該房屋。

第十八條、合同期滿後如需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續約承租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續約或不予續約的決定。不予續約決定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並説明理由。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並辦理相應的後續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乙方和家庭成員就共同租賃行為承擔連帶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出現違約情形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除可通過行政行為依法處理的外,應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人(授權人): 委託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住房合同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永州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地址

甲方將其屬有的位於永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______________使用。

二、出租房屋狀況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權利人:_________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止。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就於租賃期屆滿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每_______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前支付,以後租金支付每次須提前________日繳納,甲方收到租金後應予以書面簽收。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三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該房屋租金壹年內不變。

(二)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叁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甩。

(一)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剛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二)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收視,網絡____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一)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電器正常老化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

(二)如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維修。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屆滿後_____日內】返還該房地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日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使用費。

(二)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返還該房屋時不得毀壞已有原定裝修,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一)乙方在租賃期內,得到房東同意後才能轉租此房。

(二)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佔用範同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或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用的;

2、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或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3、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二)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雙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3日內仍未交付的或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2、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十、中介方權利和義務:

1、調解租房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但不承擔任何法律及經濟責任。

2、簽訂本協議時中介方收取甲乙雙方中介費為該房屋租金的30%。

十一、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保證金的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恢復房屋原狀】【賠嘗損失】。

(三)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經甲方同意後可由中介方轉租,乙方轉租後甲方應退還保證金

(四)乙方在租憑期間吸毒、販毒等一切違法活動均有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乙雙力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四)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叁份。其中:甲、乙雙方及忠誠地產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座落在貴陽市小河區清水江路星河國際城一單元1406號住房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入住後,對房屋內的基礎設施和設備提出合理的改善要求時,雙方應本着和睦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解決。

三、甲乙雙方經過協商,議定上過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1800元,租賃期限為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止。付款方式為半一付。

四、簽訂合同的同時,乙方應付給甲方半年租金人民幣(大寫)壹萬零捌佰元,另加保證金人民幣1800元,合計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陸佰元,並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開户行,租賃合同終止時,甲方退還給乙方的保證金1800元。

五、上述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

六、房屋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下列責任。

1、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正常維修。

2、乙方在歸還甲方房屋時,不得將房屋裝修拆除及影響房屋結構,甲方對乙方裝修不作任補償。

3、租賃屆滿時,把房屋完好無損交還給甲方,如需續租,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

七、出租房的用途為民住,乙方不得改作他用,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內的水、電、燃氣、物業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無理的藉口終止合同,否則,由違約方承付違約金1800元。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樓;位於第__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二、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_____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__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____________(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___個月;

5.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________個月;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職責。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帶給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XX市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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