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買賣合同模板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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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買賣合同模板合集8篇

買賣合同 篇1

賣方:簽訂時間:20xx年 xx 月xx 日 買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等價有償的原則,根據雙方20xx年1月20日簽訂的油品年度經銷合同,雙方就下列油品銷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為油品年度經銷合同的附件

一、結算方式(A)

(A先款後貨;B先貨後款;C其他)

二、其他約定事項:

合同條件

特別提示:以下條款請買方仔細閲讀,有不明之處向賣方提出,有異議的雙方協商修改。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則表示理解和接受。

一、產品質量雙方協商選擇(C)

(A 國標;B行標;C企標;D協議標準)。

二、計量以供方計量為準。

三、發貨方式:

1、採用鐵路發運的,買方及時向賣方提供所需產品數量、到站地、收貨人,供方根據其提報量代辦鐵路運輸,運雜費由買方承擔。

2、採用公路或水運發貨的,雙方協商選擇()(A由買方自行提貨;B由賣方代辦運輸;C由賣方送貨上門)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送貨上門的按到岸價結算。

四、交付與驗收

1、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賣方送貨;

(2)賣方代運;

(3)買方自提。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運輸費用承擔:。

5、驗收標準:國標或潤滑油公司標準。

6、由買方自提的貨物,以貨物交接給買方為交付時間,買方對貨物數量有異議,應在貨物交接後48小時內通知賣方,賣方應在48小時內答覆。買方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在扣除貨物合理運輸時間後48日內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在48日內書面答覆。

7、由賣方送貨或賣方代辦運輸的貨物,買方應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後,2日內對貨物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

8、買方收貨後發現名稱、牌號、質量、數量不符或發生破損、溢耗的,48小時內以電話、傳真或書面通知賣方協商解決,逾期提出的,視為合格。

五、免責條款:

1、因國家政策調整、外部環境等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2、因鐵路計劃未批准或請車未承認影響發運的;

3、因賣方生產裝置運行故障不能及時供貨的;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需經雙方共同協商的,應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解決,由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銷售代表: 合同編號: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車轉讓於乙方。該車車牌號碼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現訂立車輛轉讓協議如下:

第一條: 價格:經雙方協商,甲方以 (價格)轉讓車輛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提供車輛證件;説明該車的現狀。

2。乙方在使用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三條: 如車輛過户,過户費用由 乙 方承擔。由乙方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户手續,甲方協助辦理。如果不過户,乙方要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從轉讓之日起發生的所有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售後責任:自合同簽定之日起,車輛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在此之前甲方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參照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買方名稱: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

郵 編:100044

聯 系 人:xxx

電 話:

傳 真:

賣方名稱: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 編:100083

聯 系 人:xx

電 話:

傳 真:010-62312975

開户銀行:北京銀行學院路支行

帳 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釋義(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雙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元”為計量單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曆年、月、日。

2.合同標的

2.1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

2.2產品描述(產地、型號、規格)

見採購標書(以標書內容為準)

2.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上述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3.合同價款

3.1單價及總價

見採購清單

3.2供貨價格

a、在同等產品中,我方願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產品給貴單位;

b、按照標書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的優惠價格執行。

3.3價格調整

每一個季度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如價格調整浮動至4%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的將計為下一個季度(個別產品除外)。

3.4執行更新價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後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3.5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費。

4.支付方式

本合同採用以下第1種方式支付。

4.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驗收,每個季度(或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發票及甲方訂單,經甲方將產品訂單與產品驗收單對照核實後,確認發生費用與乙方提供的發票相符,甲方按實際發生的一個季度(或月)貨款一次性付清。

4.2合同簽訂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將設備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餘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作為質保金待設備質保期滿後一週內支付。

5.包裝及運輸

5.1乙方應為商品提供適宜商品運輸的包裝方式,產品採用密封性形式,包裝上應註明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鏽損,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5.2乙方負責無償將商品運送至甲方訂單所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3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檢驗並辦理相關商品移交手續

。商品移交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4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6.交貨地點、交貨期限

6.1交貨地點:賽迪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6.2交貨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一般送貨時間為一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或以最短時間將對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7.檢驗

7.1貨到後,甲方按訂單內容收貨,產品的規格型號均以訂單要求為準,對於使用單位要求更換規格型號的情況,乙方必須通過物產管理部採購管理室的同意後更換,對於清單外的產品按照招標書的要求以“達到一定採購量”的價格****給甲方。

7.2甲方收到產品的同時填寫一般產品採購驗收單,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同時驗收單複印一份給乙方。季度(或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

7.3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的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7.4對於應急採購產品按甲方對產品的要求,乙方保證在8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8.質量保證

8.1乙方保證所提供所有產品為投標書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符合標書中之規定的標準。如果產品質量與投標書的標準不符,乙方應負責更換;如更換後仍不能達到招標書規定標準,甲方有權退貨。

9.售後及其他服務

9.1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進行退換,對於退換貨的情況雙方需做好驗收記錄,以備結算時對帳。

9.2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繫人和聯繫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每批訂單將指定專人負責跟單送貨,送貨人應佩戴公司標誌,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如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安排人員跟單送貨;將作好送貨情況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換送貨人員而耽誤退換或補貨等

的及時性。

9.3 將採用電子商務系統功能模塊(bs/cs),實現更多用户自助功能。

10. 環保和安全要求

10.1 乙方承諾所提供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 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11. 產品瑕疵

11.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性能、數量及重量作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1.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換貨必須全新並符合招標書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性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2.違約責任

12.1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責任,甲乙雙方應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有關事宜。

12.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3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12.4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將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或未按約定時間送到全部產品(經甲方允許可以延期送的產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

12.5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與招標書規定不符,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3.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3.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的內容。

13.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買方):

地址:

電話:

乙方(賣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物品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物品情況

1、物品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物品顏色:_________;物品名稱:____________;物品購買日期:__________;物品新舊程度__________;物品數量___________。

2、乙方保證該物品的來源合法,否則由乙方負責一切責任。

二、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三、驗收方法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質量標準:

四、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物品收購款為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付價款的___________%作為定金。剩餘價款在物品賣出後5日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買賣雙方約定

1、乙方物品以出售的形式交付於甲方,乙方物品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理。

2、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回所交易的物品。

3、非甲方人為因素導致的質量問題,物品保修期為一個月,由乙方負責保修。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應當向相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5、爭議解決方式: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 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

3、此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效力:此合同簽字即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代表:

時間:

乙方代表:

時間: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小區樓號車庫(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元整,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甲方於簽訂協議之日,將該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購得車庫後,對本車庫享有所有權。本協議簽訂之日之前所產生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訂之日後所產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但因房產證抵押貸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因車庫沒有單獨辦理房產證,今後乙方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協助。

六、甲、乙雙方均應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證明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有條件的退換貨

(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滯銷、過季商品

(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滯銷、過季商品

(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

(1)預付貨款

(2)貨到付款

(3)鋪貨後按結算週期付款,鋪貨期為______日

2.採用第1條第

(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週期為:每月______次,具體對賬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賬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賬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賬、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賬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

(2)轉賬支票

(3)電匯

(4)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糾紛答辯狀

鹿城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黃香珍,女,1962年12月7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330302621207362,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區龍泉巷10弄9幢201室,聯繫電話0577-88500367。

被答辯人:林永疇,男,1959年1月26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住温州市甌海區潘橋鎮丁嶴鎮丁腰路11弄4號,聯繫電話XXXXXXXXX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林永疇訴答辯人黃香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與被告陳意澤之間只存在店面租賃合同關係,因此不需要為被告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其次,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沒有利害關係,不具有被告主體資格,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林永疇對答辯人黃香珍的起訴。 (一)對事實部分答辯:首先,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證明原告提供的4號證據:收據中的黃香珍簽名非黃香珍本人所籤,該份證據無效,因此,可證明黃香珍並沒有授權陳意澤去經營,黃香珍未參與到被答辯人林永疇及被告陳意澤之間的.交易中。其次,黃香珍與陳意澤之間的租賃協議的第一款中:甲方自願將温州鞋市場第456東號(計半間)的攤位轉租給乙方即陳意澤經營。並且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實施細

則》第十四條 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不得轉借、出賣、出租、塗改、偽造。可證明,雙方籤的只能是店面租賃合同;並且根據收據簽字非黃香珍本人所籤以及租賃協議的第三款中相關規定,得知答辯人黃香珍只是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在經營、銷售、管理等方面由租賃方陳意澤自主管理的,進一步證明了黃香珍與陳意澤之間是店面租賃合同,是財產租賃合同而不是經營權的轉租,即出租人黃香珍將攤位使用、收益權交給承租人陳意澤使用收益,陳意澤支付租金給黃香珍,陳意澤以自己的名義生產經營,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發生民事法律關係,所以被告陳意澤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關債權、債務應由被告陳意澤自行承擔,被告黃香珍不承擔給付義務。 (二)對適用法律部分答辯:被答辯人林永疇在起訴狀中所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一款“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以及《合同法》第60條第一款“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來要求答辯人黃香珍承擔連帶支付鞋款513800元及其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支付之日的利息的責任。而此案中,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不得轉借、出賣、出租、塗改、偽造。《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4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

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而且根據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則,所以可知,答辯人黃香珍與陳意澤之間的租賃協議是有效的,他們屬於租賃合同關係。 因此,答辯人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完全不接受,現提出依法處理本案的主張:答辯人與被告陳意澤之間只存在店面租賃合同關係,因此不需要為被告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其次,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沒有利害關係,不具有被告主體資格,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林永疇對答辯人黃香珍的起訴,望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證據和證據來源:

1.租賃協議書,證明答辯人與陳意澤之間是店面租賃合同關係。

2.被租賃的房屋照片,證明房屋的實際情況

3.司法鑑定機關出具的鑑定書,用於證明被答辯人所提供的收據中的簽字並非黃香珍所籤。

此致

鹿城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黃香珍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項:

(l)本答辯狀副本X份。

(2)證物或書證XX(名稱)X件。

次承租人對租賃物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賠償,法律未規定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不可能存在權利義務關係。

4、房屋轉租不是房屋租賃權的轉讓。租賃權轉讓是指承租人將租賃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賃關係,而租賃關係存在於受讓人與出租人之間。而在房屋轉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而租賃關係存在於受讓人與出租人之間。而在房屋轉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仍然承擔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轉租與租賃權轉讓在法律性質上是不同的。

第十四條 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不得轉借、出賣、出租、塗改、偽造。

對個體工商户轉借、出賣、出租、塗改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應吊銷其營業執照及其副本或臨時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户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非法所得;

(四)責令停止營業;

(五)扣繳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以上處罰,可以並處。

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夥債務

《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五十二條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民通意見》47.全體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盈餘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夥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夥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48.只提供技術性勞務不提供資金、實物的合夥人,對於合夥經營的虧損額,對外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技術性勞務折抵的出資比例承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合夥人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沒有盈餘分配比例的,按照其餘合夥人平均投資比例承擔。

53.合夥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夥人退出合夥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夥債務的,退夥人對原合夥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夥人已分擔合夥債務的,對其參加合夥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四十五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四條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三條合夥企業解散後,原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律師法》第十八條律師可以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和連帶責任。 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不得轉借、出賣、出租,違反規定將沒收其非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户改變字號名稱、經營者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方式、場所等項內容應當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户改變經營者時,應當重新申請登記。新的經營者想要延用原執照上的字號名稱,必須等原執照註銷滿一年後方可提起申請。想要盤店創業市民,一定要先到工商部門詢問清楚,以免在交易中受騙。

買賣合同 篇8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經甲、乙雙方充分洽談協商,簽訂本沙石買賣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內容及地點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供應各種石材至乙方場地內。

二、供貨單價(已供貨當日的市場價為準)

1、沙

2、石子

三、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 根據雙方確認樣板進行驗收;

四、供貨期限

從乙方發出材料需求單之日起計,甲方須在一日內將乙方需要的材料供應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如延期,甲方每日支付1000元違約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運輸費用,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

1、 運輸費及卸車費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結算

1、 材料每十萬元(含十萬元以上)結算一次,如果一個月不足十萬元石材款則以每月結算一次,每次結算的款項乙方應在10天內支付給甲方。

2、 材料到場後,乙方應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將送貨單傳回給甲方,以便甲方結算。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所需的沙石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沙石,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沙石買賣合同。

2、如乙甲不能按時、按質地交貨給甲方,乙方有權不支付材料款,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無故不交貨或乙方無故退貨,(非質量因素)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貨款的50%作違約金。

八、沙石買賣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沙石買賣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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