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房屋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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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桂林房屋出租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 店面、第貳、叁層壹拾壹間房間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定壹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約定半年租金共計 元,有關城建費、衞生費、安全保衞費等管理費均由乙方負責繳納。水、電、圍牆、門均由乙方自理。

四、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甲方財產,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如發現甲方財產損壞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除外。

五、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活動。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應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甲方;如乙方不需用該出租房,應壹個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轉租,不得轉包。承租時,乙方因辦公、經營、生產等需要附設的設備、財產,退租時應自行拆回。

六、租期滿,如乙方要繼續承租,乙方應提前壹個月向甲方申請續訂租賃協議。租賃費與現年市場價協商調整,但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租給乙方。

七、現有樓房樓梯今後甲方需用時,乙方應給予甲方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撓。

八、現有人員就業的問題由乙方租用該房屋後,自行解決。

九、租金約定每月初1日準時送交_公司,每超一天按30%收取滯納金,超過一個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共 層 第 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千 百 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路#單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面積、設施情況

1、出租房屋面積共X平方米(建築面積)。

2、該房屋現有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乙方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年租金為X元(大寫: )。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租金X元整,同時繳納押金X元,押金在租賃期滿乙方歸還鑰匙並繳清水、電、氣等費用後一次性無息退還。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水、電、氣、數字電視等的使用費及日常維修保養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損壞的,乙方應照價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説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本合同頁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7

甲方: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達成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產情況

甲方所擁有的房屋 ,乙方租用於 。

第二條 價格與租期

該房屋出租成交價為每年 元(小寫 元),租期為 年,押金。從年年 日。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遵循先繳後租原則,乙方每月必須按時繳納租金,否則,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交納租金由甲方出具收條。

第四條 續租與管理

1、合同期滿前一月,甲乙雙方就是否延期合同進行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續租。甲、乙雙方若要收回(退租)或者繼續租用房屋,需提前一個月告之對方。

2、合同期內,乙方無權轉讓使用權。若不能繼續履行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之甲方,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後,甲方自行處理。若乙方私自轉讓,轉讓無效,一切經濟往來的後果自負。

3、合同期內,乙方必須遵守安全、計生、綜治和物業等管理要求,按時交清水、電、衞生、物業管理等費用,管理好自己的財物。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私自改造裝修,確需簡單裝修維修,需徵得甲方同意,並費用自理,合同終止時甲方不預補償。

5、乙方在租房期內應愛護室內所有設施並保持室內清潔,若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需照價賠償。

6、租期內相同地段其它房屋租金漲(跌)幅度達10%以上後,該房屋方進行租金調整,具體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之條款以至本合約不能順利完成,則按定金法則,以實際未能履行時間的租金的雙倍賠償對方。

第六條 於本合約之外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須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約一式貳份,雙方簽字、蓋手印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8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街(巷、裏)______號______房號的房地產(房地產權證號碼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額(幣種:______) ____________元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日前按_______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幣)_______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_______(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______________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_______個月(不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_______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9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台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元。

租金總額為____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甲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11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區120幢401室內的一間單間。用於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房屋出租合同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按有關政策規定精神,協商議定事項如下:

一、乙方應依約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內,除政府另有規定外,不得加租,並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額外費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以及在本系統內調劑使用或以房入股。聯營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負責維修保養房屋,確保住用安全。甲方對出租房屋,確實無力修繕時,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另籤協議書進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繕費用可報抵房租(甲方須到房管機關納税費)或由甲方分期償還。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因業務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裝門面、室內裝飾等,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議定今後處理辦法,並另籤協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報房管部門備案)。

六、甲乙雙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設備,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照顧公共利益。

七、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況中止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徵得對方同意,並商定補償損失之費用。

八、租期屆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有優先權,但須另訂租賃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產各項税金由甲方負責。租賃手續費由出租人承擔。

十、乙方於退租前,必須結清應繳水電費及房租,並將裝修及附屬設備向甲方點清,如有短少或人為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

十一、退租時甲乙雙方應會同至區房管機關繳銷租賃合同。

十二、如雙方因租賃問題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應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十三、其它議定補充事項。

1、乙方同意於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半年房租¥_________元整。

2、乙方同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_________元整,此款將於租賃期滿後由甲方返回乙方。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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