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炭代理合同範文
篇一:焦炭運輸代理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行情,本着平等互惠自願的原則,就焦炭的汽車運輸及鐵路代理,平車配合裝車等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
一、配合裝車及代辦
1、甲方負責將需要的焦炭在指定地點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確定的汽車及火車協調廠家精確配貨,並協助乙方裝車。
3、已交付給乙方的貨物或資料變更時,應提前一日由甲方通知乙方。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代辦甲方貨源找汽車及火車運輸等服務。
2、乙方按甲方的裝車要求,提前找車,落實汽車及火車,及時將貨物發出,將有關票據交付甲方。
3、乙方承擔代辦一切運輸等事宜,平車加封,嚴禁貨物的運輸損失,在裝車中協助甲方及時清掃和看護貨物餘貨,防止損耗,若中間環節出現丟貨等情況,由乙方承擔損失。
三、費用及支付
1、費用標準:人工平車、配合裝車,清掃及找車、雜費,每噸3元—5元,統一工具平車加固服務費。
2、結算方式:現匯支付,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壹萬元,結算試為貨物出廠過磅數量為準。
四、合同有效期:有效期20xx年6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篇二:煤炭炭買賣合同
買受人(甲方): 徐州偉天化工有限公司 合同號:
出賣人(乙方): 徐州友騰物資供銷有限公司簽訂地:徐州賈汪
一、 產品名稱、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簽約日期:2012年 03月12 日
二、質量要求:按本合同要求組織煤炭進廠,數量以電子磅為準,質量以化驗為準。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本合同要求組織煤炭進廠。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 :買方指定地點交貨,出賣人負責運輸和卸車。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以買受人磅房的計量為準,以磅房實收數量結算。
六、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貨時起轉移。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按本合同要求處理。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一票結算。貨到驗收合格後,出賣人根據結算單開具17%的增值税發票,在賣方提供全額有效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付款。付款方式為轉賬。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1、煤炭到達買受人指定交貨地點後,原煤可先進廠後抽樣化驗。2、煤炭到達買受人指定交貨地點後,買受人現場抽樣化驗,如違反質量約定,買受人視其質量穩定性及時通知出賣人暫停供貨,並按合同規定辦理。3、若
煤炭化驗質量符合合同規定,則按合同價格付款,若不符合合同指標,則按合同附件的第二條規定處理。不合格買受人可拒絕收貨。4、出賣人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貳拾萬元整。5、附件一、附件二《供貨承諾函》與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6、若遇價格調整,雙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買受人或買受人的上級單位若組織煤炭採購招標,本合同自招標結果公佈之日起終止。
篇三:煤炭購銷合同
甲方:陝西榆林常家樑勝利煤礦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購銷合同,以茲共守。
一、購銷數量:甲方向乙方提拱符合質量標準的
二、質量指標:揮發分20%以上,灰分10%以下,幹基全硫含量1.0%,水分10%,低位發熱量不低於6000大卡/kg。
三、價格:甲方礦內供煤價格每噸 元。根據市場變化,雙方可協商作相應的調整。
四、計量和結算方式:計量以甲方營業室過磅為準。乙方可預交煤款或當車結算煤款。甲方概不賒欠煤款。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從年月日到年月 日有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有變更時,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共同認可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陝西榆林常家樑勝利煤款有限公司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